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撮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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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服务指南

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服务指南

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服务指南(年月版)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提供三个层面上的技术服务,包括基本服务、拓展性服务和商业化服务:1.基本服务,主要是完成日常交易过程的支持工作,包括热线电话、电子邮件、技术支持服务群等。

2.拓展性服务,主要是向市场提供测试环境,提供专场咨询服务,提供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等,包括常规连通性测试、接入、全天候测试环境,组织行业技术交流和信息技术论坛,出版交流刊物等。

3.商业化服务,主要是由两家子公司向市场提供商业化的技术服务,包括基础设施、灾备中心托管,行情信息增值服务,提供技术产品等。

一、基本服务1.技术服务热线电话上交所安排专岗人员对市场参与者的日常交易提供热线电话支持,电话号码现为,日常座席为名,服务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以及其它上交所指定的时间段。

在上述时段外,市场参与者遇紧急情况需联系上交所的,可拨打上交所总值班电话。

2.数据补发市场参与者可使用上交所提供的软件,自行获取盘后处理结果文件。

如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等需要数据补发的,可拨打上交所系统运行部夜间值班电话。

3.电子邮件市场参与者可通过技术支持专用电子邮箱向上交所提交各类申请文档、数据文件等,邮箱地址为。

因电子邮箱的特殊性,市场参与者如需提交有时间要求的材料,请在邮件发出后,通过热线电话与本所确认收到与否。

4.技术支持服务群上交所通过即时通信工具搭建了行业技术交流群,原群(群号为)已经迁移到群(群号为、),目前成员数已超过人。

上交所会员、基金管理公司、证券行业技术供应商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均可申请加入。

上交所会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群发布交易、开发、测试等技术相关的公告通知、测试排片表、测试方案、技术指引、培训材料等开发测试版文档。

技术支持服务群实行实名登记制,相关加入流程和交流规定请参见上交所网站“交易技术支持专区——技术服务”栏目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支持服务群使用指引》。

5.上交所网站“交易技术支持专区”上交所网站()专门为技术服务开设了“交易技术支持专区”(原“新交易系统专区”),首页链接位置在“服务交易服务”栏目中。

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规则对比

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规则对比

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规则对比交易结构:上交所的交易结构采用集中竞价撮合的方式进行。

即在特定的集合竞价时间段内,投资者可以提交委托单,交易所会根据买卖双方的委托单进行撮合成交。

而深交所的交易结构则是连续竞价撮合的方式进行。

即任何时间都可以提交委托单,并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

交易时间:上交所的交易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而深交所的交易时间也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交易方式:上交所的交易方式主要包括集中竞价、封闭式基金交易、回购交易等。

其中集中竞价是主要的交易方式,也是最常见的股票交易方式。

而深交所的交易方式也包括集中竞价、封闭式基金交易和回购交易,但相比之下,深交所更加注重创新交易方式的引入,如“分级基金”、“LOF”等。

交易规则:上交所和深交所在交易规则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在交易安全机制上,上交所实行T+1的交易制度,即当日成交的股票将于下个交易日完成交割。

而深交所实行T+0的交易制度,即当日成交的股票当日就可以完成交割。

另外,在涨跌停板的设置上,上交所的涨跌停幅度为10%,而深交所的涨跌停幅度则分为5%和10%两档。

此外,上交所和深交所在交易规则上还存在一些具体细节的差异,比如交易费用的计算方式、交易流程的要求等。

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交易时需要了解这些差异,以充分把握交易机会并遵守相应的交易规则。

总的来说,上交所和深交所在交易结构、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规则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交易时应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投资策略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所,并了解其交易规则,以便更好地进行投资决策。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风险警示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证函[2014]43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风险警示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证函[2014]43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风险警示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风险警示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证函〔2014〕433号)各市场参与人:根据《关于对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上证发〔2014〕40号,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将于9月1日开始对相关债券实施风险警示及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公司债券,本所可以对其实施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后,个人投资者需符合《通知》第三条之规定,并通过本所债券专区申报为风险债券合格投资者后,方可开通买入风险警示债券的权限。

