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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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一、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医疗行业的进步,医院信息化建设成为了医疗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为了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医院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二、信息化建设管理的目标1. 提高医院管理效率: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实现医院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提高医院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流程。

2.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效改进患者就诊体验,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3. 加强医院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保护医院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访问。

4. 支持医院科研和教学工作: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全面的科研和教学支持,推进医院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三、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原则1. 制定整体规划:医院应制定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整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资源需求,合理规划信息化建设步骤和发展方向。

2.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医院信息化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信息化建设的推进。

3. 优先满足临床需求:信息化建设要贯彻以临床服务为中心的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需求,优先满足临床业务的信息化需求。

4. 保障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的信息安全政策和措施,确保医院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 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对医院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技能,确保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四、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内容1. 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资源需求。

2. 系统集成管理:医院应与专业的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商合作,进行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效果。

3. 数据管理规定:医院应制定数据管理规定,明确数据采集、处理、共享和保护的相关要求,确保数据的规范化和安全性。

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三)责任明确,协同配合;(四)技术保障,制度保障。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规划与设计;(二)安全防护措施;(三)安全运维管理;(四)安全事件处理;(五)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二章安全规划与设计第五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在立项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项目安全需求和防护目标。

第六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第七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系统架构设计;(二)网络安全设计;(三)数据安全设计;(四)物理安全设计;(五)应用安全设计。

第八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经过安全专家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的安全性。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九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采取以下安全防护措施:(一)网络安全防护: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入侵防御等手段,防范网络攻击和恶意代码。

(二)数据安全防护:采用数据加密、访问控制、数据备份等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三)物理安全防护:采用门禁、监控、报警等手段,保障信息系统物理安全。

(四)应用安全防护:采用漏洞扫描、代码审计、安全测试等手段,提高应用系统安全性。

第十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定期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第四章安全运维管理第十一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明确运维人员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运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知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运维人员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运维人员应当及时更新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其有效性。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应用,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各行各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普遍制定了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本文将针对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一、规定的背景和目的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是为了指导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有效进行。

它有助于提高信息化建设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二、规定的适用范围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设计、开发、运维、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需求,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三、规定的基本原则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统一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合理投入: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力状况,合理投入信息化建设资源。

3. 安全可靠: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4. 核心技术: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信息化建设的创新能力。

5. 人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信息化建设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四、规定的具体内容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实施、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信息化建设资源管理:对信息化建设所需的硬件、软件、人力资源等进行管理和配置,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效运行。

3. 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对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管理和防护,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4. 信息化建设标准管理:建立和推广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规范,提高信息化建设的一致性和互操作性。

5. 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估: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规定的执行和监督为了确保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和监督,可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信息化建设管理,提高信息化建设效率,加强信息化安全保障,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内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网络建设、信息系统维护等方面。

三、项目立项1.任何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正式立项,明确项目目标、范围、进度和预算等关键信息。

2.立项申请需包括项目名称、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经费预算等必要信息,由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批。

四、责任分工1.信息化部门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信息技术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2.各部门需根据各自职责配合信息化部门进行信息化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五、验收评估1.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系统稳定性、用户满意度等。

2.验收评估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未通过者需进行整改再次评估。

六、安全保障1.信息系统必须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等。

2.管理人员需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应急响应准备。

七、信息资源管理1.各部门需合理利用单位内部信息资源,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现象。

2.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信息保密和权限管控原则,做好信息安全保护。

八、附则1.对于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2.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结语本规定的制定旨在规范信息化建设管理流程,提高信息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希望各部门能够严格遵循,共同致力于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国办发〔2019〕57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2月30日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考核,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国家政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的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信息资源库、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编制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对各部门审批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备案管理。

财政部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以统为主、统分结合、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建立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协商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推广经验成果,形成工作合力。

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应用,信息化建设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了规范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一套完整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二、目的与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在规范、高效的框架内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管理。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内的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管理原则1. 统一规划:信息化建设必须与公司整体发展计划相一致,并进行统一规划,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2. 客观公正:信息化建设的决策和工作评估必须客观公正,遵循科学、透明、公平的原则。

3. 风险控制: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风险意识,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并及时调整和修正。

4. 绩效评估: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定期评估与反馈,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四、组织架构1. 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协调各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

2. 信息化建设部门:负责具体的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包括项目预算、人员配备和项目管理等。

3. 项目组:由不同部门组成,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落地,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五、工作流程1. 项目需求确认:项目组与相关部门共同确认项目的需求和目标,明确工作范围和进度计划。

2. 项目规划与设计:项目组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包括技术方案、人力资源、预算等内容。

3. 项目实施与管理:根据项目计划,项目组进行具体的系统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4. 项目验收与交付: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交付物符合预期目标,并进行相应的文档归档工作。

