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的属性及对应权益分析
采矿权权利属性研究

采 矿权 权利属 性 的准确定 位 , 实质 上 涉及到 国家 对矿藏 资源 们对安 全 生产 的投 资往往 消极 以对 。 例如, 煤矿业 长期 实行承 包 如 何利 用 、 配 置 的制 度安排 , 或 者进一 步说 , 涉及 到 国家用什 么样 制 , 而承包 期 限通常 只有 3 - 5 年, 而且 极易 因这样 那样 的原 因而 的制度选 择 即能使矿 藏 资源利用 效益 最大化 , 采矿 权人 个体利 益 中断承 包 。 这种 短期 的承包 只会助 长短 期行 为 , 因为在 这种权 利
的市场 , 会 使交 易成本 额外增 加 , 同时 也极大 地威胁着 交 易安全 。 主 宁愿 冒险进行 掠夺式 开采 , 采 取在最短 的时 间以最 小的投入 获
在《 物 权法》 颁布之 前 , 我 国相 关法律 法规 对采 矿权 的权利 属性 界 取最 大 的收益 。 从 上述 分析可 见 , 我 国采矿 行业 矿难 频发 的深 刻 定是模 糊 的 。 从 实践情 况来 看 , 长 期 以来 我 国对矿 藏 资源 的管理 制度 根源乃 在于采矿 权权 利性质 和内容 界定不 清, 或者 说没有 明 是 采用 计划经 济模 式 , 具 体而 言 , 是用 行 政审 批制 的方 式对 矿藏 确 界定采矿 权 私权属 性 。
( 一) 无 恒产 无 恒心 , 短 期行 为严 重 , 矿难 频发
由于我 国传统 的矿产 资源管 理体 制没有 从私 权角度 ( 具体 而 当大的空 间, 从而 造成采 矿市场 秩序 的混乱和采 矿权人 权益 的损
言, 是 从物 权角度 ) 界定 采矿 权 , 因此 , 采 矿权 权 利属性 和 内容 并 失 。表现 形式 如 下: 不清 晰 。采矿 权人 行 使有 关权利 受 到种种 限制 , 在 经营 期间 , 一 旦发 生纠 纷( 尤其 是与 主管机 关发 生纠纷 ) , 采矿 权 的权利往 往 由 1 . 权 力寻 租现 象严重 , 助 长市场 无序 现象 由于 我 国在矿 产 资源 管理并 没有 完全 采用 市场机 制对 资源
论矿业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关系

论矿业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关系作者:吴丽婷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5期摘要:法定矿产资源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是以此为基础的矿业权属性在理论层面得不到合理解释,在实践中,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受到公权力的过度干扰。
本文,笔者在分析现有矿业权属性之争后总结出矿业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关系,认为矿业权包含矿产资源所有权符合实践需求,对于《矿产资源法》修订具有新的意义。
关键词:矿业权;矿产资源所有权;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法》中图分类号:D92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4-0090-02作者简介:吴丽婷(1992-),女,汉族,山西阳泉人,甘肃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法理学。
矿产资源是“一般天然存在的自然物”且“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
基于矿产资源的无主性和有用性,避免“公地的悲剧”,国家在宏观层面保证矿产资源领域秩序井然,资源有效利用,保障公共利益,并主持立法将相关权利法定。
笔者认为必须首先厘清作为矿产资源相关权利基础的矿产资源所有权与矿业权的关系,进而才能引导其他相关法律的修订、政府对于矿产行业的管理以及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得以更好地发挥。
一、法定矿产资源所有权概述《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物权法》第四十六条明确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享有。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更加确保未被列入矿产资源时待开发研究的不明物的国家所有性。
《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林、草原、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此可见,《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明确了矿产资源所有权最终归全民所有,国家作为形式上的权利代理人,代理公民行使权利。
二、现行法律框架下的矿业权内容及其属性1986年《矿产资源法》中规定了探矿权和采矿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矿产资源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对矿产资源信息和矿产品处分的权利。
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图木舒克市国土资源局
内 容 要 点
一、矿产资源概念 二、矿产资源分类 三、矿产资源属性 四、矿产资源管理与监督 五、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 六、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七、县(市)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结合本市矿产资源分析及管理 九、各类费用征收标准及管理规定