二、对于《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普通投资者不能买入的公司债券,投资者需符合《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并通过本所债券专区申报为专业投资者后,方可开通买入这类公司债券的权限。

三、根据《IS101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撮合平台市场参与者接口规格说明书1.26版_20140701》,本所将通过产品信息(cpxxMMDD.txt)接口,增加债券风险警示和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标识,供参考使用。

四、各会员单位需在8月15日前,通过本所会员/机构专区在线填报债券风险警示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技术准备情况。

五、各会员单位未按照《通知》和《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客户管理责任的,本所在对违规交易当事人采取监管措施或施予纪律处分的同时,可以对相关会员单位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者施予纪律处分。

上交所撮合规则

上交所撮合规则

上交所撮合规则
1.撮合的定义和原则:说明撮合的概念、目的和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等。

2. 撮合方式:介绍了集中竞价、竞价上市、做市商等不同的撮合方式,以及对应的交易规则和程序。

3. 撮合价格的确定:详细阐述了不同撮合方式下价格的确定方法和计算公式,包括最优价格和均衡价格等。

4. 撮合结果的公布:规定了交易结果的公布时间、方式和内容等细节,以及交易结果的修改和撤销规则。

5. 撮合异常情况的处理:针对交易异常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应急措施和处理程序,包括延长交易时间、暂停交易、撤销交易等。

6. 监管和处罚:明确了交易所对违规交易行为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牌、撤销交易等。

总之,《上交所撮合规则》是上交所保障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制度,也是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获取合法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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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市场参与者+接口规格说明书(港股交易,预发布稿)_20140714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市场参与者+接口规格说明书(港股交易,预发布稿)_2014071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文档综合业务平台市场参与者接口规格说明书(预发布稿)(港股交易)(20140714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四年七月发布说明本文档为市场参与者通过EzSTEP接入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的接口规格。

本文档定义了上交所港股交易业务市场参与者EzSTEP接口。

本文档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起草,并负责进行解释。

文档变更20131014:1、初稿。

文档变更20140318:1、删除修改单,增加港股基础信息接口。

文档变更20140324:1、修改港股基础信息接口结构。

文档变更20140326:1、修改港股基础信息,增加可交易标识。

文档变更20140405:1、增加转发的最小价差文件格式。

文档变更20140425:1、增加实时行情。

文档变更20140425:1、增加额度信息,增加实时行情接口规格。

增加自动撤单。

文档变更20140519:1、修订实时行情接口。

文档变更201405231、补充reff04文件接口说明。

2、删除reff04中汇率。

3、补充转发独立的汇率文件。

4、补充说明申报的证券代码在5位代码基础上补位为6位。

5、补充说明申报结算代码用于预留。

文档变更201406181、删除公共数据表额度发布,增加实时交易盘状态文件,其中包含实时额度和港股通证券交易实时状态。

补充关于港股行情的说明。

文档变更201406181、增加盘后成交单据文件。

2、交易盘实时状态增加港股通交易日状态。

3、交易盘实时状态增加区分整手、零股订单可买卖状态。

文档变更201407141、修改港股基础信息文件reff040中产品状态信息,删除可买卖标识,具体标的可买卖标识参考港股通交易盘实时状态trdses04.txt接口。

2、港股执行报告接口中成交编号字段不止10位,修改描述。

3、补充说明港股通不支持FOK订单。

服务电话:021-4009003600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规划与服务部网站地址:/ 新交易系统专区目录1数据格式、STEP消息约定及通用数据库接口规范 (5)2港股交易业务消息规范 (6)2.1 .......... 港股交易业务STEP消息流程图.. (6)2.2 .......... 申报消息 (6)2.3 .......... 申报撤单消息.. (8)2.4 .......... 申报响应消息/申报撤单成功响应消息 . (9)2.5 .......... 申报撤单失败响应消息. (10)2.6 .......... 执行报告消息 (11)3过户数据接口hghXXXXX.dbf (13)4港股通成交单据文件tjss04XXXXX.txt (15)5港股实时行情mktdt04.txt (16)5.1 .......... 结构描述 . (17)5.2 .......... 格式定义 . (18)附表:市场状态取值说明 (21)6港股通交易盘实时状态trdses04.txt (22)6.1 .......... 格式定义 . (22)7港股基础信息reff04MMDD.txt (26)8港股通参考汇率文件exra04MMDD.txt (29)9最小价差文件zxjcMMDD.txt(转发) (30)10后记321 数据格式、STEP消息约定及通用数据库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约定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参与者EzSTEP通用数据库接口规格说明书》文档STEP消息约定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参与者EzSTEP通用数据库接口规格说明书》文档。

