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孤儿社会救助现状分析 (1)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救助制度在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救助的有效实施,也制约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健康发展。
本文就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1. 覆盖面不足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覆盖面相对较窄,许多群体无法得到应有的救助。
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救助覆盖面较小,一些弱势群体尤其是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的救助难度较大。
2. 救助标准不合理当前的社会救助标准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救助需求,导致一些救助对象生活水平低下,生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尤其是在一些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救助标准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去甚远。
3. 救助程序繁琐申请救助的程序繁琐复杂,需要层层审核和审批,导致一些急需救助的人群难以得到及时帮助。
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程序的繁琐成为了救助对象面临的主要问题。
4. 救助资金不足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而各地的财政状况存在差异,导致一些地区的救助资金不足,无法满足救助需求。
尤其是在经济困难地区和贫困地区,救助资金的不足成为了救助对象面临的主要问题。
5. 救助管理不规范当前的社会救助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性,导致一些救助资金的浪费和滥用,也增加了救助的不透明性和不公正性。
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信力和可持续性。
二、对策建议要解决救助标准不合理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对象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救助标准,确保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特别是对于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救助标准要进行合理调整,以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
要解决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大对社会救助的财政拨款,确保救助资金的充足。
特别是对于经济困难地区和贫困地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先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为解决救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加强对社会救助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救助管理制度,加大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救助资金的浪费和滥用,提高救助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一、引言社会救助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旨在帮助那些经济困难且无法自给自足的人群。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必须面对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目前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现存问题1. 救助标准不明确目前,各地方在设定救助标准时存在巨大差异。
有些地方标准过低,导致很多需要帮助的人无法获得资金支持;而另一些地方标准过高,则可能造成浪费和滥用。
2. 实施机构和程序复杂繁琐当前社会救助涉及到多个部门和行业,其实施机构众多且程序复杂繁琐。
这使得有需要的人们面临较高的门槛以及信息获取难题。
3. 资金不足与分配不公平由于国家财政压力增加以及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导致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并经常出现浪费等情况。
此外,部分地区和人群的资金分配不均衡,造成了社会救助资源的浪费。
4. 滥用和舞弊现象普遍存在由于缺乏监管和追责机制,社会救助容易被滥用和渗透。
一些个体或团体虚报贫困状况、利用假借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获得应有的援助。
三、对策分析1. 提升救助标准确定性与公平性政府应建立统一、科学、合理的救助标准,并确保其落实到位。
同时,在设定标准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消费水平、居民收入差异等进行相应调整。
2. 简化程序与加强协同管理政府可以在改善信息互通交流机制基础上,整合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能以简化申请程序,并提供在线申请服务以提高效率。
此外,建立协同管理机制来促使各部门之间更好地配合工作也是必要的。
3. 加大对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监督力度完善资金投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严格审查救助项目,增加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
同时,建立严厉的追责制度以防止贪污和浪费现象,并公开相关信息以提高透明度。
4. 加强预防与打击滥用舞弊行为政府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的评估和审核体系,并引入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等来减少滥用社会救助资源的行为。
此外,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并提供相应举报渠道以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到社会救助管理中来。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重要工作,它涉及到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和社会公平问题。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社会救助工作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困难问题1.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受政策法规的约束,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尚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漏洞和不足之处。
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执行的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弱势群体的救助不够及时和有效。
2.社会救助资源有限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资源相对匮乏,很多地区和单位都存在社会救助资源不足的情况。
这就导致了一些弱势群体无法得到及时救助,加大了社会治理的难度。
3.管理机制不健全社会救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管理机制不健全会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例如,一些弱势群体可能会被重复申请救助,或者漏掉了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4.服务水平不高目前一些地区的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不高,一些基层服务机构缺乏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能力和素质,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效果。
5.社会认知度不足由于普遍缺乏社会救助意识,一些弱势群体在遇到困难时不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导致了救助工作的薄弱环节。
二、建议1.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针对当前社会救助政策存在的不足,应加强政策研究,健全政策法规,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救助范围和标准,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支持。
2. 提高社会救助资源配置效率应加强对社会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挖掘潜在救助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可以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创造更多救助机会。
3. 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跟踪和监督,保证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要完善救助流程和服务标准,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4.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服务机构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和现状一、引言社会救助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发展机会。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问题复杂化,社会救助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经济压力、制度不完善以及基尼系数增大等方面探讨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二、经济压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救助的经济压力也越来越大。
一方面,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需要救助的人数也在逐年增加,社会救助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
另一方面,社会救助的投入往往被其他重要的社会事业压缩,导致救助资源的有限性。
由于社会救助缺乏可持续性的资金支持,无法满足需求量的增长,社会救助政策的实施效果也难以达到预期。
三、制度不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基石,然而目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
