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航行安全措施探讨
对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行动规则的理解

驶和行动规则”。第二章 中分为三节 ,分别是船舶在 故中船舶碰撞事故 占到一半 以上 ( 0 占5 %至6 %), 5
规则和船舶在能见度不 良时的行动规则。
从 内容和篇幅上看 ,船舶在任何能见度情况下的
行动规则包括7 内容 ,船舶在互见 中的行动规则包 驶。这说明有些驾驶员对于船舶在能见度不 良时的行 条
一
二、对于 能见度不 良行动规则的理解
第 1条 “ 9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共分
为5 ,其 中第1 款 款规定 : “ 本条适用于在能见度不 良
海面能见度和碰撞 事故 的特点
的水域中或在其附近航行时相互看不见的船舶。”这 说明适用本条规定的船舶 ,在能见度不 良的水域中或
好和不 良的中间地带 , 对于海上能见度的判断只有能 见度 良好和能见度不 良两种情况 ,但作为船舶驾驶员
一
在不同的水域航行 ,安全航速都是不一样 的,故大多 在有些特殊情况下 , 船速越快才越安全。
而言 , 偏于安全的做法是把这样 的模糊状态 当做能见 数人认为安全航速对船舶没有约束和限制,甚至认为 度不 良来对待 。可见 , 《 92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 17年 第二章第三节第1条 “ 9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 避碰规则第六条对安全航速这样描述 : 所有的船
随时操 纵 的准备 。 ”
良的中间模糊状态 ,例如海面因为雾 、霾 、雨 、雪等
原 因 ,视 程 为 1 2nmi ,甚 至视 程 有 忽远 忽 近 的 l e 情况。
显然 ,前半句话的重点要素是安全航速。对于安 个固定的数值来表明航速是否安全 ,不同类型的船
而在事故调查处理实践中,不存在能见度介于 良 全航速 ,大家都认为其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 。没有
关于做好船舶能见度不良航行安全工作的提示

关于做好船舶能见度不良航行安全工作的提示进入冬季以来,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连续出现雾霾天气,进出港能见度不良已成新常态,要特别注意此种常态不良环境带来的麻痹心理,保持高度警觉与灵敏,确保能见度不良时进出港操作的安全。
近期,业界因寒潮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造成船舶航行安全事故频发,为引起高度重视和戒备,特将有关信息转发学习如下:1、MSC超级大船撞翻渔轮,5死6失踪12人受伤2016年12月17日,超级集装箱船“MSC REGULUS”轮,在临近厄瓜多尔及秘鲁边境的(秘鲁索利托斯附近)海域与渔船“Don Gerardo 2”轮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Don Gerardo 2”轮倾覆,5人死亡,6人失踪,至少12人受伤。
2、“MOL BRILLIANCE”轮撞驳船2016年12月17日下午,SEASPAN旗下由MOL运营的“MOL BRILLIANCE”轮大型集装箱船,在越南盖梅河头顿港离港时,撞上集装箱驳船“Cai Mep 28”轮,事发时引航员在船。
3、中远海运散运“复兴海”轮碰撞事故2016年12月25日当地时间1718时,中远海运散运“复兴海”轮新船出厂,首航江阴至韩国昆山,在济州岛西北约100海里处与一艘利比里亚籍巴拿马型散货船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复兴海”轮右舷#5货舱上边柜凹陷变形。
4、印尼一载200人客船发生火灾2017年1月1日,据印尼国家灾难管理局发言人称,当天一艘载客船只在首都雅加达水域航行时发生火灾,造成至少23人死亡,17人受伤。
事发时船上载有近200人,大多数是游客,目前已经有100多人获救。
据报道,这艘客船当天从位于雅加达北部的麻拉港出发后不久起火,由于火势十分凶猛,几乎吞噬了整条船。
起火原因可能是客船发动机发生短路。
5、APL和WAN HAI集装箱船发生严重碰撞2017年1月3日晚2350时左右,一艘船旗为新加坡的集装箱船“WAN HAI 301”轮与一艘直布罗陀船旗的集装箱船“APL DENVER”轮的在马来西亚巴西古当柔佛港附近海域发生碰撞。
浅析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的安全航行

浅析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的安全航行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的安全航行是船舶操作过程中重要的一环。
能见度不良的水域可能由于大雾、浓雾、暴雨等天气条件引起,这会造成船舶在水上行驶过程中视野受到限制,增加了航行的风险。
以下是浅析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的安全航行的要点:第一,合理调整航速。
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船舶应该适当降低航速,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障碍物并做出相应的避让动作。
过高的航速可能会导致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无法及时躲避其他船只或障碍物,增加了碰撞的风险。
第二,加强引航和监视。
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船舶应该通过合理引航来确保航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船舶应该加强对周围环境的监视,包括其他船只、岸边设施以及可能存在的障碍物等。
