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特殊化妆品申报流程资料详解
第二类化妆品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第二类化妆品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背景第二类化妆品是指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如洗面奶、化妆水、防晒霜等。
在我国,生产、销售、进口第二类化妆品需进行注册申报。
申报资料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申报人非生产企业,则需提供代理协议原件及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由申报人和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签署,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注册申报。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企业需提供产品外包装上注明的“特别适用于进口(地区)”,并提供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申报人需提供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的中文版、英文版(进口)及其他语种版(如有)。
化妆品配方需提供化妆品配方,应包括以下内容:配方名称、原辅料名称、含量、最大使用浓度。
化妆品稳定性评价报告需提供经化妆品稳定性评价机构或大专院校等机构测试鉴定证明。
其他资料其他有关化妆品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资料。
注意事项省级以下区域对于在省级以下区域生产、销售、进口的化妆品,应向设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县级卫计部门申报。
申报时间注册申请表和资料材料审核合格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化妆品检验并出具化妆品安全技术评估报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
换证如果企业名称或生产企业发生变更,应重新申请生产许可证、化妆品注册证等证照。
以上即为第二类化妆品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申请人在递交注册申报资料前需仔细阅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
进口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证办理流程与资料要求

进口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证办理流程和资料要求化妆品,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东西。
不管男女老少,都有擦“宝宝霜”的时候。
现如今,我国经济发展快速,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往来也加多了,许多进口化妆品也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凡境外化妆品进入中国市场必须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案凭证)批件方可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申请药监局卫生许可批件首先到卫生部认定的卫生检验机构进行产品的卫生安全性检验。
检验完毕后,准备申请材料。
然后评审,颁发备案凭证或者许可批件。
最后上市销售。
目前,我国对进口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
进口化妆品要有“三证”,即进口化妆品三证:第一证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进口化妆品批件,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一、受理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二、首次申请报送材料目录(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二)产品配方;(三)产品质量标准;(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1.检验申请表;2.检验受理通知书;3.产品说明书;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
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三、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其中一个原产国生产的产品按以上规定提交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一)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二)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三)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还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四)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原包装;(五)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备案实操详解(李娜)精品PPT课件

化妆品检验机构的确定(二)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以上5家单位为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卫生 行政许可检验规定》规定的人体安全性和防晒功效检测项目(人体法) 。
同时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天健华成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天健华成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提示
注:Ο需要进行试验1.不需进行皮肤刺激试验;2.进行急性皮肤 刺激试验,不需进行多次皮肤刺激试验;3.不需进行眼刺激试 验;4指甲油卸除液不需要检验微生物,含酒精浓度≧75%不 需要检验微生物;5.含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的产品需 测甲醇,测甲醇1000元;6.凡宣称含有α-羟基酸或不宣称含有 α-羟基酸,但其总量≧3%的产品需测定α-羟基酸,同时测定 pH值,测α-羟基酸1000元,测pH值100元;7.检验数量是针 对每包装净重大于25ml的产品而言,不满25ml者,需增加样 品数量,总量掌握在不小于100-150g(视具体产品类型而 定);8.凡紫外线吸收剂含量≧0.5%的产品,需加测紫外线吸 收剂、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和皮肤光毒性试验,总计6000元,9. 根据《关于加强以滑石粉为原料的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备案管理 工作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许[2009]36号)其配方中含有滑 石粉原料的,申报单位在产品申报或备案时,应提交具有计量 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产品中石棉杂质的检测报告。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以上4家单位还可开展仪器法测定化妆品抗长波紫外线(UVA)能力的检测
。
天健华成
化妆品特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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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特证办理指南
需要办理化妆品特证的特殊化妆品分为九个类别,分别包括:
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毛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祛斑类和防晒类,也就是俗称的九大类特殊化妆品。
所谓特殊化妆品也是化妆品中的一个分支,是化妆品当中具有特殊功能的一类化妆品的总称。
所谓特殊化妆品是相对于普通化妆品而言的。
化妆品一般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两大类。
特殊化妆品需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简称:SFDA)颁发的正规上市证明后方可合法销售和使用。
目前SFDA针对国产特殊化妆品颁发的上市证明其载明的批准文号以“国妆特字G+4位年号+4位编号”为准,针对进口特殊化妆品颁发的上市证明其载明的批准文号以“国妆特进字J+4位年号+4位编号”编写。
化妆品特证办理流程图:
综普咨询,化妆品备案团队,您值得信赖化妆品特证办理所需资料:
1.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4.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5.检验报告
6.产品安全性评估资料
7.省药监局出具的审核意见
8.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9.产品技术要求(纸质文件和电子档)
10.样品
综普咨询,一家备案技术团队,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公司已建有高素质的资深技术团队,和前端申报顾问团队。
并且已在国产特殊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备案注册,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国内化妆品出口检测认证,消毒产品备案申报、保健食品备案申报等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具有明显优势!欢迎咨询综普为您提供合理的备案服务!。
化妆品进口报检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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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申报与受理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申报与受理概述:凡境外化妆品进入中国市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方可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申请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首先到卫生部认定的卫生检验机构进行产品的卫生安全性检验。
检验完毕后,申报单位依照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管理法规汇编》规定准备申报材料。
送卫生部评审办待评。
申报程序图; (见上图)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1、产品检验:申报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的第一步,首先到卫生部指定的卫生检验机构进行产品的卫生安全性检验。
(1)申请检验所需资料<1>《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一式二份。
<2>产品配方:①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份均需申报,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稳定剂等添加剂;②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③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国际通用化学品(INCI)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④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规定的色素命名或提供色号(CI);⑤配方中的成分应给出百分含量,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⑥配方成分中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等原料的,应给出学名(拉丁文);⑦配方成分中含有动物脏器提取物的,应附原料的来源、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⑧分装组配的产品(如染发、烫发类产品等)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⑨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
(2)产品检验时间:进口普通化妆品2个月左右;进口特殊化妆品2 .5-3个月左右;育发、美乳、健美类6个月左右。
(3)产品检验费用:不同的品种收费不同,详见《进口普通化妆品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进口特殊化妆品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
(4)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完毕给申报单位出具一式二份的检测报告。
2、申报所需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13份)(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2)产品配方;(3)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4)生产工艺及简图;(5)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6)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受理通知书;(7)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8)产品包装(售销包装并含产品标签);(9)产品说明书;(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11)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12)评审费2000元/种;(13)未启封的完整样品小包装3个。
特殊包装类型(系列化妆品、组合包装等)的进口化妆品如何申报?

