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

约翰·穆勒《功利主义》目录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功利主义的含义第三章论功利原则的最终约束力第四章论功利原则能够得到何种证明第五章论功利与正义的联系术语对照表第一章绪论行为对错的标准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虽然争议不断,却始终没有取得多少实质性的进展。
就目前的人类知识状况来看,没有什么比这种情形更加出乎人的意料之外了,也没有什么比这种情形更加能够表明,自哲学诞生以来,“至善”[1]的问题或者说是道德基础的问题,始终被认为是思辨领域中的主要问题,使得多少聪明才俊为它苦思冥想,因它而分成各个门派,相互攻讦,争论不休。
两千多年以前,青年苏格拉底在倾听了老年普罗塔哥拉[2]的见解之后,就主张功利主义的理论而反对当时所谓智者的流行道德(假如柏拉图所著的“对话”是根据真实的谈话撰写的),可是到了两千多年之后的今天,同样的讨论却仍在继续,哲学家们仍然分列于同样的战斗旗帜之下,无论是思想家还是一般人,在这个问题上看来都仍然没有更加接近于取得一致意见。
[1] 原文为拉丁文summum bonum,英文的意思是“highest good”或“good at the top”。
——译者注[2] Protagoras(前485一前410),古希腊哲学家,智者学派的代表人物,名言为“人是万物的尺度”。
——译者注诚然,各门科学的第一原理都存在着这类混乱的情形和不确定性,有时还存在着类似的争议,哪怕是它们之中最确定无疑的科学亦即数学也不例外;然而,这种情形并没有严重地损害各门科学的结论的可信性,一般来说确实毫无损害。
这看来有悖常理,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一门科学的详细学说通常并不是从它的所谓第一原理推演出来的,其证据也并不依赖于它的所谓第一原理。
假如科学的详细学说都是从它的所谓第一原理推演出来的,其证据都要依赖于它的所谓第一原理,那么就没有比代数更不可靠的科学了,也没有比代数的结论更不充分的科学结论了;因为那些由最杰出的教师写下来的代数基本原理,就像英国法律一样充满了随意性,并且像神学一样神秘,而代数的可靠无疑,没有一点是来自平时教给学生的代数基本原理的。
功利主义:道德哲学与公共政策

功利主义在道德哲学中的理论地位
功利主义是一种后果主义道德理论
• 强调行为的结果和价值
• 与义务论和德性伦理学相对立
功利主义在道德哲学中的重要性
• 为道德判断提供了一个客观的标准
• 对现代伦理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功利主义在当代道德哲学中的争议与讨论
功利主义面临的挑战
功利主义的修正和发展
• 如何解决效用最大化的难题
• 如何在政策制定中实现长期的幸福和可持续发展
04
功利主义的优缺点及其对公共
政策的影响
功利主义的优点及其对公共政策的积极影响
功利主义的优点
• 为道德判断和公共政策制定提供了一个客观的标准
• 有助于实现最大幸福和公平分配的目标
功利主义对公共政策的积极影响
• 有助于提高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 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功利主义的缺点及其对公共政策的负面影响
功利主义的缺点
功利主义对公共政策的负面影响
• 可能导致公平问题和短视行为等问题
• 可能导致政策制定的片面性和短视性
• 如何在政策制定中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
• 可能影响社会的长期幸福和可持续发展
如何在公共政策中合理运用功利主义原则
如何平衡功利主义与其他道德哲学理论
• 如康德主义和德性伦理学等
• 实现政策制定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如何克服功利主义在公共政策中的潜在问题
• 如公平问题和短视行为等问题
• 通过制度设计和伦理教育等手段来解决
05
功利主义在当代社会中的发展
与启示
功利主义在当代社会中的发展趋势
功利主义在当代社会中的发展
功利主义在当代社会中的发展趋势
• 受到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等因素的影响
功利主义

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边沁着眼于制 定法律的原理、根基和总设计。
“边沁发展了第一个彻底的近代功利主 义体系,聚焦于制度结构、公共政策、 立法、政治管理的问题。” ——贝克
其次,按功利主义的观点,道德不再被理解为忠 实地服从上帝颁布的准则,或者忠实地服从我们 在日常生活中认识到的一套固定不变的规则。相 反,道德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世界上的一切存在者 的幸福——凡是有助于促进整个福利的行动和政 策,就是正确的行动和政策。
功利主义采取一种完全不同的进路。它要求我 们问:哪一种选择会有最好的结果?哪一个行 动会在所有相关者的幸福中产生最大的幸福差 额? 功利主义的结论:当结束生命能最大限度地减 少痛苦,安乐死在道德上就是正当的。
(2)动物权利问题
基督教传统认为,唯独人以上帝的形象被创造, 并且动物没有灵魂。这样,事物的自然秩序允 许人将动物用于任何他们看来适当的目的。
边沁的快乐计算法
(1)强烈性。强度越高的快乐价值越大; (2)持久性。越持久的快乐价值越大; (3)确定性。快乐越是确定,其价值就越大, 痛苦则相反;(如赌博)
(4)临近性或遥远性。越早出现的快乐其价值 越高,越迟出现的则越低。 (5)丰富性。有些行为只伴随着单一的快乐, 有些则丰富多样。例如为了果腹的饮食,其快 乐很单一,而读书则不但能给人知识,教给人 生活的技能,而且能增长人的智慧,其快乐是 丰富多样的。
“电车难题” (The Trolley Problem)
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 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 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 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 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 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 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 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 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密尔是19世纪英国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的著作《功利主义》被认为是功利主义思想的代表之作。