通过及时监视周围环境,船舶可以更好地掌握航行情况,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
正确使用导航设备。
在能见度不良水域,船舶应该合理使用各种导航设备,如雷达、GPS等。
雷达能够提供船舶周围的目标物的位置和距离信息,能够准确判断其他船只和障碍物的位置,帮助船舶避免碰撞的风险。
GPS能够提供船舶当前位置的准确信息,船舶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航线规划和调整。
第四,加强通讯联系。
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船舶应该加强与其他船只和地面的通讯联系。
通过实时的通讯联系,船舶可以获取其他船只的位置和航行意图等信息,从而更好地避免碰撞的风险。
船舶还应该及时向地面报告航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以便地面可以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五,培养良好的船员技能。
在能见度不良水域,船员的技能和经验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船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水文地理知识、船舶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
船员还应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应对能见度不良情况下的船舶安全能力。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的安全航行需要船舶和船员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并加强沟通和协作,以确保航行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只有在船舶、船员和设备的共同努力下,能见度不良水域的安全航行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关于能见度不良情况下的船舶安全航行分析

关于能见度不良情况下的船舶安全航行分析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进程加快,我国航运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安全挑战。
尤其是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海域航行时,由于能见度不高使得船舶航行不确定性、不可预料风险急剧增加,对船舶驾驶员的操作产生了较大考验。
对此,为了进一步强化海上交通安全,防止海事事故的发生,就有必要对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船舶的安全航行进行分析。
基于此,本文以能见度不良概述为切入点,提出了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安全航行策略,以期能够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良好的经验,对新驾驶员正确、稳步操作船舶起到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能见度不良;船舶;安全航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种先进的船舶助航仪,如雷达、AIS、GPS等为船舶的安全航行提供了保障,因此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船舶是非常易实现安全航行的。
但是,在这些先进助航仪器应用的背景下,船舶航行安全事故依旧高发。
在这些安全事故中,由于能见度不良导致的传播碰撞、搁浅等占比较大,因此,有效提高船舶安全航行率,降低能见度不良情况下发生船舶安全事故,是强化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
一、能见度不良概述(一)能见度不良概念在《19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是这样定义能见度不良的:“任何因不可控因素,如雾、霾、暴风雨、沙尘暴、暴雪等以及其他类型原因导致能见度受限[1]。
”根据这一定义来看,当船舶在海上航行时,驾驶员需要根据当前导致能见度受限的大气现象或是其他原因来判断船舶是否进入能见度不良区域,并要严格按照《规则》中关于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行动规则采取必要的举措。
在该定义中,对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能见度不良状态下实际视距的限制程度不同,比如,浓雾可导致视距可见度为几米,而小雪时实际视距可见度可能又达到5海里。
可见,在《规则》中对于能见度不良的实际视距根据不同的气象现象变化而发生变化,并非是一个固定值。
(二)能见度不良的等级当前,根据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相关专家学者认为能见度等级可以分为10个等级,如表1所示,世界各地向船舶发布的气象报告中,能见度等级就采用以下标准。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条件下航行应注意哪些事项?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条件下航行应注意哪些
事项?
