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362号提案的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362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7.06.28•【字号】内商办函〔2017〕578号•【施行日期】2017.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362号提案的答复安勇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甘其毛都口岸通关工作效率的提案》(第0362号)收悉。
我们认为,您的调研非常深入,思考非常深刻,分析非常透彻。
现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口岸是自治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口岸对外开放日益扩大,口岸基础设施日臻完善,配套设施逐步健全,口岸功能不断完善,口岸通过能力显著提高,在全国边境陆路口岸中处于领先地位。
口岸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自治区经济建设、边疆的稳定和繁荣、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采取措施,提升甘其毛都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甘其毛都口岸是我区进口蒙古国矿能资源重要通道。
近年来,甘其毛都口岸进出境货运量连年攀升。
2011年至2014年连续4年实现进出境货运量超过1000万吨,特别是2016年达到1389万吨,创历年新高。
为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口岸管理部门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推进通关便利化的措施,营造了口岸发展的良好软环境。
(一)确定为自治区落实“三互”大通关建设改革试点。
2015年10月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17号),对自治区口岸推进大通关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2016年2月份确定甘其毛都口岸为自治区第二批“三互”大通关建设改革试点,巴彦淖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甘其毛都口岸“三互”大通关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自治区口岸办会同联检部门对甘其毛都口岸落实“三互”大通关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和实地调研指导,对口岸推进通关便利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6.04.25•【字号】内商办函〔2016〕392号•【施行日期】201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自治区经信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现将我厅分办协办的工交计划第137号建议中“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承包工程,加快发展”事项答复如下:一、同意高星代表的相关建议内容。
自治区商务厅一直在引导和支持我区各类型(包括建筑类)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快自我发展。
二、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质的获取程序在逐步简化,现在自治区的企业由商务厅核准即可。
企业可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27号令)和《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住建部2009年第9号令)中明确规定的资质条件申请。
具体申办程序可登陆自治区商务厅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也可以电话咨询自治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
三、我区已有40多家企业获得对外承包工程资质,多年来有部分企业一直在境外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近几年商务厅一直在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合作,参与境外承包工程的建设,每年组织境外经贸投资洽谈活动,为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也推荐企业参加国家组织的境外承包工程展,帮助企业“走出去”寻找合作伙伴和合作项目。
四、国家和自治区两级财政设立的“外经贸专项资金”中明确对企业赴境外承包工程应该给与支持。
近年来,已有少数有业绩的企业获得了专项支持。
具有资质的企业在境外有了承包或分包工程的业绩,可依据“外经贸专项资金”文件要求申报,将有可能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五、高星代表的建议内容不仅与自治区经信委和商务厅有关,应该还与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税务局、金融机构等部门的工作有关。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03.28•【字号】内商建函〔2018〕286号•【施行日期】2018.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阿芳代表:您的《关于争取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促进脱贫攻坚的建议》收悉,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自治区商务厅、扶贫办、财政厅将结合实际分步予以落实,答复意见如下: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新时期国家关于电商精准扶贫政策和部署,集中商务资源,以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积极探索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助力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我区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工作进展及成效(一)顶层设计,制定电商精准扶贫意见和实施方案。
一是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把电子商务和扶贫开发工作有机结合,提高电商扶贫水平。
二是印发《自治区商务厅电商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探索精准扶贫新模式。
三是加强电商精准扶贫理论研究。
会同自治区政研室完成《农村牧区电商发展及电商扶贫的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
编写《1996-2016年电子商务政策汇编》,为贫困地区政府、企业和公众了解、查阅、管理和应用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
(二)扎实推进,以综合示范为抓手推进电商精准扶贫。
一是支持贫困县电商基础设施建设。
3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6亿元、使用自治区内贸资金3000万元支持44个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其中6.85亿元用于支持国贫县和区贫县38个,占比达86%,覆盖全区67%贫困县。
在贫困地区建设县级电商服务中心38个、物流配送中心36个,村级电商服务站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293个,累计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16762人次,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初具规模。
二是指导示范县开展电商扶贫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7号建议的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6.04.25•【字号】内商办函〔2016〕389号•【施行日期】201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7号建议的答复自治区农牧业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现将我厅分办协办的工交计划第337号建议中涉及我厅职能事项答复如下:从2014年开始,为加快我区农村牧区流通网络建设,构建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开拓农村牧区市场,扩大农村牧区消费,保证农村牧区的消费安全、便捷,按照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安排,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盟市完成了2534家“便民连锁超市”建设改造任务。
“便民连锁超市全覆盖”工程的实施,极大地丰富了农牧民的消费需求,提高了农村牧区商品质量,推广了现代流通方式,改善了农村牧区消费环境,助力企业开拓了农村牧区市场,加强了农村牧区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拉动了农村牧区消费,促进了工业消费品下乡和农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
