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材料汇编.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在确定商品原产地符合东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泛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基础上,适用以下规则:规则1:定义对于此附件:(a)“缔约方”意为协议的各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文莱、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b)“原料”应包括配料部分、部件、组件,和/或那些可经过物理合成另一商品,或那些从属于另一商品生产过程的商品。
(c)“原产品”是指符合原产地规则2中规定的产品。
(d)“制造”意为获得商品的方法,其中包括种植,开采, 收获,饲养,繁殖,榨取,采集,收集,捕捉,捕捞,诱捕,狩猎,制造,生产,加工或装配。
(e)特定产品的原产地规则是指原材料的税目号发生了改变或产品经过了特殊的生产加工过程或满足增值标准或同时满足上述任意几种标准的规则。
规则2:原产地标准1、鉴于此协议,进口到缔约方的产品,如能满足以下列出的任一原产地要求,就能享受优惠待遇:(a)在规则3中所陈述和定义的完全获得或生产的产品;或(b)非完全生产或获得的产品,特指符合规则4,规则5或规则6的产品。
规则3:完全获得产品按规则2(a)的意义,下述产品应被认为是完全生产或获得于缔约方的产品:(a)植物和收获、采摘或采集的植物产品;(b)生长和饲养的活动物;(c)获取于上述b项所指活动物的动物产品;(d)通过狩猎,诱捕,捕捞,采集或捕捉所得的产品;(e)从土地、水域、海床或海床底土获取的矿物及其他自然产生物质,但a项至d项所列不包括在内;(f)缔约方从其领海外的水域、海床或海床底土获取的产品;只要根据相关国际法该成员国有权开发这些水域、海床或海床底土;(g)由在缔约方注册或有资格悬挂该方旗帜的船只自公海捕捞的海产品和其他水产品;(h)于已在缔约方注册或有资格悬挂缔约方旗帜的捕捞船上加工并/或制作的产品,上述(g)项所涉及的产品除外;(i)所采集的物品既不能再发挥其原有作用也不能被储存或修理,只能供回收原料用或用于循环再生目的,和(j)在缔约方境域内获得或生产的货物只限于上述项目(a)至(i)所涉及的产品。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综述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综述自2002年起,中国与东盟国家开始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FTA),经过多年的努力和谈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2010年1月1日正式成立,这标志着中国与东盟国家实现了全面的经济合作。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成功,将极大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背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符合中国和东盟国家间加强经济与贸易合作、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共同利益。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经济合作日益频繁,贸易额也不断增加。
而且,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地理位置上相近,资源互补性强,贸易往来比较频繁,劳动力成本较低,这些都为双方建立自由贸易区提供了有利条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采取了逐步、分阶段的方式进行,总体上分为“早、中、后3个阶段”。
在早期阶段,中国以及东盟6国在2002年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并于2004年开始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ACFTA),这一阶段主要涉及货物贸易的自由化。
在中期阶段,中国与东盟10国于2005年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关于服务贸易的协定》,并于2007年开始实施,涉及了服务贸易自由化。
在后期阶段,双方将进一步商谈在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的自由化。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框架包括市场准入、商品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等。
双方通过降低或取消关税、减少贸易壁垒、放宽市场准入等方式,促进了商品贸易的自由化。
双方还对服务贸易领域进行了自由化,对人员流动、资本流动等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对双方的经济合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根据相关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10年FTA正式成立以来,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贸易额逐年增加。
截至2019年,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贸易额已经超过了5000亿美元,成为中国在国际市场上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
双方的商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以及技术合作都得到了进一步的促进与发展。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手册

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手册商务部国际司2007年9月目录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简介 (2)二、中国—东盟自贸区“早期收获计划” (4)三、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 (6)3.1 正常产品 (6)3.2 敏感产品 (11)四、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 (12)五、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 (15)六、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18)七、相关网站及联系方式 (37)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简介自由贸易区,简称自贸区,是指两个或多个经济体,在WTO承诺的基础上,相互逐步取消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开放服务业和投资市场,实现贸易、投资的全面自由化。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建立的第一个自贸区,其成员包括中国和东盟10国,涵盖18亿人口和1400万平方公里。
