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根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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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经济犯罪的心理探析

党员领导干部经济犯罪的心理探析

番, 实在是令人羡慕 和嫉妒 。而回头 卡要 ,不惜损害本单位和他人的利益 ,
看一看 自己, 备感“ 寒酸” 于是 , 。 便吃拿 盲 目攀 比起来。第兰是行贿攀 比, 同样
清除腐败具有重要现实 意义 。

都送 了礼品 , 人家的事情就办成了 , 而
自己却碰了一鼻子灰 。 是不是东西送少 了, 还是送 的对象级别太低 , 不甘 寂寞 的畸形心理难 以平静 。 如此 “ 认定” 了问
在知觉 、 判断 、 信仰以及行动上 , 表现 出
与群体 中大多数人一致 的现象 , 这种现 象就是从众心理现象 。 从众心理的产生 都带有一定 的盲 目性和片面性 , 如果选 择 的“ ” 了, 众 错 就会造成行为上 的偏见 和错误 。当前 , 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经济 犯罪就是在从“ 上 出了问题 。 众” 他们看 到个别党员领导 干部无 所顾忌地 利用
税务 、 银行 、 电等部 门的工资 的甚至认为“ 供 地考虑 自己在此之前 ,付出了多少 , 得 邮 电 、 大气候” 如此 , 只靠 自己一 福利好。 总觉得 自己投错 了“ , 胎”进 个人 出淤泥而不染是杯 水车薪 ,唯有 到 了多少 , 盘算着哪些是 自己应该得到 高 、 服错了“ ” 为 了补偿“ 务 。 损失 ” , “ 人乡随俗 ” 而没有得到的东西 , 以及如何才能使这 错了门, 才是最明智的。 怀着这种不 差 , 靠 靠水 吃 正常的心态 , 目从 “ , 些失去 的东 西得到补偿 。如此权衡 比 缩短 “ 距 ” 于是 “ 山 吃山 , 盲 众”互相攀 比, 种 , 搞权 钱交易 , 走 种腐败之风得 以恶性循环 ,禁而不止 , 较, 愈发感到心理不平 衡 , 伺机寻求补 水” 利用手 中的权 力 , 偿 的心理 日趋强烈 , 最终导致 了经济犯 向犯罪 的深渊。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职务犯罪是指利用担任职务的权力和地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务职责,以获得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到损害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治对策。

首先,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之一是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进行规制不严、制度设计不完善,或是制定者在考量不周全、无法预见各种情况时,职务犯罪容易出现漏洞。

因此,应该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完善,为职务犯罪提供更加严谨的法律基础。

其次,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还包括经济利益驱动和腐败现象存在。

一些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权,通过索贿受贿、贪污侵占等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同时,腐败现象也为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一些公职人员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这为他们进行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

此外,职务犯罪的产生也与职务人员的素质和道德观念有关。

一些职务人员道德底线低,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对法律法规不重视,容易贪图利益,产生职务犯罪行为。

因此,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是防止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防治职务犯罪,我们应采取一系列对策。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格规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监督和查处,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加强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广泛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此外,要加强对职务人员的考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职务人员,确保他们正确履行职责。

另外,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政府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反腐措施,并加强对公共资源和职务权力的监督。

同时,要建立更加透明、公正的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腐败现象,为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更少的机会。

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

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

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第一篇: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依法打击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是检察机关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重要手段。

近几年来,我院认真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在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的同时,先后在我市国有厂矿、企业,依法查办厂长、经理职务犯罪案件十余件,为国企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利的促进了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展。

针对企业领导职务犯罪突出这一问题,近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厂矿、企业进行调研,并就犯罪成因及防范对策进行了探讨。

一、国企领导职务犯罪的成因⒈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法制观念淡化。

在当前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体制逐步转轨中,某些厂矿、企业领导者一味追求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而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及法律法规的学习。

有些主要领导彻底放松思想改造,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抵御不了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步一步滑向罪恶的深渊。

这些领导干部在走上领导岗位时,还能从严要求自己,工作有业绩,群众口碑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变化,外部环境的影响,他们放松了思想改造,私欲开始膨胀,进而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实施职务犯罪。