船舶在雾瘴、下雪、暴风雨或任何其他能见度受到限制的天气中航行,不论是否装有雷达等雾航设备,均应适当减速,加强嘹望,亲密留意现场环境和条件,谨慎驾驶,必要时,应及早选择平安地点停靠。
在航和锚泊的船舶还应当发出下列声号:
1)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每隔约1分钟,鸣放声号一长声。
2)在航的人力船、帆船每隔约1分钟,急敲号钟或其它有效响器约5秒钟。
3)机动船、船队、驳船、工程船及竹、木排锚泊时,每隔约1分钟,急敲号钟或其他有效响器约5秒钟。
锚泊的帆船、人力船在听到来船声号后,应当不间断地急敲号钟或其他有效响器直到推断来船已对本船无碍为止。
- 1 -。
6-2-3船舶在能见度趋于不良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精)

2、能见度已低于2海里时(一级雾航戒备) 1)请船长上驾驶台,由船长亲自操纵; 2)按规定鸣放雾号; 3)将自动舵改为人工舵; 4)驾驶台保持肃静,并开窗加强听觉了望; 5)在近岸航行或复杂航区应派人了头; 6)在靠岸、港口或狭水道航行时应勤测船位和备双锚; 7)必要时可择地锚泊(避开航道)。 另外,应及时将能见度的变化情况及在能见度不良环境和情况 下的航行情况详细填入航海日志。
三船舶在能见度趋于不良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1能见度低于5海里且正在逐步下降时1报告船长能见度不良的情况
任务二、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
三、船舶在能见度趋于不良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能见度低于5海里且正在逐步下降时 1)报告船长能见度不良的情况; 2)通知机舱备车,采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安 全航速行驶; 3)开启雷达,并进行雷达标绘或与其相当的系统 观察; 4)白天应开启航行灯; 5)开启VHF,并在16频道上注意守听。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时行动规则的解读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时行动规则的解读1)怎样避免船舶雾中碰撞事故的发生?(1)关于船舶避让动作互相不协调。
首先要知道,如何才能立即发现两船之间在避让动作上发生了不协调。
当本船采取了转向避让动作,尤其是大幅度的,经继续观测发现来船的罗经方位没有显著变化,相互的碰撞关系没有变化,CPA没有增大,应立即意识到来船已采取了与本船相抵消的行动,发生了不协调,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否则,碰撞危险已迫在眉睫。
(A)规则是国际性的法律条文,因此它高度概括,高度原则,其内涵往往是很深刻的,不能仅仅停留在字面上的背诵和熟悉上。
不协调的根本原因总是一船按规则右转,而另一船违反或背离规则左转。
因此,要执行正规的了望,早发现,早判断,早行动。
(B)两船对规则、对局面的理解和执行上的差异。
尤其是右对右近距离通过,或小角度交叉时,当两船在大小、速度上差别很大时,这种理解和行动上的差异更大。
但在雾航中不能互见,在雷达上根本无法去分析判断这些差异,这就要求操纵者如能根据回波的特点分析判断当然好,但更重要的是行动要早,并用本船的“动作语言”向对方表明自己的动向,不要让对方对本船有过多的猜测和等待。
(C)转向的幅度不够,或对航向做了一连串的小的变动。
小的变动是规则明文禁止的,其危害不言自明,不再赘述。
盲目等待对方的行动,以至丧失了时机。
驾驶员要在心中有一个安全距离圈,即接近到多少海里,本船将采取何种避让行动,或不能让对方接近到几海里等,避免在紧张的情况下可能的错误,也避免盲目的等待。
应知道,每一个驾驶员、每一船舶的安全意识是不同的,受船舶的大小、速度、种类等多种环境因素和其它不定因素的影响,要求别人与你想到一起,只能是一厢情愿。
要立足于自己,争取主动。
(D)航线设计上的不足。
距碍航物过近,或航线的两边都有碍航物,使驾驶员左右不得,既要让船,又担心船位的偏离。
为不协调的动作创造了条件。
另外,所设计的航线是所谓的习惯航线或规定航线,往返船舶多;或航线恰好穿过鱼船群,所有这些都为雾航安全造成了不利条件。
船舶进出长江口航道突遇能见度不良的对策

摘要:上海港是一个国际性大港,长江干线上有为数不少的亿吨大港,每天都有数千艘船舶在长江口航道中航行,由于季节性的特点和大量排放的烟尘悬浮物等污染物在低气压、风小的条件下不易扩散,悬浮的水汽容易凝结,能见度便降低,当低到一定程度便是能见度不良。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天气中航行,容易发生碰撞、搁浅等事故,研究船舶进出长江口航道突遇能见度不良的对策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关键词:船舶 长江口航道 能见度不良 对策0 引言长江口是我国第一大河的入海口,位于东部沿海。
长江口的崇明岛将长江分成南北两支水道,由于北支水道淤浅,航运价值日减。
南支水道由长兴岛、横沙岛分隔为南港水道和北港水道,北港水道因航道演变复杂,水深变化不稳宝山航道、宝山北航道和宝山南航道等。
2016口生产受经济下行和外需疲软影响,集装箱吞吐量增速小幅下滑,但是上海港完成3 713.3万标箱、货物吞吐实现小幅增长,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已实现连续长江航运各项数据逆势上扬,长江干线货物通过量达到亿吨,同比增长6%,出现了十余个亿吨大港,这里的大部分船舶通过长江口航道,有不少船舶在长江口航道航行时突遇能见度不良并且采取了正确的对策,努力将能见度不良对船舶的影响降至最低,确保了船舶的航行安全和港口作业的平稳运转。
