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超对接的供应链模式研究
基于农超对接的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研究——以果蔬类农产品为例

【 bt c】 up a g ts oe f aruue ue dci ” sh e l i nec ofuea oue A s at Spl c i l ii d “gcl r spr ok g it dv o n t dn f t r p dc. r y h n o sc m o i t n e e p ge y rfm r u
定义 , 并基 于果蔬 类供 货商、 市、 费者 的调研 , 超 消 对果蔬 类农 产品供 应链 管理存在 的 问题 进行 了分析 , 出了新 型“ 提 农 超 对接 ” 的三种 类型, 构建 了“ 农超对接” 下果蔬 类农 产品供应链 管理模 型 , 最后 , 出 了完善“ 提 农超对接 ” 的果蔬 类农 产 品供应链物流 管理 策略 , 以期为果蔬 类农 产品提供 应链管理提供借鉴和参 考。
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的研究

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的研究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和品质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正是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供应链模式,它将农产品与超市、生鲜电商等销售渠道进行紧密衔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新鲜、安全的产品。
本文将对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进行研究和分析。
一、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的定义和特点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是指将农产品从产地直接运送到超市、生鲜电商等销售终端的物流配送模式。
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短链供应: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有效缩短了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售终端的供应链,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物流成本,使消费者能够更快地购买到新鲜的农产品。
2. 农产品保鲜: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在物流过程中注重对农产品的保鲜处理,采取专业的包装、储存和运输方式,确保产品在运送过程中保持新鲜度和品质。
3. 安全可追溯: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要求对农产品进行溯源管理,通过标识和记录每个批次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检测信息,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性,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度。
二、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的优势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相比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模式具有以下优势:1. 提高销售效率: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缩短了农产品的供应链,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产品的销售效率和供应速度,使消费者能够更快地购买到所需产品。
2. 保障产品品质: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注重对农产品的保鲜处理,采取科学的包装和储存方式,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新鲜度和品质,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
3. 提供安全保障: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要求对农产品进行溯源管理,通过记录和追溯每个批次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检测信息,保障产品的安全可靠性,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度。
三、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的实施路径农超生鲜物流配送模式的实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农超生鲜物流配送网络:建立起覆盖农产品产地和销售终端的物流配送网络,确保农产品能够快速、安全地从产地运送到销售终端。
超市流通模式下的农超对接探讨

超市流通模式下的农超对接探讨摘要:在超市连锁化,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国家大力提倡农超对接新流通模式。
文章在介绍超市供应链模式的基础上,以家乐福的农超对接模式管理为例作了进一步阐述。
最后对当前农超对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供应链模式;供应链管理;农超对接1 生鲜超市供应链模式生鲜超市供应链概念:主要围绕生鲜产品通过对信息流、物流以及资金流的控制,从农用生产资料开始到生鲜产品生产,最后由销售网络把生鲜产品送到终端消费者手中的网络结构。
网络结构将生产者、经销商、零售商和消费者连为一体。
供应链模式主要有批发市场模式、超市模式、配送中心模式三类。
①批发市场模式。
产地批发市场:主要从农户等生产者批发收购获得农产品。
销地批发市场:主要从农产品代理商和产地批发市场批发主购买经初加工农产品,再转手到各农产品零售商。
②超市模式。
以超市为核心:农户在公司或者协会安排下,开展生鲜农副产品生产,产品经公司或者协会集中后,统一销往各大超市,经由超市到达消费者。
③配送中心模式。
成功连接生产者、零售商(超市连锁店)、消费者的纽带,它是生鲜超市成为农产品销售主流模式后产生的。
优点:增加集中配送环节,以提高供应链的整体效率,降低成本。