2016年,在提前一年完成自治区“便民连锁超市全覆盖”工程建设任务的前提下,自治区不统一下达“便民连锁超市”建设任务。
考虑到自治区整体工作部署及盟市工作实际,我们将工作重心由以“建店”为主,转向“查漏补缺+运营维护+巡查管理”等方面,计划从内贸资金划拨600万元专项补贴资金,对存量进行升级改造,对增量进行总体平衡,要求盟市按照适宜建店、加强管护、提升质量的原则新建或改造便民连锁超市,盟市扩大建设范围导致补贴资金不足的部分,由盟市自行筹集解决。
目前正在与财政厅进行对接确认,近期将下达盟市组织实施。
针对我区电子商务发展处于全国中下水平,在周边及西部省区处于中等水平,尚未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的实际情况,下一步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引导“全覆盖”工程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紧密结合,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乡镇村、示范店,体现“互联网+”的实际效应,畅通流通渠道,使农牧民不出家门就能创业致富,也使“便民连锁超市”建设成为构筑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的基础和前沿。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内蒙古政协信息《补齐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短板”的建议》的复函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内蒙古政协信息《补齐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短板”的建议》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0.12.08•【字号】内商建函〔2018〕819号•【施行日期】2020.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内蒙古政协信息《补齐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短板”的建议》的复函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贵单位的《补齐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短板”的建议》收悉,该文问题分析深刻,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我厅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分步落实,有关工作情况如下:一、推进电商进农村牧区工作开展近年来,商务厅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的部署,争取和筹集财政资金7亿元,分批竞争性选择44个旗县开展电商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取得阶段性示范成效,截至2017年底,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30个,乡村电商服务站2583个,实现网络零售额33.9亿元。
一是谋化顶层设计,明确工作方向。
制定《内蒙古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工作总体方案》、《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的意见》,推动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细化工作路径。
循序召开工作会、现场会和调度会进行部署、观摩和推动,讲明意义、讲清要求、专家讲座辅导。
印发《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提出怎么干、如何干的实操建议。
编印《历年电子商务政策汇编(1996-2016年)》,为示范地区管理和应用电子商务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
组织开展对示范地区电商培训,教学指导示范县懂电商、能实操、会管理。
会同共青团开展农村牧区电商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吸引社会资本项目,发现本土人才。
三是开展督查评价,推动工作执行。
跟进对示范县的现场检查督导,掌握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探索解决路径。
建立考核机制,开展绩效评价,组织示范县自评自查、工作述职、经验交流,聘请专家组点评,委托第三方现场评估。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2015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2015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5.11.10•【字号】内商办字〔2015〕1005号•【施行日期】2015.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2015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2015年,我厅承办的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共24件,涉及中蒙边境自由贸易区、加强中蒙经贸交流、建设现代服务业、加快口岸建设、发展口岸经济、医药流通、建设草原“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绿色产品输出基地等方面。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
特别是今年,我厅把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办理、指定专业人员专门办理、结合年度调研高质办理、下达考核指标按时办理、主动联络委员沟通办理,狠抓提案的答复和落实,目前24件提案已经全部按时办理完毕,现就我厅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实现“三个确保”(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工作开展之初,我厅就把人员思想统一到办理政协提案是我厅的法定职责,是密切联系政协委员、企业和基层、实现商务为民的重要抓手,是加强我厅行政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上来,要求全体办理政协提案人员始终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委员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单位负责的精神扎实办理各项提案。
(二)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专门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抽组相关承办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专人负责提案办理的督促、协调、衔接。
专题召开会议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逐条进行认真研究,组织相关处室反复论证,结合厅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厅领导年度调研课题、结合各处室分工职责,科学设置各项提案办理方法、人员编成和办结时限,确保各个提案都有与之相匹配的合理的办理方法。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136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7.05.16
•【字号】内商办函〔2017〕409号
•【施行日期】2017.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内商办函〔2017〕409号
张雁代表:
您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额尔古纳市口岸建设的建议》(第136号)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在“十二五”期间额尔古纳市相继建设完成了黑山头—旧粗鲁海图口岸界河大桥、黑山头新公路口岸出入境旅客联检楼、货检楼及中俄界河第一桥室韦—奥洛契口岸大桥及相关联检单位的口岸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满足目前口岸的客货量通关需求。
在“十三五”期间我厅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十三五”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继续加强对额尔古纳市口岸基础设施的建设,打造黑山头、室韦口岸集商贸流通、综合加工、国际物流、跨境旅游、人文交往为一体的对俄经济合作主示范区。
积极推动将室韦—奥洛契货物运输口岸升格为双边客货口岸,目前双方正商洽由我方援助修善俄方奥洛契口岸的基础设施设备,全面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2017年5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的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9.09.02•【字号】内商口岸函〔2019〕610号•【施行日期】2019.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的答复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和外事委员会: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大向北开放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自治区由口岸大区向口岸强区转变的提案》收悉。