1长江口天气概况长江口水域雾的特点。
长江口水域地处我国江海口交汇处,春季冷空气与海上东南暖湿空气形成对峙形势,常形成大雾天气,大多为由于暖湿气流平流造成的平流雾。
平流船舶进出长江口航道突遇能见度不良的对策朱永纪(上海港引航站 上海 200082)NAVIGATION航海40Marine Technology 航海技术遇能见度不良,总是带来危害。
2 能见度不良的危害船舶的操纵和避碰行动因能见度不良而受到很大的限制,除了通航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外,长时间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驾引人员的精神容易高度紧张,心理压力增加,这也容易导致失误和事故的发生。
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安全风险往往会随着能见度的降低快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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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安全措施探讨[摘要]本文通过收集资料,研究能见度不良时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主要因素,以及分析相关案例,对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安全措施进行了探讨,得出了保证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安全的一系列措施和注意事项。
[关键词]船舶能见度不良主要因素航行安全Study The Safety measures of Vessels Navigating in Restricted Visibility[Abstract] By collecting information,studying the key factors affecting the safety of vessels navigating in restricted visibility and analysing relevant case,this thesis researched the security arrangement of navigation in restricted visibility and came to several measures and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to maintain the safety of vessels navigating in restricted visibility.[Keywords] Vessel Restricted visibility Key factors Safety of navigation目录引言 (1)第1章能见度不良及其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 (2)1.1能见度不良 (2)1.2能见度不良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 (2)第2章能见度不良时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主要因素 (4)2.1人为因素 (4)2.2正规瞭望 (5)2.3安全航速 (5)2.4航海仪器 (6)2.5航行环境 (8)第3章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安全航行措施 (10)3.1保持正规瞭望,及时判断碰撞危险 (10)3.2采用安全航速 (11)3.3掌握船舶动态,准确把握转向时机 (12)3.4深刻理解《避碰规则》,采取正确的转向方法 (13)3.5提高船员的业务素质及应急能力 (14)结论 (15)致谢词 (16)参考文献 (17)引言船舶的航行安全一直是航海人员所关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海上运输业的不断发展,船舶越来越大型化、快速化、多样化,海上交通密度越来越大,给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了很大压力,船舶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给人身安全、社会经济和海洋环境都造成了重大损害。
而众多船舶事故中,能见度不良时船舶发生事故的概率远远高于其他情况。
根据海事部门统计,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区域航行时发生的碰撞事故超过了全部事故的一半。
因此,研究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安全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关于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知识,参考专家学者的文献及相关资料,并结合航海人员的实践经验,针对能见度不良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通过分析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航行的特点以及影响航行安全的各种要素,研究了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安全措施。
