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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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值日(班级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学生干部值日(班级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少先大队干部值日(班级常规量化)考核细则为了营造良好班风、学风和校风,使同学们能安心、舒适且积极上进的成长,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课间纪律:满分15分,当天分数扣完为止。

考核人:董晓禹、陈璐璐、黄新凤。

1、说方言、不文明语言、高声喧哗、出怪音等每人次扣0.5分;2、追赶打逗、随便串班、攀爬栏杆、坐滑扶梯、玩危险游戏、非运动时间非运动地点玩体育器械等每人次扣1分;若由此出现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3、攀折花草树木,冲撞破坏公私财物每人次扣0.5—5分;4、乱吐乱丢乱画每人次扣0.5分。

二、三操:满分15分,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各5分。

考核人:早操及课间操:董晓禹、陈璐璐、朱欣悦负责前操场;张仕兰、碰宽浩负责后操场。

眼保健操:李颖、刘佩佩负责一楼;胡盼盼、付宗豪负责二三楼。

1、迟到每人次扣0.5分,旷操每人次扣1分,全班迟到扣3分。

早操、上午课间操班主任未到场扣2分。

2、早操口号不响亮每次扣0.5分。

3、做操时闲话不断每次扣0.5分,做操时打闹每次扣1——3分。

4、动作不规范、不整齐每人次扣0.5分。

班级队伍不整齐(歪三扭四、前后间距不齐等)每次扣1分。

5、眼保健操不认真每人次扣0.5分,不做眼保健操每人次扣1分;每缺一人扣1分(生病请假,少先队干部出教室值日不计)。

三、教室及走廊卫生:满分10分,考核人:李鑫萍、胡庆奇。

1、乱涂乱丢乱画每人次扣0.5分。

2、桌椅板凳不齐每次扣0.5分,讲台不洁净每次扣0.5分,地面有纸屑、粉笔头、包装袋等垃圾每次扣0.5分,放饮水机的桌子不洁净每次扣0.5分,窗台不洁净每次扣0.5分,黑板槽积尘过多每次扣0.5分,教室地面积水过多每次扣0.5分,书桌内外不整齐,每人/次扣0.5分,走廊有垃圾扣1分。

四、三餐路队及回寝室路队:满分5分,考核人:黄梦飞、胡锋。

1、路队每缺1人扣0.5分,全班没站队扣5分。

2、班主任没到,学生不得离开。

班主任未到每次扣1分。

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总 则)

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总 则)

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总则)一、为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特制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二、本办法考核对象适用于学生会全体成员;三、考评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例会、值班、活动、部门工作检查和日常行为表现;四、每月基本分10分,不设上下限;五、每学期末累计加分进行汇总,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评比,实行奖惩制度。

评比细则如下:一、针对部长级以上所有成员(一)例会(1)无故缺席者扣3分,迟到、早退、扰乱纪律者扣2分,会上不记录者扣1分,请假扣0.5分。

(2)无故缺席1次、累计缺席2次者则严肃处理,向学院团委书记递交2500字检查,视情况处理。

(3)在例会上大声讨论或出现手机铃声等问题、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

(4)在例会中受到表扬者加1分。

(二)活动考勤(1)每次活动之前,组织活动的部门需向办公室提交人员调配名单,未能按时上交者扣1分。

(2)每次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请假扣0.5分。

(3)活动中态度不端正,直接或间接影响活动效果或其他不良表现者酌情扣分。

(4)办公室调配,每人每次出席加0.5分。

(三)部门工作(1)各部门举办活动时,应撰写活动预算、策划、通知文件、总结及活动中的相关的材料,并在活动结束之后三天内存入办公室电脑本部门文件夹中,每缺少一项扣1分。

(2)本部门将本月举办的各项活动花销凭据于下月1—3日交给办公室主任,逾期未交者,不予报销,同时部长扣1分。

(3)对规定时间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每次部长扣2分,分管副主席扣1分。

(4)对工作上的失误,视情节轻重,扣1—2分并给予1000—5000字检查。

(四)日常行为表现(1)严禁学生会成员在公共场合吸烟,违者扣2分。

(2)学生会成员需时刻保持个人形象,注意着装,树立模范作用,违者视情节酌情扣分。

(3)团委老师不定期抽查学生会成员寝室卫生情况,不符合规。

g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奖惩工作暂行条例(修改稿)

g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奖惩工作暂行条例(修改稿)

