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学习重点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点归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点归
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证券市场法规是必考的内容之一。
以下是证券市场法规的主要知识点: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1. 《证券法》: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
2. 《公司法》:股票发行、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3. 《合同法》:证券交易合同的法律规定;
4. 《证券投资基金法》:投资基金的法律规定。
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
1. 股票发行制度:发行方式、条件,发行程序以及发行后的相关法律要求;
2. 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市场的种类,交易方式,经营规则,交
易程序等;
3. 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范围,信息披露时间和方式等。
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
1.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投资者分类,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方法,
相关法规等;
2. 投资者教育制度:投资者教育活动组织原则、内容、方法等;
3. 投诉和仲裁制度:处理投资者投诉的程序和方式,以及仲裁
的相关规定等。
证券市场监管制度
1. 证券交易监管制度:监管机构职责、监管方式、监管措施等;
2. 证券发行监管制度:发行审核、中介机构监管等;
3. 证券法律责任制度: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以上是证券市场法规的主要知识点。
考生在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理解这些法规的内容,注重实践应用。
证券法律知识点

证券法律知识点在当今繁荣的金融市场中,证券投资成为了很多人追逐财富的方式之一。
然而,作为投资者,在追逐利润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证券法律知识点,以保证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不受损害。
一、证券法的定义和发展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市场行为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包括了证券的发行、交易、投资者保护和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在我国,证券法的制定和改革经历了多个阶段。
从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到2014年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每一次的改革都带来了更加健康、成熟和规范的证券市场。
二、证券的概念和属性证券是指能够在证券市场上流通交易的有价证明,它是以利益和权利为基础的金融工具。
常见的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
在法律层面,证券除了具有价值可转让的属性外,还有一定的法律特征,比如发行者应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证券发行与募集当企业或机构需要筹集资金时,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发行与募集。
发行是指企业将自有证券向公众发售,募集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证券所获得的资金。
在证券发行与募集过程中,企业需要向投资者提供充分完备的信息,以便投资者能够理性决策。
同时,发行人也需要遵守证券法律的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四、证券交易和监管证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机构进行证券的买卖行为。
证券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监管机制。
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它负责监督和管理证券市场的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五、投资者保护证券法律重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来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不仅包括在证券市场上获得真实、准确和全面的信息,还包括保护其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为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证券法规定了禁止内幕交易、虚假陈述和操纵市场等行为,并设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
证券法律知识必考知识点

证券法律知识必考知识点作为金融领域的一门重要分支,证券法律是指规范证券市场运作和监管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对于从业人员和投资者来说,了解证券法律的基本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一些证券法律知识的必考知识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一、证券的基本概念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证券的基本概念。
证券是指可以转让的、代表所有权或债权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
证券的发行、交易和持有等行为都受到证券法律的规范。
理解证券的基本概念是进一步学习和掌握证券法律的前提。
二、证券发行与募集证券发行与募集是证券市场的核心环节之一。
公司发行股票或债券来融资,同时向公众募集资金,这就需要遵守相关的证券法律规定。
证券法规定了发行股票或债券的程序、条件和方式等关键内容,如必须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的批准,必须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等。
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证券发行与募集的法律规定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一环。
三、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中的重要问题。
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发行人应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公开重要信息的行为,以确保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
内幕交易则是指公司内部人员利用其对公司未公开信息的掌握进行交易的行为,这将严重侵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法律对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要求发行人必须向证监会报送年度和中期报告、重大事项等,内幕交易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掌握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的法律知识,有助于投资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四、证券市场监管证券市场的监管是证券法律的核心内容之一。
监管主体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证券市场的发行、交易、披露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
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监管措施包括行政执法和监管准入制度等。
了解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制,对证券从业人员和投资者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和法律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五、投资者保护作为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
证券法

二、 证券市场
• (一) 证券市场的概念 • (二) 证券市场的构成 • (三) 证券市场的功能
(一 ) 证券市场的概念
•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 证券市场包括三层含义: • 1 证券市场是一种场所. • 2 证券市场是进行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 3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 • • • •
证券的特征: 1 证券是一种权利凭证.(代表一定的财产权利) 2 证券是一种要式凭证. 3 证券是一种占有凭证. 4 证券是一种流通凭证.
• 要式凭证的含义:其书面形式有法定的格 式要求,是一种规范化的书面凭证。包括 券样、券面记载内容、证券的印制机构、 印制程序等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
• 2 证券法的调整对象
• 证券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因证券的发行、交 易以及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 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这些关系通称为“证 券关系”.
• (1)证券发行关系. 是指因证券发行行为而 产生于证券发行人与证券投资者之间,以 及他们分别与证券承销机构之间的法律关 系. • (2)证券交易关系. 是指证券买卖的投资者 之间、买卖的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及证券交 易所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 (3)证券监管关系. 是指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与证券 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商和证券交易所以及 其他关系人之间因证券监管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 系. • 总之, 证券法实际调整两个方面的证券关系, 即平 等主体之间的证券发行和交易关系以及国家对证 券市场活动进行监管和证券业自律管理关系在内 的证券监管关系.
1.公开原则(重点)
• 公开原则又称信息公开原则或信息披露原 则, 是指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发行前或发行后 根据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向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和证券投资者提供规定的能够影响证券 价格的信息资料.
证券法复习知识点

