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征集和处理管理办法

提案征集和处理管理办法
提案征集和处理管理办法

提案征集和处理管理办法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要向代表介绍学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

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学院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归纳汇总。

、落实:大会闭幕后,提案工作小组将提案分别转交给各主管党政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再送交相关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要求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检查:提案工作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在检查时,发现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向有关领导反映,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落实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下一次教代会召开之前向代表进行反馈或在行政办公系统网上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

代。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1、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3、要向代表介绍学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4、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 5、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学院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归纳汇总。

提案管理制度

创新提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员工针对公司现状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改革方案,借此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归口部门: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各类提案的收集、整理、汇总,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提案进行分析、评估、汇总,提出奖励意见,并对实施提案进行跟踪、反馈。 3.提案范围: 3.1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性或管理性的合理化建议; 3.2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远景目标等重大决策性的建议及思想; 3.3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品牌形象提升的各项建议。 4.操作要求: 4.1由提案申请人填写《提案报告表》,并附详细实施方案。每月25日前提交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领导审核,统一提报到人力资源部。有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人员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采纳或不采纳(不采纳要提出理由)。 4.2提案评审依据 4.2.1提案客观性及具体性,即要求提案人将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 4.2.2提案根据问题原因的明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 4.2.3提案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对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 4.2.4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上促使公司向越来越好方向发展。 4.3提案效果的评估、审定 4.3.1提案采纳实施后,由实施公司部门负责填写《提案效果报告》并提交相关数据或相

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 4.3.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上述提案资料后会,于每月25日同实施部门经理,相关负责部门组成评定组,评定组根据该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经济效应大小,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率大小等进行复核等综合评定,并将提案上报总经理。 5.提案奖励 5.1提案效果评估后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奖励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注:①对因改善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超过50万的,由综人力资源部专案上报总经理核定额外奖励奖金。 ②联名提案的奖金分配由第一提案人主持分配。 6.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与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处理实施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处理实施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山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提案的征集、处理工作,根据《山西省民主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1.2征集提案是畅通民主渠道,集中全体职工智慧,促进公司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1.3提案应由职工代表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 2. 提案内容、范围及要求 2.1提案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任务,献计献策,提出提案。 2.2提案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3提案应在公司管理职权范围之内提出,凡超出公司管理权限和基层单位可以解决的问题以及上级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为职工代表提案。 2.4提案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有提出问题的依据,产生问题的原因,有解决问题的建议、办法或措施。 3. 提案的征集 3.1公司工会应在职代会召开前一个月下发征集职工代表提案的通知和提案登记表。 3.2各单位工会应在职代会召开前,深入宣传本次职代会的中心议题,并组织职工代表调查研究,抓住重点提出提案,使提案能集中反映公司全局性、重点性工作。 3.3职工代表应采取书面征求或召开座谈会征求的方式,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职工代表提案登记表。 3.4提案应一事一案,不能一案多提。对不符合要求的提案,

按不合格提案处理,不作统计和答复。 4. 提案的处理和落实 4.1提案提出后,应由各单位工会进行收集整理,按照提案的性质、重要程度、职权范围进行分类,逐级落实。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落实解决,不再作为提案上报;属于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解决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报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 4.2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应依据有关规定,对提案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可以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提案人,并作说明。 4.3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对已立案的提案进行分类登记,分送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进行答复和处理。 4.4公司各部门在接到职工代表提案时,要认真研究,并指定专人负责,尽快提出处理、答复意见。对符合政策规定,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因条件不具备,暂不能落实的提案要说明情况。 4.5职工代表提案答复意见处理完毕后,应由公司行政(经理办公室)汇总编写职工代表提案解答、处理报告。 4.6公司各部门依照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报告,针对相关提案处理意见,按照要求时间,具体组织落实,并及时将实施情况报告企业管理部。 4.7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的征集、处理和落实情况。 5. 附则 5.1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5.2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工会。

提案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提案管理办法范文(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7441提案管理办法范文 Proposal Management Mode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提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 第四条项目的范围

(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 (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第五条项目的来源 (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 第六条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 第七条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员工针对公司现状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改革方案,籍此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减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经办负责组织对改进提案的全程管理工作,包括: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在公司内广泛地宣传并营造出改进的良好氛围;收集公司改进提案,整理、汇总改进提案中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对改进提案进行分析、评价,汇总改进措施;协调各部门进行有效地改进;对重大改进提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改进提案的相关资料的归档;改进提案总结与奖励。 责任部门负责改进提案的改进措施的制定与具体实施。 二、细则 第一条提案项目范围: (一)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 1、作业流程的改进; 2、市场渠道开拓方案、营销手段及营销创意; 3、广告宣传创意设计、形象设计、产品设计; 4、具开拓市场潜力的新品种的引荐、引进; 5、控制、节约成本费用、简化作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 效率的新方法; 6、减少或预防浪费的方法;