在这部著作中,密尔阐述了他对于道德和行为的观点,提出了以幸福为目标的实用主义伦理观。
本文将就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进行详细解读,分析其核心理念和对人类社会的意义。
密尔所提倡的功利主义是一种实用主义的伦理观,他认为一个行为的正确与否取决于它产生的后果,即是否能为社会带来最大的幸福。
在密尔看来,幸福是最高的道德准则,所有的行为都应该以追求幸福为目标。
他强调“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即社会的整体幸福应该优先于个人的利益。
这种观点与康德的“以目的为目的”的伦理观相反,后者强调行为的正确性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普世的道德规范,而与其产生的后果无关。
密尔并不是一味地提倡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他的功利主义是建立在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追求上的。
他强调道德与利益的统一,认为道德规范应该服务于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不是局限于个人的利益。
在他看来,追求个人的幸福并不等同于自私自利,因为如果一个人只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考虑社会整体的利益,最终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幸福。
他认为个人和社会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个人的行为应该符合社会整体的利益。
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伦理标准。
传统的伦理观多是基于宗教和权威的规范,强调个人对于上帝或者统治者的忠诚和顺从。
而功利主义则提出了一种以幸福为准绳的伦理标准,使得人们在道德和行为选择上更加理性和灵活。
密尔的功利主义对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主张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为后世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提供了理论基础,影响了后来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对于市场经济和个人自由的理解。
密尔的功利主义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他的功利主义在实践中可能会导致对于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忽视。
在追求社会整体幸福的过程中,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可能会受到侵犯,这与他所提倡的个体自由和经济自由并不相符。
功利主义通俗理解

功利主义通俗理解1. 功利主义啊,简单来说就是看啥事儿都先看能不能得到好处!就好比你去买东西,你肯定会挑对你最有用、最实惠的那个,这就是一种功利的想法呀!比如说你为了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努力复习,这就是为了得到那个好成绩的功利行为呀!2. 功利主义不就是凡事都从利益出发嘛!就像找工作,大家都想找工资高、福利好的,这就是功利的表现呀!比如小明找工作只看钱,其他都不管,这就是很典型的功利主义做法呀!3. 哎呀,功利主义就是很直白地看结果有没有利呀!好比你玩游戏,你肯定想赢,想得到奖励,这就是功利心在作祟呀!像小红玩游戏就只想升级拿奖品,这就是功利主义在她身上的体现呀!4. 功利主义其实就是特别实际地考虑好处呀!比如说选择朋友,有人就会看这个朋友能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这多功利呀!像小李交朋友只交对他事业有帮助的,这不就是功利主义嘛!5. 功利主义说白了就是以利益为重呀!就像投资,都想投能赚钱的项目,这就是功利的想法呀!比如老张投资只看回报率高不高,其他都不考虑,这就是功利主义在起作用呀!6. 功利主义不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嘛!好比参加比赛,都想得第一名,有奖品拿,这就是功利呀!像小王参加比赛就是奔着冠军去的,这就是功利主义驱使的呀!7. 嘿,功利主义就是先想着有没有好处再行动呀!比如选择兴趣班,很多人会选对以后有用的,这就是功利的思维呀!像小赵选兴趣班只选对升学有帮助的,这就是功利主义的表现呀!8. 功利主义其实就是凡事看能不能带来好处呀!就像选择交通工具,会选快又方便的,这就是功利呀!像小刘出门只坐地铁,因为快,这就是功利主义在他生活中的体现呀!9. 功利主义不就是只看重利益嘛!好比做决定的时候,先考虑对自己有没有好处,这就是功利呀!像小吴做决定只看对自己的利益有多大,这就是功利主义呀!10. 功利主义就是特别现实地考虑利益呀!就像选专业,都想选热门的好就业的,这就是功利的想法呀!像小周选专业只看以后能不能赚大钱,这就是功利主义在作祟呀!我的观点是:功利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人们去追求更好的结果,但如果过度功利,可能会忽略一些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情感、道德等。
《功利主义》课件

功利主义在科技发展中的伦理挑战
科技发展带来的伦理问题
功利主义在科技伦理中的应 用
功利主义强调利益最大化原则,可以为科技发展中 的伦理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生物技术 等领域的伦理问题逐渐凸显,功利主义面临 新的挑战。
功利主义强调行为的结果导向,即行为的正当性取决于其结果是否能够带来最大幸 福或最大满足感。
功利主义认为,一个行为如果能够带来比其他行为更广泛的幸福或满足感,则该行 为就是正当的。
功利主义的起源与发展
功利主义起源于古希腊的伊壁鸠鲁学 派,该学派主张快乐主义,认为追求 快乐是人生的最高目的。
