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证据种类
知识产权保护证据收集方法解析

知识产权保护证据收集方法解析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合理有效的收集证据成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知识产权保护证据的收集方法。
一、现场调查及取证现场调查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发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后,首先应该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现场调查可以收集一些直接的证据,例如现场照片、视频等。
这些直接证据可以提供侵权行为的详细情况,并在日后作为重要证据进行备案。
同时,进行现场调查时,可以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询问,了解侵权行为的背后动机和相关细节。
这不仅可以帮助深入了解侵权行为,还可以从其言行中获取更多的间接证据。
二、网络取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许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转移到了网络平台上。
在面对网络侵权时,网络取证变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网络取证方法:1. 网络监控:通过软件和工具对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进行监控,及时留存相关证据。
这些监控软件可以监测侵权行为的发生频次和涉及的范围,从而为后续的法律行动提供有力的证据。
2. 电子邮件:若接收到侵权方发送的涉嫌侵权的邮件,应该妥善保管邮件内容和邮件头部信息,并保存相关邮件日志。
这些电子邮件可以作为侵权行为的直接证据,帮助证明对方的侵权行为。
3. 网页截图和归档:在网络平台上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截图的方式对相关页面进行记录并保存。
此外,还可以使用网络归档工具对侵权网页进行归档,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调查取证专业人士在一些重大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有时候需要请调查取证专业人士介入。
这些专业人员具备丰富的调查取证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够从深层次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并获取可靠的证据。
调查取证专业人士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例如监控、走访、讯问等方式进行调查,以获取更全面的证据。
他们还可以使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数据恢复、数据分析等,提取隐藏的证据,并对证据进行有效的整理和呈现。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策略维权时的证据调查与质证技巧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策略维权时的证据调查与质证技巧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证据调查与质证技巧是维护权益和维权行动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在策略维权时应使用的证据调查和质证技巧,以帮助维权者有效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一、证据调查1. 定义案件范围:在开始证据调查之前,明确案件范围是非常重要的。
维权者需要明确哪些权益遭受了侵犯,哪些证据可能支持这一观点。
2. 收集物证:物证是证明侵权行为的重要证据。
维权者应该追踪侵权产品的来源,收集涉案产品、样品或相关材料等物证。
3. 电子证据:随着网络和数字化时代的发展,电子证据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起着重要作用。
维权者应对侵权方的网络活动、交易记录、电子邮件等进行调查和收集。
4. 证人调查:证人作证可以为案件提供重要证据。
维权者应该寻找与案件相关的证人,了解他们作证的可能性,并在必要时妥善保护证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
5. 背景调查:了解侵权方的背景信息对案件调查和质证也是至关重要的。
调查侵权方的注册情况、经营范围、公司背景等信息,有助于揭示其侵权行为的目的和手段。
二、质证技巧1. 对证据进行整理和分类:在开庭前,维权者应对调查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分类,以便在庭审中有条不紊地引用。
2. 准备问题清单:事先准备充分的问题清单,有助于在庭审中有针对性地提问证人,并最大程度地获取证人的有利证据。
3. 询问技巧:在与证人对话时,维权者需要使用一些询问技巧。
首先,提问应尽可能具体和清晰,以便证人理解问题并给出准确的回答。
其次,要通过反复确认和突破证人讲述的矛盾点来检验证人的可信度。
最后,要注意使用术语和表达方式,以便证人理解并回答问题,同时也要注意不给证人留下回避的余地。
4. 追问技巧:庭审中,维权者可能需要追问证人,以进一步澄清或确认证人的证言。
在追问时,要灵活运用技巧,例如通过与其他证人证言相对比,突出矛盾之处,加强议案的合理性。
5. 引用权威意见:维权者可以引用专家或相关权威组织的意见来增加证据的可信度。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证据保全方法详解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证据保全方法详解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同时也存在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问题。
为了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证据保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证据保全方法。