⒉民主意识较差,特权思想严重。

随着国企改革和发展步伐的加快,在转换经营机制中,由于没有以往的经验可借鉴,其经营体系和监督机制不可能尽善尽美。

针对这些新问题,在决策方面,个别企业领导不走群众路线,不发扬民主作风,一意孤行,搞一人说了算。

加之重效率、轻管理,重经营、轻监督的错误思想支配,致使不照章办事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给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⒊管理粗放,制度不健全。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个别企业管理混乱、粗放,不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甚至有些是家族式管理,从原材料购进到产品销售都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制度既便有制度也不去执行,也没有人监督制度的执行。

财务报销由领导一支笔签字,会计只能履行核算职能,而对监督职能的履行感到畏难。

浅析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心理动机

浅析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心理动机
消极 的。盲 目的代 偿心 理是许 多公 职人 员实施 经济 犯罪 的动
度、 破坏社会 经济秩序 , 依 照刑 法应受刑 罚处罚 的行为 , 通 常包 括贪污 、 受贿、 职务侵 占等 。 公职 人员经济犯罪 的主体大 多为党
政领 导干部 , 这些人 身居要职 , 拥有一 定的权力 和地位 , 但 是为
了谋求个 人私利 , 不惜 以身试 法 , 不仅严 重扰 乱 了在工 作 中不 能获得精神 上的成就感 , 也不能 在 物质生活 中得到满 足 , 特别是在 经济收入水 平逐渐拉 大的情
况下, 内心极度失 衡 , 总觉 得 自己吃 了亏 , 没 有得 到应得 的 “ 位 子” 和“ 票子 ” , 于是 , 他们 在工作 中没有得到 的东西就一 定要在
场经 济秩序 , 而且在 人民群众 中也造成 了恶劣 的影 响 。究 其犯
罪原 因 , 都包含着心 理动机 。 这种心理 动机 , 是 由特定需要 引起
的, 欲满 足各种需要 的特殊心理状态 和意愿 , 简 单的说 , 就是促
使行 为人从事特 定活动 的念头 。 公职人 员经济犯罪正 是在 犯罪 主体这种 心理 动机驱 使下实 施 的行为 , 然而, 由于他们 家庭 环
做发财 的资本 , 理想信 念 、 党性 原则 、 职业操 守全无 , 千方 百计 为 自己和他人谋 取不正 当利益 , 走上经 济犯罪的不归路 。
四、 错 误 的侥 幸 心 理
案件进 行分 析 , 我们 不难看 出 , 促使 公职 人员 实施经 济犯 罪 的
心理动 机不 是一蹴 而就 的 , 膨胀 的物质 欲望 是基础 , 不断 的作
公 职 人 员经 济 犯 罪 是 指依 法 履 行 公 共 职 务 的 国 家立 法

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原因

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原因

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原因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原因,真的是个让人感慨的话题。

说实话,谁能想到本该为人民服务的人,竟然会走上违法的道路呢?这就像是本来应该是好人,结果却被“贪”字蒙了心,走上了歧途。

听说过“人心不足蛇吞象”吧,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钱财的诱惑就像那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谁能抵挡得住呢?一旦尝到了甜头,就像老鼠进了米缸,越陷越深,最后翻车得不偿失。