生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通过集中采购、加工处理、搭配等增值业务,随配送规模扩大,反而降低了整个供应链成本。
2 农超对接的三种模式在超市流通模式下,“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是商务部支持发展的基本模式。
例如四川家乐福超市+六月红花椒专业合作社+花椒种植户。
此外,市场还有企业自发与农户对接的“公司+农户”模式,鲁菜直供世博会中,山东有15个县(市、区)供销社成为第一批世博会蔬菜直供参与单位。
其直供的运行体系为:供销合作社组建的专业合作社负责蔬菜的生产,供销合作社组建的公司负责流通和销售。
一般是有通过基地中介组织对接的“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的模式。
深圳沃尔玛+赣南脐橙对接,是联合深圳市鑫荣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江西建立脐橙直接采购基地+赣南脐橙种植户,采用的是这种模式。
我国农产品供应链构建模式

我国农产品供应链构建模式农产品供应链是指农产品从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到最终消费的全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和参与主体所形成的网络结构。
构建高效、稳定、可持续的农产品供应链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以及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在我国,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是较为常见的一种。
农产品生产者将农产品出售给批发商,批发商再将农产品分销给零售商,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批发市场能够聚集大量的农产品供应商和采购商,形成规模效应,降低交易成本。
同时,批发市场提供了一个集中的交易场所,便于农产品的价格形成和信息交流。
然而,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农产品在批发市场的流通环节较多,容易导致损耗和质量下降。
其次,由于信息不对称,生产者往往难以获得准确的市场需求信息,从而影响生产决策。
此外,批发市场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可能存在卫生、质量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为了优化这种模式,需要加强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
同时,鼓励生产者与批发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二、“农超对接”模式“农超对接”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即农产品生产者直接与超市签订供应合同,将农产品直接供应给超市。
这种模式的优点显而易见。
一方面,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能够让消费者买到更加新鲜、价格更低的农产品。
另一方面,超市可以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不过,“农超对接”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例如,对于农产品生产者来说,要满足超市的大规模、标准化采购需求,需要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
此外,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利益分配不均、合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要推动“农超对接”模式的发展,政府应加大对农业合作社和农户的扶持力度,帮助其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和标准化水平。
“农超对接”供应链合作关系及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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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控制
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降低农产品在 供应链中的损耗和浪费,提高整体效 益。
物流与配送
物流效率
高效的物流配送能够缩短农产品从农田到超市的时间,保证 新鲜度和品质。
配送网络
完善的配送网络能够覆盖更广泛的地区,满足不同地区消费 者的需求。
信息共享与透明度
信息对称
通过信息共享,超市和农户能够了解彼此的需求和供应情况,实现供需匹配。
鼓励企业加大农产品加工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
要点一
培养专业人才
加强“农超对接”供应链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提高从业 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要点二
促进交流合作
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企业、农户和专家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农超对接”供应链的发展。
“农超对接”供应链合作关 系及治理机制
汇报人: 2023-12-24
目录
• “农超对接”供应链合作关系 的建立
• “农超对接”供应链合作关系 的影响因素
• “农超对接”供应链合作关系 的治理机制
目录
• “农超对接”供应链合作关系 的效果评估
• “农超对接”供应链合作关系 的未来发展
01
“农超对接”供应链合作关系 的建立
01
02
03
合同类型
确定合同的具体类型,如 长期合同、短期合同或动 态合同,以确保合作关系 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合同条款
明确合同中的关键条款, 包括价格、质量、交货时 间、支付方式等,以避免 合作过程中的纠纷。
合同执行与监督
建立有效的执行和监督机 制,确保合同条款得到遵 守,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 题。
农超对接供应链协作模式研究

在上述流通模式中, 农产 品物流中流通环节过多导致流通成本增大, 损耗增多且产品质量的追溯管理无法 实施; 农产品信息流的单向传递造成信息滞后、 信息失真等. 可见传统流通中的物流、 信息流都存在大量的阻碍,
制 约 了我 国农产 品 贸易 的发 展.