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奖惩工作暂行条例(修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惩罚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配合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学生干部的形象和作风,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开展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使奖惩工作符合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要求,特根据《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规范》,制定《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奖惩工作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为量化基础,对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均具有宏观上的指导意义。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学生会奖励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事实优先兼顾能力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会定期为对学生会工作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颁发证书,以示奖励。

第五条学生会定期进行工作考核,评选学生会“十佳干事”十名和部门优秀干事若干,召开表彰大会,并对先进个人在会内颁发证书或张榜表扬,以示奖励。

第六条学生会在考核的基础上定期对优秀团员予以表彰,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七条学生会及其所属各部门将不定期举办以展现个人风采为目的的会内评比参选活动,对表现优异者给予颁发证书或实物奖励。

第八条学生会及其所属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学生干部一定程度的鼓励,或者在可允许的活动和工作范围内给予优先考虑的待遇或条件。

第九条学生会各部门可依据对自身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现实条件,对部门内部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

第三章惩罚第十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国家宪法、法律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一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学校校规、校纪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二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学生会章程、制度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三条依据责任确认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其他制度规定应当给予处分者,给予学生会相应的内部处分。

第十四条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依情节轻重,应受到学生会或所属部门的下列处分:(一)警告或严重警告;(二)通报批评,分为会内通报和会内外通报两种;(三)停职培训;(四)撤销职务。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2、工作能力及效率3、创造性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5、团结情况6、纪律性1 / 107、学习成绩(二)、考核途径: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

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一.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共30分)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

(8分)2.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

(8分)3.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

(4分)4.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

(5分)5.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

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条例

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条例

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条例
为了强化和规范学生干部队伍,提高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正确使用职权,接受院系的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特制定本条例。

1.学生干部是学校和广大师生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是学校开展学生工作的助手,在各级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学生干部是指从学生中选举产生的,担任院级团组织委员、各班班长、学生会干部、等工作的干部。

3.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学生干部应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应该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外国语学院
附:学生干部量化考核内容表:
外国语学院干部量化考核内容表(按学年)注:每名被考察起评分为0分
考核结果
1.对考核中成绩靠前的学生干部,各种奖优评先活动优先考虑。

2.对考核中发现工作态度不够端正的学生干部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3.对考核中发现的工作态度恶劣的学生干部实行公开批评。

考核要求
1.资本条例实施之日起,每名被考核的活动负责人都要在每次组织活动之后交一份简单的活动总结,由考核人员根据总结进行评分(考核人员保
留总结);
2.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要端正态度,认真对待,不得徇私舞弊;
3.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都要积极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4.考核人员应坚持自己的原则,端正自己的态度,踏踏实实的开展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注:此条例由组织部实行,由所有同学进行监督。

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XXXXXXXXXXX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初稿)一、指导思想在全校奋力建设国家中等职业改革示范学校和实施精品校园战略之际,学生会为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实现精品建设,同时为有效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养,根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制订如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条例,以此来考评监督学生会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从而达到提高自身素质,规范日常行为,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内涵建设的要求。

二、考核办法1、本考核工作由评议监督干部委员承担负责,学生会主席为校对人,学生会指导老师为审核人,每期考核结果上报校团委备案,考核对象为校学生会委员、部长助理等学生会干部成员。

2、评议监督干部委员会做好具体日常工作中的各项记录,本考核办法主要包括个人素质和工作业务两大块,具体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方面、学习方面、生活及活动参加方面、工作计划总结、例会到勤情况、任务的完成情况,常规值班、卫生值周等作为考核的细分项,并设立处分条款和一票否决项(如校级处分、考试作弊等)。