再说说这个社会风气。

你看,周围的人都在追逐名利,拼命往上爬,谁能不心动呢?有些公职人员,明明是有一技之长,结果却被眼前的利益迷了眼,像是被钓鱼饵吸引的鱼儿,完全忘记了水里的危险。

再加上一些不良示范,比如某些人一边享受着权力的滋味,一边公开叫嚣“你们也来试试”。

这就像是把坏风气传染给了更多的人,最后大家都变得“各人自扫门前雪”,不顾他人安危。

还有一点就是压力。

日复一日的工作,真的是让人疲惫不堪。

有些公职人员,工作压力大得像山一样,心里的烦恼不断积累。

人总是有脆弱的时候,难免会产生一些非分之想,想着用不正当的手段来缓解自己的压力。

这就像一根弹簧,压得太久,总要反弹。

要是这个时候旁边再有人推波助澜,那就真的是一发不可收拾了。

家庭因素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家里的经济压力让人喘不过气来。

公职人员虽然工作稳定,但工资却不一定高。

面对孩子的教育、父母的养老,难免会心生焦虑,想要寻求一些“捷径”。

于是,有的人开始铤而走险,想用违法的方式来改善家里的经济状况,结果却是越陷越深,最后成了众矢之的。

还有人情世故的复杂。

公职人员往往要面对各种关系网,什么亲戚朋友的要求,都是让人头疼的事情。

你说谁不想给亲朋好友帮忙呢?可是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一些不法的要求,像是“我帮你,你帮我”的交易。

明明是一颗好心,结果却演变成了一个个“陷阱”,真是让人感到哭笑不得。

再看看媒体的影响。

有些时候,媒体把不法行为放大,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

这种情况下,心中本来有些犹豫的公职人员,可能就会被这种风潮所左右,觉得“反正大家都在做,为什么我不能试试呢?”这种心态就像是在给自己开脱,结果越陷越深,最后连自己都迷失了方向。

析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

析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

析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公职人员作为国家机关的代表,常常承担着极大的权利与责任。

在职场中,公职人员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然而,近年来不断有公职人员因违法犯罪被查处,这无疑给全社会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公职人员犯罪呢?以下是几个主要原因。

一、职务便利作为国家机关的代表,公职人员有时会因职务便利而纵容或滥用权力,甚至为了谋取不当利益而违法犯罪。

比如,“吃拿卡要”、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行为,都是因为公职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拥有独特的权力。

二、利益驱动公职人员也是普通人,同样有个人的追求和欲望,例如物质财富、地位地位、荣誉和地位等。

利益驱动是犯罪行为的根本动力。

它拓宽了公职人员视野,使得一些人不顾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利用职权运作手法确保自己获取利益。

三、法律意识淡薄公职人员应该特别注意自己的职业行为受法律规定的约束。

但即便如此,有些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长此以往,就会滋生一些肆无忌惮的违法行为。

甚至在不知道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依然背负着法律责任。

这种情况下,应该重视公职人员的法律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以防止犯罪行为。

四、职业感召力不足公职人员的工作和职责是与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的。

因此,公职人员必须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拥有职业荣誉感和职业道德感,持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但一些公职人员仅仅是在观潮中工作,由于工作没有得到重视,生活质量水平较低而失去了对国家服务的热情。

这样的人会更容易背离职业道德,重利轻责,甚至滥用职权来获取私利。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有很多,但职务便利、利益驱动、法律意识淡薄和职业感召力不足是其主要原因。

我们需要从改善职业道德、加强法律意识,激励公职人员实现自身价值、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着手,推动公共服务与社会意识的提高,预防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行为。