根据提案所提问题和建议,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位于祖国北疆,横跨“三北”,内连八省,外接俄蒙,资源富集、区位独特、发展潜力巨大,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边疆繁荣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建设“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的总体部署、自治区对外开放的发展需要,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向北开放工作的统筹力度2014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向北开放工作的统筹力度,根据我区扩大向北开放和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国各领域互利务实合作的需要,自治区成立了向北开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有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盟市共44家(后增设至46家),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口岸办,由口岸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结合自治区与俄蒙合作现状,确定了一批向北开放重点推进落实的项目,编制了项目清单,建立了推进工作台账和督促机制。
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后,自治区在对外开放领导小组中专门设立了向北开放工作专项协调办公室,部署协调全区向北开放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调度各成员单位向北开放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各部门立足自治区实际,科学谋划部署全区向北开放工作,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创新同俄罗斯、蒙古国合作机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同俄罗斯和蒙古国交往合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与蒙古国全面合作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与俄蒙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16-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实施方案》《内蒙古建设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沿边经济带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口岸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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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
0186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公布日期】2020.09.22
•【字号】内商口岸函〔2020〕459号
•【施行日期】2020.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内蒙古区委:
您提出的《关于内蒙古扩大开放的提案》(第0186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自治区沿边经济发展,打造沿边经济带
(一)推动边境小额贸易发展。
2019年内蒙古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实现306.2亿元,占全区进出口总额27.9%,2020年1-7月内蒙古实现边境小额贸易128.2亿元。
(二)推动边民互市贸易发展。
我区满洲里、二连浩特、额尔古纳、额布都格边民互市贸易区已正式封关运营,目前正在申建的互市贸易区有阿尔山、阿日哈沙特和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中蒙互市贸易区。
(三)创新边境贸易发展。
自治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了全区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会议并成立了工作专班,拨付边贸资金支持互贸区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和边贸市场建设。
二连浩特获批边民互市贸易区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业务,工作方案已报商务部。
支持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开展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增值税无票免税试点,推动建设两个市场发挥龙头
企业带动作用,提升边境贸易综合竞争力。
二、加强口岸建设,推动口岸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推进口岸建设。
2016年1月31日乌力吉公路口岸已获国务院正式批复,目前正在建设中,争取年内建成境内联检设施。
策克、甘其毛都铁路口岸已于2020年5月上报国家口岸办以推动列入国家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完善和拓展口岸功能。
策克、满都拉口岸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通过验收,鄂尔多斯航空口岸获批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呼和浩特航空口岸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基本建设完成。
(三)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按照分阶段实施、重点突破原则,2018年9月率先在二连浩特-扎门乌德口岸启动开通了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
中蒙双方海关部门在业务现场设置“三专两优”便捷通道,农产品运输车辆统一张贴“绿色通道”专用标识,双方互认载货清单数据,共享农产品申报信息,对通关农产品进行联合监管,大幅提升了监管效能,提高了通关效率。
通过充分梳理、深入总结和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和重点口岸,起草制定了全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协作备忘录、不断提升口岸管理水平。
对口岸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企业作业时限标准进行调查摸底,对全区口岸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企业作业时限标准分批公开。
(四)优化口岸功能定位,推进泛口岸经济发展。
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布局与功能定位中长期规划》,为全区口岸布局和功能定位优化提供了基本依据。
发挥口岸和国际通道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满洲里为枢纽,辐射自治区东部盟市,以二连浩特、集宁为枢纽,辐射自治区中部盟市,以策克、甘其毛都为枢纽,辐射自治区西部盟市,满洲里、二连浩特-集宁、策克三大枢纽将口岸发展和内陆腹地发展统筹起来,实现“通道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变。
三、加强沟通协作,积极配合推进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
满洲里口岸、二连浩特口岸是我国中欧班列东、中通道必经的边境口岸,今年以来经我区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中欧班列开行数量呈强劲增长势头,对于服务稳外贸、保障国际运输通道畅通、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防疫物资运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与自治区发改委、海关、车站等部门加强沟通,共同推进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
2019年满洲里口岸、二连浩特口岸跨境中欧班列进出境线路分别为57条、33条,累计开行数量分别为2167列、1490列,同比增长分别为
20.3%、41.6%。
2020年1-8月过境我区满洲里口岸、二连浩特口岸中欧班列分别为1889列、1484列,同比增长分别为37.3%、54.4%。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外开放的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