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辆停靠站台(中间站)制度
长途班车中途和终点休息管理制度范文

长途班车中途和终点休息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长途班车是人们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随着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人们出行的距离越来越远,需要在途中进行休息。
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舒适度,必须建立和完善长途班车中途和终点休息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长途班车中途和终点休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内容。
2. 长途班车中途休息管理制度长途班车在途中需要为乘客提供休息的机会,以便他们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放松。
以下是长途班车中途休息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2.1 休息站的设置长途班车在途中需设置合适的休息站,供乘客休息、用餐和上厕所等。
休息站应位置合理,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环境优雅。
同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服务人员,确保休息站的正常运营。
2.2 休息时间的安排长途班车应根据行程的长短合理安排乘客的休息时间。
休息时间通常不应超过一定时间,以防乘客错过班车继续行程。
同时,在长时间行驶后,应有足够的时间供乘客休息和恢复体力。
2.3 休息站的设施设备休息站应提供舒适的休息区域、卫生洁净的厕所和餐饮设施,以满足乘客的各种需求。
此外,休息站还应提供安全设施,如紧急避险区域和急救设备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2.4 休息站的管理休息站的管理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秩序良好。
休息站的服务人员应热情、有责任心,为乘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同时,应加强对休息站的安全监控,防止事故和不法事件的发生。
3. 长途班车终点休息管理制度长途班车到达终点后,需要为乘客提供相应的休息和安排。
以下是长途班车终点休息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3.1 终点站的设立长途班车的终点站应选在方便乘客下车和休息的地点,例如市区或旅游景点附近。
终点站应有明确标识和指引,以方便乘客找到正确的下车点。
3.2 终点站的休息设施终点站应提供舒适的休息区域和洁净的厕所,供乘客休息和方便。
休息区域可以配备座椅、桌子、休息椅等设施,以满足乘客的不同需求。
3.3 终点站的服务设施终点站应提供餐饮设施,以供乘客用餐和补充能量。
城市公交站(场)选址与布局优化方法探讨

城市公交站(场)选址与布局优化方法探讨摘要:不合理的公交站点选址不但不能适应不同道路形式下的交通需求,而且公交车辆的无序停靠会对道路交通流产生极大干扰。
我国以往在公交站点优化设计工作中,往往缺乏对不同道路形式下站址选择的分析。
因此,公交站址的选择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常常由于站址不能适应交通流量要求而出现公交站点被迫迁址或改建的情况。
通常,在公交线路确定后,根据宏观布局的站间距限制等情况来确定公交车停靠站点的设置,并通过使用,发现问题逐步予以调整。
本文针对城市公交中途停靠站的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城市公交;规模;设计形式一、公交车场分类及作用公交车场是公交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场所,公交车场的基本业务是:组织车辆运行;在客运平峰时段部分车辆不需要运行时,及夜间车辆下班后提供车辆停放;对车辆提供预防性技术保养,保障车辆运行的安全;对故障、事故损坏车辆进行修理,使其能够满足运营要求。
从其功能细化为如下几个部分:1.停车场为服务区域内,多条线路公交车夜间下班后及为了满足高峰客运而配置的车辆在平峰时无需运营提供合理的停放场地、停放空间及必要的配套设施,并按规定对公交车辆进行基本保养和小修作业。
2.保养场承担城市公交运营车辆的低级、中级、高级保养任务和配件加工、修理、修车材料,燃料的存储、发放等等。
3.修理厂承担服务区域内公交车辆的大修任务。
二、公交车站分类及作用1、首末站首末站的主要功能为:作为公交车线路的起、终点,为公交车辆运营的和城市居民的公交出行服务。
并且提供公交乘务人员、调度工作人员、司售人员、车队其他人员工作和休息的场所。
因此首末站为了满足公交车的调头、调度、停放,以及工作人员的办公环境,需要具备一定的建筑空间。
一般以规划的公交线路为依据,设置在首末站点的路外。
2、中途站中途站应依公交运营线路、乘客出行时间和便利性而设置。
站址选择在能按要求完成营运车辆的安全停靠、便捷通行、方便乘车三项主要功能的地方。
《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配套规划规范标准》(标准修改版)