阐明了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航行应高度戒备,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相关规定,特别谨慎驾驶,避免船舶碰撞,确保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安全。
本文从正确运用雷达等航海仪器、保持正规瞭望、采取正确的航行措施及充分发挥人在避碰中的作用等方面论述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航行的安全操纵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以期对船舶驾驶员在生产实践工作中有所禆益。
本文概括了一些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发生事故的原因,并通过分析,总结出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希望能引起船舶驾驶员的足够重视,不断增强自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到能见度不良对安全航行的危害。
掌握好能见度不良时的注意事项,做好应急预案,吸取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碰撞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避碰措施,切实做好能见度不良的安全工作,进而将能见度不良时的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第1章能见度不良及其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1.1能见度不良根据《规则》第3条的规定:“能见度不良“一词是指由于雾、霾、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他类似原因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
按照国际避碰规则英文的直译,即”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
所谓“任何其他类似原因”,通常是指来自本船、他船或岸上的烟雾,以及“冷锋”带来的尘暴及其他。
从定量解释上,对于能见度下降到何种程度时可称作能见度不良,航海界、司法界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然而,在理解该款时,尤其实际运用“能见度不良”的有关条款时,采用某一定量的规定,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对从事船舶操纵的人员来讲,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通常认为,当能见度下降到5海里时即为能见度不良,相应的条款开始试用,当能见度下降到3海里时则为能见度严重不良。
1.2能见度不良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能见度不良时船舶在海上航行时经常会遇到的一种危险情况,由规则对能见度不良一词的解释可知,能见度不良可以由多种原因引起,而实践中这一危险情况主要是由海雾导致的,也就是人们经常说到的雾航。
海雾是一种危险的天气现象,一年四季均有发生。
它就像一层灰色的面纱笼罩在海面或沿岸低空,给海上交通和作业带来很大的危害,被称为"无声的杀手"。
例如,2006年02月16日,5000吨级的巴拿马籍冷藏船“HENG DA 1”轮在开往印尼途中,由于天气恶劣,浓雾突起,在距离福建平潭岛以南约5海里的东甲岛附近海域触礁遇险,造成了尾部船体断裂沉没,37名中国籍船员全部落水的重大事故[1]。
能见度不良的危害主要是能见距离降低,一方面,使船舶难以观测附近的物标,定位困难,从而导致船舶无法准确航行在计划航线上,可能偏离航线而进入危险区域,比如富余水深不足或有礁石的区域。
另一方面,给瞭望造成很大的影响,瞭望人员无法直观地观测到周围船舶的运动态势及他船与本船的会遇局面,雷达等设备的探测性能也会受到影响。
能见度严重不良时,船的首尾也无法互见。
瞭望是保证船舶航行安全的先决条件,不能很好的瞭望就无法准确地判断会遇局面,从而给船舶避险造成很大的麻烦[2]。
能见度不良时,船舶的行动会受到很大的限制,通航环境也会变的更加复杂。
另外,长时间连续地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值班,会给船员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船员容易高度紧张,体力下降,思维及判断能力下降,情绪急躁,变得盲目、犹豫不决,存有侥幸心理,在关键时刻应变能力差,思维判断失常,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可见,能见度不良对船舶的航行安全的影响是极大的,探究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安全措施十分必要。
