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分公司大型部件管理办法汇编
神东分公司企业资产管理(EAM)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汇编

神东分公司企业资产管理(EAM)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汇编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神东分公司企业资产管理(EAM)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汇编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神东分公司企业资产管理(EAM)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EAM系统的正常运行, 规范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神东分公司使用EAM系统的各生产矿井、生产辅助单位、保税库及相关EAM系统的终端用户。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动力部是EAM系统的业务管理部门。
其职责:1.负责EAM系统的业务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平衡、协调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4.负责用户授权和数据修改的审批5.负责业务流程、报表、程序界面等修改建议的审批6.负责收集各单位新增业务需求, 并组织程序开发第四条信息中心是EAM系统软件、硬件网络维护管理单位。
其职责:1.负责系统硬件设备和软件的安装、维护2.负责系统的用户权限设置、系统管理和安全管理3.负责系统数据库管理4.负责系统故障记录、处理和制定相应措施及应急预案5.负责报表、程序界面等修改和开发6.负责批量数据的系统导入、导出工作第五条设备管理中心职责:1.负责在系统中对设备的全寿命过程管理2.负责系统中设备资产、大型部件基础信息的建立、调整、维护和检查工作3.负责组织完成设备分层结构和技术资料电子化及录入4.负责监督、检查EAM各应用单位在系统中的业务执行情况5.负责标准维修体系、故障管理体系的收集、整理、建立和修正工作, 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机电管理办法修改情况汇报2006

机电管理办法(制度)修改情况说明根据公司下发的《神东分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神东分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神东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动力部组织设备管理中心、维修中心、物供中心及生产矿井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对15个机电管理办法(制度)进行了审订。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神东分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一、第一章动力部的职责中增加了:供电、通信业务管理。
在设备管理中心的职责中增加了:a、负责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工作;b、负责设备大型部件管理工作;c、负责搬家倒面、大修出厂后设备的验收、吊装、运输工作,参与新到货设备的验收工作;d、负责为物资供应管理提供技术支持;e、组织新型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写工作二、第三章设备有偿使用与配套管理第十六条:由原来“由设备管理中心安排物资供应中心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改为“设备管理中心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
三、第四章设备运行管理第三十二条:由原来“动力部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改为“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四、第五章设备事故管理第三十三条:由原来的“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含24小时)的为一般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含48小时)的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8小时以上的为特大机电设备事故”改为“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含48小时)的为一般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含72小时)的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全矿井影响生产在72小时以上的为特大机电设备事故”。
《神东分公司大型部件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第2小条中:原“连采设备的大型部件:各种电机、减速器、连采机截割油缸、梭车及锚杆机电费卷筒”改为“连采设备的大型部件:各种配套电机、减速器”。
第3条中:原“主运、洗选、装车设备大型部件:1100KW及以上电机及配套的减速器、φ630及以上的各种滚筒(1.2米皮带机及以上)”改为“主运、洗选、装车设备大型部件:220KW及以上电机及配套的减速器、φ630及以上的各种滚筒(1.2米皮带机及以上)”。
神东煤炭集团ERP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E R P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总2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神东煤炭集团ERP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人资模块 (3)第一节组织机构及职责 (3)第二节组织人事管理 (4)第三节薪酬管理 (6)第四节工作流权限管理 (7)第五节报表管理 (7)第六节检查与考核 (8)第三章财务模块 (9)第四章物资模块 (10)第五章销售模块 (22)第六章系统安全 (23)第一章附则 (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神东煤炭集团(以下简称神东)ERP系统各模块(以下简称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系统的持续、稳定、安全运行,确保人资、财务、物资、销售各项业务的有效开展。
根据神华集团公司《神华集团ERP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稿)》、《中国神华能源公司ERP系统人力资源模块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神华能源公司ERP人力资源模块配套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各单位与部门。