5. 项目评估与总结:对项目进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意见,以指导后续项目的实施。

六、工作责任1. 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化建设整体工作的规划和决策。

2. 信息化建设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3. 各部门负责配合并提供相关的资源和支持,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量完成。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的不断普及,信息化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在这一背景下,大学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不仅有利于提高教学、研究、管理的效率,还能够为师生提供更为便利、优质的服务。

针对这一现状,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来规范大学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和路线,促进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一、总则为了加快推进大学信息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进程的深入实施,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本规定制定。

二、大学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目标1.思路以信息化为基础,以技术服务为手段,以质量管理为导向,以教学、科研和服务为目标。

2.目标(1) 教学: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科研: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的信息化平台,支持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

(3) 管理:推进信息化运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大学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机构和职责1.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指导全校信息化工作的实施,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信息化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等。

2.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化工作,设立和管理信息化工作相关的网络、计算机、数据库,及时更新软件、硬件设备,协调管理信息化项目的实现等。

3.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项目计划、预算及评估机制,控制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和成本,保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大学信息化建设方案的制定1.制定大学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包括大学信息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方式、时间表等。

2.根据大学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具体信息化建设方案,包括各项工程项目、产业基地建设、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的建设等。

3.建立完整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体系,确保信息化工作有序进行,实现整体推进。

五、大学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步骤1.信息化建设的规划阶段:做好信息化建设相关调研和分析,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确保建设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某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而进行的信息化项目建设。

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网络、安全、数据库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维护建设项目及其他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第三条本办法合用于某单位开展的信息化建设。

第四条某单位信息化建设必须统筹规划,统一领导,一体化推进,实现管理一体化、业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

具体把握以下原则: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效益;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某单位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化领导小组) 是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 审定某单位信息化规章制度;(二) 审议某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三) 审批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四) 决策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某单位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信息中心) 是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某单位信息化工作进行一体化管理;(二)组织编制某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三)组织制定某单位信息化规章制度;(四)审核某单位信息化建设年度项目计划;(五)指导、审核某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包括系统定级、备案、产品采购、工程实施等;(六)负责某单位信息化建设技术协调和运行维护工作,审核项目建议书技术需求,督导项目实施和组织项目验收等;(七)协调解决某单位信息化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八)指导、审核信息化运维情况,包括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等;(九)承办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制度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建立业务和技术部门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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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统一规划 (2)第三章统一标准 (2)第四章统一计划 (2)第五章统一建设 (2)第六章日常管理 (3)第七章监督奖惩 (3)第八章附则 (3)附件一: (5)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 (5)附件二: (8)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8)附件三: (9)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 (9)附件四: (13)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 (13)附件五: (15)网络管理细则 (15)附件六 (16)信息机房日常管理细则 (16)附件七: (18)短信平台管理细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建设(以下简称“四统一”)的原则,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三条信息技术部是全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按照“四统一”的原则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资源整合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等)的建设与升级。

第二章统一规划第五条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编制。

第六条信息技术部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报公司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应编制与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相配套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报信息技术部备案。

第三章统一标准第八条公司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体系由信息技术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公司所有信息化项目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体系,原信息系统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更新。

第四章统一计划第十条各子(分)公司、公司各部门依据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信息化建设建议计划,经信息技术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列入子(分)公司和公司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计划外项目发生,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或安排人力实施。

第十二条已下达计划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追加投资的,应当按照计划申报程序报批。

第五章统一建设第十三条信息化项目由信息技术部和项目需求单位共同负责建设,各子(分)公司、公司各部门不得自行建设和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严把需求管理关。

需求单位负责提供项目的建设目标、详细的业务流程和功能要求,必须做到业务范围界定清晰。

第十五条严把方案设计关。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化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重大信息化项目由信息技术部组织方案设计。

设计方案未经信息技术部审核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

第十六条严把实施监管关。

信息技术部和项目需求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共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严控实施风险。

第十七条严把项目验收关。

信息技术部负责牵头组织信息化项目的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基建工程项目中含有信息化建设内容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公司在工程项目验收时将信息化建设纳入验收内容,信息技术部参与项目验收。

第六章日常管理第十九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管理细则,加强公司信息安全方面的管理。

第二十条信息技术部应加强对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各单位外购信息资源必须及时报信息技术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制订完善的运行管理细则,确保所有业务数据及时、准确录入系统,确保数据安全。

所有信息系统管理员资料及口令必须报信息技术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除公司总部可设置对外网站外,子公司设置对外网站必须报信息技术部审核,其它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设置对外网站。

对外网站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信息技术部要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短信平台管理,合理管控及调配公司短信平台资源。