第2章能见度不良时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主要因素2.1人为因素根据国内外多年事故统计,80%以上的海上交通事故都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或与人为因素有关。
总的来说,几乎所有的船舶事故都与人为因素密切相关,且大多数的事故,只要人员都能按规则及相关规定做好,都是可以避免的。
因为能见度不良时航行对人员的要求更高,而多数情况下人员并不能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所以能见度不良时的船舶安全事故中更免不了各种人为因素。
例如,2007年5月12日,货船“金玫瑰”轮与货船“金盛”轮在烟台附近海域发生碰撞,造成多名船员死亡或失踪的雾中航行碰撞事故;2007年6月15日,中国籍“南桂机035”轮在浓雾中,与九江大桥非通航孔的桥墩碰撞,造成九江大桥部分桥面坍塌,船舶沉没的事故。
事故的主要原因均是由于船员在能见度不良时没有按照规则的要求,谨慎的驾驶船舶。
这些事故都充分说明了人为因素是导致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事故的重要原因。
影响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航行安全的人为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公司及船员对船舶维护保养不善,导致船舶出现技术故障,使得船舶操纵失控,航线、船位的准确度和可靠性等受到影响。
二是人员管理不到位,船员作风松散,责任心不强。
如船舶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航海图资料未及时更新、船上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思想麻痹、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海图作业、无视安全航行规章等。
三是船员航海知识浅薄,技术素质不高以及海上实践经验不足。
特别是风险意识不强,判断能力和操船能力差,导致不能有效地控制船速和本船船位,不能及早预警、正确判断碰撞危险局面等。
四是船员对仪器设备使用不热悉,船舶设备操作失误是造成船舶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五是缺乏对能见度不良的戒备,对航行区域、周围环境和突发情况估计不足,未对碰撞危险做出充分的估计和判断,避让行动迟缓或疏漏。
遇到能见度不良情形时未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关键时刻慌乱、操作不当造成碰撞事故。
六是船长和驾驶人员对安全航速把握不好,没有及时减速,导致判断不及时和在紧迫危险时不能将船舶停住,以致造成碰撞事故。
七是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人的视觉、听觉及助航仪器都会有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导致影响驾驶员对航行区域、周边环境与动态的正确判断;另外长时间连续的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值班,船长和驾驶员心里压力很大,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3]。
2.2正规瞭望(1)未采取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瞭望。
瞭望的位置、方法、及人员力量安排不合理。
如:不按规定放汽笛,在需要的时候驾驶台或船头没有增派瞭望人员。
(2)未正确使用雷达,未能保持连续有效的观测。
如:2001年A轮在平潭岛东部海面与一艘渔船在雾中发生碰撞,造成渔船沉没。
主要原因是没有正确使用雷达,未能保持连续有效的观测。
该渔船长26.7米,虽然是木制船,但其回波强度应能观察到,但A轮的船长于驾驶员却没有在雷达上观察到该渔船,导致碰撞事故。
(3)未正确使用VHF,未能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在能见度不良时使用VHF,对信息没有认真核对,误认船舶[4]。
(4)未利用一切有效手段观察、核实对一船采取避让行动时是否会导致与另一船发生碰撞,或对采取的避让行动未核实避让行动的效果而导致碰撞等。
2.3安全航速《避碰规则》中的第十九条规定了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应使用安全航速,"每一船舶应以适合当时能见度不良的环境和情况的安全航速行驶,机动船应将机器作好随时操纵的准备。
"根据《避碰规则》第六条可知,"遇到情况时,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的速度为安全航速[5].虽然《规则》一再强调了安全航速的重要性,但在实际过程中,大多数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航行中都没能很好地遵守这一规定。
能见度不良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绝大部分都与未使用安全航速有关。
例如,两艘外轮在英国东部诺福克郡沿海航行相遇时,能见度仅为200m左右。
法国籍R货轮与希腊籍E油轮相互在距6nmile外时就从各自的雷达上发现了他船。
当时R轮航向为124°,在以速度14kn与E轮接近的过程中船速始终未变,直至接近到能用视觉看到该轮时才采取了"全速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