东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ASEAN)的简称,有10个成员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其中,前6个国家加入东盟的时间比较早,是东盟的老成员,经济相对发达;后4个国家是东盟新成员。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与东盟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双边贸易持续攀升。
目前,东盟是我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我国是东盟的第四大贸易伙伴。
2000年11月,我国时任总理朱镕基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设想,得到了东盟各国领导人的积极响应。
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2002年11月4日,我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并正式启动了自贸区建设的进程。
2004年1月1日,自贸区的先期成果——“早期收获计划”顺利实施。
2004年全年早期收获产品贸易增长40%,超过全部产品进出口增长的平均水平。
2004年11月,双方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并于2005年7月开2始相互实施全面降税。
中国-东盟进出口商品结构比重精讲

越南:越南出口中国的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15.1% 11.9% 15.4% 11.6% 12.4% 饮料和烟草0.6% 0.7% 0.8% 0.6% 0.6% 原资料,燃料31.5% 27.5% 20.0% 22.3% 29.4%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26.8% 28.3% 29.0% 22.3% 28.0%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5% 0.7% 0.4% 0.2% 0.4% 化工及有关产品 5.0% 4.3% 5.3% 6.3% 4.7% 制成品 5.9% 8.4% 9.7% 14.1% 12.0% 机械和运输设施 6.1% 9.0% 9.1% 13.6% 8.7% 杂项制品 3.6% 3.9% 3.5% 4.0% 3.3%越南入口中国商品的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 2.8% 2.4% 2.6% 2.0% 2.4% 饮料和烟草0.2% 0.2% 0.5% 0.3% 0.3% 原资料,燃料 1.2% 1.2% 1.1% 1.6% 1.3%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 6.3% 6.2% 10.6% 8.6% 10.4%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 0.3% 0.0% 0.0% 0.1% 化工及有关产品12.6% 12.7% 11.6% 11.6% 12.3% 制成品39.6% 34.4% 23.7% 29.5% 33.2% 机械和运输设施31.6% 36.4% 43.5% 39.6% 35.1% 杂项制品 4.2% 4.3% 5.0% 5.7% 4.8%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出口中国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食品和动物 2.2% 1.9% 1.5% 1.9% 3.2%饮料和烟草0.0% 0.0% 0.0% 0.1% 0.0%原资料,燃料21.5% 21.3% 18.6% 24.1% 26.6%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36.2% 39.2% 40.5% 38.4% 38.9%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15.1% 17.9% 17.5% 16.0% 13.0%化工及有关产品9.2% 6.1% 6.5% 8.1% 9.3%制成品8.9% 7.3% 7.9% 6.4% 4.9%机械和运输设施 5.9% 5.0% 6.5% 4.0% 3.0%杂项制品 1.1% 1.2% 1.0% 1.1% 1.0%印度尼西亚入口中国商品的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 6.8% 4.0% 5.5% 5.8% 5.3% 饮料和烟草0.9% 0.7% 1.0% 0.9% 0.9% 原资料,燃料0.9% 1.6% 1.2% 1.1% 1.6%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8.5% 3.8% 6.2% 6.4% 6.3%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 0.0% 0.1% 0.0% 0.0% 化工及有关产品12.1% 12.0% 11.0% 10.3% 11.2% 制成品26.4% 25.1% 20.3% 20.6% 21.7% 机械和运输设施35.9% 45.2% 46.9% 45.2% 44.1% 杂项制品8.4% 7.6% 7.9% 9.5% 8.9%新加坡出口中国的主要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食品和动物0.7% 0.9% 1.6% 1.3% 1.1%饮料和烟草0.8% 0.8% 0.8% 0.6% 0.7%原资料,燃料 1.5% 1.5% 1.2% 1.0% 1.0%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8.6% 12.8% 12.9% 15.0% 18.0%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 0.0% 0.0% 0.0% 0.0%化工及有关产品12.2% 11.4% 14.1% 16.6% 17.8%制成品 3.4% 3.3% 4.3% 2.8% 3.8%机械和运输设施64.8% 61.2% 56.2% 54.6% 48.9%杂项制品 6.5% 6.0% 6.8% 6.4% 7.1%新加坡入口中国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 1.2% 1.3% 1.6% 1.5% 1.5% 饮料和烟草0.2% 0.2% 0.4% 0.3% 0.4% 原资料,燃料0.6% 0.5% 0.4% 0.4% 0.5%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7.2% 4.7% 10.4% 11.5% 