当代功利主义在20世纪中叶以后得到 了广泛传播和应用,涉及领域包括伦 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
两者之间的比较突出了道德关 注的焦点和实现幸福的方式的 不同。
功利主义与社群主义的比较
社群主义强调社群的利益和价值 观,认为社群的利益和价值观应
该高于个人利益和价值观。来自功利主义则认为个人利益和幸福 的总和是最重要的,如果行为能 够带来最大的幸福和利益,则被
认为是道德的。
两者之间的比较突出了个人利益 和社群利益之间的权衡和取舍的
忽视弱势群体的利益
功利主义可能导致对弱势群体的忽视,因为弱势群体在总体幸福中的贡献较小。
短期利益与长期可持续性的冲突
功利主义可能过于关注短期内的总体幸福,而忽视对环境、社会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性影 响。
05
功利主义与其他伦理 学说的比较
功利主义与义务伦理的比较
义务伦理强调道德义务和责任, 认为人们应该遵循道德原则,而
功利主义的实践应用
功利主义名词解释

功利主义名词解释功利主义是一种伦理学理论,它将行为的道德价值与其结果或后果联系起来。
这个理论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性应该通过评估其对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或幸福产生的影响来确定。
功利主义的核心原则是追求最大利益最大化。
根据这个原则,一个行为被认为是道德的,如果它的结果使尽可能多的人受益。
对于功利主义者来说,一个人的善恶是通过行为的后果来评判的,而不是通过其动机或行为自身的本质。
功利主义的关键思想是“最大幸福原则”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原则”。
它主张追求最大的幸福或满足感,无论对个体还是社会来说,只要这样做不会牺牲其他人的利益。
功利主义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有效利益”。
它指的是一种社会效益评估的方法,通过比较不同行为的利益和损失来确定哪个行为是更好的或更合理的选择。
功利主义的优点之一是它提供了一种客观的、可量化的方法来评估行为的道德性。
由于它关注行为的结果而不是行为自身,功利主义避免了主观偏见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然而,功利主义的一些批评家指出它的缺点。
首先,功利主义忽视了一些其他道德价值,如正义、自由和人权,这些价值不能仅仅通过效益来衡量。
其次,功利主义可能导致对个别权益的牺牲,如果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与某些个体的利益相矛盾时,可能会对公正和公平产生负面影响。
另外,功利主义在行为的后果和可能的不确定性之间可能存在困境。
由于我们无法预测所有可能的结果,基于后果的道德评判可能会面临不确定性和风险。
总之,功利主义是一种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核心原则的伦理学理论。
它将道德与效益联系起来,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性应该通过其对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或幸福产生的影响来评估。
但它也面临一些挑战和批评,包括忽视其他道德价值和对个别权益的可能牺牲。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思维目录功利主义的发展功利主义的主要概念功利主义的派别功利主义的应用边沁的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思维,就是在思考任何事情的时候,本能的首先第一念头反映就是“这事能给我本人带来什么好处?”人类受制于苦与乐的统治,只有这两个主宰才能给我们指出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
这两个主宰是人的本性,因而人类的基本规律主要是“避苦求乐”,即功利主义原则。
(边沁的观点)功利主义概述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
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
主要哲学家有约翰·史都华·米尔(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
功利主义的发展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
西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
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 (Richard Cumberland)、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姆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
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Claude-Adrien Helvetius)、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 (Cesare Beccaria) 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米尔提出。
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
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19世纪末期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亨利·西奇威克(Henry Sidgwick)认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
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要求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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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伦理学理论)(utilitarianism),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