一、保全方法的选择在保全知识产权的证据时,我们可以选择多种方法,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证据保全方法:1. 直接保全直接保全指的是当事人直接采取行动保存证据,例如收集侵权行为的物证、书面记录、录音或录像等。
2. 公证保全公证保全是将有关证据等文件委托给公证机关进行保管,以便在需要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公证保全的好处在于使证据具有公证证明的效力,增加证据的可信度。
3. 保全令保全通过法院申请保全令来保全证据。
保全令是法院为了保护当事人权益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可以要求对方保全证据或行为。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令,由法院决定是否颁发。
二、保全程序的具体步骤在实施保全方法时,我们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操作,以确保证据的有效保全。
以下是具体的保全步骤:1. 了解法律规定在执行证据保全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应该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
2. 准备保全申请材料在向法院申请保全令时,我们需要准备相应的保全申请材料。
包括侵权行为的事实陈述、证据的说明和提供、保全具体请求等内容。
这些材料应当清晰明了,以便法院能够审查并作出决定。
3. 提交保全申请将准备好的保全申请材料提交给有关的法院。
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4. 等待法院审查一旦提交了保全申请,我们需要耐心等待法院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法院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所需的信息。
5. 执行保全令如果法院决定颁发保全令,我们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保全行动。
这可能包括收集、保管和封存证据等。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证据在知识产权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理采集、呈现和评估证据对于维护权益和解决争议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以匡助申请人或者被告方更好地掌握证据的使用和保护。
第一章:证据的定义与分类证据是指用于证明事实的各种材料、文件、物品、证言等。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证据主要分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调解书等五种类型。
本章将详细介绍每一种证据的特点和合用范围。
第二章:证据的采集和保全在诉讼开始之前,申请人或者被告方需要充分采集、整理和保全相关证据。
本章将介绍证据采集的方法和技巧,并介绍证据保全的程序和要求。
第三章:证据的呈现和质证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将采集到的证据进行呈现和质证。
本章将介绍证据的呈现方式、质证的要求和程序,并探讨常见的证据争议和解决方法。
第四章:证据的审查和认定法庭会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
本章将介绍法庭的证据审查标准、常见的证据排除情形,并探讨当事人对证据的异议和争议处理方法。
第五章:专门证据规则的合用知识产权诉讼中,涉及专门的证据规则合用。
本章将介绍专门证据规则的法律依据、合用范围和特殊要求,例如专利案件中的技术规格书和专利权证书等。
第六章:证据的保密和保护有些证据具有商业机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特点,需要采取相应的保密和保护措施。
本章将介绍证据保密和保护的方法和要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证据的使用和效力证据的使用和效力对于解决争议和维护权益至关重要。
本章将介绍证据的使用方式和效力规则,并指导当事人如何充分利用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第八章:证据的申述和质证技巧申述和质证是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证据交流的主要方式。
本章将介绍申述和质证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匡助当事人更好地提炼证据核心和质证证人。
附件:1. 《知识产权诉讼证据采集表格》2. 《证人证言示例录音文件》3. 《物证鉴定报告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利权:指国家依照法律授予的专利申请人对其所申请的发明创造享有的排他的权利。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证据收集与保全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证据收集与保全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面对不法分子的侵权行为,如何收集和保全法律证据成为了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证据收集与保全的方法和技巧。
一、了解知识产权侵权的类型在开始收集证据之前,首先需要了解知识产权侵权的不同类型。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
每一种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可能有不同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因此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