证券法复习知识点一、金融市场1.金融市场的概念:金融市场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以金融资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形成的交易机制与其关系的总和。
广而言之,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借贷的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
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定义是:金融市场是交易金融资产并确定金融资产价格的一种机制。
2.金融市场的分类:3.影响金融市场的主要因素:(1)经济因素;(2)法律因素;(3)市场因素;(4)技术因素;(5)体制或管理因素。
4.金融市场的特点和功能:5.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1)政府部门;(2)工商企业;(3)金融机构;(4)个人;(5)中央银行。
6.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1.主板市场:主板市场也称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与交易的主要场所。
2.二板市场:二板市场又称创业板市场,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
3.三板市场。
三板市场的官方名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4.四板市场。
四板市场即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称“区域股权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
二、证券市场主体1.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概念:证券市场融资是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之间以有价证券为媒介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活动。
2.直接融资的特点和分类:3.证券发行人的概念和分类: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
证券发行人主要分为三类:企业类、金融机构类和政府类。
4.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特点与分类:5.机构投资者的特点:(1)投资管理专业化;(2)投资结构组合化;(3)投资行为规范化。
6.企业和事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的特点:法人类机构投资者是指投资于各类证券的企业、事业单位。
证券法 知识点总结

证券法知识点总结一、证券法的基本内容证券法是国家对证券活动进行法律规范的特定领域法律,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证券的概念和类型、证券市场的组织和监管、证券交易的规范和制度、证券发行和募集资金的合法规定等。
1. 证券的概念和类型证券是指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可以证明权益和债权的金融工具。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可以分为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基本类型。
其中,股票是公司发行的股份,代表公司所有权;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按指定条件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债权凭证;基金份额是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资产的权益凭证。
2. 证券市场的组织和监管证券市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等机构设立的市场,用于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证券监管是指对证券市场主体(包括发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市场运行秩序。
在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市场组织和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3. 证券交易的规范和制度证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证券买卖活动。
证券交易的规范和制度是指根据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并实施有关市场规则和制度,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证券法对证券交易的时间、场所、方式和组织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规定。
4. 证券发行和募集资金的合法规定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证券,以募集资金的方式筹集资金。
证券募集资金的合法规定是指依法进行证券发行,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的行为。
证券法对证券发行和募集资金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发行人条件、信息披露、审核程序、发行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二、证券法的适用范围1. 证券法适用于证券领域的各类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2. 证券法适用于证券领域的各类行为,包括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的经营管理等。
证券法知识讲义

通过对证券法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证券法的 基本理论知识,能够独立判断和分析证券案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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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证券市场及证券法概述
一、证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指一种具有一定票面金额, 以证明或设定权
利为目的而作成的书面凭证。 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
券和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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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的特征: 1) 是一种投资凭证。 2) 是一种权益凭证。 3) 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凭证。
3
种类: 1) 股票 2) 债券 3) 认股权证 4) 基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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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市场
㈠证券市场的功能 1. 筹集资本和融资 2. 优化资源配置 3. 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 4. 化解风险 5. “晴雨表”功能 6. 增加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
1998年12月通过的股票、公司债券
和国务院一发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 行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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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自由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 合法原则 4) 分业原则 5) 保护投资者权益原则 6) 国家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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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发行
n ㈠证券发行的实质性条件 n ⒈⒉⒊⒋ n ㈡股票发行的条件 n ⒈募集设立发行股票的条件 n ⒉改组设立发行股票的条件 n ⒊增资发行薪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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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㈢债券发行的条件 n ⒈⒉⒊⒋⒌⒍⒎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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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券发行程序
㈠股票发行程序 ⒈发行审批 ⒉签署承销协议 ⒊公告招股说明书 ⒋股票认购 ⒌向证券会报告
n 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n 严格责任、强化监管、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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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证券立法通过哪些制度来保证证券市场功 能的实现?
2、证券的发行、交易、上市、收购四者之间 是什么关系?
证券法重点

