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财行发[201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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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财行发〔2014〕29号)各市、州、县财政局,省直各行政单位:为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构建清廉透明、高效节约的服务型行政机关,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地各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关于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湖北省财政厅2014年5月28日关于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明确财务主体责任,规范财务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构建清廉透明、高效节约的服务型行政机关。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行政单位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是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主体。
行政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就应对纳税人负责,独立承担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
行政单位应当承担的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行为的主体责任;执行国家政策,规范支出行为、维护财经纪律的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的主体责任;及时、完整、细化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公开的主体责任;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为先导的项目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职权分离、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主体责任。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二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机关财务活动,保障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审计监督等方面,详细介绍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1. 法律依据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
2. 整体管理原则:将机关财务管理纳入机关综合管理体系中,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机关管理中的综合性作用。
3. 经济、合理、效益原则: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要注重经济合理性,追求最佳效益。
4.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财务管理信息的公开,对财务管理中的纪律违法行为要进行妥善处理。
5.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加强财务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保障财务安全。
二、组织架构机关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岗位。
财务管理部门应划分明确职责,配备专业人员,统一管理机关财务。
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预算编制、核准和执行、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审计监督等工作。
2. 财务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3. 财务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如预算编制、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等。
三、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机关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核准和执行。
1. 预算编制:根据机关的发展需求和财务状况,制定年度预算方案,包括收支预算和资本预算。
预算编制应适应机关工作任务的需要,注重实效和经济合理性。
2. 预算核准:将预算方案提请机关领导审批,确保预算方案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
3. 预算执行:按照预算核准的方案,对机关的财务收支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透明。
四、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机关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资金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措、支付管理和资金监督。
[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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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指机关部门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机关部门财务活动,保障财务资金的合理运行和有效使用。
以下是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一、总则1.1目标:明确机关部门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财务资金的合理配置,保证资金的正常运转,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1.2遵循原则:遵守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
1.3职责:明确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各相关职责,明确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预算管理2.1预算编制: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按照国家财政预算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并按照程序报送上级部门审核。
2.2预算执行:机关部门应按照年度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使用范围和预算执行方式。
2.3预算控制:机关部门应按照预算控制要求,进行财务预算的动态控制,及时调整预算使用。
三、收入管理3.1收入的管理:机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收入的核算、征收、缴纳和管理。
3.2收入的使用:机关部门应按照预算和合同约定,使用收入,并报审计部门备案。
四、支出管理4.1支出的管理: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按照预算和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支出,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报销。
4.2支出的审批: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进行支出审批,确保支出符合相关政策和项目要求。
4.3支出的报销: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按照规定流程,准确报销各类支出,确保财务资金的使用合规。
五、资产管理5.1资产的采购: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的采购,确保资产的采购过程透明、公正。
5.3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机关部门应合理使用和维护资产,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5.4资产的处置:机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处置闲置和报废的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规处置。
六、审计管理6.1审计监督: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及时整改审计问题。
6.2审计报告: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按照审计机关的意见,及时处理和报告整改情况。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财务安全,特制定本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1. 维护机关财务稳定,确保财务安全;2. 提高财务管理科学性和规范性;3. 加强财务监督和风险防控;4. 实现财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三、财务管理职责1. 机关财务部: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组织开展机关财务规划、预算、会计、审计等工作;监督各部门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各部门: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执行财务预算;做好财务信息记录和报告,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确保财务安全。