二、书面证据的收集书面证据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常见的证据形式。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收集书面证据:1. 保存侵权行为的通讯记录:如邮件、短信、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等。
这些记录通常能够清楚地显示侵权方与侵权行为的相关信息。
2. 收集侵权网站的截图或快照:对于互联网上存在的侵权行为,通过保存侵权网站的截图或快照可以有效地保留证据。
3. 保存侵权广告或宣传材料:对于利用虚假广告或宣传手段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保存相关材料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
三、实物证据的收集除了书面证据,实物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实物证据:1. 收集侵权产品的样品:如果对方在市场上销售侵权产品,及时购买一些样品作为证据非常有利。
2. 保存侵权印章或商标标识:如对方制作了伪造的商标标识或印章,保存这些实物能够证明对方的恶意侵权行为。
四、证人证言的收集除了书面和实物证据,证人证言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证人证言:1. 进行调查取证:对于侵权行为的目击者,可以进行调查取证并收集其证言。
这些证言能够提供对侵权行为的直接目击证明。
2. 呈请专家出庭作证:有时候需要专家对侵权物品进行鉴定,可以呈请专家出庭作证,提供专业的证明意见。
五、证据保全的方式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及时保全证据非常重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证据保全:1. 提出证据保全申请:在诉讼程序中,可以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要求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证据的完整性。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当事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证据规则,以确保其主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包括证据类型、证据收集和提交程序等内容。
一、证据的种类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可采用的证据种类如下:1.书证:指以书面形式制作的证据,如合同、备忘录、书信等。
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交有关书证来证明其权利或作品。
2.物证:指实物作为证据,如产品样本、设备等。
当事人可以提供实物作为证据来证明其创作或拥有相关作品或产品。
3.证人证言:指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关的第三方提供口头陈述。
当事人可以邀请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应提供与案件有关的真实和可信的证言。
4.鉴定意见:指由专业鉴定机构或专家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
当事人可以委托相关鉴定机构或专家对有关技术或作品进行鉴定,并将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
5.承认与认定:指对方当事人承认某一事实或法院认定某一事实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依据对方的承认或法院的认定来证明其权利或主张。
二、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当事人在准备知识产权诉讼时,应当积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并确保其完整性与真实性。
具体操作包括:1.对书证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文件完备,防止证据丢失或损坏。
2.保存物证并保持其原貌,避免证据遭到损毁。
3.做好证人的记录,包括联系方式、证言内容等,以便在诉讼过程中随时联系证人作证。
4.尽早委托相关鉴定机构或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三、证据的提交程序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当事人需按照法庭规定的程序,将证据提交给法庭。
一般程序如下:1.在起诉状中列明当事人将提交的证据清单和数量,并在开庭前向法庭送达副本。
2.在开庭前,当事人将书证和物证提交给法庭并保留备份。
3.在开庭或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传唤证人作证,并向法庭提供证人证言的书面记录。
4.在需要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在开庭前向法庭提交相关鉴定机构或专家的鉴定报告。
附件:1.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清单和数量。
知识产权侵权如何取证

知识产权侵权如何取证知识产权侵权一直是企业和个人关注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并维护合法权益,需要采取适当的取证措施来确保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侵权如何进行取证,以便为受侵权方提供合法支持。
1. 概述知识产权侵权取证的重要性知识产权侵权取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知识产权纠纷中,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是赢得诉讼的关键。
取证可以帮助证明对方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如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原著作品和被控侵权作品之间的相似性或抄袭行为。