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
主要哲学家有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
主要概念: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
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
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
边沁和密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
密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发展历程: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型的出现。
公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
近代英国哲学家与伦理学家如坎伯兰(Richard Cumberland)、法兰西斯·哈奇森与休姆都有功利主义的倾向。
据边沁指出,他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Claude-Adrien Helvetius)、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Cesare Beccaria)以及休谟(Hume)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密尔提出。
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
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19世纪末期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亨利·西奇威克(Henry Sidgwick)认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
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要求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
他也认为功利主义能解决常识学说的模糊和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困惑之处。
在20世纪功利主义虽然经过摩尔(G.E. Moore)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与英国自然科学家兼伦理学家图尔明(Stephen Edelston Toulmin)、牛津大学的诺埃尔·史密斯(Patrick Nowell-Smith)、厄姆森(J.O. Urmson)以及澳大利亚的斯马特(J. J. C. Smart)等人仍为功利主义辩护。
主要派别:功利主义根据应用的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1情境。
情境功利主义强调的是“在此时此刻这个情境下,该怎么做才能促进全体快乐值。
”而不是问若将此道德律推广到每个人身上会对全体快乐值造成什么影响。
举个例子,像说谎一般来说是不对的行为,但在某些情境下,情境功利主义者会认为说谎是对的,像善意的谎言、为保守国家机密而说谎等。
对情境功利主义的定义可以参考下面一句话:“某个行为仅在全体快乐值不低于其他等同行为所产生的全体快乐值时为善,此为情境功利主义。
”2是“若每个人都按照我现在遵守的道德律作出行为,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最明确的例子是“穷人可不可以夺取富人的财富?”按照情境功利主义,这似乎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可以促进最大快乐值,但普遍功利主义提醒我们,若每个人都这么作,那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3不能像情境功利主义那样,视哪种方法能取得最大快乐值而决定该往左开还是往右开,而是根据既定的规范。
若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规则,那么交通就能安全便利(最大快乐值)。
但需要注意这个规则制定时的合理性。
也有批评学者认为实际是变化的,这种规则若不能紧跟变化会最终走向不合理。
有人认为,普遍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本质上都属于情境功利主义的一种。
应用:功利主义的影响甚为广泛。
它在法律、政治学、经济学方面更有特别显著的重要性。
例如在惩罚方面,功利主义反对“一报还一报”的“报应”理论。
功利主义者认为惩罚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改造罪犯或保护社会不受罪犯破坏,从而避免发生更多的犯罪行为,同时也使其他人因惧怕受到惩罚而不敢犯罪。
在政治哲学上,功利主义者赞成将民主作为使政府利益与公众利益取得一致的一种方法。
他们认为每个人的最大自由和其他人的同等自由是一致的。
不过也有人因为强调政府利益的一面,而走向保守主义、甚至独裁主义。
另一方面,也有人因相信人性本善,认为最大的幸福是来自社会的根本变革,从而走向无政府主义的共产主义,如威廉·戈德温。
在经济学上,所谓边沁效用分析学派如威廉姆·斯坦利·杰文斯,则是从边沁那里吸取了许多思想,所谓“福利经济学”是以“比较爱好”代替“比较效用”,也表现功利主义的基本精神。
在经济政策上,早期的功利主义者倾向自由贸易,反对政府干涉。
后期的功利主义者由于对私人企业的社会效率失去信心,又希望政府出面干涉来纠正私人企业的弊病。
在当代的讨论中,人们对伦理学语言的分析,以及对边沁的“快乐计算”均已失去兴趣;功利主义出现了种种修正的和复杂的形式。
边沁学说简述:强烈,持久,不可避免,飘忽,充实,崇高—杰里米·边沁苦、乐皆具此特征,人生本该寻快乐,众人都应乐中生,避苦就乐乃真性,如苦必降但愿少而轻。
上面是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综括。
功利主义是指以超阶级的功利作为人们行为标准的资产阶级哲学思想。
18世纪末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J.边沁创立,对西方经济学研究曾产生过很大影响。
出发点和前提。