3、本考核以学期为单位,每位干部的学期基数分为75分,根据各方面表现在此基数分上相应的加分或减分,综合得出一个学期考核得分。

4、考核结果按得分分为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60~85)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并以此作为学期考核评定记入干部当届考核档案,同时上报团委备案并反馈给个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5、本考核成绩直接作为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及下届委员候选人选拔推荐的依据。

三、考核细则(一)个人素质1、思想政治方面(1)、在任期内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并结业,同时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加0.5分,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加1.5分,转为预备党员的加3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在各类政治学习中表现积极者加0.5分,无故席缺者扣2分(总计6分,扣完为止)。

(3)、违反学生会工作纪律,顶撞老师的予以内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且学期考核不得评优秀。

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

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

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为加强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校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向心力,增强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

校学生会秘书处按照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的指导精神,特制定《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以此来鼓励先进,突出模范,充分发挥作为一名学生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

本细则分总则和分则两部分。

总则主要涉及秘书处职能以及所负责的主要职能,分则主要涉及校学生会各部门活动的量化考核部分。

一、总则1、学生会秘书处是学生会负责自身建设的职能部门,协助主席团工作。

制定校学生会各级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制度,独立地行使考核权和监督权。

定期不定期地严格、全面考核各级干部,促进干部作风建设。

2、学生会有关大型活动、例会等考核由秘书处负责执行。

3、对于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考核,秘书处实行百分制和记过制,百分制起始分为100分,记过制分为通报批评、警告、退会。

具体执行按照分则之规定进行考核。

4、各部部长、成员考核由秘书处负责执行,主席团监督,此考核与团支部每学期的评优评先相关联。

5、考核情况在每次例会向全体成员公布,并张贴于办公室进行公示。

此考核按学期计,每学期不累加。

6、秘书处将为每个成员制作考核表,依据此表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分则1、会议出席(1)全体学生会会议和部长例会的出勤率由秘书处直接统计。

正式例会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扣8分,按警告计;早退者扣6分,按通报批评计;迟到者扣4分。

临时会议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扣6分,按通报批评计;早退者扣3分,迟到者扣3分。

(2)例会请假按办公室请假制度进行考核。

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须向秘书处出示正式书面假条,则不予扣分。

一学期累计请假不得累计超过2次,请假超过2次的其超过部分按警告计算。

(3)2、办公室及大型活动值班考核情况(1)学生会办公室各个值班人员由每天每组的值班组长负责考核,办公室做好每周的值班考核,于每周五将本周值班未到者或请假的具体情况报送秘书处。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规范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规范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会内部经管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我院学生会内部经管制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对学生会全体成员在学生会工作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的反映和鉴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所有院干、干事。

第三条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第四条考核制度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工作情况考核和学习成绩考核三个部分。

第五条考核制度工作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办公室负责。

考核制度工作受院团总支、全体学生干部会议、主席团互相监督;其中各部(副)部长考核直接由主席团负责执行,各部干事的考核由相应(副)部长执行,并接受主席团监督。

考核分自评、互评和主席团评。

第六条考核时间:每月末考核一次,并及时公布;每学期学期末总评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汇总,上交院团总支。

对考核成绩较低的学生干部,主席团应对其进行及时督促、教育和帮助。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七条思想品德考核(20分):1、严格遵守学生会会章程,并能顾全大局;广泛联系群众,集体荣誉感强,时刻为集体着想,为集体争得荣誉。

主动关心同学疾苦,针对同学中出现的思想问题,结合实际作好本职工作。

不符合条件的酌情扣1-5分。

(5分)2、政治上对自己有较高要求,积极靠拢党组织。

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双学、以党员规范要求自己。

(5分)3、文明行为:形象、语言、日常表现有无不文明行为,由考核评估小组根据平时表现确定得分。

(5分)4、对院党、团委和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明确,并能向同学广泛宣传。

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所在部门开展工作。

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同学中扩大影响。

积极就某一中心任务提出建设性活动方案酌情加1-3分。

(5分)第八条工作情况考核(60分):1.工作态度(20分)(1)遵守工作职责,不得无故缺席学生会有关会议与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满分10分,若无故缺席学生会会议、活动,则每次扣1.5分,若迟到、早退,则每次扣1分,若请假,则每次扣0.5分(特殊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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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为了保证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宁海学区学生干部正常开展工作,加强宁海学区学生组织的整体建设,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强积极肯干的工作责任心和整体协调配合意识,增强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推进宁海学区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宁海学区成为一个高纯洁性,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整体,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考核对象:工学院宁海学区团总支、学生会、社联、青协、学生综合服务部等干部以及各班班委和团支部干部。