8.1%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1% 0.1% 0.1% 0.1% 0.1% 化工及有关产品 3.0% 3.8% 3.4% 3.7% 4.3% 制成品11.3% 13.1% 9.1% 9.5% 11.6% 机械和运输设施66.1% 65.7% 63.3% 62.3% 63.0% 杂项制品9.6% 10.0% 10.3% 9.9% 9.9%缅甸出口中国的主要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 6.8% 7.4% 8.5% 21.3% 14.5% 饮料和烟草0.0% 0.0% 0.0% 0.0% 0.0% 原资料,燃料85.8% 85.9% 83.9% 34.4% 65.7%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0.1% 0.2% 0.1% 0.0% 0.1%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 0.0% 0.0% 0.0% 0.0% 化工及有关产品0.4% 0.4% 0.5% 0.0% 0.4% 制成品 6.0% 5.4% 6.1% 42.5% 18.4% 机械和运输设施0.7% 0.5% 0.7% 0.0% 0.5% 杂项制品0.2% 0.2% 0.2% 1.1% 0.5%缅甸入口中国的主要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 3.7% 3.6% 3.5% 1.0% 3.0% 饮料和烟草 2.5% 2.5% 2.8% 0.0% 2.5% 原资料,燃料0.5% 0.6% 0.5% 0.3% 0.6%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9.7% 12.8% 8.2% 1.3% 8.7%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 0.0% 0.0% 0.0% 0.0% 化工及有关产品8.7% 9.9% 9.9% 4.8% 8.3% 制成品33.3% 32.4% 32.9% 49.6% 41.1% 机械和运输设施36.8% 34.0% 37.3% 39.0% 31.9% 杂项制品 4.9% 4.3% 4.9% 3.9% 3.9%、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出口中国的主要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0.8% 1.0% 0.9% 1.1% 1.1% 饮料和烟草0.1% 0.1% 0.1% 0.1% 0.1% 原资料,燃料7.3% 5.9% 4.2% 6.2% 9.0%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 3.2% 4.5% 5.1% 6.6% 6.3%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18.9% 20.5% 15.1% 13.0% 16.0% 化工及有关产品9.3% 7.9% 7.9% 8.4% 8.7% 制成品 6.9% 7.0% 7.4% 8.2% 8.6% 机械和运输设施49.7% 25.3% 56.9% 53.1% 47.4% 杂项制品 3.0% 2.5% 2.2% 3.1% 2.5%马来西亚入口中国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 4.2% 3.4% 4.6% 5.2% 4.9% 饮料和烟草0.2% 0.2% 0.2% 0.2% 0.2% 原资料,燃料0.9% 0.9% 1.3% 1.2% 1.5%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0.2% 0.8% 0.6% 0.7% 0.4%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1% 0.1% 0.1% 0.1% 0.1% 化工及有关产品 6.2% 7.4% 6.7% 8.4% 9.0% 制成品14.2% 14.3% 11.2% 15.1% 16.0% 机械和运输设施65.3% 55.0% 66.6% 60.0% 58.4% 杂项制品 6.5% 8.0% 7.9% 8.5% 9.1%老挝出口中国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食品和动物9.1% 9.6% 6.6% 4.0% 2.5%饮料和烟草0.0% 0.0% 0.1% 0.0% 0.1%原资料,燃料65.2% 69.6% 81.6% 84.4% 86.9%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0.4% 0.6% 0.4% 0.4% 0.6%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 0.0% 0.0% 0.0% 0.0%化工及有关产品 3.1% 1.9% 0.9% 0.4% 0.1%制成品20.9% 15.6% 10.2% 10.5% 9.4%机械和运输设施0.0% 0.0% 0.1% 0.0% 0.0%杂项制品 1.3% 2.6% 0.2% 0.2% 0.4%老挝入口中国产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0.3% 0.6% 0.5% 0.8% 0.6% 饮料和烟草0.3% 0.3% 1.2% 2.2% 1.5% 原资料,燃料0.5% 0.4% 0.5% 0.3% 0.1%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0.9% 0.8% 0.7% 1.3% 1.7%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 0.0% 0.0% 0.0% 0.0% 化工及有关产品 3.1% 3.1% 3.5% 2.4% 3.1% 制成品12.9% 20.7% 14.5% 19.0% 14.5% 机械和运输设施71.1% 70.4% 68.4% 41.1% 64.0% 杂项制品 3.2% 3.4% 9.8% 31.7% 13.3%柬埔寨出口中国的主要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 3.9% 7.7% 14.9% 2.6% 5.0% 饮料和烟草0.3% 0.4% 0.2% 0.1% 0.2% 原资料,燃料71.5% 54.9% 46.0% 65.6% 59.4%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0.0% 0.0% 0.0% 0.0% 0.0%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 0.3% 0.0% 0.0% 0.1% 化工及有关产品 3.9% 0.4% 0.1% 1.4% 1.4% 制成品11.3% 2.4% 2.2% 1.2% 2.6% 机械和运输设施0.1% 0.6% 3.2% 2.0% 1.8% 杂项制品8.9% 31.0% 32.7% 27.0% 29.5%柬埔寨入口中国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0.51% 0.65% 0.67% 0.86% 0.71% 饮料和烟草 1.60% 1.32% 0.72% 0.56% 0.48% 原资料,燃料0.25% 0.21% 0.62% 0.44% 