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义工(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第一次修正案草案)
志愿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志愿服务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以及负责志愿者培训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志愿者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重视实效、注重创新原则;3. 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原则;4. 自愿参与、积极进取原则。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志愿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愿服务精神,强化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2. 服务技能:传授志愿服务技巧,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3. 法律法规: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志愿者的法律意识;4. 心理素质:培养志愿者的心理素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5. 安全知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6. 专业技能:针对特定志愿服务项目,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第三章培训方式第五条志愿者培训采取以下方式:1. 线上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课程、讲座、研讨会等;2. 线下培训:组织集中培训、实地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3. 实践锻炼: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者实际操作能力;4. 师徒结对:安排有经验的志愿者担任新志愿者的导师,进行一对一指导。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六条志愿者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第七条志愿者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志愿者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2. 组织开展志愿者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3. 建立志愿者培训档案,记录志愿者培训情况;4. 对志愿者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不断优化培训体系。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 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训师资队伍,确保培训师资质量;2. 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和设备,为培训提供良好条件;3. 加强志愿者培训宣传,提高志愿者参与培训的积极性;4. 对志愿者培训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江门市义工联合会章程(08年最新修改)

江门市义工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是江门市义工联合会,简称市义工联。
本会的英文名称为JIANGMEN VOLUNTEER ASSOCIATION,缩写为JMVA。
第二条本会是由志愿、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并经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本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义工精神。
第四条本会在江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是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办事机构挂靠在共青团江门市委员会,本会自觉接受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江门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是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本会主要活动地域为江门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包括:(一)致力于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三)培养公民的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公民道德整体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发展、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区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五)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以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六)维护和代表义工组织及义工的合法利益,致力于推进义工服务的法制建设,为义工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七)统一制定义工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八)协助政府统筹开发和整合优化全市义工工作资源,规划各个时期全市义工活动,指导并协调全市义工组织开展工作,组织举办全市性大型义工活动;(九)开展义工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十)开展与国内、港澳及海外义工(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十一)向社会公开招募义工,为政府或有关组织、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十二)培养、培训义工和义工管理者;(十三)定期编印江门市义工联合会简报、会刊。
志愿者培训制度(6篇)

志愿者培训制度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是志愿者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培训是强化志愿者队伍素质的关键,强化素质也是志愿者队伍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
因此,志愿者组织建立新志愿者培训(初级培训)、项目专业培训、全员培训制度,使志愿者能在培训学习的过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投入到志愿服务中去。
一、新志愿者培训(一)新志愿者在完成登记后,必须经过最基础的培训。
