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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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章程意思自治的边界

论公司章程意思自治的边界

论公司章程意思自治的边界作者:周建平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22期摘要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基本规范,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性质、经营范围、运营模式以及公司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股东是出于自身利益而设立公司的,但通常他们并不会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这时候股东就需要利用公司章程对公司法定规范以外的公司内部治理问题进行补充、细化,使股东自己能够更好地管理公司。

本文通过对公司章程的意思自治原则和划定标准进行论述,探讨公司章程自治的边界即公司法规范的强制性、赋权性、补充性的认定。

关键词公司章程公司法意思自治边界作者简介:周建平,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8.138一、公司章程的概述(一)公司与章程的关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们要想成立公司就必须要有公司章程,并且设立的公司及股东,还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要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可见,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必要条件,是公司设立的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和第八十二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作了相应的规定,而且是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章程应载明的事项,从《公司法》列举的载明事项可以看出,公司章程全面规定公司组织机构、性质、经营范围、运营模式、公司成员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基本规范,是管理公司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其公司行为要符合自己的公司章程规定。

可见,公司章程是实现公司自治的基本规范性文件,是公司的“宪章”。

(二)公司自治与公司章程自治由前文分析可知,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规范文件和股东管理公司的基本工具,发起人或股东在设立公司的同时就要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和运营模式都要依照章程进行。

但公司自治是一个外延很大的概念,而要实现公司自治就需要一个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公司章程,这其中以公司章程自治为公司自治的重要表现形式。

审议新的公司章程(3篇)

审议新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公司设立、运营和终止的基石。

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基本事项,对于维护公司稳定运行、保护股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势在必行。

本文将对新的公司章程进行审议,分析其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新的公司章程概述1. 制定背景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竞争日益激烈。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环境,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决定对现行章程进行修订,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2. 修订原则(1)合法性原则: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应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民主性原则:修订过程中充分听取股东意见,确保修订内容的公正性。

(3)科学性原则: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应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4)简洁性原则: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应结构清晰、内容简明,便于理解和执行。

三、新的公司章程主要内容1. 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保持原名称不变。

(2)公司住所: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司住所进行适当调整。

(3)经营范围: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对经营范围进行拓展。

2. 股东及股权(1)股东资格:明确股东资格的取得、变更和终止条件。

(2)股权结构:调整股权结构,优化股东利益分配。

(3)股东权利义务:明确股东权利义务,保障股东权益。

3. 组织机构(1)董事会:明确董事会成员构成、任职资格、任期等。

(2)监事会:完善监事会构成、任职资格、任期等。

(3)经理层:调整经理层构成、任职资格、任期等。

4.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1)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的职责。

(2)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3)劳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稳定。

5. 公司解散和清算(1)公司解散条件:明确公司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2)公司清算:规定公司清算组织、清算程序、清算财产分配等。

公司章程经典模板7篇

公司章程经典模板7篇

公司章程经典模板7篇第1篇示例: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规范,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它对公司的内部组织、运作方式、权责关系、决策程序等进行了系统的规定。

一份完善的公司章程能够确保公司内部的稳定运作,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

下面是一份公司章程的经典模板供大家参考。

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注册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宗旨:本公司以开展【公司业务】为宗旨,遵守市场规则,诚信经营、规范经营。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股东大会: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若干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公司运作机制第十条公司财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政策,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劳动纪律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业务管理:公司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公司严格执行市场准入、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规定,确保业务活动合法、公平、诚信。

第四章公司决策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决策程序:公司重要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讨论、决策,如涉及重大事项需经股东大会讨论、审议、决策。

第十四条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股东大会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制度文件:公司设立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保密、归档、查阅等工作。

第五章公司权责关系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权责关系:公司内部各级领导、员工之间的权责关系清晰明确,各项职责划分明确、工作责任明确。

公司章程(比较全面)(标准版)

公司章程(比较全面)(标准版)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第1页,共16页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目标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目标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期限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名:股东一:。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注册地址:。