0.34%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0.32% 1.33% 1.15% 0.55% 0.75%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0% 0.02% 0.00% 0.00% 0.00% 化工及有关产品 2.63% 2.26% 2.64% 2.06% 1.77% 制成品67.70% 63.86% 63.41% 68.41% 64.40% 机械和运输设施20.37% 22.68% 24.30% 20.58% 24.04% 杂项制品 6.59% 7.48% 6.46% 6.54% 7.49%菲律宾出口中国的主要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0.7% 0.7% 1.2% 1.4% 2.4% 饮料和烟草0.0% 0.0% 0.0% 0.0% 0.0% 原资料,燃料 6.2% 3.5% 7.5% 6.9% 8.6%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 2.4% 2.6% 2.6% 3.3% 2.9%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3% 0.9% 0.8% 1.8% 1.7% 化工及有关产品 1.3% 1.6% 3.9% 4.1% 3.6% 制成品7.6% 2.6% 9.0% 5.0% 6.2% 机械和运输设施80.8% 87.3% 73.2% 76.3% 49.8% 杂项制品0.7% 0.9% 1.8% 1.2% 1.3%菲律宾入口中国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食品和动物 5.8% 5.3% 6.4% 5.9% 6.3%饮料和烟草0.4% 0.6% 0.4% 0.2% 0.4%原资料,燃料 1.5% 1.1% 1.4% 1.8% 1.0%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 3.3% 4.6% 7.4% 4.5% 8.0%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 0.0% 0.0% 0.0% 0.1%化工及有关产品10.6% 13.5% 10.9% 13.3% 13.0% 制成品22.1% 21.5% 14.2% 19.6% 22.8% 机械和运输设施49.9% 47.3% 52.1% 46.1% 32.5% 杂项制品 6.3% 6.2% 7.1% 8.7% 10.4%泰国出口中国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 6.3% 4.5% 7.7% 7.2% 7.7% 饮料和烟草0.0% 0.0% 0.0% 0.0% 0.0% 原资料,燃料15.4% 15.8% 14.0% 16.0% 23.6%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8.3% 10.9% 6.8% 6.5% 4.1%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2% 0.4% 0.1% 0.2% 0.1% 化工及有关产品16.7% 13.1% 17.0% 18.3% 20.7% 制成品7.5% 7.0% 8.5% 10.2% 11.9% 机械和运输设施43.0% 45.9% 43.4% 38.8% 29.3% 杂项制品 2.5% 2.4% 2.4% 2.9% 2.5%泰国入口中国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 2.7% 2.9% 3.6% 2.8% 3.2% 饮料和烟草0.1% 0.1% 0.0% 0.0% 0.0% 原资料,燃料0.9% 1.1% 1.0% 1.2% 1.1%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 1.0% 1.2% 0.6% 0.9% 0.5%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 0.0% 0.0% 0.0% 0.0% 化工及有关产品9.8% 12.2% 10.7% 10.9% 11.5% 制成品29.0% 25.3% 19.1% 21.2% 21.7% 机械和运输设施48.3% 48.6% 55.0% 53.2% 52.5% 杂项制品8.2% 8.5% 9.9% 9.8% 9.4%文莱出口中国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食品和动物0.9% 0.9% 1.5% 1.2% 1.1%饮料和烟草0.0% 0.0% 0.0% 1.1% 0.0%原资料,燃料0.2% 0.2% 0.2% 0.2% 0.1%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98.7% 98.7% 97.9% 0.1% 98.5%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0% 0.0% 0.0% 98.5% 0.0%化工及有关产品0.0% 0.0% 0.0% 0.0% 0.0%制成品0.1% 0.1% 0.2% 0.0% 0.1%机械和运输设施0.1% 0.1% 0.2% 0.1% 0.1%杂项制品0.0% 0.0% 0.0% 0.1% 0.0%文莱入口中国商品构造年份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食品和动物9.1% 9.4% 9.7% 9.7% 9.1% 饮料和烟草0.0% 0.0% 0.0% 0.0% 0.0% 原资料,燃料 1.4% 1.4% 1.3% 1.2% 1.0%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资料0.1% 0.1% 0.1% 0.1% 0.1%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0.1% 0.1% 0.1% 0.1% 0.1% 化工及有关产品 3.5% 4.1% 4.3% 4.0% 4.1% 制成品54.8% 55.8% 52.3% 57.0% 62.5% 机械和运输设施14.7% 14.1% 15.6% 12.9% 10.3% 杂项制品16.3% 14.9% 16.6% 15.1% 12.8%。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内容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内容摘要: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背景和意义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的好处四、总结正文: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背景和意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CAFTA,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
中国和东盟的对话始于1991 年,中国在1996 年成为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国。
2010 年1 月1 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