四、财务管理流程1. 财务预算:各部门按照制定的财务预算程序,提出财务预算申请;财务部审核并汇总各部门预算,形成机关财务总预算;财务总预算经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2. 财务报销:各部门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写报销申请表;财务部审核报销申请,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报销;报销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需经机关领导批准。
3. 财务监督:财务部定期对各部门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财务部的检查和审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财务安全。
五、财务信息管理1. 财务文件:机关财务部负责管理财务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和安全;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将财务文件定期归档,并做好备份。
2. 财务报告:各部门应按时编制财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月度报告;财务部负责汇总各部门报告,形成机关财务综合报告。
3. 财务信息共享:各部门应及时共享财务信息,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财务部应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向机关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六、财务审计1. 内部审计:机关财务部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机关各部门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内部审计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2. 外部审计:机关财务部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外部审计;外部审计结果应及时向机关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
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机关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机关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资金;(四)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于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发展。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五条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应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支出预算应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六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督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国家机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第八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
第九条国家机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票据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核算制度,确保资金核算准确、完整。
第四章国有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评估、处置等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改进。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等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国家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务资源合理利用,增强财务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 遵循法律法规:机关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财税法规,确保资金运作合法合规。
2. 精确核算:机关财务管理要确保财务核算准确无误,严格遵循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
3. 经济合理:机关财务管理要确保财务资源合理配置和使用,做到省钱、精打细算。
4. 严格审批:机关财务管理要加强审批程序,加强预算控制和审计监督,防止财务风险。
5. 透明公开:机关财务管理要保障信息公开,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预算管理(1)机关要制定年度预算,明确收入和支出计划,确保收支平衡。
(2)机关要全面落实预算执行,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支出合理、经济和有效。
2. 资金管理(1)机关要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运作流程,严格控制资金流转。
(2)机关要加强资金监控和日常查账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3. 收入管理(1)机关要做好收入计划和预测工作,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机关要严格执行收入核算和登记,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支出管理(1)机关要建立支出预算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支出,避免浪费和贪腐。
(2)机关要加强审计监督,对支出进行严格审计,确保支出的合规和经济效益。
5. 财务报表和信息公开(1)机关要按照会计准则和规定,及时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机关要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保障信息的透明公开。
以上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细则还需根据机关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务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员队伍,明确各类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定财务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按照程序报送审批。
第七条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当综合考虑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当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各项支出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合理使用。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财务预算的执行和监督,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并将资金存入指定的账户。
第十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预算资金及临时资金的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权限和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务预算和实际需求,科学调度和运用资金,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
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金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资金的盘点和核对,查明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防止违规操作和财务风险。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和账簿记载。
第十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并依法公开披露。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率性,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财务审批、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环节。
三、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应根据机关工作任务和财务需求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
2. 预算编制应遵循预算的基本原则,包括合理性、公正性、公开性和合法性。
3. 预算编制应按照程序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财务审批1. 财务审批应严格按照财务授权制度进行,确保财务支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2. 财务审批应及时办理,遵循审批程序和规定时间,确保财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资金管理1. 资金管理应遵循资金管理的一般原则,包括合规性、安全性、运营性和收益性。
2. 资金管理应根据机关的实际财务需求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转和有效利用。
3. 资金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包括资金流程、资金监管和资金监控等。