公务员职务犯罪的经济学分析

公务员职务犯罪的经济学分析
体 的单 一 性 : 类 职 务 犯罪 的 主体 特 指 公 务 员 ; ) 观 方 面 : 务 员 利 该 (客 3 公 用 职 务 的便 利 而 为 的违 法 犯 罪 行 为 ; ) 观 方 面 : 施 职 务犯 罪 行 为 (主 4 实
的公务员对犯罪过程及结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f 即不属于意外事 件或者紧急避险 ) 约翰 - 梅纳德 ・ 恩斯指 出:经 济学理论并没有提供 一套立 即可 凯 “ 用 的完整结论。它不是 一种教条 . 只是一种方法 、 一种心灵的器官 、 一 种思维 的技巧 . 帮助拥有他 的人得 出正确的结论 ” 因此 . 运用经济学 理论分析公务员职务犯 罪问题 . 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有 益的启迪 11 .运用“ 经济人” 假设来说 明公务员职务犯罪行为的必然性 理性最大化者 , 实际上就是亚 当・ 斯密在《 国富论》 中所讲 到的“ 经 济人 ” 理性人都是以利己为 目的. 。@ 力图 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和 谋取最大化利益 。 由此可知 . 不管是管理者还是决策者 . 都有利 己主义 倾 向. 因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 他们通常都会 依照成本一 收益对 比来决 定公共行为 . 以此谋求个人 最大化利益 而公务员职务犯罪 的收益就 是他从 国家 、 集体或个人处得 到的非法利益 , 包括侵 占的国家财产 、 盗 窃、 贪污 、 受贿等等。 正如恩格斯指 出的,一切政治活动归根到底都是 “ 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 . 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 的手段 ” 政 。 张五常先生也 曾说 :我相信每个人 . “ 每个政治家和政府官员心里 只有 件最要 紧的事 。 就像你 、 他早上一起床就想如果为 自己谋 求更 多 我、 的收入 , 通常的情况下 . 而在 腐败一 般来说是达到这个 目的的最便利 的途径 。 这种现象不是现在社会所特有 的. ” 也不是象某些偏激 的人说 只有 中国才有的 . 用其所谓 的“ 中国特色” 有 来讽刺 如果这种解 释成 立 , 么历史上最大 的大贪官和砷 的事件又何 以来解释呢? 那 诚然 , 在我 国经济转 型 . 由计划经济 向市场经 济的转化过程 中 . 管理体系还 没完

财政职务犯罪的根源及对策措施探讨样例

财政职务犯罪的根源及对策措施探讨样例

财政职务犯罪的根源及对策措施探讨财政职务犯罪是指在财政领域中工作人员在执法、管理、审计等职务中,为谋求私利而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行为违法犯罪的行为。

这类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保障国家财政秩序和民生利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财政职务犯罪的根源财政职务犯罪的根源有多方面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缺陷因素在财政管理制度上对于财务审批、财务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不完善,管理漏洞较多,存在制度漏洞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财政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财务犯罪得以依靠制度漏洞来实现。

官僚主义因素官僚主义是财政职务犯罪的一大因素。

一些公务员履行职责的时候,常常建立重点关系网络,在审批项目、决策投资等方面,为争取目的而搞权色交易,与有关人员建立不正当利益关系,从而乘机实现财务犯罪。

工作环境因素当前一些财政管理机关,工作压力较大,缺乏必要的管理支持,工作内容单一,职业发展受到限制,长期以来仅凭自己的能力难以在工作上获得良好的回报。

这样就导致了一些工作人员借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希望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获取更高的回报。

个人因素个人因素是导致财政职务犯罪的最根本因素。

这种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心理因素。

有些财政工作人员有着贪图权益、自我膨胀的心理,从而产生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对策措施针对财政职务犯罪的根源,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策和措施的制定: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是想要在根本上遏制财务犯罪的发生,需要建立起科学、完备的财政管理制度。

制度应该突出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使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督和管控的效果。

加强官员教育当前,缺乏对官员的必要教育,针对相关政治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教育不到位,导致意识形态的崩塌和价值观的扭曲。

因此,加强官员的各项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是为重要的措施。

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渠道,应充分调动群众的监督意识,通过公开有效的举报渠道,让民众成为财政犯罪监督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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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研究,对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概念进行了界定。

并在调查某地级市人民法院近3年内判决的365名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案件和全国已公开报道的35份经济犯罪公职人员的忏悔录的基础上,对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特征及根源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预防建议。

关键词: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根源近年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活动猖獗,不仅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削弱了政府公信力,而且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分析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特点及犯罪根源,归纳提出相应对策,对遏制和预防公职人员经济犯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概念界定公职人员经济犯罪不是法律概念,我国刑法中没有“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用语,但是刑法中规定有关职务经济犯罪必须以行为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这一身份为前提,或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所具有的职务来实施犯罪行为为要件[1],这就为研究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公职人员经济犯罪”一词,由“公职人员”和“经济犯罪”组成。

公职人员是指有公共职务的工作人员,经济犯罪一词是“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2]”。

但是,职务犯罪并非“公职人员”和“经济犯罪”两个词的简单组合,现在学术界关于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定义主要有:1.公务员经济犯罪是指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从事的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是指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的与自身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3.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义务,侵犯国家管理公务的职能,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各种犯罪的总称。