股东二:。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注册地址:。

(与股东一合称创始股东)......股东 X:(与股东及股东合称“A 轮投资人”)第2页,共16页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注册地址:。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9.1 公司名称;9.2 公司登记日期;9.3 公司注册资本;9.4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9.5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股东或者出资发生变更后,公司应换发新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0.1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10.2 股东的住所;10.3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10.4 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五章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各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3页,共16页合计第十二条未经多数 A 轮投资人事先书面允许,在公司合格上市完成之前,任何管理层股东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处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间接转让、出售、处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任何部分,或者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或者权利负担。

略论公司章程变更的原则

略论公司章程变更的原则

略论公司章程变更的原则公司章程是由设立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制定,并经全体公司股东一致或多数同意,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直接约束力并规定公司组织及运作规范、权利义务配置的成立公司必备的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是公司行为与组织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变更不仅涉及到公司基本制度的改变,而且关系到公司及其股东甚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公司章程的变更对于公司来说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作为独立法人,公司有权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变更同时也是经济发展以及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但这决不意味着公司章程的变更不受限制。

由于公司章程的变更会给股东之间的利益安排带来巨大的影响,公司章程的变更也可能会成为大股东欺压中小股东的手段,因此公司章程的变更须遵守一定的原则。

一、不得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原则公司章程是依据法律制定的,其变更不得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抵触,这是各国公司法普遍规定的原则。

如美国《示范公司法修正本》第十章第一节规定,经过修正的公司章程只可包括那些修正之时能合法地纳入最初文本中的条款。

英国1948年《公司法》第10条规定,在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有权通过特别决议变更其章程。

在我国,公司章程变更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

《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如果章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二、不得损害股东权益的原则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为股东创造利润是公司存在的最主要目的。

当公司章程发生变更时,很可能影响到股东的权益,如公司资本增减、股份合并以及公司内部议事规则的变更等。

为了保护股东权益,许多国家的公司法律中确认了章程变更不得损害股东权益的原则。

《法国商事公司法》第63条第1款规定,股东大会按修改章程所要求的条件审议批准减少资本。

在任何情况下,减少资本不得侵犯股东平等原则。

公司章程电子版范本7篇

公司章程电子版范本7篇

公司章程电子版范本7篇公司章程电子版范本(篇1)一、公司章程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市(县镇)______路______(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

(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__人,全部是法人股东股东名录:(一)法人股东:1、法人名称:______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货币或实物或其它)认缴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5、按规定转让出资;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

论公司章程的意义

论公司章程的意义
策、 实施提 供参 考 , 范投 资失败 。兼 顾 了公 司各方 当事 人的利 防
第三 , 公剐成立 , 要 橱 行登 记程序 公 司登 记主要 是 围家 益 , 一 臌 有助 于预 防 、 解 因信息 不 对称等而 产 生的经营 风险 , 护债 化 对公司章 程的_ 步审 查 , 公司 人格 的确立 、 卡 J j 对 认可 , 展示 了公 司的 权 人 保障 交易安全 。
第一 , 公司章 程 u确 载 公司 财务责 任 条款 。 J J 公司 是 业法 人, 有独立法人财 产 , 何独立法 律人格 , 享 能够独立承 担 民事 责任 。
有利 于潜在 投 资者 了解 公 司章程 中记载 的 公司 目的、 注册 资本数 额、 股权 结 构 , 并据 此 分析 、 断 其信用 程度 、 判 履约 能力 , 为投 资 决
3 股 东拥有 对 公司 的重 大 决策权 。股 东 是通 过行 使表 决权 .
干公 司章程 。公司 章程与 国 家法律 、 1 ] ” 行政 法规 乎有 同等重 要地 来 实现 这一 权 力 。公 司章程 规 定股 东可 不 按 出资 比例 行使 表 决 L 位 。而国 内很 多投 资 者 、 营者 对 公司章 程 欠缺 重视 , 经 本文 试 图 权 , J 合股 东意愿 , 更』符 u 张扬 _ 『股东 自治空 问, 使股 东 自主地 掌控