第九章 债券回购-上交所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第九章 债券回购-上交所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证券交易第九章 债券回购知识点:上交所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定义:上交所买断式回购挂牌品种均同时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 详细描述:(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参与主体1、 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B、D账户);2、 上交所在国债买断式回购引入了交易权限管理制度,即并不是所有会员均可参与买断式回购。

(二)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交易品种的报价方式1. 买断式回购的回购期限从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中选择;2. 截止到2010年5月底,用于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券种有“04国债(10)”、“05国债(1)”、“05国债(4)”、“05国债(5)”、“06国债(4)”等10只国债,回购期限设定为7天、28天和91天;3. 上交所买断式回购申报要求:(1) 价格:按每百元面值债券到期购回价(净价)进行申报;(2) 融资方申报“买人”,融券方申报“卖出”;(3) 最小报价变动:0.01元;(4) 交易单位:手(1手=1000元面值);(5) 申报单位:1000手或其整数倍;(6) 每笔申报限量:竞价撮合系统最小1000手,最大50000手;单笔在10000手及以上,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三)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风险控制措施1. 履约金制度(1) 双方均需缴纳履约金,而在银行间市场,是否引入保证金或保证券由交易双方协商;(2) 履约金比率由证券交易所确定;而在银行间市场,保证金或保证券的金额也由双方协商;(3) 履约金到期归属按规则判定;即回购到期双方按约履行的,履约金返还各自一方;如单方违约,违约方的履约金归守约方所有;如双方违约,双方各自缴纳的履约金划归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而银行间市场则没有此类规则;(4) 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只以支付履约金为限,实际履约义务可以免除;在银行间市场,保证金或保证券处置后仍不能弥补违约损失的,守约方继续向违约方追索;2. 仓位控制每一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单一券种买断式回购未到期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券种发行量的20%。

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规范白皮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规范白皮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规范⽩⽪书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规范⽩⽪书⽬录⼀、前⾔ (3)1.1概述 (3)1.2⽬的 (3)1.3业务范围及对象 (3)⼆、技术公司交易业务简介 (4)2.1交易业务 (4)2.1.1竞价撮合平台 (4)2.1.2综合业务平台 (5)2.1.3期权业务平台 (5)2.1.4港股通平台 (5)2.1.5固定收益平台 (5)2.2⾏情业务 (6)2.2.1竞价⾏情 (6)2.2.2期权⾏情 (6)2.2.3综业⾏情 (6)2.2.4港股通⾏情 (6)2.2.5⾏情转发 (6)2.3通信业务 (7)2.3.1地⾯⼴域⽹ (7)2.3.2数据中⼼局域⽹ (7)2.3.3宽带双向卫星 (7)2.3.4宽带⼴播卫星 (7)2.4测试业务 (8)2.4.1全天侯测试 (8)2.4.2全⽹测试 (8)三、技术规范 (8)3.1软件应⽤规范 (8)3.1.1软件运⾏环境 (8)3.1.2软件应⽤ (9)3.1.2.1报单类软件应⽤ (9)3.1.2.2交易类软件应⽤ (9)3.1.2.3⾏情类软件应⽤ (9)3.1.2.4⽂件传输类软件应⽤ (9)3.1.2.5⼯具类软件应⽤ (9)3.2⾏情接⼊规范 (9)3.2.1竞价撮合平台⾏情接⼊规范 (9)3.2.2期权业务平台⾏情接⼊规范 (9)3.2.3综合业务平台⾏情接⼊规范 (9)3.2.4外部⾏情转发接⼊规范 (10)3.2.5港股通⾏情转发接⼊规范 (10)3.3通信⽹络接⼊规范 (10)3.4测试服务规范 (11)3.4.1全天候测试服务规范 (12)3.4.1.1测试分类 (12)3.4.1.2业务范围 (13)3.4.2全⽹测试服务规范 (13)3.4.2.1测试分类 (13)3.4.2.2业务范围 (13)四、安全与管理 (13)4.1应急机制 (13)4.2应⽤安全与管理 (14)4.3⽹络安全与管理 (14)4.4互联⽹安全与管理 (15)附录: (17)⼀、前⾔1.1概述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负责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信息技术系统及重要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保障,维护市场安全平稳⾼效运⾏;同时,围绕本所功能定位,为会员等市场参与者提供技术服务和创新产品服务,提升本所证券⾏业技术服务能⼒。