(二)培训时间按新志愿者登记累计数确定,就近安排时间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①志愿者组织性质、任务、组织架构。
②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③重点介绍志愿者组织目前开展的项目活动。
④介绍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二、项目专业培训(一)志愿者开展项目活动前,原则上都要经过项目培训,即使是没有专业技能要求的,也要通过培训把项目意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讲解明白,保证让每名参与该项目的志愿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二)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须聘请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或有培训资格的志愿者,使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保证按要求做细做好。
(三)在项目进行中,如有需要强化培训的,须及时组织好。
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一步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培训进一步深化,使之跟得上项目的深入发展。
三、志愿者全员培训(一)全体志愿者每年都要参加一次全员培训。
(二)培训以党办授权各志愿者服务团队为单位。
(三)每年培训后要重新确认所参加的项目,确保项目的时效性。
(四)对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志愿者要安排补训。
四、资金保障志愿者培训活动所需资金纳入局年度培训教育经费统一管理。
志愿者培训制度(二)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是志愿者____的一项主要工作,培训是强化志愿者队伍素质的关键,强化素质也是志愿者队伍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
因此,志愿者____建立新志愿者培训(初级培训)、专业培训、全员培训制度,使志愿者能在培训学习的过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投入到志愿服务中去。
一、新志愿者培训(一)新志愿者在完成登记后,必须接受培训。
江门市义工志愿者管理准则

江门市义工(志愿者)管理制度(试行)[001]1xx市义工(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次修正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市义工(志愿者)联合会(简称“市义工联")义工(志愿者)登记制度,义工会员管理,吸引更多的参与志愿服务事业,根据《志愿者管理办法》和《xx市五邑义工联合会章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义工(Voteer,也称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义工会员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xx市义工(志愿者)联合会的义工网或义工组织并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的义工(志愿者)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
第二章第四条一、个人会员1、自愿从事义工服务;2、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3、符合从事的义工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技能或者服务资格。
二、团体会员30人以上从事义工服务的团体,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管理制度,经主管单位同意,提出入会申请,并经市义工联或市义工联授权的义工组织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可划分为一级义工组织(义工分会、服务总队)、二级义工组织(镇街义工分会和其他二级义工分会、服务总队)、社区义工(志愿)服务站和基层义工组织(义工服务队)。
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党员义工组织可适当降低义工人数。
(一)一级义工组织可分为义工分会和服务总队。
一级义工分会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本系统义工工作的团体,具备对义工骨干和项目义工的培训能力。
其基本职能是:负责组建本地区、本系统的义工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义工服务活动进行整体安排,对所属的义工组织进行指导、管理和服务,协调与有关方面的关系,招募、培训义工,组织义工服务活动,开展工作交流,筹集、管理、使用义工服务经费。
1、一级义工分会必须具备以下:(1)有开展义工服务活动的相应基础,设置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筹集运作,制定工作计划;(2)具备法人资格一级义工分会,会员人数须超过3000人以上,有完善的理事会制度,通过产生会议成员和秘书长,拥有3支以上的二级义工组织和不少于5支的基层义工组织;。
江门市义工联合会义工服务评选表彰细则(试行)

江门市义工联合会义工服务评选表彰细则(试行)江门市义工联合会义工服务评选表彰细则(试行)(第五次修正案)一、江门市优秀义工工作管理者1、参评者必须为市义工联及下属各级义工组织的管理者或管理型义工骨干,从事义工管理工作满1年以上;2、能积极主动而又富有创造性地开展义工工作,组织能力强,曾成功组织策划3次以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义工服务项目,工作成绩突出;3、能有效协调义工与义工之间,义工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在义工中起骨干带头和纽带作用,有较高的威信;4、评选范围:市义工联和各一级分会、服务总队及其属下各级义工组织的义工骨干和专(兼)职人员。
二、江门市星级义工服务奖(一)基本参评条件:1、在本会注册登记满半年以上,遵守《江门市义工联合会章程》;2、秉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义工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二)各星级参评条件:参加义工服务时间累计满100小时,可申报一星级;参加义工服务时间累计满200小时,可申报二星级;参加义工服务时间累计满300小时,可申报三星级;参加义工服务时间累计满400小时,可申报四星级;参加义工服务时间累计满500小时,可申报五星级。
(三)金、银、铜、最高荣誉奖(个人)参评条件:参加义工服务时间累计满800小时,可申报铜奖(个人);参加义工服务时间累计满1600小时,可申报银奖(个人);参加义工服务时间累计满2600小时,可申报金奖(个人);参与义工服务10年以上,服务时间累计达10000小时,可申报最高荣誉奖。
(三)有关说明:1、曾经被表彰的义工不再参加同一等级的评选,义工服务时间计算以义工信息管理系统上的登记为准,经市义工联秘书处确认后,由市义工联统一颁发义工服务表彰证书;2、最高荣誉奖(个人)表彰非常突出的个人,5年评选一次;3、无偿献血星级义工按照江门市红十字献血义工服务队制定的表彰细则执行;4、评选范围:市义工联和各一级分会、服务总队及其属下队伍的注册义工。
三、江门市先进义工组织奖1、在我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成立1年以上的基层组织,组织架构符合制度要求,管理规范,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新进义工或项目义工培训。