一、矿产资源概念
贵金属矿产:金、银、铂等8种矿产 。 稀土、稀有金属矿产:锂、铍、锆、缌、硒、镉等28种矿。
冶金铺助原料矿产:菱镁矿、耐火粘土。石墨等。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硫、磷、钾、盐、 硼等25种矿产 。 建材原料非金属矿产:金刚石、石墨、石棉、水泥、石材等100多种矿 产
三、矿产资源属性
1、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
2、监督管理的实施 目前,矿产资源四级监督管理体系已经 形成,开展了一整套年检、矿山督察等工作。 主要是勘查监督和开采监督。勘查监督的内 容包括勘查投入、勘查范围、勘查施工、违 法勘查等。开采监督内容包括开采范围、资 源利用、矿山储量监督、矿山环境、依法缴 费、违法开采等
(二)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 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
(1)耗竭性 (2)隐蔽性 (3)分布不均衡性 (4)可变化性
2、矿产资源的社会属性
(1)矿产资源是人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 基本来源,是社会文明发展的物质基础。 (2)矿产资源是实现小康目标和社会经济可 持续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 (3)矿产资源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四、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管理经各方面共同努力,矿产资源勘查 开采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我国从计划经济到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矿产资源管理发生了深刻 变化。一是管理体制从分散管理转向集中统一管理, 从政企合一到政企分开;二是矿产资源使用机制从无 偿开采转为有偿开采,矿业权从无偿取得转为有偿取 得;三是矿产资源管理方式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为以 法律手段为主,辅以经济、行政手段;四是管理内容 从直接组织、干预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勘查开采活 动转为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五是管理的对象从单一 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转为多元化经济成分
采矿业中的矿物资源的分类与特性

采矿业中的矿物资源的分类与特性矿物资源是指地球上存在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固体矿石、矿物、岩石等自然物质。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发展,采矿业成为了重要的产业之一。
矿物资源的分类与特性对于采矿业的开发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采矿业中的矿物资源进行分类和特性分析。
一、矿物资源的分类根据矿物资源的形成过程和经济利用价值的不同,可以将矿物资源分为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能源矿产三大类。
1. 金属矿产金属矿产是指含有金属元素的矿石和矿物,如铁矿石、铜矿石、锌矿石等。
金属矿产在工业生产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冶金等领域。
金属矿产的特点是具有较高的相对密度、导电性和热传导性,所含金属元素具有良好的延展性和韧性。
2. 非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是指除金属矿产以外的矿石和矿物,包括石灰石、石膏、石墨等。
非金属矿产在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农业和制造业等领域具有重要作用。
相对于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的特点是相对密度较低、不导电以及热传导性差。
3. 能源矿产能源矿产是指煤炭、油气等可以提供能源的矿石和矿物。
能源矿产是现代工业社会不可或缺的能源来源,广泛应用于发电、供暖、交通等领域。
能源矿产的特点是具有高能量密度、可燃烧性和可储存性。
二、矿物资源的特性1. 丰度与分布特性矿物资源的丰度指的是单位体积或单位面积中所含有的矿物量,是评价一个矿产资源开发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
矿物资源的分布特性与地质构造、岩石类型和成矿作用有关,不同的矿产资源在地球不同地域分布较为不均匀。
2. 经济价值与开采难度矿物资源的经济价值是指其在市场上的售价和需求程度,不同矿物资源的经济价值有所差异。
同时,矿物资源的开采难度也是决定其经济可行性的因素之一,涉及到矿床埋藏深度、地质条件以及开采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3. 环境影响与可持续性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利用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包括水土流失、水源污染、气候变化等。
因此,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应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性发展,采取科学合理的开采技术和环境管理措施。
矿业行业矿产资源资料

矿业行业矿产资源资料矿业行业是现代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与人类社会的进步密切相关。