自2 世纪 9 年代 以来, 0 0 特别是我国加入 WT O以后, 随着家乐福、 沃尔玛等国际零售业巨头纷纷抢 占我国 零售业市场, 国的超市、大卖场等终端零售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我 这一新的经营方式,既有批发, 又有零售, 且 加工 配送 中心和 农 副产 品生产 基地 直接 对接 ,逐渐 成为 零售行 业 的主 流,使得 “ 超对 接 ” 了进 一 步发 展 的基 农 有 础.农超对接” 由商家或企业与农业合作社直接签订意 向协议书,由农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向便利店、菜场及超 “ 是 市等直接提供 生鲜农产品的一种新型的流通模式式, 该模式为优质农产品快速进入超市反搭建了便捷通道. 这 实际上是一种契约交易,由超市与农产品生产者或农业合作社签订书面协议, 约定交易产 品的质量、 规格、 价格、
分的交易是非契约的, 要依靠相互间的信任; 后来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 开始出现了批发市场交易的模式, 这种
收稿 日期 :2 1-20 0 I1 .9
作者简介 :王漪昆( 8- 女, 1 5) 9 , 山西人, 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 物流 与供应链管理 , - a:g a ag ao . mc Em i ei w n@yho o . l n r c n
农超 对 接 供 应链 协作 模 式研 究
王漪 昆,黎维 斯
( 上海交通大学中美物流研 究院,上海 2 0 3 ) 0 0 0
摘
要: 目 在 前农产品流通模 式变革的环境 下, 现有农产品流通模 式存在严重不足,已 经制约 了中国 业的发展. 农超 农 “
大型超市“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模式研究

大型超市“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模式研究摘要:从“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的组成及其物流成本控制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大型超市“农超对接”产销模式中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提出了其供应链成本控制模式。
最后,针对大型超市“农超对接”供应链分析了相关成本控制措施。
关键词:成本控制模式;“农超对接”供应链;大型超市中图分类号:f7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1一、前言近年来,大型超市广泛采用高效的农产品“农超对接”产销模式。
大型超市“农超对接”供应链依靠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围绕核心农业企业,对果蔬类农产品实行运输、仓储、加工、装卸搬运、包装及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活动,同时利用信息系统将农产品生产商、加工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连成整体的网络结构模式。
二、大型超市“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分析大型超市农产品“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主要是针对农产品流通环节。
在该模式下,生产基地、超市企业、物流中心等逐渐发展成农产品流通的主体,组成以成本控制为中心的供应链。
尽管供应链模式组织原则不同,但对于大型超市企业供应链组织来说,都可以成为其“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体系的一部分,从而适应不同的成本控制环节和业务类型。
归纳来看,它们主要通过以下途径降低供应链的成本:①稳定可靠有农产品供应源;②优化供应链业务环节;③通过供应链联盟减少达到规模经营,实现长期合作;④通过开展一体化成本控制。
但是,由于“农超对接”产销模式在我国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①“农超对接”模式较单一,供应链整体效率还比较低;②农民对“农超对接”参与意识较淡薄,相关配套体制机制还不健全;③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等技术与装备有待提高;④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还没有有效实施应用。
由此可见,供应链成本控制是一个体系,必需从整体上把握和控制“农超对接”供应链整体成本。
三、我国大型超市“农超对接”供应链成本控制模式目前,对供应链成本构成和相关研究结论已经较多,具有代表性结论为:供应链委员会认为供应链成本的主要构成是运营成本、存储成本、信息成本和附加生产成本等;另外,一些学者认为供应链成本包括订货成本、购买成本、存货存储成本、仓储成本、运输成本、管理成本、交易成本、资金转移成本、信息成本、财务费用、经营成本、供应链相关的机会成本和整合成本等。
农超对接”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的研究