证券法重点名词解释:1 、证券:是指以特定的专用纸单或电子记录,借助于文字、图形或电子技术,记载并代表特定权利的书面凭证。
2 、证券上市:是指某种证券获准成为证券交易所交易对象的过程。
证券一旦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即为上市证券。
3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诸环节中,依法取得有关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全、及时地披露,以供证券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的法律制度。
4、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5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为证券的集中竞价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规则的特殊法人。
6 、证券保荐业务:证券保荐业务是指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负责证券发行人的辅导、发行与上市推荐,对发行文件和上市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的业务活动。
7 、证券信用交易:信用交易是投资者凭借自己提供的保证金和信誉,取得经纪人信用,在买进证券时由经纪人提供贷款,在卖出证券时由经纪人贷给证券而进行的交易。
8 、探纵市场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致使投资者早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简答题:1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同情况:(1)法律属性不同。
债券实质上是筹资人和投资人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而股票则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股分享有股权的凭证。
(2)法定的权利义务不同。
债券持有者有权按期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股票的持有者具有股东资格,有权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权分享股份公司利益和剩余财产分配,但同时在自己股份的范围内承担风险责任。
(3)期限性要求不同。
债券有长期债券、中期债券和短期债券之分,在到期时,必须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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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证券法》学习重点一、证券法的概念:指调整和规范证券的种类、证券发行关系、证券交易关系、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关系以及其他相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证券的特点、原则、作用特点:强行性,即为强行性规范;技术性,表现为对当事人之行为的动作范围和尺度加以限定。
国际性,各国趋同、统一。
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2.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3.遵守法律(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5.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证券业自律相结合;6效率与安全作用:1.有利于保护证券行为人的合法权益;2.有利于调节社会资金的供求关系;3.有利于推动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4.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证券交易证券交易:证券合法持有人依照法定程序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人的法律行为。
类型: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和信用交易。
证券发行:证券的发行人以筹集资金或者调整股权为目的,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众出售证券并由购买者购买的法律行为。
特点:直接融资性,商业性,规范性。
股票:股份公司公开发行的、表示股票购买者享有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可转让书面凭证。
股票发行:符合股票发行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筹集资金为直接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投资人邀约出售代表一定股东权利的股票的行为。
债券:发行人向投资人出具的,在一定时期内有按约定条件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书面证明。
资本证券: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
证券上市:指某种证券获准成为证券交易所交易对象的过程。
意义:1.筹措聚集资金;2.完善健全公司治理结构;3.扩大上市公司的影响,提高社会声誉;4.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证券助销:指承销商按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余额包销),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
我国的证券法将余额包销归入包销方式。
证券承销:是证券发行人委托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通过协议方式,由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向社会公众投资人发行证券的一种法律行为。
包括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承销的意义:由于专业的证券发行机构具备较好的发行实力和经验,因此发行成功的把握较大;专业的证券发行机构能够从职业的角度对所出售的证券质量进行一定的监督,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缺点是,对发行人而言,发行成本比较高。
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出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返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包销: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自行买入的承销方式。
代销和包销的区别:1代销为典型的代理关系,基于代理行为产生的风险由本人(发行人)承担;包销为买卖合同关系,其中全额包销为一般的买卖合同关系,而余额包销为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关系。
2风险的承担主体不同。
对证券公司而言,代销的风险小,而包销的风险大;对于发行人而言,则刚好相反。
3发行费用不同。
对证券公司而言,所收取的报酬也因承担的风险大小而高低不同,包销收取的佣金为包销证券总额的 1.5%-3%,代销佣金为实际售出证券总金额的0.5%-1.5%证券市场:指以证券的发行与交易为内容的交易关系的总和。
证券市场具有聚敛、分配、调节和投机等基本功能。
证券交易所:1.又称场内交易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市场,是指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大厅中,由证券交易所会员(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或者证券交易所签订入场交易协议的自营商和经纪公司(公司制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市场。
2.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为证券的集中竞价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规则的特殊法人。
特点:1.集中性,证券商和交易行为集中于交易大厅;2.竞价性,成交价格通过竞争达成;3.间接性,投资人须通过会员或入场经纪商才能买卖证券;4.组织性,证券交易所本身是组织机构严密并制定有严密交易制度的组织。
(是证券交易的固定场所;提供?5.证券交易所需的集中竞价服务;6.具备法人资格;是特许法人;7.是非营利法人证券公司:证券经营管理机构,是指依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所的职责:应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提供便利条件从而保证股票交易的正常运行。
职责包括:1.提供股票交易的场所和设施;2.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审核批准股票的上市申请;3.组织、监督股票交易活动;4.提供和管理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场信息等。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公开向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以限定的价格、限定的数量发出收购要约,以实现控制目标公司目的的一种收购行为。
