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最新版)

编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申请人:张三贷款金额: 20W贷款期限:经办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报须知欢迎您申请本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抵(质)押担保贷款,帮助您解决住房问题是本中心的宗旨.为使您的申请能顺利批准,请您在填写本表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贷款通则》有关规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及其所属县(市)分支机构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托银行。
2、用黑色或蓝黑墨水钢笔清楚并完整填写申请表,不得涂改已填报内容,不得漏填.3、请用正楷简化字填写,属于选项的请打“√"。
4、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
5、联系电话必须是能随时找到本人的电话、手机等号码。
6、有补充资料可粘在其他资料粘贴处(有价证券复印件、其他收入证明等)。
7、公积金中心有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要求申请人补充除该申报资料未注明的其它资料,审核发现资料不符合规定或申请人不愿提供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拒绝发放贷款.8、请根据表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随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一并交本中心。
本申报资料一式一份,由公积金中心保管。
注:用第七条所购现房作抵押时,第八条无须填写。
九、借款人资料附件注:借款人婚姻状况为未婚或离异则②处为空白,身份证需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注:借款人为未婚则粘贴未婚证明原件,已婚则粘贴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离异则需粘贴离婚证明复印件和未再婚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上姓名、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一致。
(三)抵押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与抵押人为同一人时,此处无需再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资料,但产权证上有除借款人及配偶之外的第三人时,需提供第三人注:抵押人婚姻状况为未婚或离异则②处为空白,身份证需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注:抵押人为未婚则粘贴未婚证明原件,已婚则粘贴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离异则需粘贴离婚证明复印件和未再婚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上姓名、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一致。
XX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模板】

经办人(签字):刘鑫
(公章) 2017 年 12 月 14 日
借款人月实发工资
贷款担保情况
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缴存基数
缴存状况
借款人经济信用调查 □无不良记录
□有不良记录
经调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贷款资料完备,用途合规。担保人符合担
保条件。建议贷款(大写)
元,¥
元,期限(大写)
申请贷款期限
120 月
贷款用途
购房(新房 □二手房 □异地贷款) □建造(□大修 □翻建)□商转公
还款途径
银行还款账户划扣 □公积金个人账户划扣(□本人 □配偶)
借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按时归还贷款本
款 息。若还款逾期,同意并授权贷款人通过工资统发部门、工资代发银行或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账
元,¥
元,期限(大写)
个月。
(委托贷款专用章)
管理部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料 审核 及委 贷情 况
经审核,贷款资料完备,审批程序和合同签定符合规定。委托
笔贷款。委贷通知书(合同)编号:
房屋他项权证号:
还款账号:
复核人(签字):
年
银行发放该
月
日
本
宅:*******XXXX
月实发 3500
工资
情 工资账户 工行账号:*********XXXXXX
况 配偶姓名 张 东
单位 XX 市XXXXXX
(借款人及配偶有效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身份证号 6 2 2 2 0 1 1 9 7 8 0 5 0 1 X X X X
购 购房人 王小青
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doc

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
2、填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后,将需要提交的证件及资料交到中心办事大厅报审,中心收件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贷款额度,其后由中心传送贷款资料至委托贷款银行。
3、借款人等待通知到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待借款人通过银行的信用审查并在房管部门办妥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由银行通知中心发放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委托贷款,由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各银行为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以支持基本的住房需求为目的,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投机性购、建房。
相关的文件依据“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银发[1998]190号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肇房金[2004]2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贷款通则、建金【2010】179号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和我市公告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目前每个家庭只提供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双方都有缴存公积金的,不能分开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常结清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我中心不再受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本市公积金缴存人购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补缴累计已提取的公积金数额,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须出售第一套住房2年后才允许继续提取公积金还贷;若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第一套住房已经出售,并且已补缴累计提取的公积金数额,贷款满半年后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受理他人代办。
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证件,除“购、建房合同”和“房屋评估报告”及有关证明外,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若申请人的配偶或联名购房人没有参加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审批表单位栏可以不盖章。
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doc

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
2、填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后,将需要提交的证件及资料交到中心办事大厅报审,中心收件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贷款额度,其后由中心传送贷款资料至委托贷款银行。
3、借款人等待通知到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待借款人通过银行的信用审查并在房管部门办妥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由银行通知中心发放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委托贷款,由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各银行为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以支持基本的住房需求为目的,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投机性购、建房。
相关的文件依据“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银发[1998]190号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肇房金[2004]2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贷款通则、建金【2010】179号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和我市公告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目前每个家庭只提供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双方都有缴存公积金的,不能分开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常结清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我中心不再受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本市公积金缴存人购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补缴累计已提取的公积金数额,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须出售第一套住房2年后才允许继续提取公积金还贷;若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第一套住房已经出售,并且已补缴累计提取的公积金数额,贷款满半年后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受理他人代办。
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证件,除“购、建房合同”和“房屋评估报告”及有关证明外,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若申请人的配偶或联名购房人没有参加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审批表单位栏可以不盖章。
肇庆市个人住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肇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收件经办人(私章):填表说明:年月日
1.本表格2016年6月1日启用;自启用之日起其他版本的旧表格作废;
2.本表可以在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打印,需双面打印,复印无效;申请人只需填写正面部分内容;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
3.本表须填一式三份;有共同贷款申请人的,申请人本人和共同申请人须到受理现场签名、按指模。
4.本表所指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两种贷款之总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承诺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
我单位职工因购房资金困难,特来你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大写)元,年限年。
根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我单位同意为其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作出以下协助扣款还贷的承诺:
1、监督贷款职工按月扣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工作调动、退休、下岗(买断工龄)必须还清该笔贷款后,我单位才予与办理工资转移有关手续。
3、借款人死亡、失踪、离职等情况,我单位将应付给借款人家属的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各项补助款等款项,先用于还清贷款后,剩余部分再发给家属。
4、除上述情况外,该职工仍无法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本单位同意将你处代管的本单位售房款由你处直接划转归还其贷款本息。
以上承诺,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如遇不遵守时,我单位将按国家法规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财务公章单位公章:
财务主管人签字:代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单位情况证明