这是一个涵盖11 个国家、19 亿人口、GDP 达6 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旨在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往来,加强经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它对于推动中国和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提高双方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
货物贸易自由化通过降税模式的确定、原产地规则的确定和非关税措施的采用,有效消除了贸易壁垒,降低了贸易成本,促进了贸易的自由化。
服务贸易自由化则通过开放服务市场,取消或降低服务贸易的限制,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投资自由化通过相互承诺保护投资,为双方企业在对方国家投资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投资的自由化。
经济技术合作则是通过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加强了双方在经济技术领域的合作。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的好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的好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扩大了中国的对外贸易。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得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更加便利,促进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增长。
2.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
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提高了中国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
3.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
通过经济技术合作,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技术、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等方面实现了互利共赢,为双方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中国—东盟贸区-PPT文档资料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亚太自由贸易区
TPP: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
1.7 自贸区的影响分析
政府: 提升国家间经贸、政治关系
企业:
降低成本、市场准入、发展战略
普通消费者:
增加选择、减少消费支出
二、中国—东盟自贸区
成员:11个 人口:约19亿 面积:1400万 平方公里 GDP:7万多 亿美元
2019.11
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召开,会议通过了《落实中国-东盟面 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此外,中国与东盟10国
的经济部长还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
2019.7 《货物贸易协议》开始实施,中国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 加坡和泰国等东盟六国相互实施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 2019.12 温家宝总理出席第九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并发表题为“深化全面合作,推 进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发展”的讲话 2019.10 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纪念峰会在广西南宁召开,双方发表了《致力
1.3 全球自贸区兴起的原因
全球兴起自贸区的浪潮
目前生效的区域贸易安排数量已达228个
多哈回合谈判受阻以及经济外交考虑
1.4 我国的自贸区战略
2019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将自贸区提升到党 和国家对外经济工作的战略高度,正式在党的文
件中提出了“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
1.5 中国的自贸区构建
1.5 中国的自贸区构建(继续)
可见,自由贸易区与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 税区等实行优惠经贸政策的特定园区(Zone)有 着本质区别
1.2 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影响
贸易创造效应: 贸易转移效应: 零关税效应:
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动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缘起东亚合作的日益增强以及中国和东盟国家关系日益改善的国际背景。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东亚金融危机使各国醒觉,增强了深化经济合作的紧迫感。
在这场世纪末的大危机中,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所谓“华盛顿共识”的指导下,处理东亚金融危机。
当时以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为首的一些经济学家就对“华盛顿共识”提出严重质疑,认为在拉美国家解决金融危机的经验基础上所形成的“华盛顿共识”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把它作为普遍适用的药方不分青红皂白地开给面临金融危机的所有国家。
而事实上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处理东亚金融危机的迟钝与失误和最终的结果也证明了东亚依靠别人的救援是不现实、不成功的,只有加强自身的合作才能拯救自己、发展自己。
其中,日本对东亚经济联合的态度在危机后就发生了根本变化,积极主张设立亚洲货币基金以防范危机。
2000年2月2日,日本为印度尼西亚、南韩、马来西亚和菲律宾提供了210亿美元的资金,还为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提供22.6亿美元的贷款担保。