矿业行业所依赖的矿产资源是支撑工业生产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介绍矿业行业的矿产资源资料,包括类型、分布、开采和利用等方面。
一、矿产资源类型矿产资源是指地质构造中蕴藏的矿产,可供开采加工利用的物质。
根据矿产资源的特征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金属矿产资源、非金属矿产资源和能源矿产资源三大类。
1. 金属矿产资源金属矿产资源是指含有金属元素或金属化合物的矿石资源。
常见的金属矿产资源包括铁矿石、铜矿石、铝矿石、锌矿石、铅矿石等。
金属矿产资源在工业生产中广泛应用,是制造机械、建设基础设施、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材料。
2. 非金属矿产资源非金属矿产资源是指不含金属元素或金属化合物的矿石资源,主要用于工业、建筑材料和化学工业等领域。
典型的非金属矿产资源有石灰石、大理石、花岗岩、石膏、石棉、磷矿石等。
非金属矿产资源在建筑、装饰、化工等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3. 能源矿产资源能源矿产资源是供能源开采和利用的矿产资源,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和核能等。
这些矿产资源是支撑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能源基础。
能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和推动工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二、矿产资源分布矿产资源的分布与地质构造、成矿作用和地质历史等因素密切相关。
不同区域的地质构造和成矿条件不同,导致矿产资源的分布差异。
1. 中国矿产资源分布中国矿产资源丰富多样,分布广泛。
主要矿产资源集中在西南、东北、西北地区和华北地区。
西南地区的矿产资源以煤炭、稀土、矿盐、铜、铝和铅锌为主。
东北地区则以煤炭、铁矿石为主。
西北地区则以石油、天然气、铀等能源矿产资源为主。
华北地区则以煤炭、石灰石、石膏、盐矿等资源居多。
2. 全球矿产资源分布全球矿产资源分布广泛,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矿产资源禀赋差异较大。
一些资源矿产丰富的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巴西、中国、俄罗斯、加拿大等。
简述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简述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王秋玉伴随我国经济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已成为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产业之一,尤其是国家中西部资源大省,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更为可观。
随着民营资本进入矿产资源领域,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政策越来越详细。
本文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对此进行论述。
一、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制度我国的矿产资源由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地表或者地下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按照上述规定,任何国家机关及其他法人和组织,包括省、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组织,都不是矿产资源的所有者。
国家通过建立矿业权制度,把矿产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矿业权人,国家从矿产资源开发的收益中实现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价值。
矿产资源本身具有资源、资产、资本三重属性。
“资源”强调的是矿产的自然属性,是矿产资源储量,是实物;“资产”强调的是经济属性,是矿产资源的价值,是实物量的货币化;“资本”是流动的资产,其实质是矿业权的资本化,具体有出让、转让、抵押或合作等形式。
但现实中,矿产资源资本化市场的发展在我国目前相对滞后,矿权市场化程度不高。
同时,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还面临地方政府的争权,具体表现为,在矿业权设置、矿业权资本化等方面,有些地方政府的规定与国家规定明显冲突。
以矿业权转让为例,有些地方政府要求必须在本地缴纳一定数量的各种名目费用后,才能办理转让;有些地方政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够细致为由,擅自扩大解释,造成对矿业权人权利的限制。
这类地方政府争抢权利的行为,归根结底是矿业经济利益分配不合理所致。
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我国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具体分为国家、省、市、县规划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两种模式,合称“四级两类规划”。
其中,总体规划中,我国已划定了煤、铁等重要矿种的总体规划。
采矿业中的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