3、若我单位是自收自支事业/企业,职工工资由单位直接发放,若该职工发生逾期贷款,我单位将扣除该职工工资偿还贷款本息。
4、其它应说明情况: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单位情况证明
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意见
1、职工姓名 年龄 岁,工作岗位为,是我单位(用工形式) 职工,月工资总额为 元,工资发放银行: ,工资卡号:,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因购建自住房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单位保证为其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真实、合法、有效。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连带法律责任。
2、该职工在我单位的住房情况是:
3、若我单位是自收贷款,我单位将扣除该职工工资偿还贷款本息。
4、其它应说明情况: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申请人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意见
1、职工姓名 年龄 岁,工作岗位为 ,是我单位(用工形式) 职工,月工资总额为 元,工资发放银行: ,工资卡号: ,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因购建自住房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单位保证为其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真实、合法、有效。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连带法律责任。
AA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情况调查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以下内容由借款申请人填写
个人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
年 龄
□25岁以下 □25—50岁 □50岁以上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含离异、丧偶)
健康状况
■良好 □一般
受教育程度
□研究生及以上 □大专、本科 □中专、高中(含职高)及以下
家庭月收入
□5000元以上 □3000—5000元 □1000—3000元 □1000元以下
以下内容由经办人填写
房屋状况
产权性质
□自有(含夫妻共有) □共有
房屋现状
□初次交易现房 □期房 □再次交易现房
房屋性质
□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 □房改房 □二手房
建筑品质及小区配套
□良好 □一般 □较差
贷款保
护能力
综合保险和第三方担保
□有 □无
抵 押 率
□≤40% □40%—50% □50%—70%
综合印象
□良好 □一般 □较差
经办人:
二○○六年 月 日
职业情况
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单位经济状况
□良好 □一般 □较差
职 业
□公务员、教师、医生 □事业单位、民主团体职工 □其他
职称或职务
□副高级(副处级)以上 □中级(科级) □初级 □无
岗位性质
□单位主管 □部清 □有其他借款 □从未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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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为了您购买住房能顺利申请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请您确认已经清楚解读以下内容,
并如实填写、回答下列问题(请在□内打√选择):
一、您的婚姻状况:已婚□,未婚□,离婚□,丧偶□
【注:未婚人士声明本人姓名在此声明:本人的婚姻状况为,并为此声明的内容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您是否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满半年以上:是□;否□。
您的配偶是否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满半年以上:是□;否□。
三、您在市县(区)缴存住房公积金;
你的配偶在市县(区)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您及您的家庭成员(指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人的名下是否拥有住房:
没有□;有□(壹套□;贰套或以上□)。
五、您本人或配偶是否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在其他城市办理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住
房公积金贷款):没有□;有□(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年;月还款额:元)。
六、您本人或配偶是否有其他未结清的商业银行消费贷款:否□;是□(贷款金额:万
元;贷款期限:年;月还款额:元)。
七、您本人或配偶是否有商业银行逾期欠贷记录或不良征信记录:是□;否□。
八、您本人或配偶最近半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是□;否□。
九、您及贷款共同申请人是否愿意承诺:在此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相应手续过程中,所
提交的申请材料、个人资料和所附其他资料、签名、盖章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
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是□;否□。
十、您是否确认明悉《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办理须知》的规定和充分了解我市公积金贷款
政策的相关权利与义务:是□,否□。
温馨提示:
.您对上述问题的答复涉及您的诚信度,会直接影响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事项,若您的答复经查证若与事实不符的,我中心有权减少你的贷款额度或撤销你的贷款申请,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请您务必如实填写本表!
.凡是参与公积金贷款份额的申请人(含本人、配偶、其他共同购房人)也须在本表签名、按指模;夫妻双方都有缴存公积金的,双方均须在公积金受理现场签名、按指模(没有缴存公积金的共同购房人除外)。
本次参与公积金贷款份额的申请人在此承诺:
若本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在贷款期限内若出现逾期贷款三期以上,本人同意并授权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市管理中心”)暂停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资格,直至还贷正常。
并授权市管理中心直接划扣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抵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本息。
本人和共同贷款申请人自愿按上述履行。
(申请人签名、按指模):
申请人一: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二: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三: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各存一份。
)
(20XX-10-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