公 司章程 是确 立公 司独 立法 律 人格 的 础
计 定公 司章程 是 设立 公司 的必 经程序 , 司章程 是公司 成立 圳 公 的必 备要件 。 备 公 司法 均 强 公 司成立 部必 须制 定 公司章 程 , 我国 《 公司法》 同样 把 公 I章 程 作 为公 司成 立 的必 备实 质要 件和 ] 形式要 件 。 第 一 注 册 资本是 公 司享有 独立 法律 人格 的物 质 前提 。 , 公司

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精选20篇)

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精选20篇)

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章程的分则规定(1)成员,讲成员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2)组织,讲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业小组、名誉职务;(3)经费,讲经费来源和使用管理等。

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精选20篇)在生活中,章程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章程是书面写定的组织规程或办事条例。

那么拟定章程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精选2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章程的简单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四条、销售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五条、销售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条、销售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销售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七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销售员利益的原则,严禁销售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

第八条、销售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

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不小心损坏者,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销售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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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宪章—公司章程
——200906130 王竞悦国际商学院
如果整个公司是一架高速运转的机器,那么公司章程就可谓是庞大机器的设计蓝图。

没有有序细致的设计,机器就无法高效运转;没有最初正确的方向指引,机器运转的方向也可能和目的背道而驰。

而一旦机器的运转出现问题,最先要查看更正的也必然是这份设计图。

由此可见,没有公司章程,就无以谈公司之运转。

那么究竟何为公司章程?准确含义就是指公司必备的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它是以书面性质固定下来的反映全体股东共同意思表示的基本法律文件。

那接下来要讨论的就是公司章程的性质、具体内容以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公司章程性质
公司章程的性质为何?学者间意见也并不一致。

在英美法系,公司章程往往被视为一种契约。

如美国一些判例视附属章程为契约。

英国学界则认为公司章程为一种法定契约;日本通说则认为公司章程为一种自治法规,有学者干脆把其视为公司法的一种渊源。

也有学者认为,公司章程是设立中公司机关的发起人所制定的一种社团自治规章,既非契约,亦非自治法规。

虽各有不同,但对于公司章程的性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首先,从公司章程制定的主体看,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的制定主体是全体股东,这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有限性的特点所决定的,如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1款就规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从实践上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限的,因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因素决定了它不可能像股份公司那样接纳成千上万的股东,由此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是由全体股东的意合而产生的,并且公司章程制定时全体股东都要在章程上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制定主体一般为发起人,因其具有开放性的特点,使其不可能像有限责任公司那样由全体股东来制定章程,其他有意投资者只能对发起人制定的章程表示接受或者拒绝,接受者即成为股东。

从此也可看出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东意合的结果。

其次,从公司章程的意思性质看,公司章程是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

准确地说,是公司这种民事主体地一种书面的意思表示而已,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后规章等法律渊源迥然不同。

总体看来,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的意思表示,一般不受外界的干扰。

当然,股东意思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其他的规章制度。

第三,从各国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定义看,章程是一种协议。

美国公司法认为,公司的章程是管理公司内部事务的规章制度,由公司的成员根据州公司法自行制定。

公司的章程相当于公司与其成员之间的一种协议,也是公司的成员与成员之间的一种协议。

因为公司章程属于公司的内部文件,仅对公司内部的事务有约束力。

最后,公司章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制定,尤其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记载事项。

这一要求,完全为了保护股东的权益和维护交易安全。

对于其他的相对记载事项及任意的记载事项,则完全由当事人根据公司的情况来决定。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公司章程即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全体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形成的决议,其只对公司的股东及其有关的内部人员有约束力,其不能对抗第三人。

对外一般起着提示交易者的作用。

二、公司章程的内容
公司章程的制定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制定章程规则是出资人(股份公司)纯粹表示设立意思的行为。

可以说制定公司章程的行为是最重要的设立行为,因此对这种行为的范围进行界定是十分必要的。

国外的通行做法是将公司章程记载事项区别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而且认为这三种记载事项的效力不同。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缺项记载或其中一项记载违法,将导致章程无效,甚至公司的设立无效。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仅在记载于章程时才发生效力,不记载不影响章程的效力。