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

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竞价方式:证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竞价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集合竞价通常指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所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

通过开盘前一瞬间产生参考开盘价,然后以这个开盘参考价为成交价对所有有效委托中能成交的委托进行撮合成交,不能成交的委托进入9:30以后连续竞价期间排队等候。

集合竞价期间的开盘参考价的产生原则是:(1)以此开盘参考价成交,能够得到最大交易量;(2)高于参考价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参考价的卖出申报必须全部成交。

(3)与参考价相同价位的申报,其中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必须有一方能全部成交。

集合竞价开盘价的产生步骤是:(1)电脑撮合系统对所有的买入有效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的卖出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2)按照上述的原则产生开盘参考价。

(3)以参考价为成交价对排在前面的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进行撮合成交,一直到不能成交为止。

(4)未能成交的申报排队等候。

在集合竞价之后,电脑系统撮合主机自动进入对投资者申报的委托进行逐笔连续撮合处理的过程,即连续竞价阶段。

沪深两市每交易日9:30-11:30,13:00-15:00的交易均属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以及集合竞价之后进入电脑系统的委托,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价:(1)对新进入系统的买入申报,能够成交的,则与卖出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入申报队伍等待成交;(2)新进入的卖出申报,若能成交,则与买入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出申报队列等待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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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撮合平台跨市场ETF技术实施指南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目录1总则 (3)2业务介绍 (4)2.1 代码 (4)2.2 发行 (4)2.3 ETF基金及股票属性控制 (5)2.3.1ETF基金份额 (5)2.3.2股票 (5)2.4 申购赎回清单 (5)2.4.1文件名 (5)2.4.2申购赎回清单传输方式 (7)2.4.3申购 (7)2.4.4赎回 (8)2.5 申购赎回成交回报 (8)2.6 现金替代 (10)2.6.1申购记录中的非沪市现金替代额 (10)2.6.2申购记录中的沪市现金替代额 (10)2.6.3赎回记录中的非沪市现金替代额 (10)2.6.4赎回记录中的沪市现金替代额 (10)2.6.5申购时现金替代比例 (10)2.7 IOPV计算 (11)2.8 二级市场交易 (11)1总则1.为使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跨市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ETF”)业务的会员公司能够更好地了解相关技术系统,并尽早做好会员公司端技术系统的改造工作准备,,编制和发布本指南。

2.编制本文档的基础:本所原有的技术系统接口;3.本所改造系统的宗旨:从技术上保障证券市场安全运行,同时减少系统改造对会员公司的影响;4.券商参与资格:证监会认可的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券商可以参加网上现金IPO认购,能够参与申购赎回业务的券商名单由各基金公司公布;5.相关业务规则及业务方案变更的,本指南的有关规定也将相应变更;6.本指南未作规定的,按照本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布的业务实施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7.本指南所述ETF仅指跨市场ETF。

2业务介绍本指南按照ETF发行、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内容等来介绍。

2.1 代码每个ETF分配6个代码,依次为二级市场交易代码、申购赎回代码、沪市资金代码、认购代码、发行资金代码、非沪市资金代码。

2.2 发行通过本所发行的ETF是网上现金认购。

网上发售为期一天,假设网上发行日为T日。

T日:投资者通过参与券商进行申报,券商冻结投资者相应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认购时,申报代码为认购代码,买卖方向为买,认购价格为基金公司公布的认购价格。