边沁之前,A.斯密在启蒙学派的“自然秩序”和“理性观念”的基础上,把人性归结为个人利己主义,认为个人追求一己利益,便会自然而然地促进全社会的利益。
边沁在《道德和立法原理导论》(1789)一书中进一步阐明功利原理,并把它应用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之中,并以此作为判断一切行为和立法措施的准则。
边沁的功利原理有两个出发点和前提:①功利原理或最大幸福原理;②自利选择原理。
关于功利原理,边沁认为,人们一切行为的准则取决于是增进幸福抑或减少幸福的倾向。
不仅私人行为受这一原理支配,政府的一切措施也要据此行事。
按照边沁的看法,社会是由各个人构成的团体,其中每个人可以看作是组成社会的一分子。
社会全体的幸福是由组成此社会的个人的幸福的总和。
社会的幸福是以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来衡量的。
如果增加社会的利益即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倾向比减少的倾向大,这就适合于功利原理。
边沁把功利原理应用于经济学,各种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恰当与否以功利原理作为权衡标准。
所谓自利选择原理,按边沁的说法是: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痛苦,每个人自己知道最清楚,所以什么是幸福也是各个人所知道的。
各个人在原则上是他自身幸福的最好判断者。
同时,各个人追求一己的最大幸福,是具有理性的一切人的目的。
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自利的选择占着支配地位。
当人们进行各种活动的时候,凡是对自己的最大幸福能有最高的贡献,不管对自己以外的全体幸福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他都会全力追求,这是人性的一种必然倾向。
自由放任:边沁以所谓功利原理和自利选择原理为依据,在经济方面鼓吹自由放任主义。
他认为,在经济活动中应以个人的活动自由为原则,国家应为之事,只限于保护个人活动的自由和保护私有财产的安全,除此之外,不应作任何干涉。
按照边沁的解释,在经济上实行自由放任,生产上将会得到最大量,分配上将越趋于平等,从而使幸福也达到最大量。
如果安全与平等不能两立,就必须放弃平等,而维护私有财产的安全。
影响: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深深影响当时和以后英国及欧洲大陆上许多经济学家如J.B.萨伊、D.李嘉图、J.密尔、J.S.密尔、A.L.C.德斯蒂·德·特拉西(1754~1836)、W.S.杰文斯、A.C.庇古等。
J.S.密尔从小受到边沁功利主义的熏陶,始终坚信“幸福”是人类一切行为的规则和标准,并且是人生的目的。
但在他生活的年代,阶级矛盾比边沁时代尖锐化了,他同情无产阶级的悲惨境遇,因而对功利主义作了新的解释,认为人生的目的应脱出图谋一己幸福的范围,而去关心他人的幸福和人类状况的改善,也就是从“自利”转变为“自己牺牲”。
他晚年写的《功利主义》(1861)认为人类有为别人的福利而牺牲自己的最大福利的能力,如果是不能增加幸福总量、或没有增加幸福总量的倾向的牺牲,不过是白费。
他强调功利主义在行为上的标准的幸福,并非行为者一己的幸福,而是与此有关系的一切人的幸福。
当你待人就象你期待他人待你一样和爱你的邻人就象爱你自己一样,那么,功利主义的道德观就达到理想完成的地步。
他幻想通过某些改良主义措施,来调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
19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学中出现的边际效用学派仍以边沁功利主义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
英国边际效用学派代表杰文斯认为经济学的目的是求以最小痛苦的代价来购买快乐,而使幸福增至最高度;要求对快乐和痛苦进行计算,因而把经济学叫作“快乐与痛苦的微积分学”。
在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功利主义在西方经济学中仍然发生影响。
由英国庇古奠定的福利经济学,就认为一个人的福利是他所感到的满足的总和,社会福利则是各个人的福利的总和,各个人总是力图使自己的满足成为最大量。
1982年在讨论刑法改革时,布鲁厄姆告诉下院:“改革时代就是边沁时代”;梅因于1875年写到:“我不知道自边沁那时以来实施的法律改革有哪一项不能归功于他的影响”。
在对待所有政治和道德论题的方式方面,边沁的著作引起了一场悄悄地革命,思想习惯焕然一新,整个政论界大都不知道激励来自何处,却充满了精神。
功利主义法学:功利主义法学生产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欧洲大陆的英国,是把功利主义运用到法学领域而产生的法学流派。
功利主义基于这样一种伦理原则: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的,人的行为是受功利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而对于社会或政府来说,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基本职能。
功利主义法学的最基本特点就是强调追求“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原则是立法的宗旨、评判法律优秀的标准和法律实务欧洲大陆,对政治学、法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0世纪以后,功利主义法学的一些基本原理被西方法学、社会法学、自由主义法学、经济法学等所吸收。
第一,功利主义法学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意识形态,它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尽管从表面上看与“为绝大多数人谋福利”、“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运动的指导思想有相似之处,但两者有实质性的区别。
功利主义所谓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本质是自由主义而非社会主义,这个原则鼓励每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去自由竞争,国家奉行不干涉主义,国家的任务只是为自由竞争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