第三条考核宗旨:树立典范、创优争先、奖惩分明、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

第四条考核原则:公平性、公正性、民主性、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第五条考核方式:(一)由双代会常务秘书长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其中团学干部月度考核由主席团考评部具体操作考核;班长由学生会副主席具体操作考核;团支书由团总支副书记具体操作考核;各班级委员及团支部委员由对应团学部门负责人具体操作考核;(二)对全体学生干部实施月度考评制度。

月度考评分≥70者为合格,月度考评分<70为不合格.学生干部累计两次不合格者或次年10月份考核不合格者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是团学委员的免去团学委员资格;(三)每学期期末对学生干部进行综合考评.团学干部综合考评分=月度考核平均分×50%+学生代表每次对各部门绩效考核平均分×10;班级干部综合考评分=月度考核平均分;综合考评分≥8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60≤综合考评分<80为合格,综合考评分<60为不合格。

优秀者评为学期优秀学生干部,如优秀者超过学生干部总数50%,则以得分高低顺序前50%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如若遇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对口部门上级部长及以上干部推优选举);不合格者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是团学委员的免去团学委员资格;(四)考核情况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并作为学年评优及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第二章考核办法第六条学生干部月度分考核:月度分考核采用百分制,包括日常规范情况考核(30分)、本职工作情况考核(60分)、其它工作考核(10分)。

第七条日常规范情况考核:未发生违纪现象得基本分30分。

有下列情况者,进行相应扣分:(一)是否有旷课情况,一次扣10分;(二)是否有旷操情况,一次扣10分;(三)寝室内务差,一次扣10分;(四)课堂迟到早退,一次扣8分;(五)晚归一次扣4分;(六)未归一次扣8分;(七)公寓违纪一次扣10分;(八)在公共场合影响形象不文明之举,视情节严重一次扣8—15分;(九)其它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2—30分。

第八条本职工作情况考核: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得基本分60分。

有下列情况者,进行相应扣分:(一)无故不值班一次扣5分;(二)任务完成质量不佳,一次扣7分。

(三)任务未完成视情节严重,一次扣5—10分;(四)应主持的会议没有召开,一次扣10分;(五)应参加会议无故旷会一次扣8分;(六)应参加会议无故迟到一次扣4分;(七)应该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工作而未配合者,一次扣8分;(八)工作计划、总结,迟交一次扣4分;(九)工作计划、总结,未交一次扣8分;(十)各类材料上传格式出现错误,一次扣5分;(十一)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一次扣20分;(十二)未完成各部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见本条例第九条——第四十三条;(十三)开展各项活动情况,具体扣加分细则见本条例第四十四条;(十四)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不能协调好五大组织,导致日常工作出现问题,一次扣5分;(二)重大活动中安排不当引起的失误,一次扣10分;(三)对外代表工学院宁海学区学生参加的各项活动出现重大失误,一次扣10分;(四)对双代会常务主席团负责,主席团日常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一次扣10分;(五)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第十条双代会常务秘书长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双代会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10分;(四)重大活动中安排不当引起的失误,一次扣10分;(五)学生干部考核过程中出现问题,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10分;(六)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十一条学生党小组组长兼学生综合服务部主任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各党小组活动没有正常进行,一次扣7分;(四)学生综合服务部出现漏岗现象,一次扣5分;(五)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第十二条团总支副书记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主持团总支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四)未能做好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工作,一次扣8分;(五)没能做好团日工作,一次扣8分;(六)未能做好新一届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一次扣7分;(七)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十三条学生会副主席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在主持学生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四)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十四条社团联合分会主席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在组织社联内部活动中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8分;(四)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十五条青年志愿者分会主席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未能做好青年志愿者注册和汇编,一次扣7分;(四)进行志愿者活动时未能做好组织工作,一次扣8分;(五)志愿者服务活动出现非无偿现象,一次扣10分;(六)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十六条主席团办公室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不能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登记情况,一次扣5分;(二)未能及时完成各项通知工作,一次扣6分;(三)未能及时发布文件及工作简讯,一次扣7分;(四)没有做好办公室档案的整理工作,一次扣8分;(五)发现学生会办公室卫生情况不良,一次扣5分。