协议收购:投资者通过与上市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票时,应当通过向被收购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的方式来继续收购的一种法律制度。
善意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动机或意图符合目标公司股东或管理层利益的上市公司收购。
恶意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动机或意图违背目标公司或管理层利益的上市公司收购。
内幕交易:是指单位过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发行与交易的行为。
(简答题)证券评级:指根据证券发行人的信用、财务、证券风险,对证券支付报酬的确定性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作出综合的估价。
意义:1.可以帮助投资者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2.可以对上市公司和基金经理人的行为产生激励,减少道德风险;3.使资金向业绩好的证券流动,从而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证券权利:证券所表彰的权利内容,包括债权和股权及少量衍生类投资权利。
公开原则:证券发行、交易都必须遵循重要事实的公开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与证券交易和发行及证券价格有关的各种重要信息,不得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开原则的核心是信息公开和透明。
证券发行:创设证券权利的复杂行为,包括劝导投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分配证券、接受资金和交付证券在内的各项行为。
证券募集:包含有劝导、兜售之意,即向投资者发出出售证券的意思表示。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诸环节中,依法取得有关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全、及时地披露,以供证券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的法律制度。
上市公司: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收购:投资者依法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已达到对公司控股或兼并的目的的行为。
特征和本质:(含义)是指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场所,单独或共同购买某个上市公司股份,以取得对该上市公司的管理权或者控制权,进而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兼并或实现其他产权性交易的行为。
本质:证券买卖,具有证券交易的性质。
特征:上市公司收购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上市公司收购客体的多样性,上市公司收购场所的特定性,上市公司收购目的的多重性,上市公司收购之规制的严格性。
证券信用交易:是投资者凭借自己提供的保证金和信誉,取得经纪人信用,在买进证券时由经纪人提供贷款,在卖出证券时由经纪人贷给证券而进行的交易。
证券交易市场概念:投资人对其认购的公开发行的证券进行转让的市场。
功能:为各种证券提供安全、便利、迅捷的交易和交易后的服务,为证券交易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价格竞争,即为已发行的证券提供流动所需的基本条件。
场内、场外交易的特点和功能:(简答题)1.场内交易市场,即证券交易所,又称为集中竞价交易市场,是指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大厅中,由证券交易所会员(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或者与证券交易所签订入场交易协议的自营商和经纪商(公司制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市场。
特点:集中性,证券商和交易行为集中与交易大厅;竞价性,成交价格通过竞争达成;间接性,投资人须通过会员或入场经纪商才能买卖证券;组织性,证券交易所本身是组织机构严密并制定有严密交易制度的组织。
作用: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2形成价格与公告价格;3制定有关的业务规则;4负责审批证券的上市申请以及证券公司的市场准入申请,并有权终止证券的上市;5组织监管证券交易活动,并有一定的制裁功能;6提供和管理证券市场信息。
2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或店头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的证券交易。
场外交易为各种品质的证券提供了一个流通平台,有效弥补了主板市场价值取向的单一性,并保证了交易的多样性和连续性。
特点: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场外交易市场中的证券种类复杂,品质良莠不齐;交易方式多样性。
作用:1场外交易的存在和发展可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结构层次,为不同的投资主体提供不同的市场选择;2场外交易市场为广大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3场外交易市场可以设计用来进行各种形式和品质的证券交易,这可以有效地弥补主板市场的功能缺陷。
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合法性原则。
证券经营机构:也称证券商或证券经纪人,是证券市场的中介人,是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并从中获利的企业法人。
(由证券主管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在证券市场上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及证券交易中心。
证券机构:包括证券管理机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机构以及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为证券经营和证券交易服务的机构,主要有证券登记公司、证券评级公司。
(简答题)证券交易所的内部组织结构的意义:1.我国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管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2.内部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各种专门委员会,各部门分别承担自己的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实现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职能。
3.证券交易所内部组织结构的研究对于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改革方向及理事会、经理制度的改善,提高交易所运营的透明度,完善交易所的治理结构等未来发展有重要意义。
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1公司制证券交易所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是股东出资组成并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由会员组成、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具有社团组织性质的证券交易所(我国采用会员制)区别:1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股东由银行、证券公司及信托公司为主组成;会员制的会员通常以取得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为限;2公司制的内部组织机构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会员制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构成;我国不设监事会,由各种专业委员会代替;3公司制以营利为目的,将所得利益分配给成员;会员制不以营利为目的,权益由会员共享,其积累归会员所有,但在存续期间,不得分配给会员,而主要用于保证交易所得正常运行、场所和设施的改善以及积累。
(论述题)证券法修订的改变:(证券本身狭窄、证券机构及经营、证券投资者保护)1完善了证券发行制度,建立预披露制度,并规定了法律责任;2规定了公司发行、上市的最低条件,降低了证券发行、上市的门槛;3明确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及其违反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拓宽了交易的种类和空间,为新交易制度的推出预留了空间,为将来实行期货、期权交易留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