第二十四条信息技术部要加强计算机和应用系统的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加强技术研究与创新,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队伍、建设队伍和应用队伍的水平。

第七章监督奖惩第二十五条信息技术部会同品质部、行政部等部门不定期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信息化建设必须做到项目按计划、实施按设计、竣工有验收。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擅自变更设计方案的,按计划外工程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项目建设发生重大事故影响公司网络运行和网络安全的、擅自发布公司商业秘密等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公司将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较好的分(子)公司、项目、部门,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八章附则附件一: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附件二: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附件三: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附件四: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附件五:网络管理细则附件六:机房管理细则附件七:短信平台管理细则附件八:微信公众号统一管理细则附件一: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为了规范信息化应用系统项目需求管理,确保应用系统开发质量,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范围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是指对信息化项目确立、需求方案制定、需求变更控制等进行管理。

二、项目确立(一)公司各子(分)公司、项目及各部门(以下简称需求单位)对信息化有建设需求,需向信息技术部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表一)和项目建议书。

项目申报表主要包括项目的名称、申报单位、项目概算和项目基本情况等内容。

项目建议书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背景、必要性、项目目标、需求分析、建设周期、项目投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

需求单位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应当确定由其中一个单位统筹,统一申报。

(二)信息技术部根据申报材料,提出项目资源配置方案,必要时成立技术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项目申报材料经信息技术部审核并报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需求方案编制。

三、需求方案编制需求方案由需求单位负责编制,需求方案包括业务需求、技术需求、设备需求等,明确项目建设目标,详尽描述项目的建设内容、业务范围、业务流程、数据规模、用户数量、应用范围等内容。

四、需求方案审核(一)需求单位完成需求方案编制后,由信息技术部组织审核。

(二)信息技术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批准后,作为系统开发依据。

五、需求方案变更(一)需求方案变更是指对需求内容的增减、取消和调整。

(二)需求方案如需变更,由需求单位根据业务需求变化,填写《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详见附表二)和项目变更方案,按照本细则规定的需求方案的提交和审核程序执行。

(三)信息技术部根据审核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和变更方案,调整需求方案相关内容,并及时更新技术文档。

附表一: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表附表二: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附表一: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申报表编号:附表二: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附件二: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职责界定(一)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是指对网络建设、系统集成和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测试、试点运行、应用推广、软件后期维护等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的过程。

(二)信息技术部负责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和项目承建单位的资质审查以及技术、设备选型;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进度控制、质量监督、成果接收、升级完善等管理工作。

(三)各子(分)公司、项目及各部门(以下简称需求单位)负责业务需求和业务流程的细化、系统功能要求的提出与系统功能验证、系统升级业务需求采集、系统的推广应用及提出升级完善建议等。

二、系统开发(一)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网络建设项目、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开发的组织管理。

(二)信息技术部按照设计规范和开发进度方案组织系统开发工作,并定期向需求单位通报开发进展情况。

(三)信息技术部负责检查项目开发工作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开发单位修改、更正。

(四)信息技术部和需求单位共同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规避项目风险。

(五)信息技术部负责组织项目开发单位组成系统测试组,负责系统测试工作。

系统测试组编制软件测试计划和测试用例并进行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等。

(六)需求单位负责对通过阶段性测试的系统进行试用,检测系统功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验证系统功能是否满足业务需求。

三、试点推广(一)需求单位负责制定系统推广实施计划,编制系统应用推广方案。

(二)需求单位负责确定系统试点范围,协调解决试点期间的业务问题,验证业务需求的合理性和系统功能的完整性、正确性,并汇总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系统的建议。

信息技术部组织项目开发单位进行系统的修改完善。

(三)经试点成功后,需求单位会同信息技术部制定培训方案,组织人员培训,进行全面推广。

四、维护升级(一)信息技术部统一组织对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项目的升级工作。

(二)需求单位根据业务需求变化和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系统升级建议,按照《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规定的项目审核程序进行审核。

附件三: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为了规范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验收条件(一)项目按设计要求完成,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并能满足实际需要;(二)完成项目要求的相关培训且已落实售后服务措施;(三)项目档案文件完整、准确;(四)应用系统类项目,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三、验收依据(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三)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四)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六)项目合同或协议;(七)业务需求说明书;(八)系统运行记录报告和使用单位意见;(九)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资料。

四、验收内容(一)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批准。

(二)施工情况。

主要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

(三)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四)档案资料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设计、施工、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合同、各类标准及过程控制文件等档案资料。

(五)应用系统项目:1、功能:对软件功能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查和评价;2、项目管理:对项目计划、采用标准、需求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3、测试结果:对测试单位出具的项目测试报告;4、技术文档:对项目开发单位交付的文档资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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