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用途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目前,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已完成并启用。
为做好规划审核、修改和备案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规划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地块规划用途为依据,同时参考地块所处的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已通过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在用地报批阶段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项目用地位置、规模等发生变化的,应进行复核。
二、严格控制规划修改各地应加强对各级各类非农建设用地布局的指导,尽量避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确需修改的,应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要求办理。
三、及时报备村规划成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突破建设用地规模。
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成果,不涉及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调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备案;涉及调整的,应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列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一项成果,经县级政府审核后,报地级以上市政府审批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4月16日。
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一月目录前言1第一章总则3一、规划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4二、规划编制依据4三、规划期限和范围5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6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7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8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8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9第三章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12一、土地利用战略13二、规划编制的指导原则13三、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14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6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7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9第五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24一、土地利用功能分区25二、县(区)级土地利用调控27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1一、允许建设区32二、有条件建设区33三、禁止建设区33四、限制建设区34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35一、控制范围与用地规模36二、空间布局36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37四、土地用途分区38第八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41一、建设用地复垦42二、三旧改造43三、园地山坡地改造44四、其他土地开发45五、现代标准农田建设46六、围海造地47第九章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49一、交通运输工程用地50二、能源电力工程用地51三、水利工程用地51四、环保工程用地51第十章加强生态环境建设52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53二、保护基础生态用地53三、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54四、促进生态功能区、生态廊道的建设55第十一章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措施56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57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57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9一、完善规划管理制度60二、合理运用经济手段61三、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62四、加大规划监察执法力度62附表:附表1潮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2潮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 潮州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4 潮州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5 潮州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6 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附表7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8潮州市中心城区用途分区表附表9潮州市各县(区)基本农田调整表附图:附图1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2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3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4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5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图6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附图7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8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9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10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前言潮州市地处广东省东部,东与福建省交界,南接汕头市,西连揭阳市,北通梅州市,濒临南海,是广东省东部沿海的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对外开放旅游城市,素有“海滨邹鲁”、“岭海名邦”之称。
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对于一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广东省东莞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东莞市土地资源现状东莞市地处珠江三角洲东岸,地理位置优越,土地总面积约 2465 平方千米。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在土地利用结构方面,建设用地所占比例较高,主要集中在城镇和工业园区;农用地面积相对减少,尤其是耕地资源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未利用地的开发潜力有限。
从土地质量来看,部分地区存在土壤污染、土地退化等问题,影响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生态功能。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1、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为东莞市的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空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坚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加生态用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构建良好的生态系统。
三、土地利用的功能分区1、城镇建设用地区集中布局城市中心区、各镇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镇的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2、工业集中区划定专门的工业园区,引导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3、农业保护区将优质耕地、基本农田划定为农业保护区,严格保护,保障农产品的供应和农业生产的稳定。
4、生态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维护生态平衡。
四、土地利用的具体措施1、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管理,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2、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通过提高建筑容积率、盘活闲置土地等方式,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3、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防止耕地流失。
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利用项目规划设计指南

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利用项目规划设计指南目标和背景本指南旨在指导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利用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工作,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规划阶段在项目规划阶段,需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以下工作:1. 分析土地资源:- 进行土地调查,了解土地的类型、质量、水源、排水和其他特征;- 研究土地的限制条件和潜力,评估适宜的农业发展模式。
2. 制定发展目标:- 明确项目的发展目标,如增加农产品产量、提高农产品质量、推广现代农业技术等;-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目标达成的具体指标。