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规划标准1总则1.1为更好的完善公共交通一体化,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在城市中的骨干运输作用,扩大其吸引客流的范围,指导轨道交通换乘设施的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轨道交通与其他出行方式(步行、非机动车、有轨电车、公交车、出租车、小汽车)以及各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效率,制定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1.2本标准用于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交通换乘设施的规划及城市设计相关内容的编制,指导轨道站点及周边地区规划要点相关内容的拟定,指导轨道站点及周边地区规划、城市设计、建筑方案的审查。
1.3轨道交通换乘设施规划应贯彻“安全、舒适、便捷、高效、集约”的规划原则。
1.4若轨道线路位于新区,在进行具体的管理建设时,应按编制的轨道交通线网沿线土地控制规划和本标准控制和预留用地,保证交通接驳设施的建设。
若轨道线路位于已建成的老城区,可利用老城区进行更新改造的时机,参照本标准对轨道站点周边用地进行预留控制;或采取与周边土地经营者合作等手段,尽可能优化完善轨道站点的接驳交通设施,保证设施接驳的标准和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要求。
1.5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综合考虑用地规模、现状及周边用地情况、地形地貌、周边交通设施条件、行政管理要求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保障换乘功能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站点周边的换乘设施的配套方式可适当调整。
1.6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规划及相关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轨道站点交通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编制2.1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或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及时开展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并随着轨道交通工程规划的深入,不断深化与优化。
规划成果应及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
2.2轨道站点交通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应与轨道交通规划各阶段相对应。
2.2.1 在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阶段,即完成轨道线网规划或轨道线网建设规划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应依据本标准,控制和预留大型交通换乘设施规划用地,并考虑联合开发等综合建设可能性,这将成为后期编制轨道站点交通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的基础之一。
4.《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配套规划标准》20150202(陈阳按标准修改后版本)

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规划标准1总则1.1为更好的完善公共交通一体化,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在城市中的骨干运输作用,扩大其吸引客流的范围,指导轨道交通换乘设施的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轨道交通与其他出行方式(步行、非机动车、有轨电车、公交车、出租车、小汽车)以及各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效率,制定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1.2本标准用于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交通换乘设施的规划及城市设计相关内容的编制,指导轨道站点及周边地区规划要点相关内容的拟定,指导轨道站点及周边地区规划、城市设计、建筑方案的审查。
1.3轨道交通换乘设施规划应贯彻“安全、舒适、便捷、高效、集约”的规划原则。
1.4若轨道线路位于新区,在进行具体的管理建设时,应按编制的轨道交通线网沿线土地控制规划和本标准控制和预留用地,保证交通接驳设施的建设。
若轨道线路位于已建成的老城区,可利用老城区进行更新改造的时机,参照本标准对轨道站点周边用地进行预留控制;或采取与周边土地经营者合作等手段,尽可能优化完善轨道站点的接驳交通设施,保证设施接驳的标准和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要求。
1.5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综合考虑用地规模、现状及周边用地情况、地形地貌、周边交通设施条件、行政管理要求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保障换乘功能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站点周边的换乘设施的配套方式可适当调整。
1.6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规划及相关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轨道站点交通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编制2.1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或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及时开展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并随着轨道交通工程规划的深入,不断深化与优化。
规划成果应及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
2.2轨道站点交通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应与轨道交通规划各阶段相对应。
2.2.1在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阶段,即完成轨道线网规划或轨道线网建设规划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应依据本标准,控制和预留大型交通换乘设施规划用地,并考虑联合开发等综合建设可能性,这将成为后期编制轨道站点交通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的基础之一。
公交车站规章制度

公交车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公共交通运营秩序,提高公交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交车站是市民休息、换乘和乘车的场所,所有人都应当遵守规定,不得违反公交车站规章制度。
第三条公交车站规章制度的执行范围包括所有在公交车站内的行为和活动。
第四条公交车站规章制度由公交车站管理单位负责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
第五条公交车站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公交车站规章制度进行宣传和教育,使乘客和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和遵守规定。
第二章乘客行为规范第六条乘客应当有序排队,依次上车,并遵守站点指示牌示意,不得在公交车站内乱扔垃圾和吸烟。
第七条乘客应当尊重公交工作人员,不得恶意投诉、辱骂或采取暴力行为。
第八条乘客应当携带好自己的行李和小动物,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
第九条乘客应当遵守公交车站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公交车站内翻越围栏或携带自行车、电动车等非便携式交通工具上车。
第十条乘客应当保持车站、车辆和设施的整洁卫生,爱护公交财产,不得损坏车站和车辆设施。
第十一条乘客应当遵守车站内的禁止性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或打牌。
第十二条乘客应当遵守车站的安全规定,不得在车站内推搡、拥挤或斗殴。
第十三条乘客应当遵守车站的禁止条例,不得在车站内拉扯、大声喧哗或骚扰其他乘客。
第十四条乘客应当保持车站内的清洁,不得在车站内丢弃垃圾、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
第十五条乘客应当尊重车站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抵触人员。
第十六条乘客应当保持车站内的秩序,不得在车站内醉酒、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乘客应当遵守车站的交通规则,不得在车站内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拥堵。
第十八条乘客应当遵守车站的用电规定,不得在车站内私接电源或乱拉乱接电线。
第三章公交车站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车站管理制度由车站管理单位依法执行,车站管理人员应当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件,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公交中途站设置规范

