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经营资格登记指南

合集下载

无船承运人申请书

无船承运人申请书

尊敬的交通运输部:我司(以下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许可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向贵部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

为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现将有关情况陈述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3.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4.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5.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的原因及目的1. 市场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货物运输需求日益增长。

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我国物流行业的整体竞争力,申请人拟从事无船承运业务。

2. 企业优势:申请人具备以下优势:(1)拥有丰富的物流管理经验;(2)具备专业的物流团队;(3)拥有广泛的客户资源;(4)具备先进的物流技术。

3. 经营目标:通过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人旨在为我国货物运输行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的承诺1. 申请人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确保无船承运业务合法合规。

2. 申请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申请人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货主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四、申请材料1.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 企业章程复印件;4. 经营场所证明材料;5. 人员配备情况说明;6. 财务状况报告;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事项1. 申请人请求交通运输部批准其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并颁发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许可证。

2. 申请人请求交通运输部对申请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进行备案管理。

敬请交通运输部予以审批,并给予大力支持。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本申请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申请人留存,另一份报送交通运输部。

货代与无船承运人

货代与无船承运人

货代和无船承运人的管理办法、资质认证和客户关系管理1.1货代和无船承运人区别1、法律地位不同,原来货代可以与货主、船代签合同,但是现在提单上能出现货代的名字,而无船承运人则不可以。

2、货运代理有代理和事主两种身份,而无船承运人只有事主一种身份。

3、两者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不同。

国际货代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4、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后,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并对货物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由于其有权签发提单,他与收货人之间是承运人与持有人的关系。

而货运代理人向托运人收取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是收货凭证,他无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

他是托运人的代理人,以托运人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他与收货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5、无船承运人以自己名义行事,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收取运费,然后以托运人身份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运费,获得合理的运费差额。

货运代理人一般按照总运费的一定比例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

6、无船承运人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并代签提单,向船公司定舱和签订运价协议,收取代理费。

货代则不能。

1.2无船承运人相关问题1.2.1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和责任保险的方式无船承运人所牵涉的问题中,最易引起争议,最让人们普遍关注的当属无船承运人的责任承担问题;这也是无船承运人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的根源。

一方面,当无船承运人遇到货主或船东对其提出的高额索赔,有时甚至远远超出无船承运人的注册资本,令其资不抵债,苦不堪言。

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一些无船承运人利用这一点对货主等善意第三人进行欺诈。

这些无不扰乱了正常的航运管理秩序,令航运各界深恶痛绝。

因此,提高无船承运人的清偿能力,解决无船承运人的资信问题,给各方当事人以保障无疑势在必行。

在我国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无船承运人企业所需的条件

在我国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无船承运人企业所需的条件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所需条件(一)设立条件: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是与进出口贸易或国际货物运输有关、并有稳定货源的单位。

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在申请项目中占大股。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二)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三)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4、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营业条件包括:(一)具有至少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取得通过外经贸部资格考试颁发的资格证书;(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自有房屋、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屋、场地,须提供租赁契约;(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一定数量的电话、传真、计算机、短途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包装设备等;(四)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是指在本地区进出口货物运量较大,货运代理行业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和潜力,并且申报企业可以揽收到足够的货源。

(二)要求提交的书面材料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报送下列文件:(1)申请书,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请资格说明、申请的业务项目;(2)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资格说明、现有条件、市场分析、业务预测、组建方案、经济预算及发展预算等;(3)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4)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5)企业章程(或草案);(6)主要业务人员情况(包括学历、所学专业、业务简历、资格证书);(7)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投资者的验资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8)投资者出资协议;(9)股东会委派书;(10)法定代表人简历;(11)投资者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货代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2)营业场所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1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函(影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1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请表1;(15)交易条款。

关于公布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实施办法的公告(2010年第40号)

关于公布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实施办法的公告(2010年第40号)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发布文号】2010年第40号【发布日期】2010-09-19【生效日期】2010-10-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公布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实施办法的公告(2010年第40号)为规范我国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价格行为,保障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第20条规定,实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

现将实施办法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无船承运业务是我国国际海运市场的重要业务之一。

按照《国际海运条例》规定,无船承运人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的相关责任。

根据其行业运输经营特征和市场供需状况,无船承运人应结合自身的经营成本,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提供相应的运输服务。

无船承运人须以正常、合理的运价提供服务,禁止以“零运价”、“负运价”方式承揽货物。

二、备案义务人依照《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中国企业法人和取得经营进出中国港口货物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的外国企业为运价备案义务人。

三、备案范围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备案中国港口至外国基本港的出口集装箱货物海运运价(Ocean Freight)幅度,即对外报价的上限和下限。

备案的运价幅度应正常、合理,并高于与班轮公司签约的协议运价。

基本港是指在交通运输部确定公布的范围内,无船承运人提供服务的运输船舶直接挂靠的港口。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根据企业状况和经营范围,自行确定运价幅度,并应按照上海航运交易所经交通运输部备案同意的格式报备。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运价幅度,备案的公布运价幅度自受理之日起满30日生效,但本办法生效后首次备案的运价幅度自受理之日起生效。

四、受理机构交通运输部指定上海航运交易所为运价备案受理机构。

上海航运交易所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操作指南,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无船承运人(NVOCC)办理条件和材料