7、对公司采购、生产、营销、仓储、物流运输、人事管理 等方面的创新建议; 8、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 告等; 9、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10、其它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提案。(二)一般性意见、改善措施项目 1、各种操作方法的改进及现场改善; 2、设备保养方法、废料利用、节约能源、作业安全等的改 善; 3、对于质量、管理制度、人员结构、各项隐患防护等的改 善; 4、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建议。 第二条提案申请、审核程序 1、提案申请人填写《提案申报单》,并附详细实施方案,经部门负责人评审后交总经办,口头申报无效; 2、总经办将《提案申报单》存档,并交主管总监对提案进行评审; 3、一般性建议、改善措施等提案直接由主管总监鉴定批准,予以实施。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提交总经理评议复审; 4、提案实施如需经费开支,报总经理批准核定;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重编)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会计事务所财务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8013会计事务所财务制度 Model Accounting Firm Financial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

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

(新)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1、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3、要向代表介绍学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4、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 5、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学院

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归纳汇总。 3、落实:大会闭幕后,提案工作小组将提案分别转交给各主管党政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再送交相关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要求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4、检查:提案工作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在检查时,发现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向有关领导反映,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落实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下一次教代会召开之前向代表进行反馈或在行政办公系统网上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一、提案管理办法

第七章提案管理制度 一、提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 第四条项目的范围 (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 (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第五条项目的来源 (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 第六条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 第七条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第九条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

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第十条需向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革新、技术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1%左右作出安排,由总工室掌握使用。 □成果的评审、鉴定 第十三条成果申报 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室。 (一)研究报告 (二)测试和实验报告 (三)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照片 (四)质理标准 (五)国内外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六)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 (七)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十四条成果的评审、鉴定 (一)总工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评审鉴定。 (二)在市局立项的项目成果,报市局科技处组织评审鉴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鉴定。 □成果的奖励 第十五条成果评审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专利奖。 第十六条对获专利的项目将按专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未申报市专利或申报而未获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对成果集中评奖一次,原则

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会

附件: 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促进其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规范执业行为,防范执业风险,更好地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在本市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第三条事务所分类管理,是指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事务所职业道德、执业质量、内部治理及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经一定程序的考核评审(以下简称“考评”),确定事务所的管理类别。分类管理类别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四类。对不同类别的事务所,协会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管理,并向市财政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分类管理情况,作为其加强行政监管工作的参考。 第四条事务所分类管理考评工作,由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评内容

第五条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职业道德,包括职业道德制度、诚信承诺、行业建设公约等执行情况; (二)执业质量,包括执业质量控制及业务规范等执行情况; (三)内部治理,包括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执业质量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和职责分工; (四)党建工作,包括党组织覆盖情况、党建工作情况、工会及团组织建设情况; (五)综合管理,包括境外业务、人力资源和人才培养、财务会计、信息技术、社会责任、分所管理、其他综合管理等情况。 第三章考评条件及标准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务所应当参加考评: (一)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未参加过考评的; (二)已被评定为A类管理并超过5年的; (三)已被评定为B类管理并列入当年协会执业质量检查的; (四)已被评定为B类管理,在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执业质量检查的; (五)因分类管理受到投诉举报或反映问题严重的; (六)需要予以考评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务所不得申请参加考评: (一)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修订版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1、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3、要向代表介绍学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4、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 5、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

员工提案管理规定

员工提案管理规定 1.0 本公司为倡导参与管理,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对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借以提高经营绩效,特订定本条例。 2.0 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或革新意见,均可向人事部索取提案建议书,将拟提案建议事项内容详予填列。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可请人事部经理或单位主管协助填列。 3.0 提案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3.1 建议事由:简要说明提案改进的具体事项。 3.2 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提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的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革新意见。 3.3 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提案改善的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 3.4 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提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4.0 提案书填妥后,应以邮寄或面递方式,送交人事部经理亲收。 5.0 提案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或革新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人事部经理可以内容不全为由,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并应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授原建议人。

6.0 本公司为审议员工提案建议,设臵员工提案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由各幕僚单位主管为审议委员,经营会议经理为如集人,必要时,人事部经理需与召集人洽商后邀请与提案内容有关的主办单位主管出席。 7.0 审委会的职责如下: 7.1 关于员工提案的审议事项。 7.2 关于员工提案评审标准的研订事项。 7.3 关于提案奖金金额的研议事项。 7.4 关于提案实施成果的检讨事项。 7.5 其他有关提案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8.0 人事部收受提案建议书后,认为完全者,应即于收件3日内编号密封送交审委会如召集人,提交审委会审议。如因案情特殊,需由审委会另行洽请与该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人员先行评核,提供审委会作为审议参加。 前项审委会的审议除因案件特殊者可延长至30天外,应于审委会召集人收件日起15天内完成审议工作。 9.0 本公司员工所提案建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奖励:9.1 对于公司融资提出可行性方案,降低融资风险,提高公司投资效益者。 9.2 对于公司组织研提调整意见,能收精简或强化组织功能效果者。 9.3 对于公司商品销售或售后服务,研提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