这是日本力促东亚联合的一个突出表现。
(二)开创互利双赢新局面的需要。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不仅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也有深远的政治意义。
中国一直没有自己的自由贸易区,游离于区域经济集团化之外。
无论是从顺应世界经济区域化潮流,还是从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密切东亚地区的经济合作,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不失为一项审时度势的战略。
同时,中国与东盟合作,也有利于中国与东盟国家间增进互信,消除误解,这不仅对双方经济的发展是双赢的,而且对改善我们的国际环境有利。
对东盟国家而言,中国与东盟在经济上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地理上与东盟相依相连,无疑是东盟理想的经贸伙伴。
东南亚金融危机后东盟一直没缓过气来,“9·11”恐怖事件后,由于美国经济下滑,对美国市场严重依赖的东盟国家随之出现严重的经济衰退。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我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随着我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经济合作的不断加深,我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建立为双方的贸易往来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其中,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作为一种证明货物来源的重要文件,在CAFTA的贸易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就我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一、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概念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是根据双边或多边协定的规定,由产品原产国或者受惠国政府或授权机构签发给出口商或者生产商的文件。
该证明书主要用于证明出口货物符合相关协定的规定,并享有优惠待遇。
在CAFTA中,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是我国出口商向东盟国家出口货物时,享受进口国提供的相关优惠待遇的重要依据。
二、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主要内容1. 出口国信息:包括出口国的名称、位置区域、通信方式等信息。
2. 进口国信息:包括进口国的名称、位置区域、通信方式等信息。
3. 出口商品信息:包括出口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
4. 原产地标识:需明确指出商品的原产地,证明商品符合协定规定。
5. 签发日期:证明证明书的签发日期,确保证明书的时效性。
6. 签发机构盖章:出口国政府或者授权机构的盖章,表明证明书的合法性。
三、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流程1. 申请资格:出口商应当合法登记并符合CAFTA相关规定的要求,方可申请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2. 资料准备:出口商应准备好相关的出口商品资料,包括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报关单据、合格证明等。
3. 申请途径:出口商可通过指定的商会、政府部门或者电子化系统等渠道进行申请。
4. 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出口国政府或指定机构将签发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并寄达出口商手中。
四、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作用1. 享受关税优惠:凭借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口商可以享受进口国提供的相关关税优惠政策,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2. 降低出口成本:通过减免或者降低关税,出口商可以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拓宽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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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材料汇编第一部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介1.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2 我国推进自贸区建设措施1.3 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成效第二部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与规则2.1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2.2 “早期收获”计划2.3《货物贸易协议》2.4《服务贸易协议》2.5《投资协议》2.6 原产地规则2.7 原产地证书第一部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介1.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指在中国与东盟十国之间构建的自由贸易区,它是中国对外建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也是目前我国建成的最大的自贸区。
自贸区的建成将会创造一个拥有1400万平方公里面积、19亿消费者、近6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和4.5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其经济规模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
具体建设进程如下:谋划探讨阶段(2000—2001年):2000年11月,在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