2. 书面证据的收集书面证据是知识产权侵权取证中常见的一种方式。
收集证据可以包括:- 出版物、证书和注册文件:收集涉及被侵权的著作权、商标或专利的相关出版物、证书和注册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证明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所有者,对于证明侵权行为非常有帮助。
- 合同和协议:如果侵权行为涉及到合同或协议,收集相关的合同和协议文件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
- 通信记录:保留所有与涉案方进行的通信记录,无论是书面信函、电子邮件还是短信,这些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来支持受侵权方的主张。
3. 电子证据的保留随着科技的发展,许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都发生在互联网和数字平台上。
因此,保留电子证据至关重要。
一些常见的电子证据包括:- 网页截图:如果发现侵权方在网上发布侵权内容,及时截取相关网页的截图,并记录网页的URL地址和时间。
- 网络日志:对于在线侵权行为,通过保留网络日志可以记录相关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行为。
例如,对于网络盗版行为,保留服务器日志可以追踪侵权者的IP地址和下载内容。
- 溯源证据:当侵权行为涉及到数字内容或软件时,收集相关的溯源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对于源代码的盗用行为,可以通过比对时间戳和文件结构等信息来证明侵权行为。
4. 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也是重要的取证方式。
证人可以提供关于侵权事实的证词,而鉴定意见可以提供权威的专业判断。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证据鉴定与鉴定程序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证据鉴定与鉴定程序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独特的资产,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和不易界定的性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处理常常面临一系列挑战和争议。
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证据鉴定与鉴定程序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证据鉴定和鉴定程序。
一、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证据鉴定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证据鉴定是确定涉案作品或产品是否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关键环节。
一般来说,涉及知识产权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专利证据:专利文件、技术规格书、技术报告等专门用于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技术文书,可以用于证明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和侵权行为的存在。
2. 商标证据: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授权书、商标使用证明等文件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商标权的所有权和可遭受侵权的存在。
3. 著作权证据:著作权登记证书、出版合同、版权许可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4. 市场调查报告:通过对市场调查的结果进行鉴定,可以证明被告侵权行为的事实性和侵权行为对原告的经济利益造成的损害。
以上仅仅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一部分常见证据,具体证据的选择和使用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证据鉴定程序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证据鉴定程序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常见步骤:1. 申请鉴定:原告可以在诉讼程序中或单独向相关鉴定机构或专家发出鉴定申请,申请书中应明确证据类型和鉴定要求。
2. 证据交接:在鉴定程序开始之前,当事人应将相关证据提交给鉴定机构或专家,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鉴定过程:鉴定机构或专家根据鉴定申请中的要求,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分析、检测、比对等工作,并形成鉴定结论。
4. 鉴定报告:鉴定机构或专家应制作详细的鉴定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鉴定的程序、方法、结果以及对案件相关问题的解释等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知识产权诉讼证据(2009-09-20 14:17:40)转载▼标签:审判指导财经作者:郑州中级法院民三庭李晓煜来源:/newsshow.aspx?id=198作为企业在现代市场竞争中的主体,企业可以深刻的体会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比如说谁掌握的先进的技术成果,拥有的知名的品牌,谁就有可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能够取得巨大的商业利润,而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商业利润的知识产权往往成为了侵权的对象。