第十七条社团联合分会办公室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未及时做好社联办公室值班安排,一次扣5分;(二)未及时收齐上交社团材料及注册材料,一次扣6分;(三)未能及时发布文件,一次扣7分;(四)不能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登记情况,一次扣5分;(五)没有做好办公室档案的整理工作,一次扣8分;(六)未能完成社联主席交待的任务,一次扣5分;第十八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不能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登记情况,一次扣5分;(二)未能及时完成各项通知工作,一次扣6分;(三)未能及时发布文件,一次扣7分;(四)没有做好办公室档案的整理工作,一次扣8分;(五)未能完成青协主席交待的任务,一次扣5分;第十九条学生综合服务部办公室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未及时做好服务部办公室值班安排,一次扣5分;(二)不能做好综合服务部业务、财务报表审核,一次扣6分;(三)不能及时做好值班人员月度考核与学期考核工作,一次扣7分; (四)未及时做好值班人员党务分核算,一次扣6分;(五)未能及时发布文件,一次扣7分;(六)没有做好办公室档案的整理工作,一次扣8分;(七)未能完成其它主任要求的工作及应由办公室完成的工作,一次扣5分。

第二十条组织宣传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民主生活会及班会没有正常进行,一次扣7分;(二)团员培训及非团员发展没有到位,一次扣5分;(三)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四)没有按时收缴团费,一次扣8分.(五)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六)未及时完成活动报道工作,一次扣5分;(七)每月对橱窗未能按时进行更新,一次扣7分;(八)相关活动未能按时到达拍摄记录,一次扣7分;(九)未能按时编辑出刊《激扬》,一次扣8分;(十)广播站未按时完成播音任务(人为原因造成),事故一次扣6分;(十一)未准时播报相关信息和通知(人为原因造成),事故一次扣5分;(十二)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十三)没有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一次扣8分。

(十四)联系播音员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第二十一条学习就业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就业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没到位,一次扣7分;(二)毕业生咨询和培训工作没有做好,一次扣5分;(三)毕业生教育、就业指导无法落实到位,一次扣5分;(四)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

(五)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六)不能及时向教务部门反映教学情况,一次扣5分;(七)不能及时传达教学部门重要通知,一次扣5分;(八)有关学科讲座没有及时宣传,组织失误,一次扣5分;(九)各学科竞赛出现工作失误,舞弊现象,一次扣10分;(十)没有组织好各类等级考试工作,一次扣7分;(十一)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

(十二)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第二十二条实践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第二课堂的考评工作出现失误,一次扣7分;(二)管理音响设备不当,一次扣5分;(三)寒假暑假社会实践无法正常进行,一次扣10分;(四)重大活动中安排不当引起的失误,一次扣10分;(五)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六)各班级实践小分队中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10分;(七)第二课堂分加分出现舞弊现象,一次扣10分;(八)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第二十三条体育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未能按时完成每周的旷操统计,一次扣7分;(二)出操工作中出现舞弊情况,一次扣8分;(三)在运动会等比赛项目中,事故一次7分;(四)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五)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第二十四条生活综合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每月未能按时完成合格率统计,一次扣7分;(二)每月未能按时完成勤工俭学量统计,一次扣6分;(三)心理咨询室出现问题,一次扣6分;(四)每周未能按时完成寝室考核,一次扣10分;(五)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六)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第二十五条文艺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日常文艺活动组织不当,一次扣7分;(二)大型文艺晚会上准备不充分,一次扣5分;(三)大型文艺晚会上节目安排不当,一次扣5分;(四)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五)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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