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五关”选好用好干部

严把“五关”选好用好干部

干部问题是一切问题的关键,选人用人导向是最重要的导向。必须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严把“五关”选好用好干部。

过好群众关。干部工作如何,最有发言权的是群众,应当由群众评说和裁判。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多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注重干部的日常表现、关键时刻表现和在群众中的口碑。让尽量多的知情群众参与到干部考察工作中来,把评判政绩大小、优劣的标准交给群众,提高群众的参与质量。让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放在百姓眼前来进行,通过文件通知、机关内网发布、公开栏宣传等适当形式,及时将干部考核评价的内容、程序、方式、结果等予以公开。扩大普通群众对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有序参与,安排更多关联度高、知情度深、代表性强的群众参与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努力克服考核评价中民意失真的问题。

严把廉政关。把工作做在平时、做在前面,加强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了解,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准确把握干部队伍廉政状况,为把好干部廉政关奠定坚实基础。坚持和完善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谨细致地做好征求意见回复工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及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严格把好干部任用廉政关,对廉政不过关的干部坚决不用,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切实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组织部要担负好考核责任。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特别慎重、严谨,强化把关,宁缺勿急、宁少勿滥。

严守程序关。干部人事工作有一套非常严密的程序,缺少哪一项程序,都会对整个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对本级管理干部的任用,不符合程序的不研究;对上级管理干部的任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对下级呈报来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以严密的组织程序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坚决维护程序的“不可变”及干部人事纪律的“不可越”。所有提交省委常委会议讨论的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程序产生,书记、副书记带头,各位常委共同遵守,坚决不搞临时动议。领导同志推荐干部,可向省委组织部提出,并由组织部记录在案,按程序办理。

筑牢纪律关。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法规、干部配备工作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等各项规定,并切实加以遵守和维护,对干部任用及相关领导变动消息不乱议论、乱猜测、乱信谣传谣。坚决制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一旦发现,决不任用,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严把任职关。一经省委决定任用的干部,要迅速办理相关任职手续,迅速按程序宣布到位。组织部门要负责组织好干部任职谈话,纪检部门要组织好任前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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