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为了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规范志愿者培训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志愿者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为志愿者培训工作提供基本准则和程序。
第二节目的和原则志愿者培训的目的是培养志愿者的专业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志愿者培训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信。
第二章志愿者培训计划第一节编制1. 志愿者培训计划应根据组织的志愿者服务需要和培训预算编制。
2. 志愿者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等内容。
3. 志愿者培训计划应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节实施1. 志愿者培训计划应由专业培训机构或内部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2. 志愿者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如讲座、研讨会、实践操作等。
3. 志愿者培训应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并进行分级培训。
第三节监督1. 志愿者培训机构或内部专业人员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2. 志愿者培训机构或内部专业人员应就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管理第一节培训需求调查1. 组织应定期进行志愿者培训需求调查,了解志愿者的培训需求和意愿。
2. 组织应根据志愿者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第二节培训资料管理1. 培训资料应及时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 组织应建立培训资料的借阅制度,确保志愿者可以查阅所需的培训资料。
第三节培训记录管理1. 组织应建立志愿者培训记录库,记录志愿者的培训情况和成绩。
2. 组织应提供志愿者培训证书或培训成绩单,作为志愿者参加后续培训或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四节效果评估1. 组织应定期对志愿者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培训的实际效果。
2. 组织应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法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志愿者培训师资力量第一节配备要求1. 志愿者培训机构或内部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培训经验。
2024年志愿者培训制度(三篇)

2024年志愿者培训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志愿者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并保证志愿者培训质量,从而提升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水平,促进志愿服务发展,根据公路志愿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愿者培训以提高志愿者志愿服务水平及促进志愿服务良好、健康、规范为最终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志愿者是指在志愿者____登记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培训自然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培训管理工作由志愿者____实施。
第五条志愿者培训采取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针。
第六条志愿者培训遵循系统性原则、制度化原则、主动性原则、多样化原则和效益性原则。
(一)系统性志愿者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志愿者志愿服务始终的一个系统工程。
(二)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三)主动性强调志愿者参与和互动,发挥志愿者的主动性。
(四)多样化1开展志愿者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五)效益性志愿者培训是人、财、物投入的过程,是志愿者价值增值的过程,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应该有助于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第七条志愿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
(一)知识培训不断实施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及我国乃至世界志愿服务的发展状况相关的培训,使志愿者加深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的理解以及对当今志愿服务发展态势的全面了解。
(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实施对志愿者进行,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某些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如野外急救、应急通讯等专业技能的培训,以提升志愿者的专业技能水平。
(三)素质培训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的培训,增强志愿者的沟通交流,促进志愿者素质的综合提升。
第八条培训形式分为内部培训、外派专业培训和自我培训。
(一)内部培训1.新志愿者培训。
对新加入志愿服务队伍的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等相关的培训。
志愿服务培训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培训管理制度一、制度内容1.志愿服务培训管理制度的宗旨志愿服务培训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为了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促进志愿者的专业化发展,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培训,志愿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所服务的领域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有效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2.志愿者的基本要求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奉献精神,热爱社会公益事业,有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愿意为社会做出贡献。