无船承运人(NVOCC)办理条件和材料
无船承运人(NVOCC)办理条件有哪些?无船承运人(NVOCC)办理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申请无船承运资格有什么作用?申请代办的费用是多少?
上海誉商,专业代理注册特殊类行政许可资质,办理无船承运资格,更专业,更效率,如果细节问题可以咨询(易经理:15921620998,QQ:65889972)
无船承运人NVOCC功能是什么?
1、 可与船公司直接签订运价协议;同行的委托货单;
4、极大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无船承运人NVOCC申请适用客户有哪些?
境内外物流、贸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5、联络机构说明书,联络机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6、委托书副本或复印件;
7、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副本;
8、联络机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
9、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9、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须由企业登记机关确认或证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书);
10、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
11、母公司确定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确认文件;
申请无船承运资格有什么作用?
1、可与船公司直接签订运价协议;
2、可以自己公司的名义签发海运提单;
3、可接受货运代理同行的委托货单;
4、极大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办理无船承运人NVOCC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书(表格下载);
2、可行性分析报告(着重点,我司可以提供样本,免费指导,给予最有利帮助);
3、企业商业登记文件(须由企业有登记机关确认或证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书);
4、提单格式样本(着重点,我司可以提供样本,免费指导,给予最有利帮助);
5、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如何办理无船承运人备案

如何办理无船承运人备案

如何办理无船承运人备案无船承运人备案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无船承运人申请备案,并通过审批程序获取合法资格,从而可以向货主提供国际海上运输服务。

无船承运人备案是无船舶的海运运输业务,是现代国际货运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以下是关于如何办理无船承运人备案的一些建议。

一、了解无船承运人备案的法律法规二、满足备案条件和要求根据相关法规,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办理无船承运人备案。

一般来说,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并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实体、在行业内的信誉和经营能力等。

此外,申请人还要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明以证明自己具备办理备案的条件。

三、准备备案申请材料办理无船承运人备案需要提供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人识别号、经营业务范围、企业章程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信用报告、信用评级证明等;申请人的资金实力、运力设施等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航运保险能力等证明文件。

四、提交备案申请并进行审批申请人准备好备案申请材料后,需将其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一般来说,备案审批程序包括初审、现场审查等环节,申请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积极配合审查工作。

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最终决定是否通过备案。

五、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如果备案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备案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办理备案登记、缴纳备案费用等。

申请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备案审批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确保备案登记能够顺利进行。

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办理无船承运人备案后,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无船承运人在提供国际海上运输服务时,应当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确保运输安全、保障货主利益,并遵守相关行业准则和标准,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七、持续完善运营管理办理无船承运人备案只是第一步,申请人还需要持续完善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

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

[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日期]交通运输部:我单位[公司名称],经深思熟虑,特向贵部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

以下为我单位的基本情况及申请理由,恳请贵部予以审批。

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成立于[成立年份],注册地为[注册地],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万元人民币。

我单位主要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流咨询、仓储配送等服务,具备完善的物流服务网络和专业的物流服务团队。

二、申请理由1. 行业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日益繁荣,物流行业作为支撑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无船承运业务作为物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物流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国国际贸易,提高我国物流行业的竞争力,我单位决定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

2. 公司实力我单位具备以下优势:(1)完善的物流服务网络:我单位已在我国主要港口和城市建立了完善的物流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

(2)专业的物流服务团队:我单位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物流服务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

(3)先进的物流设备:我单位引进了先进的物流设备,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物流需求。

(4)良好的信誉:我单位始终坚持诚信经营,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3. 发展规划我单位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后,将致力于以下工作:(1)拓展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流咨询、仓储配送等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

(2)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物流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

(3)加强科技创新:紧跟物流行业发展趋势,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为客户提供更加智能化、个性化的物流服务。

三、承诺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开展无船承运业务。

2. 诚实守信,维护客户权益,确保服务质量。

3. 积极参与行业自律,共同维护我国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9章 无船承运操作实务

第9章  无船承运操作实务

第九章无船承运操作实务一、单项选择题1.无船承运人是()A.发货人的代理人B.收货人的代理人C.承运人的代理人D.承运人答案:D解析:无船承运人可以定义为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公司(实际承运人)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企业。

知识点:无船承运人的概念与类型难度:12.在我国申请设立无船承运企业,需要交纳()万人民币保证金A.80B.200C.500D.300答案:A解析: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公司),20万元人民币(分支机构)或保证金责任保险(此规定从2010年11月1日实行)知识点:无船承运行业管理难度:13.不具备AMS申报资格的无船承运人,应通过()申报A.船公司B.AMS代理C.货运代理D.船务代理答案:B解析:AMS为自动舱单系统,未接入海运AMS的无船承运人可通过公共承运人或第三方AMS 服务提供商进行提交知识点:无船承运人概述与类型难度: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如果货运代理企业接收未在我国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委托签发提单,货运代理企业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对提单项下的损失承担()A.分割责任B.严格责任C.连带责任D.推定责任答案:C解析:货运代理与无船承运人在一定条件下承担的连带责任。

实践中,有些货运代理企业接受不具有资质的无船承运人的委托,代为签发提单。

从法律上说,货运代理接受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签发提单,货运代理企业的身份只是代理人。

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知识点:海上货运代理身份识别与案例分析难度:1标签:2014年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岗位考试5.在我国,根据《国际海运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增加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用于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清偿因其不履行承运人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当所产生的债务以及支付罚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无船承运经营资格登记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二、办理条件
(一)提单申请登记;
(二)缴存保证金;
三、递交资料
(一)中国境内企业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11)
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4.提单格式样本;
5.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二)中国境外企业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11,25)
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4.提单格式样本;
5.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6.委托联络机构有关资料([1]联络机构说明书,载明联络机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2]委托书副本;[3]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副本;[4]联络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

联络机构为该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常驻代表机构的,不须提供上述6.[2]、6.[3]资料。

)
(三)中国境内分支机构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14)
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
2.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3.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
4.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
5.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四)中国境内申请新设立企业法人经营无船承运业务;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