单一账户最低认购份额及累进要求参见基金公司公布的内容。

每笔认购最多申报99999000份。

认购时无成交回报;允许重复申购,允许撤单;交易系统实时检查申报的PBU权限,若该PBU不具有基金认购资格,则实时反馈认购失败;闭市后,券商会收到买进发行资金代码的成交回报。

T+2日:本所将认购结果发送给券商;券商收到卖出发行资金代码的成交回报和买进认购代码的成交回报;券商根据收到的成交回报扣款;2.3 ETF基金及股票属性控制2.3.1ETF基金份额●当日买入的ETF基金份额,当日不得卖出,但可以赎回。

●当日申购的ETF基金份额,当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

2.3.2股票●投资者当日买入的股票,当日不得卖出,但可以用于申购ETF基金份额。

●投资者当日赎回基金份额得到的股票,当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ETF基金份额。

2.4 申购赎回清单申购赎回清单主要包括ETF基本信息、T日交易信息和成分股票篮和预估现金差额部分。

本申购赎回清单结构仅作为参考文档,具体数据内容和结构由基金公司公布。

2.4.1文件名现有ETF的公告文件名不变,后续新增ETF的公告文件,命名规则如下:510***MMDD.ETF,具体参见市场参与者接口5.7ETF公告文件。

以下仅描述跨市场变更内容。

该文件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说明基本信息,用[ETF50]、[ETF180]、[ETFHL]等标识开头。

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的分隔行为TAGTAG。

第二部分的结束行为ENDENDEND。

每一行之间用0D0A来分隔。

第一部分采用item=value这样的方式。

英文字母,大小写无关。

比如:“Fundid1=510011”2.4.1.1成分股信息第二部分采用|在不同字段间分隔。

比如:“600000|浦发银行| 5200|1|0.10000| |”●股票代码:ETF对应指数成份股。

●股票简称:对应股票代码的股票的中文简称。

●股票数量:表示每个申购赎回篮子中该成分股的数量。

●替代标志:表示该股票是否允许用现金进行替代。

‘0’表示禁止现金替代(必须有股票),‘1’表示可以进行现金替代(先用股票,股票不足的话用现金替代),‘2’表示必须用现金替代,‘3’表示深市股票退补现金替代,‘4’表示深市股票必须现金替代,‘5’为扩展用。

●溢价比例:表示股票用现金进行替代的时候,计算价格时增加或减少的比例(不含100%)。

●替代金额:表示当某只股票必须用现金替代或者退补现金替代的时候,该股票所需总金额。

2.4.2申购赎回清单传输方式市场券商可以通过交易所高速单向卫星系统、基金公司FTP、交易所网站、基金公司网站获得该文件。

如果因各种意外情况,券商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获得文件,应及时通知基金公司,协商处理。

2.4.3申购申报代码:申购赎回代码数量: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价格:输入为1元,无实际意义买卖方向:B其他申报要素与现有报盘系统要求相同。

申购不允许撤单。

本所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判断投资者账户中的股票是否足够,若缺失股票,该股票是否允许用现金替代,进行现金替代的总金额是否不超过基金公司规定的比例。

若满足申购条件,则投资者申购成功,否则本所返回错误码。

2.4.4赎回在每个交易日,投资者通过参与券商的报盘系统输入赎回申报。

股票代码:申购赎回代码数量: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价格:输入为1元,无实际意义买卖方向:S其他申报要素与现有报盘系统要求相同。

赎回不允许撤单。

本所判断投资者账户中的ETF基金份额是否足够,另外,还要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检查基金公司账户中的股票是否足够。