毕业论文2012届题目“农超对接”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研究专业物流管理学生科学号08012131指导教师剑论文字数12314完成日期2012年4月湖州师学院教务处印制目录中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 (1)一、相关概念阐述 (3)(一)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定义 (3)(二)“农超对接”的释义 (3)二、传统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3)三、“农超对接”下的供应链物流模式探析 (5)(一)基于共同配送的农超对接供应链物流模式 (5)(二)基于超市自营物流的农超对接供应链物流模式 (6)(三)基于第三方物流的农超对接供应链物流模式 (6)四、“农超对接”的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管理策略 (7)(一)“农超对接”下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式构建原则 (8)(二)“农超对接”下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管理体系 (8)(三)“农超对接”下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信息支撑体系 (9)(四)“农超对接”下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管理机制 (10)五、“农超对接”下果蔬类农产品物流系统构建的案例分析 (10)(一)案例调查与分析 (10)(二)案例总结 (12)参考文献 (14)致 (16)基于“农超对接”的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研究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产品全面短缺的时代已经结束,大多农产品已经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果蔬类农产品也不例外。
它同许多其他农产品一样面临着卖难问题,这与我国现阶段果蔬类农产品物流发展滞后息息相关,以致于对创新现代农产品物流方式的需求更加迫切。
对于农产品流通的研究,不仅关系到居民消费的质量安全,还关系到农民的增收、增效等相关问题。
在农产品流通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农超对接模式成为了农产品流通发展新方向的一种新模式,并逐步体现出相较于传统模式的优越性。
鉴于此,本文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所用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概念进行简单阐述,同时对我国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新型“农超对接”的三种类型,进而构建出“农超对接”下果蔬类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型并通过个案分析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应用,旨在为我国果蔬类农产品经营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以期促进我国果蔬类农产品的高效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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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超对接的供应链模式研究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内容摘要:在实际的运行中,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面临着“农”“超”两大主体契约关系不稳定、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
本文对这种供应链合作关系的特点进行了阐释;结合DEMATEL分析法对影响农超对接供应链稳定运行的因素进行了说明,得出主要影响因子;对我国农超对接供应链运行中的主要问题进行研讨,运用双重边际效应理论、收益共享理论等,提出了基于农超对接供应链稳定性、平衡性、协调性、专业性、最优性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农超对接供应链影响因子问题建议我国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及合作关系的特点目前,二元直供和三元协作是农超对接供应链两种主要模式。
二元直供供应链模式中,成员是农民合作社和超市,这两大成员各自要承担更多责任,除了对农产品进行生产、收购指导等工作外,还要做好农产品的分拣、包装和物流配送工作。
三元协作则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超市之间引入负责农产品配送的专业物流中介,这种模式由于有第三方的加入将会增加一定的经营成本,但是其对产销双边交通和市场优势的把握更利于提高配送的专业化程度,对部分地区实力不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专业物流中介的介入更能保证农产品销售量。
了解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中主体要素农户和超市合作关系的特性,对于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二者的精诚合作至关重要。
第一,合作关系的相对稳定性。
农超对接是实现农户和超市共赢的一种供应链模式,这种对接是建立在共同效益目标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利益可谋,超市和农户也不会选择直接对接这种渠道。
要想实现赢利目标,农户和超市就需要相互配合协调,不断进行沟通以确保这种关系的稳定性。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户和超市之间的合作关系相对稳定,他们中的任何一方都不会随意破坏彼此的合作关系。