特殊包装类型(系列化妆品、组合包装等)进口化妆品如何申报?在化妆品申报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企业提出自己的困惑,比如关于不同配方特殊包装类型的产品究竟如何申请,是按一个产品申请还是分别申请呢?这样问题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进口方略。
本文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就结合相关政策为您予以解答。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包装类型,及其对应的申报规定:同一包装。
一个样品包装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独立小包装或能分隔的样品(如眼影、粉饼、腮红等),且以一个产品名称申报,应分别提交产品配方和检验报告;非独立包装或不能分隔的样品,应提交一份检验报告,各部分应分别提交产品配方。
组合包装。
样品为不可拆分的组合包装,且以一个产品名称申报,其物态、原料成分不同的,应分别提交产品配方、检验报告。
配合使用包装。
两剂或两剂以上必须配合使用的产品,应按一个产品申报。
根据多剂型是否混合后使用的实际情况,提交混合检验报告或分别提交各自剂型的检验报告。
外观差异。
同一生产企业申报的2个或2个以上原包装外文名称相同,但外观形态不同的进口产品,应在申请表和生产销售证明文件外文名称中增加表示产品外观形态的词语,以示区别,并附相关说明。
多色号系列防晒化妆品。
多色号系列防晒化妆品,当基础配方相同,并申请抽样进行防晒功能(SPF、PFA或PA)检验时,可作为一组产品同时申报。
每个产品申报资料中均应附上系列产品的名单、基础配方和着色剂一览表以及抽检产品名单。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境内企业委托境外企业生产加工的进口样品,按国产产品提交送审样品。
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应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
知识篇丨化妆品备案流程和材料要求

知识篇丨化妆品备案流程和材料要求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相关规定,凡是进口化妆品都必须进行备案或行政许可,国产非特殊类产品采取备案制,特殊类产品采取注册制。
今天程诚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化妆品备案的流程和材料要求。
首先必须区分非特殊类和特殊类产品,只有非特殊类产品才能做备案,非特殊类产品还要区分进口和国产,流程、周期、资料、费用都是有差别的。
按照要求,在备案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下同)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4.产品技术要求5.产品检验报告这些资料中,1和2我们会在网上备案的时候用到,剩下的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一般备案成功后的3个月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进行现场审核,企业需要提供这些资料以供检查。
一、化妆品备案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1、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申请表2、委托方所在省、市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委托生产预登记通知书等表明已告知本省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经公证的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及公证书复印件及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委托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委托生产特殊用途用途化妆品的,需提供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实);6、托生产产品的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7、委托生产化妆品的标签、产品说明书(样稿)。
标签说明书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应标注双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要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8、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产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文件;9、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流程:1、产品的生产企业(委托方)和实际生产企业(受托仿)分别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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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特殊化妆品申报流程资料详解
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 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鑫金证:
1、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
2、进口产品应提供被委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2)或良好生产规范(GMP)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或者经过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证的复印件;
鑫金证:主要为以下三种:
1、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开具的自由销售的证明文件(原产国政府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出具);
2、外商即(申请企业)生产企业给国内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开具的“授权书”;
1、授权书应由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双方共同签署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文公证;
2、授权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授权单位名称、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名称、授权有效期、所授权的产品范围、授权权限等;授权权限应包括委托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代理申报,还可以包括代表化妆品生产企业加盖印章确认申报资料;
3、申请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备案时,除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外,还应同时提交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生产企业地址应与进口化妆品或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中相应内容一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相应内容一致,生产企业应对地址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申报资料中地址信息的一致性负责。
鑫金证:
(一)由产品生产国或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
(二)应载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出具文件的机构名称并有机构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及文件出具日期;
(三)所载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企业名称应与所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为委托加工或其他方式生产。
(四)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如为外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中文译文应由中国公证机关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