同时,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志愿服务工作。
3.培训计划制定志愿者培训计划,根据不同领域和服务内容,设计不同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公益知识、心理辅导、沟通技巧、服务技能等。
培训方式可以是线上课程、线下讲座、实地实践等形式。
4.培训管理制定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培训的组织、实施、评估流程,确定培训负责人及培训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定期对志愿者的培训进行跟踪和评估,并给予奖惩。
5.培训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志愿者提供丰富的培训资源,包括专家学者的指导、相关资料和案例、实践基地等,确保志愿者的培训质量和效果。
6.培训效果评估建立志愿者培训效果评估机制,通过考核、考试、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志愿者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二、制度重要性1.提高志愿者的专业水平通过专业化培训,志愿者可以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2.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长远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
3.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影响力专业化培训可以提升志愿者的整体素质和知识水平,增强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能力,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影响力。
4.提高志愿者的参与度和忠诚度通过培训和管理,可以使志愿者更加认同和参与组织的价值观和使命,增强志愿者的忠诚度,提高志愿者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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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义工(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次修正案草案)
《江门市义工(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经江门市义工联合会二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在试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又提出了一些修正意见,内容用粗底线标明之处为修正部分。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有效使用志愿者资源,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更好地推动我市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培训目标
(一)树立服务理念。
通过接受培训,使义工(志愿者)深刻理解志愿服务的意义和理念,了解志愿组织的服务目标、理想使命和宗旨精神,促进义工(志愿者)的个人目标与志愿组织的目标达成一致。
(二)提高服务能力。
一是使义工(志愿者)掌握服务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及态度,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应有的水平。
二是提升骨干义工(志愿者)的管理、策划、组织、协调、沟通、应变等一系列能力,发挥义工(志愿者)骨干在开展义工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三)培育志愿文化。
培育和宣传义工(志愿者)奉献爱心、
提升自我、崇文乐善的义工(志愿服务)文化,引导每个义工(志愿者)在“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同时,提升自我价值,充实人生,使志愿服务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二、培训类型和内容
因应义工(志愿者)资历和服务要求,义工(志愿者)培训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新进义工(志愿者)培训;二是骨干义工(志愿者)培训;三是项目义工(志愿者)培训。
(一)新进义工(志愿者)培训。
培训课程主要针对新进义工(志愿者),新进义工(志愿者)是指注册后参加义工服务累计不足100小时的义工(志愿者),培训内容一是在义工(志愿者)注册时,通过资料阅读、网上答题的方式,对义工(志愿者)进行权利义务、基本理论、服务宗旨等方面的入门学习;二是对志愿服务理念、类型、领域、技巧、素质要求,以及所在志愿组织基本情况、目标宗旨等基础知识进行培训。
新进义工培训一般在义工注册登记后一个月内进行,经过培训的新进义工方能发给义工服务证(卡)。
(二)骨干义工(志愿者)培训。
培训课程主要针对骨干义工(志愿者),骨干义工(志愿者)包括具备一定领导管理、策划和组织能力,参与志愿服务累计总时数超过100小时的义工(志愿者),以及各级分会、总队,基层志愿组织的正副会(队)长,社区义工(志愿)服务站的志工。
培训内容包括义工(志愿)组织的管理、沟通、协调、团队建设,服务项目的策划、运营、评估,以及团体
活动、服务实践等方面。
(三)项目义工(志愿者)培训。
培训课程主要针对参与特定服务项目的义工(志愿者),培训内容以特定服务项目所需的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实操能力为主。
三、组织管理
1、市义工联秘书处统筹协调全市义工(志愿者)培训工作,指导和帮助各级志愿组织开办培训课程,负责市义工联秘书处直接管理的品牌服务项目及一级分会、总队正副会(队)长,社区义工(志愿)服务站志工的培训。
各一级分会、服务总队,负责本组织直接管理的服务项目及下属二级分会、直属总队、服务队义工(志愿者)骨干的培训;二级分会及各基层义工(志愿)组织,负责本组织直接管理的服务项目和新进义工培训。
2、一级分会、服务总队对下属义工(志愿者)骨干的培训课程,须向市义工联秘书处报备。
凡完成骨干培训课程的义工(志愿者),可获发市义工联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
3、各一级分会、服务总队应建立和健全本组织的培训制度,组建开展各类义工(志愿者)培训的人才队伍,制定本组织的培训计划,完善培训课程设置,对新进义工(志愿者)、项目义工(志愿者)的培训要实行全覆盖,同时定期组织骨干义工(志愿者)培训,促进义工(志愿)服务的长效发展。
4、二级分会及各基层义工(志愿)服务队应定期组织新进义
工(志愿者)培训,其上级组织应提供支持和帮助。
各志愿组织开办的培训课程,应在江门市义工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培训信息,本组织成员可优先参加。
5、义工(志愿者)培训时数,由主办该项培训的义工(志愿)组织信息管理员通过“江门市义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培训参与率将作为市义工联对基层义工(志愿)组织参与市义工联年度“先进组织奖”评选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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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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