采矿业中的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矿产开采是采矿业的核心活动之一,而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则是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和管理的重要制度。
本文将就采矿业中的矿产开采权与矿权管理进行探讨。
一、矿产开采权的概念及特点矿产开采权是指国家或地方授予矿业企业或个人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定权益。
矿产开采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国家所有性:矿产资源是国家所有的,矿产开采权只是国家授予矿业主体的利用权,不包括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 有限性:矿产资源是有限的,开采权也是有限的,需要经过合理评估和分配。
3. 期限性:矿产开采权通常有一定的期限,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开采,否则可能会被收回。
二、矿权管理的目标与原则矿权管理是指对矿产开采权进行监管和管理的过程,其目标是保证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
在进行矿权管理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矿权的获取和分配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资源利益的最大化。
2. 法治原则:矿权管理应该依法进行,各方必须依法办事,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3. 保护环境原则:矿权管理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确保开采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三、矿权管理的主要内容矿权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矿权的获取和分配: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招标、竞争性出让等方式,将矿产开采权分配给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2. 矿权的确权登记:矿权获得后,需要进行确权登记,确保矿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矿权的监管和评估:矿权管理部门对矿业企业的开采活动进行监管,并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开采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要求。
4. 矿权的保护和维权:矿权管理部门要保护矿产开采权的合法权益,对侵犯矿权的行为进行处罚并维护矿业主体的合法利益。
四、矿权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在实际矿权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解决:1. 矿权评估不准确: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手段和标准,导致矿权评估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矿藏、水流、海域的国家所有权

第四⼗六条 矿藏、⽔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解释】本条是关于矿藏、⽔流、海域的国家所有权的规定。
(⼀)矿藏属于国家所有 矿藏,主要指矿产资源,即存在于地壳内部或者地表的,由地质作⽤形成的,在特定的技术条件下能够被探明和开采利⽤的,呈固态、液态或⽓态的⾃然资源。
本法依据宪法规定矿藏属于国家所有。
矿藏属于国家所有,指国家享有对矿产资源的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宪法第九条第⼀款规定:“矿藏、⽔流、森林、⼭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只有严格依照宪法的规定,坚持矿藏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才能保障我国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节约、保护和满⾜各⽅⾯对矿产资源⽇益增长的需求,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款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地的所有权或者使⽤权的不同⽽改变。
”1995年12⽉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顿矿业秩序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通知》中规定:“矿产资源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1994年3⽉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条中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地的所有权或者使⽤权的不同⽽改变。
”⼀些具体的矿产⾏政法规也规定了⼀些矿产的国家所有权。
如1994年12⽉国务院发布的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三条第⼀款规定:“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地的所有权或者使⽤权的不同⽽改变。