任意记载事项,指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公司认为应记载的事项,其效力状态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同。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七十九条对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章程绝对记载事项是:(一)公司名称和住所,这是公司成立的首要条件,是公司从事活动的场所和依托。

(二)公司的宗旨、目的、性质和经营范围。

规定公司的性质,可以使股东知道自己将为公司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即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

公司目的和经营范围的规定是不可缺少的。

对公司目的和经营范围规定具有双重意义:一是可以使股东了解公司的资本是如何运用的。

二是便于与公司交易的人确知公司权利能力范围。

这就明确了经营者可以做什么而不能做什么,避免其投机,这大大的保障了出资和交易的安全。

(三)资本额。

现代企业,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完全取决于公司资本,公司资本记载越多,公司的信用就越好。

可以说,资本是公司最有力的资信证明。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发起人以及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和通知及其公告办法。

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发起人的规定,主要考虑到公司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其设立的成败对社会具有很大的影响,章程记载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发起人,便于将来法律追究责任人。

同时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便于他们选择投资。

公司的解散事由及清算办法和主要加强对公司解散及清算的管理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公司的通知及公告办法的规定,主要便于人们及时了解公司的状况。

公司相对记载事项是:股东、组织机构、董事、经理权利义务等的规定都是公司内部的自治条例。

这些事项都是公司对内的管理条例,其对外没有对抗力。

当然,这些相对记载事项不得与法律相违背,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效力。

公司任意记载事项是:即在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原则下,可以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些事项,这些事项一旦被写入章程就具有与其他在章程中记载的事项相同的效力。

如红利的分配原则,赋予股东和监事的招集权等。

三、公司章程订立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章程记载的内容总的要求是:应当记载公司重要的、相对稳定的事项,而章程仅是公司法中的一个内容,它的设置应与公司法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协调和配套。

从立法及章程设立的实践来看,订立章程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是章程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重复和冲突。

所谓不重复即指公司法已做明确规定
的,该内容不得在章程中再作记载。

这主要是为了使章程和公司法相互协调,以免章程记载内容挂一漏万,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如股东的权利,像分红权、表决权、质询权及诉讼权等,公司法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也是任何公司股东都享有的,因此章程中就不必再记载了。

不冲突即指章程所记载的事项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这是针对章程内容的合法性而言的。

具体与法律不冲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章程记载的内容不得否定法律法规,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公众,社会组织应遵守和履行的义务性条款,不得以股东意志为由而做出相反的规定。

第二,章程的内容不能规避有关法律法规,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条款,章程不得以规避的手段为之,可以说章程不能钻法律的空子。

第三,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其次,章程要注意弥补公司法的遗漏。

如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章程中可以加上一些针对性条款,象限制大股东的投票权的累积投票制度,这样就防止大股东垄断选举权。

再如我国公司法上没有规定监事、少数股东招集权而只赋予他们提议权,招集权只有董事会拥有。

这就在实践上产生了问题,即如果提议得不到董事会的支持,那么提议权不就是一纸空文吗?这时可以利用公司章程作出规定,以加强股东、监事对公司和营业人员的监督。

最后,注意公司章程的稳定性和可变性。

稳定性即指公司章程一经创立大会通过,变成为公司的法律文件,任何个人或机构都无权做出变更和修改。

其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章程一经创立大会通过,不得随意变更,但另一方面章程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公司章程按照一定的程序是可以修改或变更的。

一般公司章程的修改或变更的程序为:先进行修改公司章程提案,然后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决,最后则是对公司章程变更的部分进行登记。

总之,公司章程肩负着调整公司组织及活动的职责。

因此,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应考虑周全,力求内容详尽、用语准确而无歧义;章程的重要性要求其制定的程序和内容切实可行,将《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权利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使其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章程不应该简单地抄录《公司法》条文,应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调节股东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的效用的自治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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