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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官网】福建工程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怎么?下面是的福建工程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欢送点击!1、贵校是福建省重点建立高校吗?贵校在xx年福建省本科高校开展潜力中排名第几?答:是的。

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函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方案”的试点高校,是福建省重点建立高校。

学校在xx年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开展潜力排行榜中位列第八。

2、贵校在福建省有哪些专业按本科一批招生?办学地点在哪里?答:学校共有20个专业列入福建省本科一批招生,分别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工程造价、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工程管理、风景园林、环境工程、工业设计、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交通运输。

这些专业办学地点均在旗山校区(校本部)。

3、贵校近年文史、理工类在福建省的投档线是多少分?答:我校在闽本科一批投档分数线为:xx年理工类523分(排位约3.1万名),文史类568分(排位约7300名);xx年理工类536分(排位约3.2万名);文史类557分(排位约6900名)。

在闽本科二批投档分数线为:xx年理工类507分(排位约3.8万名);文史类554分(排位约1.0万名);xx年实行三校区同一招生代码,投档分数线为理工类497分(排位约4.7万名);文史类522分(排位约1.5万名)。

我校闽台合作工程(本科二批,理工类)在闽投档分数线:xx年453分(排位约6.2万名),xx年452分(排位约6.5万名)。

其他省份及分专业录取分数请登陆学校招生网join.fjut.查询。

4、贵校艺术类专业是按照综合分录取吗?去年招生分数怎样?答:我校有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两个艺术学类(美术)专业,是按照综合分录取(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

教学简报2015年第二期-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教学简报2015年第二期-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教学简报2015年第二期(总7期)主办: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5年1月13日≈≈≈≈≈≈≈≈≈≈≈≈≈≈≈≈≈≈≈≈≈≈≈≈≈≈≈≈≈≈≈≈≈≈≈≈≈≈≈≈≈≈教学检查一、毕业设计(论文)外审情况汇总(一)抽查外审毕业设计(论文)外审平均分排名1.排名前30%的院系2.排名前30%至70%的院系(二)抽查外审毕业设计(论文)校内外成绩评价差值排名1.排名前30%的院系2.排名前30%至70%院系注:差值是衡量校外专家评定与校内老师成绩评定的差异性,差值越小说明校外专家评定与校内老师成绩评定越吻合。

(三)关于校内、外评审成绩差异较大的5篇论文复审情况的通报在本次抽查外审毕业设计论文中,有5篇论文校外专家评审成绩与校内教师评审成绩差异较大。

教务处聘请了2位省外专家和1位省内专家,对这5篇论文进行复审,复审情况如下:1. 土木学院有1篇论文校内评审成绩为优秀,校外专家复审成绩在及格及以下;2. 海峡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有3篇论文,校外评审、复审后,指有雷同现象;3. 国脉信息学院网络工程有1篇论文,校外专家复审后成绩基本吻合。

二、实验室检查情况汇总(一)2013-2014学年各实验(实践)中心实验室利用率情况1.排名位居前30%的单位2.排名位居30%至70%的单位注:单间实验室利用率=单间实验室实际节数÷(6节*4.5天*36周)(二)2013-2014学年各实验(实践)中心实验设备在用情况1.排名位居前30%的单位2.排名位居前30%至前70%的单位(三)2013-2014学年各实验(实践)中心计算机使用情况1.排名位居前30%的单位2.排名位居前30%至前70%的单位注:计算机使用率=学生实际上机时数/机房总机时数,机房总机时数=计算机台数×36×5×8小时。

(一学年按36周计,一周按5天算,一天按8小时)院系在线校领导会见台湾高雄市高阶经营管理协会理事长12月17日下午,张建勋副校长会见了来访的台湾高雄市高阶经营管理协会理事长张辰秋教授。

福建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出方案

福建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出方案

福建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各学院转专业转出方案
特别提示:申请转入当年福建省本科一批招生专业的,福建省生源学生必须在本科一批录取的有资格申请转入,非福建省生源学生高招录取投档成绩必须达到其生源省份当年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以上有资格申请转入。

备注:实际接收人数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教学资源条件、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软件学院转专业转出方案另行公布。

教务处联系电话:0591-2286 3401
监督电话: 纪委办·监审处 0591-2286 3310;2286 3031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27日。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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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工院〔2013〕教64号
关于清理并移交学生有关证书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2013年5月9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和要求,学校将对尚未发放的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进行清理。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5月29日前,院系完成未发放证书的清查和造册工作,填写《福建工程学院院系学生证书发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若数量不吻合的需另附正式报告说明。

2.5月30日,院系将历年学生证书签领名单(原件加盖公章)、《福建工程学院院系学生证书发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尚未发放证书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未领取原因栏要写明确)的电子和纸质文档及未发放证书报送教务处。

3.6月上旬,教务处将未发放证书移交学校档案室。

4.对移交学校档案室的证书,学生须凭有各部门完整意见的离校单和身份证原件(欠费的还须附上财务处提供的已交清学费的正式发票)并填写《福建工程学院证书领取审批表》(见附件3)到档案室领取。

5.为加强毕业(学位)证书的管理,从2013届毕业生起,确因特殊原因尚未发证的证书应在第二年的5月份或有关人员离任前交到院系办公室,并由院系于5月底前造册移交教务处,教务处6月份移交学校档案室。