作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力,因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的面比较大,数量也比较大,从近两年法院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来看,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今年上半年最高法院通报的数字是6093件,增幅达到40%多,作为我们郑州中院,也达到了近200件,比去年同比增幅达到了将近40%,知识产权的纠纷涉及的面比较广,技术也比较强,涉及纠纷的对象是技术领域里具有代表性的科技成果,由于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技术的问题,在事实认证中需要专门的判断,尽管现在我们作为知识产权审判,法院从上到下非常的重视,配套的法院系统内相对比较强一点的力量,我们很多审判法官具有理工和法学的双重的身份,但是在专业的技术问题上任何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也不能作出权威的结论,这种专业的要求,给知识产权的纠纷审理带来的很大的难度,同时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讲,知识产权的纠纷处理起来很有难度,在知识产权纠纷中,往往存在比较多的争议焦点,比如,今天上午六刘庭长讲的商业秘密当中,当事人在法庭上存在的争议焦点就是存在商业秘密,这种商业秘密是否被公众知道,是否带来商业利益,鉴定涉及到这些问题,都存在非常大的分歧,由于当事人可能存在对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认识,有的甚至认为商业秘密可能有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载体之间的关系。
原告不停的增加诉讼请求,或者起诉的事实和最后法庭开庭审理的事实发生重大的变化,提供没有关联性的证据,而被告也做一些和案件争议事实没有多大关系的证词,甚至双方在不着边际的进行辩论,知识产权案件比一般普通的民事案件从举证到审理要更困难。
对当事人、律师和法官都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我今天讲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很多案件因为举证的问题出现了一些败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有些案件,如果是被告清楚相关的法律要件,可能也不承担相关、相应的责任,但是由于法律认识上的不清楚,导致了一些不该发生的结果。
今天我主要讲诉讼证据的问题,因为作为法院,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问题,从我们裁判制度,无论是是什么性质,社会主义也好,资本主义也好,民主主义也好,证据是不变的定律,法官的裁判必须以法律为证,以事实为裁判的依据。
法官实际上审判案件的时候是在不明真伪的判断下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对以往的事情做出一种判断认定,法官认定的事实是法定的事实,他可能和客观事实比较接近,也可能存在差异,但是他不可能和客观事实完全一致,因为毕竟过去的是过去的,肯定存在一种差异,但是双方提供证据的目的就是让法院认定的事实尽量的接近客观的事实,能够尽量的还原事情的本质。
所以证据是诉讼活动的最基础的问题及证据制度也是我们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
知识产权的案件相对于一般的民事诉讼而言,由于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的方位不一样,大家都知道知识产权的范围在拓宽,包括传统的专利,制造权,商标,还有集成电路设计等等,商业秘密相应的权利,他的范围是在不停的扩展,知识产权证据具有的数量较多,种类繁杂,专业性比较强,同时,侵权的证据极易消失的特性,因为对知识产权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确实比普通的民事案件困难的多。
作为知识产权案件,实际上主要是以民事案件为主:侵权案件,合同案件。
在我们审判过程中大量的遇到是侵权案件,这是知识产权具有的单一性的决定的,专有性就是说,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享有独占成果的权利,这就使知识产权的纠纷可能发生在权利人和任何人之间,这就存在普通的社会现象,所以侵权纠纷是最普通的纠纷。
在我们法庭调查中,如果参加庭审可能注意到,法庭在知识产权的纠纷中,调查一般是四个方面,一,原告诉讼主体问题,二,原告的法律状况和保护方面,三,被告侵权行为的表现,四,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这些法律责任的依据。
作为举证也应围绕这四个方面的问题。
讲课谈不上,大家就是交流一下,从举证方面的一些案例给大家介绍一下基本的举证要求,因为在企业以后的竞争中知识产权这种无形的资产所占有的比例越来越大。
我们省农科院开发研制的品种,给农科院带来的经济效益非常的巨大,这种品种在全国的玉米中20%采用这种品牌,但是这种品种也是侵权最重的。
农科院卖品种可能是每年几个亿的收益,实际上玉米本身的价值是有限的,但是种子凝聚的价值给他带来巨大的商业利润,所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也希望引起在座企业的重视。
实际上很多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导致了自己一些智力成果被别人窃取,甚至别成人抢先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可能你用的就时候就是被控侵权的局面。
我围绕这四个方面给大家谈一下知识产权诉讼中提供证据面临的问题。
第一个关于原告诉讼主体的问题,当事人是否享有知识产权,能否提起知识产权的诉讼,这是提取知识产权诉讼的一个前提,根据我们现在国家的法律规定,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诉讼。
作为原告,你要起诉,必须证明自己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由于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举证的要求不一样,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当事人的是否享有诉讼的原则性也有规定,首先权利人的规定。
我们先看一下著作权,因为知识产权的产生主要两个途径,一个是自动产生,另外一种需要国家相关的程序授权产生的,我分开来讲。