第三条为了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需遵循以下原则:(一)整体性原则:人资、财务、物资、销售各模块必须服从于公司ERP系统统一要求,与其他模块有效衔接、配合;(二)安全性原则:ERP系统运行必须确保系统安全、数据安全、操作安全;(三)准确性原则:系统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及时准确。
(四)及时性原则:人资、财务、物资、销售模块的业务数据必须实时录入,反应真实的业务。
(五)协同性原则:人资、财务、物资、销售模块必须协同配合,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第四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一)最终用户:拥有ERP系统人力资源模块账号的终端使用人员;(二)人事事件:记录人员职业生涯的重要事件、包括进入、岗位变动、人事关系变动、退休、离职等,记录包括事件日期、事件类型、原因以及应对的状态等;(三)人事范围:公司代码、人事范围、人事子范围在系统内构成企业结构,人事范围隶属于唯一一个公司代码,根据神华的人力资源业务管理需求,人事范围按照单位进行划分,最低划分到三级单位(即神华集团各子分公司的二级单位)。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神东〔2014〕20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不断提高神东煤炭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平;保证机电设备可靠、高效运行,降低故障影响时间。
特制定本办法,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开拓准备中心、生产服务中心、设备维修中心、外委专业化服务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安监局主要职责: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议决。
第四条机电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机电设备的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制定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新设备操作规程的议决、执行情况的抽查。
(三)协调解决生产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
(四)组织机电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检查、评比。
(五)负责外委机电专业化服务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
(六)签审标准化检修、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实施标准及升级改造方案,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参与预防检修项目的议决。
第五条设备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机电设备的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参与制定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和办法,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二)负责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设备维修中心、供电中心和外委专业化服务等单位生产及辅助运输设备运行管理。
(三)检查机电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编制新设备及升级改造设备操作规程。
(四)负责机电设备运行月度检查、考核,分析、总结运行情况,并报备机电管理部。
(五)组织、协调突发机电设备故障的应急抢修。
(六)制定标准化检修和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实施标准及升级改造方案,检查、考核。
(七)参与预防检修项目的议审。
(八)负责各单位生产机电设备精密诊断工作。
第六条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开拓准备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和设备维修中心主要职责:(一)编制本单位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二)负责机电设备现场运行管理,提报常用备件计划。
1-神东煤炭集团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神东煤炭集团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神华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建设与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50万元以下专项资金工程除外)。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工程管理实行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制。
第四条各部门及单位主要职责:(一)工程管理部为工程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制订及发布各类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信息。
2.负责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工程服务咨询等招标(包含灭火工程招标)及委托工作。
3.负责组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4.负责项目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5.负责起草及参与审核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等合同;参与工程施工合同审签。
6.负责建设与改造项目单项工程开、竣工报告的报批。
7.负责工程材料信息价的调研、发布和工程所需的特殊材料价格的审批。
8.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权限进行审批。
9.组织工程验工计价、单位工程验收及移交。
10.负责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对工期、安全、质量和造价等目标进行管控。
11.负责工程标底、预(结)算终审及“三算”台帐管理。
12.负责对井下矿建、安装工程(以下简称“井下工程”)程序性业务办理。
13.负责组织对井下工程施工单位及外部勘察、设计单位的考核、奖罚。
14.负责组织承包商履约评价。
15.负责对内部业务单位、项目单位的考核与奖罚。
16.负责工程业务范围内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管。
(二)规划发展部负责工程可研编制及报批、项目立项及支持性文件的报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对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的预可研、可研及专篇的设计委托和审查,负责报公司和中国神华审批。
2.负责编制、报批和下达项目计划。