2001年11月,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正式宣布将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启动并大幅降低关税阶段(2002—2010年):自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始,至2010年1月1日中国对东盟93%产品的贸易关税降为零。
其间包括,通过2004年1月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和2005年7月实施《货物贸易协议》启动降税进程,2007年1月签署《服务贸易协议》,以及2009年8月签署《投资协议》等。
全面建成阶段(2011—2015年):届时东盟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四国与中国贸易的绝大多数产品也将实现零关税。
与此同时,双方实现更广泛深入的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投资市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一览表(2000-2009)资料: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成立于1967年8月,创始成员国包括印尼、泰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它们和1984年加入的文莱被称为东盟老成员,其后加入的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被称为东盟新成员。
东盟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致力于经济一体化建设,构建稳定、繁荣和统一的东盟市场和生产基地,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流动,促进商界人士、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的自由往来。
除与中国开展自由贸易区建设外,东盟还分别同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启动了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
目前,东盟共包括10个国家,陆地总面积为444万平方公里,人口5.84亿,GDP总量达15062亿美元。
1.2 我国推进自贸区建设措施1.2.1 搭建合作平台●自2004年始,由中国倡导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每年同期举行,内容涵盖商品贸易、投资和服务贸易合作等三大方面,现已成为中国与东盟扩大经贸合作和开展高层对话的重要平台。
●2004年,中国和越南决定共建“两廊一圈”合作区域,加快推动中国与越南的贸易、投资、技术合作和旅游业等合作。
2006年,中越又签署了《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贸合作的协定》,全面规划两国未来五至十年的经贸合作。
●自2007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每年举行一次,旨在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构建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合作新格局。
2008年,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并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框架内一个新的次区域合作项目。
●2008年,中新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此为中国与东盟国家订立的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内容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流动、海关程序等诸多领域。
●2009年,中国同东盟签署《建立中国—东盟中心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共建中国—东盟虚拟中心和实体中心,构筑亚洲区域外汇储备库,推动自贸区金融经济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2009年,中国同东盟签署《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9年,中国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共同签署《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经济合作框架》,旨在加强双方次区域经贸合作。
1.2.2 完善服务促进体系●推进中国—东盟基础设施及网络化建设。
2009年,“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正式设立,总规模为100亿美元,主要用于双方基础设施、能源资源、信息通信等领域的重大投资合作项目。
资料:2009年4月,中国政府宣布决定设立总规模为100亿美元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主要投资于双方基础设施、能源资源、信息通信等领域的重大投资合作项目。
基金将于2009年底前开始正式运作,一期规模约为十亿美元,当一期完成百分之七十的投资时,将发起二期,以此类推,直至达到上述总规模。
它是中国与东盟间首个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私募股权基金,将助推区域合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东盟一体化建设和区域合作。
今后3-5年内,中国将向东盟国家提供150亿美元信贷,推动中国—东盟互利合作项目;向柬埔寨、老挝和缅甸提供总额为2.7亿元人民币的特别援助;向“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增资500万美元。
●共建金融合作体系。
中国建议加快清迈倡议多边化进程,扩大区域外汇储备库规模和双边货币互换额度及签约范围,推进亚洲债券市场建设。
2009年,中国同东盟通过《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共同宣言》,致力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加强区域内货币合作,以推动区域内投融资合作。
●完善电子商务服务。
2006年,中国—东盟贸易门户南博网启动,此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专门为企业提供信息、营销和交易服务,旨在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双边贸易、扩大贸易机会。
1.2.3 拓宽合作领域在2009年10月召开的第十二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就下阶段合作提出六点建议:●发挥中国—东盟自贸区作用。
一是加强自贸区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帮助企业利用好自贸区优惠条件。