六、会计核算1. 会计核算应按照会计法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会计核算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流程,包括账务记录、账务核对和账务报表等。
3. 会计核算应及时、准确地完成,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可靠。
七、财务分析1. 财务分析应根据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包括财务状况分析、财务比率分析和财务风险评估等。
2. 财务分析应根据财务数据进行,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3. 财务分析应运用专业工具和方法进行,确保分析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八、责任追究1.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机关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2. 对导致严重财务损失的行为,机关应进行彻底调查,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机关内所有财务活动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对本制度中未涉及的事项,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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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政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票据管理、现金结算缴款制度
所有票据由财政所统一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由计生办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片线站所明确一名票据管理报帐员负责票据领销手续,各片线站所每次所执票据原则上不超过2本,按时结账销票,以旧换新。
所有收入只能使用正式收费收据,严禁收钱不开票或打白条。
所有收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金结算缴款,做到票款同步,严禁坐支挪用、公款私存现象发生。
票据管理员要妥善保管好票据,对丢失损毁票据的按票据管理规定处理。
二、严格开支事前报告审批手续,实行限期报帐、财务会审制度
严格实行开支事前报告制度。
300元(含300元)以内的开支报财政分管领导同意,300元以上的开支报书记乡长同意(书记在乡报告书记,书记不在乡报告乡长)后方可开支,较大开支须经班子集体或会审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所有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说明用途和时间方可进入会审程序。
财务会审组由书记、乡长、人大主席、财政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和财政所长组成。
原则上每月月底进行财务会审。
会审前,所有开支发票
先交财政所长初审,审核发票符合会审要素后,由财政分管领导签字参加会审。
所有开支发票必须按时参加会审,超过会审期限的开支发票,下次一般不予接洽受理。
同时从严控制借款,1000元以下由财政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需报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办公事确需预借的,办事后必须按时结算,个人借款,财政所应按时扣回。
三、招待制度
1.来乡招待必须由党政办先开具派餐单,注明招待单位、人数,并按标准(15元/人、20元/人)分类控制,陪餐领导签字后再在食堂就餐。
来乡招待一律不发烟,一般不喝瓶装酒。
特殊情况确须在外就餐、非定点宾馆住宿、喝瓶装酒、赠送土特产的,必须由在乡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谁招待谁负责,财政不予报销。
2.确需来乡住宿的,经在乡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开具住宿通知单,注明住宿人数、天数,接待领导签字审核,到定点宾馆住宿。
否则财政不予报帐。
3. 从严控制温泉洗浴招待,坚决杜绝随意招待。
确需招待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乡党政办开具《打尖乡接待报批单》,注明经手人、开票人,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到温泉洗浴。
否则,谁招待谁签单谁负责,财政不予报销。
4.涉外招待必须执行事前报告制度,严格按审批权限从严控制。
四、开会、出差、培训、学习考察制度
1、开会按上级正式通知,报告领导后(一般干部报告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报告书记),由党政办开具会议通知单,方可参加。
2、因工作需要县内出差,先由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再由在乡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差。
3、因工作需去县外出差或按上级正式通知,需较长时间的培训、学习考察,凭文件通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书记签字同意,方可参加。
技术人员考证晋职可凭资格证报销一次差旅费和报考费用,其他培训费用须有正式文件明确规定由单位报销方可报销。
4、凡乘机关小车的不再报销车费,隆回有住房的一般不报销住宿费。
统一安排住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乘坐公共汽车的,县内开会出差报销往返交通费60元。
其它如公杂费、住宿费、途中补助等按下述标准填写差旅单进行报帐:(1)县内出差开会不报销公杂费,住宿费80元/晚•人,伙食补助15元/天•人;(2)市内公杂费20元/天,住宿费120元/晚•人,伙食补助20元/天•人;(3)省城公杂费10元/天,住宿费160元/晚•人,伙食补助费40元/天•人,省内其它地区30元/天•人;(4)开会、学习、培训只计算来回天数,住宿凭住宿发票报帐。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核报伙食费和公杂费。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凡乘坐客运汽车的,往返途中的伙食补助费按双倍报销。
(5)凡有上级红头文件通知可外出学习考察,本人主动放弃,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可按考察经费的40%奖励给个人。
五、租车、机关小车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各片线开展工作,处理突发性或紧急性事务,年初根据各片线情况安排适当的交通费用。
各片线内的事务皆由片线自行租车解决,财政一般不再报销租车费用,若涉及到片线间或全乡统一行动等特殊情况,确需租车的,必须首先到党政办开具租车单,经乡长审批后方可租车。
否则,谁租车谁负责,财政不予报销
2.各片线驻村等业务工作一般不得使用机关小车,三人以上开会、出差可使用机关小车,使用机关小车一般须经书记或乡长批准。
小车油料费由用车人在油票上签具证明经会审后据实报销。
小车维修应履行申报手续,先由司机填写维修申报表,经书记或乡长签字后方可维修,定期检修与大修必须在指定地点由办公室和财政所共同结帐。
司机劳保福利费按200元/年发放。
单位驾驶员出车补助按到县城、市内、省会的实际出车天数和标准每天增加5元进行补助,乡内出车不予补助。
全年安全驾驶,无责任安全事故,年终奖励600元。
六、电话、水电费管理制度
1.严禁使用办公室电话办私事。
四台公用电话机明确到人,限额包干使用:传真机全年360元、党政办电话220元/月(办公室主任负责),计育办电话260元/月(办公室负责),民政办电话按40元/月(民政办主任负责),财政所电话120元/月(贺慧娟负责)。
城建工业线按30元/月,4个责任片按50元/月进行包干,超支自负,节约全奖。
干部会和村干会议由各片线负责
通知。
2.每个干部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水费由财政统一结帐支付。
凡财政统管人员每人每月由财政发放20元电费包干使用,平时所用电费由个人负责,严禁工作人员在公用电路上接线搭火,一经查实,罚款1000元/次,由事务财政线不定期进行查处。
七、办公用品购置、打印室管理制度
1.申购统一由党政办购买,其他人员不得签单。
所有办公用品采购先由办公室负责造具计划详单,报分管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再会同财政所统一采购,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购置办公用品,个人购置的办公用品财政一律不予报销。
购置的办公用品,办公室要认真造册登记发放。
平时所购置的小商品(包括招待水果)应有小商品采购清单,并注明具体用途方可报帐。
2.打印室严禁对外使用,打字员和办公室人员要爱护所有设备,如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所有打印、复印皆由打印室负责,特殊情况不能打印的,必须经分管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打印。
否则,谁经手谁负责。
打印室所打印的资料要注意保密,严禁外泄,未经领导同意,电脑资料不得随意刷印外流,否则视情节扣发打字员工资待遇,情节严重的可以解聘。
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打字室,随意打印,查看资料,甚至玩电脑。
八、公费医疗经费、民政经费、部门预算费用的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离退、“四权”下放人员)都享受公费医疗保险,住院治疗的由本人根据医保规定办理住院手续,财
政一般不借款。
在岗人员住院超过一个月的不发下乡补助,超过半年的只发基本工资,工伤人员按工伤规定执行。
2.民政双定、优抚和低保款按县规定发放。
困难救济平时一般不予安排,平时请求解决困难的报告由民政办统一收管,半年统一研究安排,确因特殊困难需要救济的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签字,民政办负责付款。
3.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好内部考核管理方案,对本站所工作人员视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决定绩效工资10%的考核发放。
九、自发文之日起乡机关及所有乡属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Xx乡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