在借鉴这些学术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公职人员经济犯罪可以定义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在非国有单位从事与公共利益相关的职务活动的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为谋求经济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违法的经济活动。

它是一类对国家、社会和公众具有严重危害的犯罪类型。

这一概念包含了三个方面:(1)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主体: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是特殊主体,实施经济犯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通常是指以下几类人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是指受政府委托或代表政府行使权力的工作人员,如救灾款物和土地补偿费的管理等等)。

(2)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客体: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又包括一定的经济活动或财产关系,触犯法律,应该受到处罚的行为,属于经济犯罪范畴。

(3)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主观方面:实施经济犯罪的不法公职人员在主观方面故意心理,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挪用、占有或者其他的个人不法目的,尤其是谋取不法经济利益的目的。

(4)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客观方面:公职人员经济犯罪必须与公职人员的职责有必然的联系,是在行使公共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发生的经济犯罪行为。

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其职责无关,则不能归属于公职人员经济犯罪行为。

2.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特征由于研究对象的隐蔽性和特殊性,很难在犯罪行为发生的同时进行观察,所以本文主要针对那些已经被曝光或受到法律惩罚的公职人员进行分析,文中数据来源于某地级市人民法院近3年内判决的365名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案件和全国已公开报道的35份经济犯罪公职人员的忏悔录。

表1 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类型表2 公职人员经济犯罪基本背景表3 经济犯罪公职人员的公职类型表4 经济犯罪公职人员所处行业表5 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动机(多选)表6 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年龄统计通过数据采集和案例分析,结合我国现阶段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状况,笔者认为公职人员经济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公职人员犯罪在年龄上有很大的差异性。

调查的案例中,其中年龄最小的不法公职人员仅21岁,最大的68岁。

表3-1反映了不同年龄段的公职人员的经济犯罪情况。

由表中可以看出,50岁之前随着年龄的上升,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数量也呈整体上升趋势,50岁之后呈递减趋势。

在41岁-50岁之间是公职人员经济犯罪高发阶段,占总样本的41.75%。

从数据统计得出:经济犯罪最多的年龄是46岁,共有28件。

这一调查数据推翻了先前学者所提出的59岁现象。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现今的实施经济犯罪的公职人员越发凸显年轻化趋势。

(2)公职人员经济犯罪仍以贪污罪为主。

调查的样本中贪污罪类型最高,有187件,占46.25,其次是是挪用公款罪,有128件,占31.75%;第三位是受贿罪,96件占总样本的24%;这些经济犯罪目标直指国家和人民财产,不仅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削弱了政府公信力,而且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了政府形象,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具有较高的学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

由于公职岗位自身要求公职人员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这决定了公职经济犯罪者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熟悉法律。

从表2可以看出,大学及以上学历的有179 人,占调查总样本的44.75%。

他们虽懂法,却不守法、不用法,甚至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来逃避或减轻法律的惩罚。

北京市西城区原法院院长郭某,利用手中的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进行受贿索贿[3]。

(4)领导干部仍是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主要行为人。

400个不法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案例中103人担任政府的要职,有相应的公职级别,占总样本的25.75%,基层干部案例数居所有级别案例数之首,占50.5%。

普通职员只有95个案例,占总样本的23.75%。

这说明大多数不法公职人员手中掌握着国家所赋予的不可替代的公共资源,正是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直接或间接地充当经济犯罪的手段和工具。

3.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根源探讨(1)“金钱化”的权力是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基础韦伯将权力定义为“在社会关系中,某个行为者能够处于某种尽管有反抗也要贯彻他自己意志的地位上的可能性”[4],说明权力根本特征是一种力量或控制权,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和不可被替代性。

个人或利益集团会愿意花费代价去争取获得这种“垄断权”。

从调查数据看,69%的经济犯罪公职人员处于要职,或受任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等。

