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6.03•【字号】冀市监规〔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等规定,促进市场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省局对《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冀市监规〔2021〕1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已经省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准确把握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为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三新”经济发展预留足够空间,充分释放经营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的研究,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引导健康规范发展;对一时看不准的,预留一定的观察期,出现问题及时引导和处置。
在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应当严守执法监管底线。
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领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二、实施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对《免罚清单》中列举的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轻微违法、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且具备改正条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予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再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当事人改正的机会,运用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最大限度给予当事人自我改正、落实主体责任的机会,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10.18•【文号】国市监质发〔2024〕97号•【施行日期】2024.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现将《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0月18日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质量是一个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要推动质量强市、质量强业向纵深发展,打造质量强国建设标杆。
县域作为基本单元,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为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以县域为抓手,推进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各县、区、镇等县级城市,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制定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健全质量促进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导入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城市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创新,促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因地制宜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质量强国。
到2027年,培育建设100个以上积极性高、质量工作基础好,质量效益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的质量强县(区、镇)。
二、重点任务(一)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深入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加快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刘勃(冀市监衡处〔2021〕13112721000329号)

刘勃(冀市监衡处〔2021〕13112721000329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冀市监衡处〔2021〕13112721000329号【处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9修正)18383288120100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9修正)1838328820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44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450000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修正)5016411570000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9修正)1838328851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000【处罚日期】2021.11.24【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衡水市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景县【处罚对象】刘勃【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01 16:38:17衡水市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景市监处罚〔2021〕1552号当事人:景县青兰万家馒头房(刘勃)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131127MA0CJGF51P 经营场所:景县青兰乡青兰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刘勃身份证件号码:******************2021年1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刘勃经营的食品小作坊(景县青兰万家馒头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七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小作坊检查整改情况时发现其仍没有改正。
该行为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查清事实,经报主管局长批准,于2021年11 月 15 日立案,并指定、关玉华、马春杰负责调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4.19•【字号】2021年第16号•【施行日期】2021.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类522批次样品,检验合格510批次,不合格12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抽检餐饮食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食用农产品10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肉制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抽检乳制品128批次,粮食加工品4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1.沧州市河间市果子洼乡堤口菜市场李振栓摊点销售的普通白菜,铅(以Pb 计)和铬(以Cr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承德县第四中学第二食堂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安平县渝川特色卤肉店销售的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4.沧州高新区知味海鲜店使用的1批次方盘、1批次汤盆和1批次大盘,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河北天山食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衡水市桃城区臣兴韭菜经销处销售的韭菜,多菌灵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6.张家口市桥西牧春牛羊肉经销店销售的牛肉卷,培氟沙星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式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式样《食品经营许
可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9.05.09
•【字号】冀市监函〔2019〕375号
•【施行日期】2019.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式样《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2019年第14号公告,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对新式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启用时间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司也下发了《关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格式规定的通知》(食经函〔2019〕19号),对许可证印制的文件引用、防伪要求、监制字样区域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请你们按照上述公告和相关通知的规定要求,遵循“谁发证谁印制”的原则,立即着手组织调整印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节点使用,并依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监管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将委托相关平台技术服务机构,及时调整和增加二维码适用标准、使用说明、记载内容及相关功能,确保与新式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启用同步。
附件:1.总局关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部分内容的公告
2.总局经营司关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格式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3.10.08•【文号】市监稽发〔2023〕94号•【施行日期】2023.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市监稽发〔2023〕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近年来,宣称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药品衍生物或类似物的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近期,总局组织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广东等(省、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宣称“减肥”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药品衍生物或类似物系列案件,认定了检验方法,并出具了专家有毒有害认定意见。
现将《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附件)发给你们,可作为案件查办中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实施定罪量刑的参考。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从速从严查处此类案件,依法吊销许可并处罚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3年10月8日附件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双丙酚汀是双醋酚汀的类似物,双醋酚汀曾为地方标准批准的药品,但后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作为药品或原料药品生产或进口;其类似物双丙酚汀也从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作为药品或原料药品生产或进口;双醋酚汀类似物酚酞虽曾为国家获批的药物,但由于其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国家药监局于2021年发布了《关于注销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6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不得添加药物,而该类原料也从未获得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或新食品原料,以及保健食品原料,因此,在食品中检出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如4-氯双醋酚丁),均属于非法添加。
以严的作风抓落实 以实的措施促发展——景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四个专项行动”七项举措服务经济发展

以严的作风抓落实以实的措施促发展——景县食品和市场监
督管理局以“四个专项行动”七项举措服务经济发展
韩瑞清
【期刊名称】《党史博采(纪实版)》
【年(卷),期】2016(000)004
【总页数】1页(P62)
【作者】韩瑞清
【作者单位】景县食品和市场管理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抓作风促发展惠民生——普兰店市炮台街道践行“三严三实”推进经济发展 [J], 王德世;
2.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访江苏省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朱信敏 [J], 张善永;吴传东;王磊
3.转作风抓落实重监管强服务——华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列活动侧记 [J], 郭蕊英;
4.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转变作风促服务狠抓落实树形象——国网江西南城县供电公司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侧记 [J], 李巧玲;付南昌
5.创新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景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举措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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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2.22•【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施行日期】2019.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调味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乳制品、冷冻饮品、蜂产品、蛋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2332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2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京东中国特产·河北供销馆(经营者为河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京府黑芝麻小磨香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常营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嘉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口、捷克爱每刻麦片公司生产的爱每刻含水果干谷物麦片(冲调谷物制品)(原产国:捷克),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上海爱莲超市有限公司周家嘴店销售的标称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吃不厌金枣(凉果类),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贵州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市升星食品厂生产的自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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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胃康灵胶囊10盒,没收违法所得240元,罚款900元(货值2.5倍)
15日内自动履行
景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2日
1、没收药品风湿定胶囊5盒,2、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420元+1000元,罚没款合计1444元
15日内自动履行
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3
景药行罚决(2017)J001号
景县留府乡北西庄村卫生室从无资质单位购进药品案
景县留府乡北西庄村卫生室
从无资质单位购进药品案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景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处罚文号编号
案件
名称
被处罚
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备注
1
(景)药行罚决【2017】S002号
从无资质单位购进药品案
景县德润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益合堂大药房
从无资质单位购进药品及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景县德润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八店
39895397-8
从无资质单位购进药品及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
没收非法财物、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
30846890-2
从无资质单位购进药品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
1、没收药品地高辛片1盒,2、罚款240元
15日内自动履行
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2
(景)药行罚决【2017】S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