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1.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规章制度 2.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道德规章制度 3. 会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4. 会计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 5.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6.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1、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开拓的主动性,加强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总经理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主任会计师: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经营理念,能团结带领全体同仁共同奋斗,使事务所得到健康稳步发展;同时,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有效地控制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并能为事务所经营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2.总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具备优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很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客户工作经验;具有优秀的团队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业务知识广博,能全面领导事务所的各项业务工作。 3.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制定全所各项管理规范;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在分管范围内,能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4.部门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很好的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所里分配的各项业务。 5.高级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执业水平,能有效控制风险;具备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型的审计或评估等项目。 6.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各类审计或评估项

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管理办法

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管理办法 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做好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是提高教代会质量,调动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全面工作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制定制度如下: 一、要做好提案征集动员工作。在教代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由校工会或教代会筹备小组召开会议,向全体教工和教代会代表通告提案征集的有关注意事项,动员大家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三、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由代表组集体提出。要根据一事一案的原则填写提案征集表,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四、提案处理和落实: (一)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二)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三)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解答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

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五、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六、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存档备查。 七、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八、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职代会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办法

职代会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办法 职代会提案工作是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之一。为保证做好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工作。现将职代会提案的征集、立案及处理规定如下: 一、提案的征集: 1、提案应在职代会开会前征集。我厂职代会原则上每年征集提案一次,(年终或年初)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召开会议的前一个月向各代表团(组)发出提案征集的通知和提案表。 ! 2、各代表团组要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单位的职工代表开展提案征集工作。职工代表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经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提案表,于职代会召开前送到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地点:总厂工会)。 二、立案原则: 1、提案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案要以企业发展,促进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应围绕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有关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健全规章制度,改善职工劳动和生活条件,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提出提案。 3、凡超出企业能够解决的问题以及国家和上级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不应作为提案。 《

4、每项提案要有至少三名职工代表附议方可有效。 5、凡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无法进行处理的提案,不能立案。 三、提案处理程序 1、审议。提案工作委员会收到职工代表提案后,根据立案原则对提案进行审议,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给予立案。 2、立案。对已审定后确定的立案,进行分类、统计、造表、可分为“生产经营管理、生活福利、分配制度、精神文明、其它方面”共五类。 ^ 3、转送。对审定立案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类别分别送交总厂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处理。 4、对征集的提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议,认为不能立案的,以反馈单的形式注明原因交提案人;做为意见处理的提案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以反馈单的形式向提案人作出解释。 5、关于提案主办部门对提案的处理答复: (1)对职工代表的提案,主办部门应认真及时地进行研究处理,予以落实。 (2)凡需在一定期限内落实的,应提出处理落实计划,分期落实。% (3)提案处理答复意见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填写“主办部门处理结果”一栏,送提案工作委员会。 6、把主办部门对提案的处理答复送提案人,请提案人反馈意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一、提案的形成与要求 代表提案由代表本人填写提案表。提案内容分两大类:一是关系企业改革与发展、企业管理和员工重大切身利益,且符合提案内容和条件,可作为提案提出;二是属于对企业其他工作或部门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一般不作提案提出,可作为意见、建议、批评提出。 代表提案应由代表一人提议,两人以上(含两人)附议,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一位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不需要附议者,亦不作为提案处理。 二、提案征集、处理的组织形式 职代会每次大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由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开始

进行。征集提案前,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就此发出通知并印制好表格,召集各代表团团长或联络员会议具体部署,讲清大会议题、提案目的、意义和要求,提案的截止日期等事项。代表提案由各代表团负责收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处理。截止日期后提出的提案不再立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向大会报告。 三、提案的立案、处理和核实 (一)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主要看是否属于公司和职代会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提案条件和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的,可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提案内容后重新提出。 (二)立案: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企业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并由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属代表一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批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员工针对公司现状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改革方案,籍此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减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经办负责组织对改进提案的全程管理工作,包括: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在公司内广泛地宣传并营造出改进的良好氛围;收集公司改进提案,整理、汇总改进提案中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对改进提案进行分析、评价,汇总改进措施;协调各部门进行有效地改进;对重大改进提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改进提案的相关资料的归档;改进提案总结与奖励。 责任部门负责改进提案的改进措施的制定与具体实施。 二、细则 第一条提案项目范围: (一)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 1、作业流程的改进; 2、市场渠道开拓方案、营销手段及营销创意; 3、广告宣传创意设计、形象设计、产品设计; 4、具开拓市场潜力的新品种的引荐、引进; 5、控制、节约成本费用、简化作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 6、减少或预防浪费的方法; 7、对公司采购、营销、仓储、物流运输、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议; 8、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等; 9、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10、其它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见、改善措施项目 1、各种操作方法的改进及现场改善; 2、设备保养方法、废料利用、节约能源、作业安全等的改善; 3、对于质量、管理制度、人员结构、各项隐患防护等的改善;