3.负责到地方办理项目备案工作,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及条件意见书的办理工作。
4.负责专项资金工程方案的设计委托并组织相关部门审查。
5.负责公司建设与改造项目以及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后评价。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大型部件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大型部件管理办法神东〔2014〕20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型部件管理,提高大型部件使用效率,保障生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和开拓准备中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大型部件主要是:综采、连采系统中的重要设备部件,指具有可修复性、能重复使用、价值高的部件。
具体范围如下:(一)综采设备:采煤机包括截割电机、牵引电机、破碎机电机、摇臂、截割油缸、牵引块(不含链轮及滑靴)、截割滚筒;三机包括电机、减速器(箱)、破碎机转子、机尾折返滚筒;液压支架包括立柱;液压泵站包括主电机。
(二)连采设备:连采机包括截割电机、耙爪电机、泵电机、行走电机、减速器(箱)、截割油缸、截割滚筒;掘锚机包括截割电机、耙爪电机、泵电机、行走电机、减速器(箱)、截割油缸、截割滚筒;梭车包括行走电机.(三)采掘、运输设备各种变频器、蓄电池。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机电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大型部件管理的业务指导。
(二)负责大型部件列支专项资金的议审工作。
(三)负责议审设备管理中心大型部件租赁费用取费办法.第五条财务部负责大型部件的采购费用的测算.第六条设备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大型部件租赁费用取费办法。
(二)负责购置大型部件列支专项资金及统一出入库管理。
(三)负责对大型部件的库存、期货、备用情况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及利库,每年1月25日前提报下一年度大型部件采购计划,每年7月25日前提报半年度大型部件补充计划,并根据生产应急提报紧急计划。
(四)负责跟踪大型部件到货及使用情况。
(五)负责参与新到货大型部件的验收工作。
(六)负责建立大型部件台账,及帐目调整、实物移拨管理。
(七)负责参与财务部组织的各单位大型部件租赁费用成本测算。
(八)负责组织修复大型部件的验收工作。
(九)负责对新出库的大型部件编码。
(十)负责紧急情况需要配送大型部件时的车辆调派及车辆吨位确认。
第七条维修中心主要职责:(一)负责厂区存放大型部件的现场管理。
神东公司作业规程管理办法

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CHINA SHENHUA ENERGY CO.LTD. SHENDONG COAL BRANCH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二○○六年六月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写内容 (5)第三章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 (16)第四章工作面作业规监督检查 (19)第五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评比办法 (19)第六章附则 (20)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现场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确保采掘工作面科学组织生产、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和安全生产,均衡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一步促进高产高效矿井健康发展,真正能为生产实际起到技术业务保安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是采掘工作面施工的法规,是现场技术管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工作,做到该项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检查,使作业规程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第三条:每个采掘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必须具备有审批通过的作业规程,否则不准施工。
严禁无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第四条: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1、经过审批的矿井施工图设计;2、经过审批的采区(盘区)设计、工作面设计;3、经过审批的采区(盘区)地质报告(包括水文地质)、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相关地质预测预报和素描资料;4、工作面煤质预测报告;5、工作面技术装备;6、《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神东煤炭分公司生产技术管理若干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汇编(第四版)》、《神东煤炭分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及各工种劳动定额。
7、相关管理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胶轮车辅助运输管理制度、煤质管理制度等。
神东分公司设备大修管理办法汇编

神东分公司设备大修管理办法汇编神东分公司设备大修管理办法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设备大修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有效控制设备大修质量、工期、成本,根据《神东分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和EAM系统相关管理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检修类别包括大修和项修。
设备大修的原则:当设备的过煤量等仪表读数达到大修周期标准或实际状况已达到大修标准时安排修理。
设备项修的原则:设备没有达到大修条件,但状态较差,不能完全满足使用要求所安排的修理。
第三条设备维修过程中,在保证和提高设备性能的前提下,提倡采用国产化件或进行技术改造。