请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院系学生证书发放情况汇总表
2.福建工程学院尚未发放证书情况一览表
3.福建工程学院证书领取审批表
教务处
2013年5月21日
院系(公章):
附件3:
福建工程学院证书领取审批表。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院教〔2018〕13号各单位、各部门:为做好赴合作院校交流学习学生的管理工作,特研究制定《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交换交流课程修读申请认定表福建工程学院2018年4月8日福建工程学院本科交换生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赴合作院校交流学习学生(简称交换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回校后尽快完成课程学分认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申请交流学习时,学生所在学院需充分了解学生所申请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学校培养方案,指导学生制定和落实选课计划,学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交换交流课程修读申请认定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报备教务处。

正常情况,学生应严格按照学生所在学院审定的课程修读。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学分的要求如下:(一)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要修读与本专业原培养方案相对应的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少于本校该学期开设的学分。

(二)学生要尽可能按本校的培养方案选修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鼓励学生尽量多修读课程。

第三条学生交流学习结束后,应持交流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原件和学习证明原件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批。

第四条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及学分按以下办法认定:(一)学生在交流学校所修课程类别及课程内容(名称)与学校相同或相近时,按如下三种情况进行认定:1.学分等于学校该课程学分时,可直接认定。

2.学分高于学校该课程学分时,按学校课程的学分认定,高出部分不能替代其他课程学分。

3.学分低于学校该课程学分但相差学分不低于1学分(含1学分)时,可按学校该课程的学分认定;学分低于学校该课程学分1学分以上,学生应再参加学校相关课程的修读弥补所差学分。

(二)若交流学校课程内容(名称)与学校开设的课程不相同,或课程体系设计不相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课程体系替代修习”,但“课程体系替代修习”方案必须由学生所在学院研究制定,书面报教务处审批后才能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闽工院〔2008〕教39号)一、教务处内部岗位职责1.处长、副处长岗位职责处长职责: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计划,提出教务处工作计划,检查落实工作计划;主持处内会议,研究和决定提交学校领导讨论的重大事项;参加上级组织的综合性会议和与分管工作相关的会议,并负责传达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人事管理、考核晋升、评优评奖等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负责分管工作,抓落实。

分管综合科、教材中心。

副处长职责:对分管的工作负责,根据教务处工作计划,抓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方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决定与分管工作有关的、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之外的重要事项,或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参加上级组织的与分管工作相关的会议,并负责传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

副处长I:负责招生、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教学管理和学科竞赛等工作,分管招生办公室、教学实践科。

副处长Ⅱ: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运行与考务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分管教学研究科、教务管理科。

2.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科长职责:主持科内全面工作,落实教务处工作计划,负责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分工与考核;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方案,组织起草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决定本科室工作有关的、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之外的一般事项,或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报分管处长决定;承担一定的具体工作。

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分管本科室的某方面工作,承当一定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处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3.科员、干事、工人岗位职责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完成工作,超出政策、规章制度规定的,有义务提出建议和措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草拟与本岗位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二、教务处组织原则1.全处职工应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应该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本岗位的工作和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若干事项的通知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若干事项的通知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假设干事项的通知各教学系:为不断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表格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在征求各系意见的基础上,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文件中的附件进行了修〔制〕定,现将变动内容通知如下:一、修定内容1.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成绩评审表2.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成绩评审表3.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二、新制定内容1.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2.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参考标准3.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承诺保证书和指导教师承诺保证书各系可根据本系的专业特点,制定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和答辩评审标准。

要求作者和指导教师必须填写承诺保证书,承诺保证书要放置在毕业设计〔论文〕中,一般情况下,装订在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后,目录前。

新表格从2008届毕业生开始执行,原相应表格不在使用。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2.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参考标准3.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承诺保证书和指导教师承诺保证书4.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成绩评审表5.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成绩评审表6.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二OO八年四月二日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工、理科用表〕学习文档仅供参考1.各教学系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成绩评定采用结构评分的方法,即由指导教师、评审人、答辩委员会分别给分〔以百分计〕。

最后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评定成绩。

学习文档仅供参考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文科及经管类用表〕学习文档仅供参考1.各教学系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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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闽工院〔2018〕教 26号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培育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学院认真领会教育部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调研相关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经验。

2.项目建设应结合专业特点,选定一个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原则,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能调动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3.有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的学院应至少申报校级1项;其他学院也应积极申报。

4.经学校论证后审批立项的项目,每项拟支持建设经费5万元。

5.请申报学院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电子稿发至lxjin@。

联系人:林贤进;联系电话:22863403。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教务处2018年3月14日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实验教学项目名称所属课程名称所属专业代码实验教学项目负责人姓名实验教学项目负责人电话(手机)有效链接网址教务处制二〇一八年三月填写说明和要求1.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2.表格文本中的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3.所属专业代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填写6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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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工院〔2013〕教52号
关于组织做好2013~2014学年
第二专业(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做好我校第二专业(学位)报名工作,根据《福建工程学院主辅修及双专业(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闽工院教〔2012〕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组织2013~2014学年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位)报名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确保第二专业(学位)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二专业(学位)工作安排表
教务处
2013年5月2日
抄送:校长办公室、学工处、计财处、后勤处、团委、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3年5月2日印
附件:
2013~2014学年第二专业(学位)工作安排表
注:根据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有关规定,辅修专业证书、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不予电子注册;以第二专业(学位)证书考公务员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认定,以主考单位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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