第二,合作关系的风险性。
农超对接合作关系会受到市场因素、实力差异因素、信息不对称因素等的影响。
首先,市场因素。
市场需要决定市场供给,当市场对某项农产品的需求降低,农超对接的合作关系将面临风险。
这是因为超市会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供给,当市场不需要时,超市如果继续大量供给将增加自身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而一旦超市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中止和农户的合作关系,将会导致农户农产品滞销,最终导致农超合作关系的破裂。
其次,双方实力因素。
我国农超双方之间还存在实力悬殊差异,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中,实力雄厚的大型超市往往利用自身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对农户进行“压榨”,如同时选择几家农户作为同一产品的供应商,迫使农户为了争取供应权不断压低产品价格,压缩利润空间。
这种不平衡的合作关系中农户处于弱势地位,自身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证,极容易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
再次,信息不对称性因素。
农户处于整个销售过程的最底端,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较窄、速度较慢,和大型超市相比,很难做到信息的对称传播,极容易造成误解,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
利益分配因素和彼此信任缺乏等都极容易造成合作关系的破裂。
第三,合作关系的多样性。
首先,由专业合作社维系的合作关系。
这种供应链模式中,专业合作社充当了农户和超市之间的纽带,负责超市农产品的集中采购工作和农户农产品的收购工作,这种关系中,超市和农户的关系稳定与否与合作社密切相关;其次,由龙头企业做中介的合作关系。
这种模式是超市考虑到农户水平差异,借助第三方企业实力构建农超对接基地的方式,这种模式又可能增加二者合作关系的不稳定性。
此外,还有由其他组织充当中间组织的合作关系,这些合作关系各有特点,也各有利弊。
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的影响因子农超对接的供应链模式是对传统的供应方式做“减法”,它绕过了中间批发商,给农户提供直接面向超市对接的供应渠道,该供应链的稳定运行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有学者提出农户自身特征(如年龄、学历特征)、所采取的生产方式、定价方式、交易成本、资金结算方式、信任沟通情况和政策支持等因素影响农超对接供应链效率的假设,并利用DEMATEL分析法进行假设验证。
该方法将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确定影响因素为系统要素,通过分析这些要素存在的逻辑关系,对供应链运作的直接影响关系确立打分标准,由专家对各要素的影响程度进行打分。
之后构建矩阵来计算影响程度,得出相应的计算公式。
根据计算公式,得出各种因素对供应链运行的影响度值。
结果显示农户的生产规模、交易成本对供应链运行的影响最大,生产规模大的农户参与农超对接供应链的意愿更强,在参与方式上会选择契约生产方式,对供应链稳定高效运行的贡献较大;交易成本越低,农户参与农超对接供应链的意愿越强,反之,农户会退出该模式;政策支持对农超对接模式的影响也不容小觑,政策扶持度越高,农超对接供应链的交易成本就会有效降低,供应链运行也更稳健。
此外,农超之间的信任沟通程度也会对供应链产生一定影响。
当农户和超市之间无法建立其基本的诚信关系时,农户会因为产品市场价格的上涨不愿意供货给超市,导致超市断货,超市也会因为产品市场需求的不足不愿意接收产品,导致农户农产品的滞留滞销,这样二者的契约关系将会被打破,无法建立其长期稳定的关系。
表1为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各种因素的影响度值。
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农超双方契约关系不稳定各个成员的博弈是导致农超对接供应链脆弱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这个供应链体系中,农户和超市都存在违约可能,文章将这种违约可能分为不可抗因素违约和主观违约两种。
不可抗因素违约指的是由于自然因素导致的违约,如突发的自然灾害损害农产品导致无法按时交付。
主观违约则是双方博弈的结果,是供应链脆弱的直接影响因素。
很多农户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和供应链规模效应意识,容易受利益驱使,在农产品数量、质量和时间上出现违约。
如不按双方合约约定数量供货,导致超市缺货,不按合约约定指标标准进行生产供货,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不按合约规定的时间供货,导致超市货源短缺。
这些违约都会造成超市利益受损,导致供应链破裂。
同时,有些超市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违背合约约定,刻意提升质量标准,压低进场价格,不按时支付货款,损害农户利益导致供应链破裂。
农超双方违约行为的出现除了主观上的因素外,还容易受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这样增加了违约风险。
因为农产品价格在一定周期内会上下波动,诸如劳动力价格上涨和税费政策变化都会对农产品价格带来一定影响,这个时候尤其考验农超双方的合同执行力。
农超双方利益博弈的客观存在,导致整个供应链会因为违约行为出现波动,表现出脆弱性。