”1993年10⽉国务院发布的对外合作开采陆上⽯油资源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油资源属于中华⼈民共和国所有。
"1982年1⽉国务院发布的对外合作开采海洋⽯油资源条例第⼆条第⼀款规定:“中华⼈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陆架以及其他属于中华⼈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领域的⽯油资源,都属于中华⼈民共和国所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资源” 一 词 是 指 一 国 或 一 定 地 区 内拥 有 的物
力、 财力、 人 力等 各种 物 质 要 素 的 总称 , 分 为 自然 资 源 和社 会 资 源 两 大 类 。 自然 资 源 在 《 辞海 》 中定 义
矿 产资源 特指 由地 质 作用 形 成 的 , 埋 藏 于 地 下
定 了人类 是 否可 以通 过 自 己的认 知 将 “ 未 知 的矿 产
J 社会 资源
自然资源 l
资 源” 转 变成 为“ 可 利用 的矿 产 资源” 。
囊 I J l f l 蓁 l I l I I l 垂 I J 蓁 l J 鑫 J 蓁 l 蓁 l l 萎 『 J 蓁
在经 济发 展 中的作 用 。 1 矿产 资源 的概 念及特 征
会 生 产发展 的重 要基 础与 条件 。对 于资 源 的开 发 和
利用 , 自然 资源 只提供 基础 与可 能 , 社 会 经济资 源则
把这 种可 能变 为现 实 , 并 通 过对 自然 资 源 的开 发 时
序、 开发程 度 和规模 、 开 发效益 等体 现 出来 。资源按 照对 象划 分 , 如 图 1所示 。
Pr o pe r t i e s o f mi n e r a l r e s o u r c e s a n d t h e c o r r e s p O n d i n g e qu i t y
ZHANG Ho n g — l i a n g ,S HA J i n g — h u a
( S c h o o l o f Hu ma n i t i e s a n d E c o n o mi c Ma n a g e me n t ,Ch i n a Un i v e r s i t y o f Ge o s c i e n c e s( Be i j i n g ) ,
为: 指 天然存 在 的 自然 物 ( 不 包括 人类 加工 制造 的原 材料) 并 有利 用 价值 的 自然 物 。而 社 会 资源 是 直 接 对生 产发挥 作用 的社 会 经 济 因素及 技 术 因素 , 是 社
一 一 一 ~ 一 ~ ~ 一 ~ 一 一
矿业 勘查 开发 的 活力 , 让 矿 业 高效 的运 转 并 发挥 其
第 2 3卷 第 3期
2 0 1 4年 3月
中 国 矿 业
CHI NA MI NI NG M AGAZI NE
Vo 1 . 2 3 ,No . 3
Ma r . 2 01 4
矿 产 资 源 的属 性及 对应 权 益 分析
张宏亮,沙景华
( 中国地质 大 学 ( 北 京)人 文 经管 学院 ,北京 1 0 0 0 8 3 )
中图 分 类 号 :F 1 2 4 . 5 文 献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0 4 - 4 0 5 1 ( 2 O 1 4 ) 0 3 — 0 0 0 6 — 0 4
~ 洲 一 = 一 ~ 耋 唧 一 ~ 一 ~ 一 ~ 一 一 ~ 一 一 ~ 一 ~
图 1 依 据 对 象 划 分 的 资 源 分 类
当矿 产 资源需 求 的增 长 速度 , 超 过 了矿 产 资 源
或分 布 于地表 的有 用矿 物或元 素 的含量 达 到具有 工 业利 用价 值 的 自然 资 源 , 它 具 有 自然 资源 的基 本 特
收 稿 日期 :2 0 1 3 0 7 — 2 4
基 金 项 目 :中 国 地 质 调 查 发 展研 究 中心 矿 产 资 源 战 略 若 干 问 题研 究
本 文从 矿 产 资 源 的 概 念 出 发 , 说 明矿 产 资 源 具 有 自然 属 性 和 社 会 属 性 。伴 随 矿 产 资 源 开 发 运 营 而 形 成 的
特 殊 社 会 资 源 是 矿 产 资 源 的 自然属 性 和社 会 属 性 的 结 合 的 产 物 , 其 价 值 是 由 未 知 矿 产 资 源 到 可 利 用 矿 产 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 应 通 过 产 权 制 度 安 排 实 现 其 权 益 主 体 的利 益 要 求 。 关 键 词 :矿 产 资 源 ; 自然 属性 ;社 会 属 性 ;相 关 利 益 主体 ;权 益
B e i j i n g 1 0 0 0 8 3,Ch i n a )
一 ~ 一 一 ~ 一 ~ 一
当前 , 中国矿 业 管 理体 制 变 革 迫在 眉 睫 。笔 者
认为 , 改革 的主要 问题 是 要 从 根本 上 认 清 矿产 资 源
的属 性 , 从 而转 变 过去纯 自然 资源 管理 的思路 , 提高
项 目资 助 ( 编号 : 1 2 1 2 0 1 1 2 2 0 3 0 6 )
征— — 稀缺性 、 不 平衡 性和联 系 性 。
矿 产资 源 的稀 缺性 是指 矿产 资源 的可 利用数 量
作 者 简 介 :张 宏 亮 ( 1 9 7 9 一) , 男, 四川绵 阳人, 讲师 , 博 士研究生 , 主
摘 要 :矿 业 有 序 发 展 需 要建 立 一 套 能 够 激 励 矿 业 相 关 利 益 主 体 的 机 制 , 而 中 国 的 矿 业 管 理 体 制 受 纯 自然 资 源 管 理 观 念 的束 缚 , 忽视 了矿业 开发 运营过 程 中所形成 的特殊 社会 资源利益 主体 的权 益体现 。
要 从 事 资 源 产 业 经 济方 向 的研 究 工 作 。
相 对 于人类对 其 不断增 长 的需求 而言 是稀 缺 的 。这
主要表 现在两 个方 面 : 一是 总量 稀缺 , 矿产 资源 的形
第 3期
张 宏 亮 ,等 :矿 产 资 源 的属 性 及 对 应权 益 分 析
资源
利用 的难 易 程度 , 对其 自然属 性 的认 识 影 响直 至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