公交中途站设置规范一、修订背景为加强对公交中途站设置的技术指导,提高公交中途站设置规范,实现公交中途站点规划设计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某某市于2008年发布了《某某市公交中途站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设置规范》),为某某公交中途站的规划、设置提供依据。
《设置规范》围绕公交中途站规划的控制指标、平面几何尺寸、附属设施配置及设计要求等提出了详细的规定,达到了规范公交中途站设置与管理体系的目的。
《设置规范》已实施10年,在此期间行业发展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部委、省市新出台并不断更新了城市道路与设施方面的规划要求与管理措施;某某市特区内外实现一体化发展;智能化、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紧约束加剧;以及市民对公交中途站设施有了更高的服务要求;以上均对公交中途站的设置要素提出新的要求。
二、修订必要性(一)为进一步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有必要对接最新出台及新修订的国家、省、市公交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完善公交服务设施各项要素最新要求,使行业服务规范与管理适应新形势。
(二)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对美好出行服务需求,体现城市温度,有必要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公交中途站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候车服务等相关要求,确保有需求的人能够安全、方便、舒适地享受公交服务。
(三)根据《某某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某某标准建设工作的通知》(深标办(2018)5号)和《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抓紧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某某标准建设工作的通知》(深交字(2018)341号),《某某市公交中途站设置规范》(SZDB/Z12—2008)发布时间超过5年,需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行复审、评估、修订。
为落实“某某质量提升年”,践行“某某质量品质交通”,有必要结合我市公交中途站发展实际需求,对现有公交中途站设置规范进行修编,为提升我市公共中途站的规划设计质量和水平奠定基础。
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11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深发改[2010]2219号)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3)4 建设内容 (5)5 停车位、站台及候车亭 (7)6 其他配套设施 (12)7 投资估算 (15)8 附则 (16)1 总则1.1 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圳市公交中途站设计的技术指导,提升公交中途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公交中途站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内容、候车亭款式设计、建筑材料选取以及建设投资估算等内容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指引是编制、评审、审查深圳市公交中途站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中途站的建设活动进行审核、决策、监督检查的参考依据。
1.4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新建的公交中途站;社会投资新建的公交中途站和现有公交中途站的改造、扩建可参照本指引。
1.5 公交中途站建设应遵循的主要原则:(1)需求适应原则:应考虑公交车辆的停靠需要和公交乘客的上下车需要,保障公交中途站能够满足当前需求,并适应未来的发展需要;(2)以人为本原则:应尽量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候车环境,在保证车辆正常运营的同时,确保乘客安全;(3)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原则:候车亭的款式选取、外观设计应与周边城市建筑风格、环境相协调;(4)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应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引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引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但鼓励根据本指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决定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会让站、越行站及中间站

摘挂列车
在解释摘挂列车前,我们需要定义两个概念: 1)解体:在技术站上,将到达本站的货物列车分解为单独的车辆或 车组。 2)编组:在技术站上,将本站单独的车辆或车组按照一定顺序编为 一列车。 因此,定义摘挂列车为:在技术站编组,在区段内的中间站上进行 摘挂车辆作业的列车。
车站还是铁路运输的基层生产单位。在车站上,除了办理旅客与货 物运输的各项作业外,还要办理与列车运行有关的各项作业。如:列车 的接发、会让与越行;车列的解体与编组;机车的换挂与整备;车辆的 检查与修理等。车站不仅是铁路内部各项作业的汇合点,也是提高铁路 运输效率和运输安全的保证。
铁路运输把一件货物由甲地运往乙地,一般要经过如下运输过程:
1、会让站、越行站的设置目的是什么?其到发线数量一般设几条? 如何布置?
2、中间站的主要作业和设备有哪些?
(2)设备
为了完成上述作业,中间站应根据作业的性质和工作重大小而设 置以下设备:
客运设备:包括旅客站舍(售票房、候车室、行包房)、旅客站台、 雨棚和跨越设备(天桥、地道、平过道)等;
货运设备:包括货物仓库、货物站台和货运室、装卸机械等;
货物站台与雨棚
货物堆放场
履带起重机
货运叉车
站内线路:包括到发线、牵出线和货物线等,它们分别用于接发列 车、进行调车和货物装卸作业;
2、警冲标 警冲标是信号标志的一种,设在两会合线路线间距离为4米 的中间,用来指示机车车辆的停留位置,防止机车车辆的侧面冲 撞。
警冲标
警冲标示意图(动画)
警冲标示意图(动画)
小结:
1、会让站的作用、主要作业及布置形式; 2、越行站的作用、主要作业及布置形式; 3、中间站的主要作业及主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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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辆停靠站台(中间站)制度
为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公交形象,严格规范公交车辆在中间站台上停靠位置和依次进出站,使广大乘客逐步养成站台前端候车的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XX路、XX路、XX路、XXX街、XX路等设有港湾式站台的道路运营的公交车辆。
第一台进站公交车辆的正确停靠位置为:车辆的前端应与港湾式候车站台出站口前端对齐,严禁进站不规范、不标准。
后续车辆距前车后端 1.0米,依次停靠,车辆右侧与道路路沿石的距离不得超过0.5米。
如图示:
二、在XX路、XX路等设有普通站台的道路运营的公交车辆。
第一台进站的公交车辆正确停靠位置为:车辆的上客门与公交站台的前端对齐,后续车辆距前车后端1.0米处依次依靠,车辆右侧与站台边缘的距离不得超过0.5米。
如图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