第四条设备大修任务原则上由维修中心承担,当其能力不能满足时,可委托其它专业厂家承修。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机电动力部1.负责设备大修建议计划的审核;2.负责组织大修配件计划的审核;3.负责设备大修方案、预(决)算的审核;4.负责设备大修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5.参与大修设备出厂验收工作;6.负责组织非有偿使用设备大修的招投标,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计划部1.负责设备大修建议计划审核、汇总,并提交公司审定;2.负责设备大修预(决)算审核、审批;3.参与大修设备出厂验收工作;第七条财务部1.参与大修决算的审核、审定;2.负责大修项目的结算;3.参与大修设备出厂验收工作;第八条设备管理中心1.负责编制设备大修建议计划;2.负责设备大修计划的实施安排和调整;3.负责设备大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包括设备的出、入厂验收;大修方案、预(决)算的审查;组织外委大修设备及部件的招投标;质量、工期、成本控制等全过程管理;4.负责大修配件计划的初审工作,并跟踪执行情况;5.负责组织质保期内大修设备跟踪和质量问题处理;6.负责在EAM系统中按项目管理要求组织设备大修工作;7.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大修定额;8.负责旧件的回收和修复管理工作;第九条承修单位1.负责设备大、项修前的调研,编制大、项修方案、预(决)算书;2.编制提报大、项修配件计划,并跟踪落实;3.负责设备大、项修工作的实施,严格执行大修标准;4.对出厂后质保期内的设备进行跟踪,并负责处理大、项修质量问题;5.按照EAM系统管理流程,控制大、项修过程;第十条物资供应中心1.负责大修配件计划的汇总、利库、采购、验收、仓储和配送等工作;2.负责处理大修配件的质量问题;3.负责向设备大修管理部门和承修单位提供配件到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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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分公司大型部件管理办法汇编
神东分公司大型部件管理办法汇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部件的管理,提高大型部件的使用率,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和主要生产辅助单位。
第三条大型部件指:综采、连采、主运、洗选、装车系统中重要设备部件,指具有可修复性,能重复使用、价值昂贵的部件。
详细范围划分(见明细表):
1、综采设备大型部件:各种电机、减速器、采煤机截割滚筒、摇臂、调高油缸、顺槽胶带机的CST、500及以上的滚筒。
2、连采设备的大型部件:各种配套电机、减速器、连采机截割油缸、梭车及锚杆机电缆卷筒。
3、主运、洗选、装车设备大型部件:110KW及以上电机及配套的减速器、630及以上的各种滚筒(1.2米皮带机及以上)、CST、CSB、主井胶带机逆止器(30t.m及以上)。
第四条不属于大型部件的重要消耗性配件(如链条、电缆、带面),物供中心要按规定进行储备。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机电动力部负责大型部件管理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大型部件的购置计划编制、验收、有偿使用、台帐信息、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维修中心负责回收大型部件的拆解、检测和修理。
第八条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大型部件采购与仓储。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九条大型部件购置计划,引进部分在每年六月底,国产部分在每年九月底,设备管理中心对大型部件及库存、期货、备用进行调研、分类汇总,编制出下一年度购置建议计划,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审核后上报公司。
第十条公司批准大型部件购置计划后,物资供应中心执行采购程序。
首次开发的大型部件,按国产化程序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中心每月向机电动力部、设备管理中心反馈大型部件采购、到货情况。
第四章验收管理
第十二条新到货大型部件由物资供应中心组织有关单位依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技术资料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备忘录或索赔等事宜;验收不合格的大型部件费用物资供应中心不予结算。
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大型部件台帐。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返回的大型部件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维修中心、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第十四条外委修复好的大型部件,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维修中心、承修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物资供应中心
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从大型部件投运后三天内应返回原有部件,并将部件清理干净,交到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使用单位需向设备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迟。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六条对于损坏的大型部件(报废的除外),由管理中心统一委托进行修复。
第十七条:
1.大型部件有偿使用部分:旧件、损坏件的维修费用由设备管理中心支付。
2.未纳入有偿使用的大型部件,维修费用列入专项资金。
第六章管理流程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对大型部件向外调拨。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负责大型部件的日常保养、维护。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租用大型部件时,必须向设备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有偿使用协议。
第二十一条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出库(厂)手续,运输费由使用单位承担。
设备管理中心及时更新大型部件台帐。
第二十二条需拆件时,使用单位办理拆件申请,作拆件领料工单,执行EAM系统拆件流程。
第二十三条大型部件在质保期损坏时,使用单位向设备管理中心办理借件手续。
如属运行问题,使用单位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第二十四条大型部件有偿使用费只计修理费。
使用费提取标准:
1、未达到使用寿命的大型部件,租用时暂按原值的40%收取,待原部件修复后,按实际发生的修理费收取;经签定无法修复的部件按原值一次收取。
2、达到大修周期的大型部件,修理费用在专项资金中解决。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由于使用不当造成大型部件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按净值一次性赔偿。
第七章报废及处置
第二十六条设备管理中心根据大型部件使用情况,向公司提交报废申请,经公司报废评估小组鉴定后按相关办法处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神东分公司。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