二是在东盟国家建立经济合作区,不断扩大中国对东盟投资。
三是保护知识产权,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建立统一的动植物进出境检验检疫体系。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尽快商定《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优先项目,尽早就《中国—东盟海关合作谅解备忘录》达成一致,签署《中国—东盟区域航空运输协定》,构筑互联互通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
●深化农业和农村合作。
积极推进“中国—东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实施“中国—东盟农村发展推进计划”。
●促进可持续发展。
尽早通过《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加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清洁生产、环保产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合作。
●加强社会文化交流。
加强在防务、文化、教育、旅游、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的合作;尽快建成“中国—东盟中心”。
●推进多层次的区域合作。
支持东盟一体化进程和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主导作用,将设立常驻东盟机构,积极推进湄公河次区域开发、中国同东盟东部增长区经济合作以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
1.3 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成效●中国和东盟互为对方第四大贸易伙伴。
自启动自贸区建设进程以来双边贸易额快速增长,2003至2008年,年均增长达24.2%。
尽管受到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2008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2311.2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13.9%。
●中国和东盟相互投资踊跃。
2003年至2008年,东盟国家来华投资项目累计12765项,合同投资金额523亿美元;同期,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由1.89亿美元增至24.8亿美元,增长了12倍。
●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平稳发展。
2003至2008年,中国对东盟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由17.61亿美元增至46.7亿美元,增长了1.7倍。
第二部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与规则2.1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确定了自贸区的基本架构。
2.1.1 自贸区主要内容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
其中货物贸易是自贸区的核心内容,除少数敏感产品外,其它产品的关税和贸易限制措施都应逐步取消。
在经济合作方面,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并逐步向其它领域拓展。
2.1.2 自贸区建设时间框架双方应从2005年起开始降低正常产品的关税,2010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建成自贸区,2015年与东盟新成员建成自贸区,届时,中国与东盟的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双方的贸易将实现自由化。
2.1.3 关于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的承诺东盟中越南、老挝、柬埔寨尚未加入WTO。
为了帮助这些国家发展,我国同意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即将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适用于这些国家。
2.1.4 有关贸易规则的制订中国与东盟将制订原产地规则,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争端解决机制等贸易规则,以保证未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正常运转。
2.2 “早期收获”计划该计划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主要是《海关税则》第一至第八章的农产品,还包括少量其他章节的产品)实行降税,到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2006年1月1日,我国对东盟所有国家的早期收获产品均已实现零关税;东盟老成员也对我国的早期收获产品给予了零关税待遇。
●东盟新成员可较晚实现早期收获产品的零关税,具体而言:越南从2004年开始降税,至2008年取消关税;老挝和缅甸从2006年开始降税,至2009年取消关税;柬埔寨从2006年开始降税,至2010年取消关税。
2.3 《货物贸易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是规范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降税安排和处理非关税措施等有关问题的法律文件。
其中,中国与东盟各国的降税模式和各种保障措施是协议最为核心的内容。
产品降税总况表2.3.1 一轨正常产品降税中国和东盟老六国的一轨正常产品自2005年7月开始降税,2007年1月1日和2009年1月1日各再进行一次关税削减,至2010 年1月1日实现零关税,共进行4次降税。
中国和东盟老成员一轨正常产品降税模式东盟新成员从2005年7月起开始降税,2006、2007、2008 和2009年的1月1日各进行一次关税削减,2010年不降税,自2011年起再次进行关税削减,2012年不降税,2013年再进行一次关税削减,2014年不降税,至2015年将关税削减为零,共进行8次降税。
其中越南的降税进程略快于老、柬、缅三国。
越南一轨正常产品降税模式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一轨正常产品降税模式2.3.2 二轨正常产品降税二轨正常产品就是较晚实现零关税的正常产品。
它与一轨正常产品的区别仅在于二轨正常产品在按照降税模式将关税削减到5%之后,可以在更长的时间内继续保持5%的税率。
对中国和东盟老成员来说,5%的税率可以保持到2012年1月1日,之后实现零关税;东盟新成员可以继续保持5%的税率到2018年1月1日,之后实现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