著作权案件,他是在创作完成之日就产生的权利。
同国际商的立法来看,为了这种快捷便利明确著作权的归属,减轻对自己身份的责任,各国著作权法认定,作者就是作品的著作权人,我们采取的同样的原则,同时,著作权属于作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诉讼的时候,证明权属的证据是你作品的底稿,原件,合法的书,著作权的证书,认证机构的证明及摄影作品的底片,这些证据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当事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对方不能成功以相关证据反驳的,法院就确认他享有这个权利。
对于这种图书出版者和录音、音像制品这种产品,法院一般情况下只要提供这些东西,法院就不会说否认你的身份。
在实践存在作者身份不明的情况,相关的当事人没有办法从通常的途径了解这个作品。
比如说我看到街头上有一个作品很不错,下面可能署名是不真实的名字,这种情况你提供作品的原件,证明这个著作权归你,法院也是予以确认的,还有一种情况,可能这个作品原件不属于你这个作者,但是另外一个人说我是著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定,你除非提供相反的。
法律上对著作权的保护是,付出创作性智力劳动的人。
在作品上署名实际上是注明作者身份的初步的证据,或者是表面的证据,别人主张相反的理由的时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许多国家著作权法规定了这样的权利,我国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理论上和司法界都承认。
从这里面看到创作原告是证明你是著作身份的非常重要的证据。
比如说我们写的一些文章,你把原告保护下来,你的照片底片保存好。
在我们诉讼中可能由于当事人对举证要求不太清楚,我们最近有一个案件,是一个公司搞IT设计的公司,他们向法院主张诉讼权,他们公司把给客户创作的IC成果汇编成一个册子,有一员工跳槽到另外一个公司,把原公司设计的IC成果宣传册以另外一个公司的名义做成新的宣传册进行宣传,向有关客户介绍说这些是新公司设计的,但是真正的权利人是原来跳槽的公司,原来的公司向现在公司主张著作权侵权的问题。
这个著作权案件应该向法院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呢?一是作品的载体,因为我们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表达形势,不保护思想,你的载体记载在什么地方,案件中他向法院主张的是这个跳槽职工制作的宣传册,同时,他和他相应客户以前的合同,作为他设计的成果其实在客户宣册包括产品介绍单上都标注的有是某某公司设计出来,开庭的时候,他却拿这些东西说这个东西(宣传册)不是我主要的证据,实际上他犯了原则性的错误,合同只是一个约定,只是创意的是什么,并没有记载出来,在合同上表达这个思想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表达出来。
这是你著作权最重要的体现,他没有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宣传册),法院审理案件注重的是证据,但是原告却没有将证明自己拥有著作权的宣传册向法庭提交作为证据使用,所以,他一直说这个东西就是我的东西,我们也相信是你的东西,但是的著作权的权利载体你不向法院提供,法院如何判断你拥有权利呢?所以,我们法官也是干着急,我们不能代替当事人,你不知道举证只好判你败诉了。
通过法定程序,或者审核等产生的商标专用权或者植物新品种权,还有专利权,这些权利是经过法明确规定通过相关的法律部门予以授权而产生的,当事人提交权利证明的证据相对简单一些。
就证明这个归你所有对方当事人要想否认你的权利他就必须举证。
现在还有一种企业中用的比较多的全球驰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这种权益他既不是授权产品的,也不是自动产生的,他是通过使用产生的,也就是说你经过长时候的使用,在市场上产生知名度,被相关的公众知悉,你可能就是一种知名商品,作为向法院提起这种诉讼的时候,你向法院提交你是知名商品的时候,则要提供你这个产品在一定的市场上被公共知悉的证据。
我们实践中还有人是通过授权进行的诉讼,比如说我们刚才讲的农科所的玉米品种,其实农科院不进行经营,他是对其他公司进行授权销售的,在这样情况下市场发生侵权行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是经营者,也就是说被许可方,如果法律赋予被许可方相应的授权的时候,这种权利人我只要授权在相关的范围,他进行打假,保护自己的经营权,所以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案件利害关系人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这个利害关系人就是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方。
实际中有三种许可合同,第一,独占许可,只有我自己可以用,包括权利人都不可以生产使用。
第二,排他许可,除了许可方和权利人能用,其他的任何人都不能用,这种合同在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谁享有诉权,打击侵权的收益权,你进行约定,法院会依照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你必须有权利人的明确的授权,否则你无权对别人诉讼,即使权利人不提起诉讼,法院可以给你一个措施,你可以向权利人要求,如果他对这个要求置之不理,你才可以诉讼。
所以转让别人成果的时候要考虑到诉权的约定。
第三,是普通许可,谁都可以用。
这种许可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只能以权利人的名义起诉。
你提供的证据应该是原件,如果权利证书没有原件,应该提供经过公正的为原件,证明自己的身份,如果你拿一个复印件,法院不认可这个身份,我不知道你的授权是不是真实的授权。
这是关于诉权的问题。
再一个就是说关于侵权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审判的一个难点和重点问题,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包括我们企业进行打假的时候,你首先确定侵权不侵权,一个基本的条件是被告的行为是什么,你保护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