3. 制定土地利用方案:- 根据土地资源分析和发展目标,制定土地利用方案;- 考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效益,合理安排不同农作物的种植和养殖比例。
设计阶段在项目设计阶段,需根据规划阶段的工作结果,进行以下设计工作:1. 绘制项目总平面图:- 根据土地利用方案,绘制项目的总平面图,标示各个功能区域和设施。
2. 设计农业生产设施:- 根据种植和养殖的需要,设计相应的农业生产设施,如温室、畜舍、桑园等;- 考虑设施的布局和功能,以及节能、环保等要求。
3. 规划灌溉和排水系统:- 根据项目的水资源情况,设计合理的灌溉和排水系统;- 考虑节水和节能的原则,确保农作物的水分供应和土壤排水畅通。
4. 设计农业机械和设备:- 根据项目规模和农作物种植情况,设计相应的农业机械和设备;- 考虑设备的效率和可靠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实施阶段在项目实施阶段,需根据设计阶段的结果,进行以下实施工作:1. 合理布局土地利用:- 根据设计结果,合理布局土地利用,确保各功能区域和设施的协调运作;- 考虑交通、能源等设施的便捷性和效率。
2. 选用合适种子和品种:- 根据农作物的需求和市场需求,选用合适的种子和品种;- 考虑适应性、抗病虫害性和产量等因素。
3. 建设和管理农业设施:- 根据设计结果,建设必要的农业设施,并进行设施管理和维护;- 考虑设施的安全性和效益,提高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3.02.04
•【字号】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
•【施行日期】2013.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管理规定》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2月4日附件1:
说明:请提供不少于1张产地照片附件2:
填表说明:产地填表一;博物馆和收藏单位填写表二;如果既是产地又有博物馆则都填,如涉及涉密的内容,则相关项不填,写上“涉密”。
附件3:
古生物化石标本信息采集模板
馆藏单位编号 110102100100099 特别提示:1、请按模板的电子版批注的要求。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18•【字号】粤府函〔2015〕45号•【施行日期】2015.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3月18日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立足于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战略部署的用地需求。
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严守底线、保护资源。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切实解决城市建设占用优质耕地问题,确保生态安全。
(二)坚持合理配置、节约集约。
广东省土地面积

广东省土地面积
广东省位于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是中国人口和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之一。
广东省是全国土地面积相对较小的省份之一,其总土地面积约为1.8万平方公里。
尽管广东省土地面积相对较小,但由于其地理位置优越和经济发展较快的特点,广东省的土地利用率相对较高。
广东省的土地主要分布在广东省的各个地区和城市。
在广东省的主要城市,如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土地利用更为密集,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
在广东省的农村和郊区地区,土地利用主要用于农田、果园、林地和水面等农业和生态用地。
广东省的土地利用结构比较合理,既保障了城市的发展需求,又满足了农村和生态的需求。
广东省的土地资源丰富,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和水面等。
其中,广东省的耕地资源相对较为有限,主要分布在广东省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和西江流域地区。
广东省的林地资源比较丰富,主要分布在广东省的北部山区和西部山区。
广东省也有一定规模的草地资源,主要分布在广东省的沿海地区和湿地地区。
此外,广东省还有一些水面资源,主要分布在广东省的沿海地区和内陆河湖等水域。
总的来说,广东省作为中国发达的省份之一,尽管土地面积较小,但其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土地资源丰富,为广东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广东省将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管理,推动广东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兴宁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二月〇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目的 (1)二、规划依据 (1)三、规划范围 (1)四、规划期限 (2)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3)一、土地利用现状 (3)二、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3)第三章规划任务与土地利用目标 (5)一、规划任务 (5)二、土地利用目标 (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7)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第五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9)一、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9)二、控制人均建设用地 (9)三、提高地均产值 (9)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1)一、允许建设区 (11)二、有条件建设区 (11)三、禁止建设区 (11)四、限制建设区 (11)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12)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2)二、一般农地区 (12)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12)四、独立工矿区 (12)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12)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3)七、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13)八、林业用地区 (13)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14)一、中心城区控制区范围与规模 (14)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4)三、中心城区土地用途管制 (15)第九章土地整治 (16)一、土地开发 (16)二、土地整理 (16)三、土地复垦 (16)四、坡度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改造 (16)五、“三旧”改造 (17)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深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重点保障各项建设及城镇发展用地需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
二、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等相关技术文件及《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报批稿)、《广东省梅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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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土地用途
广东省是中国的一个经济发达地区,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
土地用途是指土地的不同利用方式和功能,广东省的土地用途主要包括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等几个方面。
首先,广东省的农业用地面积较大,主要用于耕种和养殖。
农业是广东省的基础产业之一,该省以种植水稻、蔬菜、水果等农作物为主,养殖水产品和家禽为辅。
农业用地在此地区非常重要,不仅为本地居民提供粮食和农产品,也为全国乃至世界贡献了大量的农产品。
其次,工业用地是广东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广东是中国重要的工业省份之一,以制造业和加工业为主导,享有"工业大省"的美誉。
大量的土地用于建设工厂、厂房等工业设施,为广东省的工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场所。
众多的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也提供了发展工业的土地。
第三,建设用地在广东省的土地利用中占据重要地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东省的城市建设不断扩大。
大量的土地被用于建设住宅楼、商业中心、办公区等城市建筑群。
此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也需要大量的土地用于支撑。
建设用地的不断扩大与广东省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密切相关。
生态用地在广东省的土地利用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广东省地处珠江三角洲和南海
之间,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
为了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广东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工作。
一些特殊地区被保留成为自然保护区或景区,以限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这些地区被用作保护野生动植物、水源、森林资源和自然景观的重要用地。
最后,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广东省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等重要公共设施。
这些设施广泛服务于广东省的居民,提供各种方便和便利的公共服务,提升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广东省的土地用途多种多样,涵盖了农业、工业、建设、生态和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不同的土地用途在支持广东省的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广东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利用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和演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