76.25%的不法公职人员为有一定级别的干部,此外还有31%是基层组织人员,23.75%是普通职员。

虽是普通职员,但其大都从事政府部门、金融、医疗、商业等行业,掌握不可替代的公共资源。

不法公职人员正是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直接或间接地充当经济犯罪的手段和工具。

这一切可以“金钱化”的权力,正是不法公职人员进行经济犯罪的基础。

(2)灵活处置权为公职人员寻租提供了机会灵活处置权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执法弹性空间,为公职人员寻租提供了实施经济犯罪行为的温床。

权力的客观存在为其使用者――公职人员利用公共资源寻求个人利益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5]。

不法公职人员通过使用“金钱化”权力来满足自己私欲,寻得租金。

他们可以通过给予办事人方便从中获得好处;也可通过自由调控惩罚他人的程度而收益。

最终使得人情替代制度,利益决定执行。

(3)权力文化为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提供了沃土权力文化衍生于以亲情、人情为纽带形成的血缘、乡缘、学缘、业缘的四重关系构成的“它是人们对权力关系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反应,是权力关系的观念形态。

”中国特有的人情文化,[6]也可以认为是文化在权力运用中的具体体现。

表5反映出,公职人员经济犯罪动机除了贪图钱财外,主要以“亲戚情”、“被动受贿”、“居官自傲”等权力文化的体现。

正是这种权力文化助长了公职人员经济犯罪,致使“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非法制观念出现。

公职人员“居官自傲”的犯罪动机正是这种权力文化的体现。

(4)监督不力为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提供了情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罗伯特?克利特加德曾列出这样一个公式:腐败条件=垄断权+自由裁量权-责任制。

他解释说“当官员享有垄断权和自由裁量权而又无须对权力的行使承担必要的责任时,他就具备了从事腐败活动的条件[7]”。

公共权力的监督乏力,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无须对权力的行使承担必要的责任,公共权力运行就很有可能越轨,走向腐败。

掌权人犯罪原因虽多,但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公共权力监督乏力。

(5)生成于人性私心膨胀经济罪犯的虽然千千万万, 并不是所有的干部都腐败,贪污腐败的罪犯中,也不是生下来就是腐败者,都是在后天影响中变坏的。

腐败的产生除了环境的原因,还有腐败者自身的原因。

在一般情况下,趋利避害,趋乐避苦,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既是人的自然本能,又是人的社会本性。

如恩格斯所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

”[8]私心太重是经不起私利诱惑的内因,利益的驱动是腐败产生的原动力。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由于人类这种原始的欲望和弱点,在强烈的利益要求驱动下,一些利欲熏心者便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寻找一切可乘之机攫取财富,腐败现象也就随之产生并不断发展。

4.建议与措施针对公职人员经济犯罪产生的根源归纳提出相应对策,从而有效的预防和遏制公职人员经济犯罪行为:(1)加强廉政教育不断加大国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建设,并使国内能够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社会价值观和全民廉政意识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社会内不良风气的影响,造成信仰动摇,进而出现经济犯罪行为。

要坚持在全社会系统内开展廉政教育,使全社会内的公民都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权力观等,使之形成一种良好社会文化。

尤其对公职人员,更应改加强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强化作风建设,提高执法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

(2)培养高尚的品格及坚强的意志理想信念是人得精神支柱,品格意志是促使人们完成理想信念的动力。

公职人员必须进行深入、持久的进行理想信念的教育,品德意志的培养,不断增强其抑制力,使之面对各种诱惑,能够自觉地克制自己的私欲,使其在诱惑面前不会产生犯罪动机,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抵制经济犯罪。

像江泽民同志所说的“人的素质高,能够廉洁自律,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9]。

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能够有高尚的品德,有从政之德、律己之心,并能够常思贪欲之害,用自己的坚强的抑制力筑立起牢固的思想防线。

(3)建立完善监督体系廉政教育,提高自身抑制力等措施要有一定的制度措施相配套,不能只有泛泛而谈的政治说教,要建立健全公职人员的监督监管制度,对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首先,强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分化权力,形成相互制约,同时加强监察体系建设,从制度上避免权力寻租的机会出现;其次,实现以权治权,防止权力金钱化、私有化,减少公职人员掌握特定的资源进行以权换权等经济犯罪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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