xx公司提案改善管理办法

xx公司提案改善管理办法 为提高制造效率、降低成本、稳定产品质量,号召鼓励全员积极参与提案改善活动,把提案改善纳入日常管理持续改进活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 3. 职责分工: 3.1管理部负责组织提案改善项目的评审、评价、奖励提报的日常管理。 3.2各部门负责组织动员、申报提案改善,负责提案改善 前后的数据统计(含预估成本费用及成效),并落实实施。 3.3财务部负责提案改善经济效益的核算、核对。 3.4总经理负责提案改善项目审核和奖励的批准。 4.提案改善定义: 提案改善是对设备、工艺、工装模具、易损件及其工位

器具的改造革新,以提高制造效率、改善工作环境、降低成本、稳定产品质量等。 5.工作程序: 5.1公司成立提案改善委员会 5.1.1由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负责对提案改善项目评 审结果的审批;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委员会成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提报奖励,并督导相关部门落实实施。 5.1.2提案改善委员会委员由制造副经理、技术经理、质 量部经理、技术部工艺员等人员组成。 5.1.3提案改善评审、评价,一方面是对已实施的提案改 善的成效如何奖励进行小组评议,另一方面是对提案改善的可行性进行评审(改革投入成本较大时或涉及面较大时)。 5.2提案改善的申报 5.2.1员工在工作中产生提案改善想法后,可口头向主管 报告,由制造部经理和车间班组长、技术员评估其可行性,并视实际状况组织试做或提报提案改善委员会评 审。

5.2.2对设备、工艺的提案改善,由提报人填写“提案改 善项目申请及评审表”,经部门领导审签后(或主管代 为填写),报管理部组织评审。 5.2.3对工装模具、易损件及其它工位器具等的提案改善, 若一次投入成本不超过300元的,也可由制造部经理先 行组织试做(有关产品品质的改进需经过质量部确认方 可试行),再填写“提案改善项目申请及评审表”,报 管理部组织评审。 5.3提案改善评审、评价 5.3.1管理部收到各部门提报的“提案改善项目申请及评 审表”,要到车间现场了解实际状况,对已实施的项目,应对改善成效进行确认。并定期召集提案改善委员会委 员会议,对提案改善项目进行可行性评审或成效奖励评 审。项目提报人可以列席评审会议进行解说报告。 5.3.2对已实施的或待实施的提案改善项目,依据“提案 改善项目评审标准”,从创意、可行性、预期效果等三 个方面进行评分,并作出结论。 5.3.3提案可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须经财务部核算后, 按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做好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是提高教代会质量,调动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全面工作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制定制度如下: 一、要做好提案征集动员工作。在教代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由校工会或教代会筹备小组召开会议,向全体教工和教代会代表通告提案征集的有关注意事项,动员大家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三、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由代表组集体提出。要根据一事一案的原则填写提案征集表,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四、提案处理和落实: (一)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二)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三)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解答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

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五、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六、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存档备查。 七、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八、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员工提案管理办法

宁波华顺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文件编号:HS-XZ20150721员工提案管理办法版本修订:A/O 共3页 性质:内部公开文件 授权人:总经理监督部门:人事行 政部 订立日期:2015年07月 21日 生效日期:2017年08月01 日 起草审核批准部门人事行政部:总经理:董事长/管代: 员工提案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推动公司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个人的智慧与经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提案管理办法。 二、提案建议人资格 1、凡本公司员工皆可建议。 2、建议需以个人或数人提出。 三、提案建议方法 1、提案建议人填写规定的“提案表”,自行填妥投入建议箱或交到行政部办公室,或者公司邮箱。 2、“提案表”必须填写以下主要项目: (1)案由(概括明了地写出建议主张的内容)。 (2)原有缺失(具体说明现状)。 (3)改进意见和方法:详细说明改善的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 (4)预期的效果:应详细说明提案经采纳后,可能获得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和降低成本等。 3、提案内容不需获得各级负责人的许可。 四、提案范围 1、提案内容为对本公司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 和措施,具体可以是: (1)各类操作方法、工作程序、销售方法等的改善。 (2)有关折本维修保养的改善。 (3)有关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耗材等。 (4)新工艺的研发、设计等。 2、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 (1)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提案。 (2)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 五、成立审议组以及职责 1、公司为审议员工提案设置提案审议小组。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1)组长: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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