(二)农超双方组织实力较悬殊当前,我国农产品供应方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生产规模小、产品分散,这种缺陷造成农超对接供应链生产商主导角色的缺位,无法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供应链。
农超对接供应链上游是具有一定规模的超市或大型超市,资金实力雄厚、影响力大,这使得其具有绝对的竞争优势,极容易在农超对接中压价、将风险挤压给农户。
而处于下游的农户,往往是以独立的自然人身份与超市进行对接谈判,势单力薄的弱势使得农户往往为了让农产品顺利进入超市选择退让,谈判话语权的剥夺会伤害农户生产积极性,当农户不堪忍受压力停止生产,农超对接的供应链将会逐渐断裂。
这种组织实力的差异不益于农超双方的对接,也无法为农超对接供应链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三)农超双方信息不对称成难题1.会导致农民跟风生产,农产品滞销。
农户生活生产空间存在很大局限性,这使得他们无法准确把握市场动向,也没有获取市场信息的有效渠道,仅凭借“耳听眼观”的跟风和自我经验进行生产,往往会导致生产的盲目性,每到农产品收获季节各种瓜果滞销的新闻是对农户生产盲目现状的真实反映。
由于无法获取有效市场信息,农户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往往无法符合超市要求,造成农超双方无法对接,影响供应链的启动运行,这样一来,大量的农产品就滞销在农民手中。
同时,由于农产品过剩,会造成供远大于求,农产品价格就会出现暴跌,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2.会导致农民低质生产,安全问题频发。
农户无法获取农产品的市场信息,对农产品质量要求、安全标准了解较少,将会导致他们在生产中的随意性,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和安全隐患大。
而在对接中一旦超市按照相应的质量标准对农产品进行检验,农产品能否顺利进入超市就成为未知数,如果超市不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大量接受非健康农产品,将会引发农产品安全问题,给农产品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
3.会导致农超沟通不畅,退货退单增多。
农超双方在对接中必须实时进行信息的沟通,但是当前农户和超市之间还缺乏高效的信息平台,超市无法及时获得农资信息,农户也无法获得超市的需求信息。
此外,农超双方之间还缺乏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无法根据物流进度做好相应的供货准备和接货工作。
而瓜果、蔬菜等都属于生鲜农产品,一旦信息沟通不及时,极有可能造成农产品腐烂,影响农超双方利益,造成供应链失调。
(四)农超双方物流缺陷成阻碍当前农超双方之间缺乏一致的物流模式,影响了供应链的高效运行。
一种是由专业合作社负责的物流模式,这种模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将农产品从生产地运送到超市,同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加工和储藏工作。
该物流模式的优势在于为农户争取更多谈判话语权,但是也存在明显缺点,如合作社本身规模小,缺乏先进物流技术,无法保证农产品的运输时效和农产品质量。
另一种则是由超市负责的物流模式,由超市在各个地方设置采购部门,到农产品生产地进行采购,超市负责统一的订单和组织配送工作,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实现订单农业,降低农户生产的盲目性。
但是这种模式对超市资金实力和物流专业化程度的要求较高,增加了供应链维系难度。
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的发展建议(一)构建诚信契约关系,维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农超双方诚信契约关系的构建,是供应链正常运行的前提,针对当前农超双方在契约关系中不履约、缺乏诚信意识的表现,应该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宣传,提高农户和超市这两大主体的契约意识。
要加强农超对接宣传工作。
让农户和超市都充分认识到这种供应链模式的长远效益,避免因眼前利益而进行短期博弈损害供应链,让农超双方都自觉维护供应链的稳定运行。
同时,对农超对接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供应链断裂会造成的后果也要进行相应宣传,提高农超双方认知,加强各自管理。
超市要充分认识到与农户直接进行对接的长远意义,梳理与农户长期合作的意识,耐心培育长期合作。
此外,引导农户和超市签订长期合同,学习合同条款,知晓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条款中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具体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进行明确划分。
农超双方恶意违约时,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索赔,以充分保障双方利益,约束双方自觉履行合同责任,避免违约行为的出现。
(二)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维系供应链的平衡性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容易出现盲目性,会增加农产品种植过程中的技术指导难度和成熟后的采收难度,还会造成农超对接中谈判力量的缺乏。
这就需要一个规模化的组织担当起农户代表的重任,由农户组织对超市组织进行对接判断,确立合适的供应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