若满足赎回条件,则投资者赎回成功,否则本所返回错误码。

2.5 申购赎回成交回报ETF申购成功后,为申购者产生如下实时成交回报记录:(为ETF基金管理公司产生成交回报的方式参见ETF基金管理公司接口规格说明书。

)二级市场记录1条成份股记录若干条(不包含非沪市记录)非沪市资金记录0-2条沪市资金记录0-2条一级市场记录1条1)二级市场记录:成交价格cjjg与成交金额cjje为0,成交数量cjsl为申购数量,买卖方向bs为B,证券代码zqdm为基金(ETF代码组第1个代码,比如510050)的成交记录。

2)成份股记录:成交价格cjjg与成交金额cjje为0,成交数量cjsl为过户数量,买卖方向bs为S,证券代码zqdm为成分证券的成交记录;对于ETF基金管理公司规定的当日必须用现金替代的成分证券,没有该成分证券的成交记录。

成份股记录中不包含非沪市的证券成交记录。

3)非沪市资金记录:对于跨市场的ETF,申购成功后,产生1到2条买卖方向bs为B,证券代码zqdm 为深市资金代码(ETF代码组第6个代码,比如510305)的成交记录。

当现金替代值大于等于1000元,会拆分为2条记录,其中成交数量cjsl为资金比例因子,填1或1000000。

成交价格cjjg为现金值;成交金额cjje为金额=cjsl×cjjg。

该值是替代标志为3和4的成分股实际替代金额之和。

对于单市场ETF,无此记录。

4)沪市资金记录:0到2条买卖方向bs为B,证券代码zqdm为沪市资金代码(ETF代码组第3个代码,比如510052)的成交记录。

当现金替代值大于等于1000元,会拆分为2条记录,其中成交数量cjsl为资金比例因子,填1或1000000。

成交价格cjjg为现金值;成交金额cjje为金额=cjsl×cjjg。

该值是替代标志为1和2的成分股实际替代金额之和。

5)一级市场记录:成交价格cjjg与成交金额cjje为0,成交数量cjsl为申购数量,买卖方向bs为B,证券代码zqdm为ETF申购赎回代码(ETF代码组第2个代码,比如510051)的成交记录。

ETF赎回成功后,产生买卖方向与申购成功后相反的实时成交回报记录。

2.6 现金替代2.6.1 申购记录中的非沪市现金替代额∑[替代标志为3的股票对应替代金额*(1+溢价比例)]+∑(替代标志为4的股票对应替代金额)2.6.2 申购记录中的沪市现金替代额∑(替代标志为2的股票对应替代金额)+∑[替代标志为1的股票缺失数量*替代价格*(1+溢价比例)]2.6.3 赎回记录中的非沪市现金替代额∑[替代标志为3的股票对应替代金额*(1-溢价比例)]+∑(替代标志为4的股票对应替代金额)2.6.4 赎回记录中的沪市现金替代额∑(替代标志为2的股票对应替代金额)2.6.5 申购时现金替代比例投资者用股票进行申购时,进行现金替代的部分,不能超过该投资者所申购的基金份额的市值的相应比例X%(该比例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

现金替代的比例计算公式为:%X IOPV M ≤值单位缺失股票的现金替代额 缺失股票的现金替代额=(∑⨯该股票的替代价格)缺失的数量’票(替代标志为‘可以进行现金替代的股1),计算现金替代比例时不考虑缺失股票的溢价比例,也不包括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必须用现金替代的金额部分,即如果基金公司在一篮子文件中,规定某只股票必须用现金进跨市场ETF技术实施指引公开行申购赎回,该部分现金不计入缺失股票的现金替代额。

M单位IOPV值=M×最小申购赎回单位(100万份)×IOPV,其中的IOPV为最近15秒公布的值代入。

上述公式如有变化,以交易所或基金公司公告为准。

2.7 IOPV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替代标志为0、1、3成分股数量*最新价)+∑(替代标志为2、4的成分股对应资金)+预估现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ETF份数当深圳行情中断时,对于替代标志为3的成分股,主机用收到的深圳个股最后一笔价格计算。

2.8 二级市场交易在每个交易日,投资者通过券商报盘系统输入交易申报。

股票代码:二级市场交易代码其他申报要素与现有报盘系统要求相同,可参考封闭式基金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规划与服务部-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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