首先,现行的社会救助标准存在地区差异性,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救助标准的差异性导致了公平性的问题。
其次,社会救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导致救助对象的认定存在主观性和不公正的问题。
此外,社会救助的领域还不够完善,许多弱势群体无法在制度框架内得到全面的帮助。
四、基尼系数增大基尼系数是衡量社会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指标,近年来我国的基尼系数持续上升。
社会救助不健全是导致基尼系数增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现状,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富人变得更富,弱势群体生活水平下降。
这种趋势不仅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还加剧了社会矛盾和冲突,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解决的思路为解决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和现状,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社会救助的投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确保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其次,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加强资源整合和分配的公平性,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公正性。
同时,加强社会救助的领域完善,覆盖更多的弱势群体,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全面的帮助。
此外,还需要加强社会救助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配合,构建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浅析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浅析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己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与人民共同关心并积极从事的重要工作,成为一个国家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的保护网,是人类生存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的标志。
本文总体上对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救助制度做了论述,提出了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标签: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一、社会救助制度的概念社会救助制度是以政府或其他团体、个人为主体,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或转移资源的方式,对个人、家庭或群体在由于自身、自然和社会原因,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发生困难或需要帮助时给予现金、物质或其他方式的帮助,暂时或长期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
社会救助的最终目要目标是减少弱势群体及贫困人群数量及占有率。
具体目标是:应付艰难的处境;减轻突发灾难对其的影响;阻止生活水平的降低;消除社会排斥。
二、现阶段社会救助制度的框架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应进一步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今后,不仅需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身的内容,也需要做好它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作。
与此同时,如何科学的划定最低生活保障线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课题。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是由当地政府根据城市居民维持基本活的最低支出和物价指数,并考虑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和政府财政承受能等因素,经过测算和论证后制定的。
2.灾害救助制度。
灾害救助制度是在公民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生活困难时,由国家和社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质,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救助项目。
为了证救灾资金的顺利筹集,理顺救灾管理体系,国务院曾在全国救灾救济作会上确立了救灾工作的改革思路。
一是实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以灾造成损失大小或救灾款支付数额多少作为衡量灾害等级的标准;二是建专项救灾拨款科目,实行救灾款分级负担;三是建立救灾预备金以供调3.农村救助制度。
农村社会救助包括贫困户救助、”五保户”供养、灾民救助、特殊象救助和农村扶贫工作等。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分析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分析一、引言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困难群体渡过困境,实现基本生活保障。
然而,正如科学家所说:“不存在完美的系统。
”社会救助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与困难。
本文将深入分析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
二、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1.政策标准不够精确当前的社会救助政策普遍存在标准不够具体明确的问题。
例如,在资格审核方面,政府往往仅规定了大致范围,没有详细说明申请条件与标准。
这使得审核工作变得模糊与主观,容易导致非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获得援助资源。
2.管理流程繁琐复杂受限于机构设置与行政管理等因素,社会救助的管理流程常常冗长繁琐。
申请人需要递交一系列文件材料并经历多个环节审核才能获得救助资源。
对于急需帮助的人们来说,这种不便利的审批过程可能导致资源无法及时到位,失去应有的救助效果。
3.资源分配不均社会救助资源并不平均分布,存在区域间与群体间的差异。
一些发达地区拥有更多的救助项目和更好的基础设施,而一些贫困地区则面临资源短缺的困境。
此外,在同一地区内部也存在着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这导致了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关怀与支持。
4.社会认知度与参与度不高由于信息传播渠道局限与社会意识淡薄,社会救助的认知度相对较低。
部分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可能无法得知自身具备享受救助权益的条件,并因此而流失了许多精准援助机会。
此外,一些公民对于社会救助缺乏参与感,使得志愿者和捐款慈善行动难以持续发展。
三、解决方案1.完善规范政策标准为防止申请资格混乱与偏离目标群体,政府可以制定更为精确与具体的救助标准。
通过明确需求和相关条件,确保救助资源得以更好地分发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手中。
此外,政府还可以建立清晰的申请渠道,并加强对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2.简化管理流程为了提高效率,社会救助的管理流程应该更加简洁高效。
政府部门可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材料提交要求,并采用网络技术提供在线交流平台,以便申请人与相关机构之间进行便捷有效的沟通与协调。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制度安排,是社会成员生存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原有的社会救助在新的形势下已无法建立一个牢固的社会安全网,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已成为市场经济转型的迫切需求。
本文通过分析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现状,从而找出实践中的缺陷和不足,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标签:社会救助制度;发展现状分析;改革前景展望一、社会救助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是指政府以社会的名义对某人或社会团体所赋予的一种责任,旨在保证社会稳定,是民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评估。
社会救助一词,有些时候也称为社会救济。
但是,救济是一种消极的救贫济穷措施,是基于一种同情和慈善的心理对贫困者行善施舍,多表现为暂时性的救济措施;救助则更多反映了一种积极的救困助贫措施,是依据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长期性的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特殊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主要是对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其目标是扶危济贫,救助社会脆弱群体,对象是社会的低收入人群和困难人群。
社会救助体现了浓厚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人民施以的一种誓言,具有法律效应,是民众对政府满意度的一种评价。
它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由此看来,社会救助制度属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支,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细分。
二者虽有部分重叠,但二者的根本立足点是不同的。
社会救助制度以扶危济贫为目标,社会保障制度则是为了合理调整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二、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分析我国自建国以来,社会救助制度一直没有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体系,而是非常分散的,多表现为应急性规定,尽管如此,国家对社会救助一直非常重视,除了制定了大量的法规政策来规范社会救助事业,同时将大量的财力与物力投入到社会救助中去,以保障那些处于生活困境中的人们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孤儿现状数据分析报告范文(3篇)

第1篇一、引言孤儿,这一特殊群体,由于种种原因失去了家庭的庇护,生活在社会的边缘。
了解孤儿群体的现状,对于制定有效的社会救助政策、改善孤儿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通过对孤儿现状的数据分析,旨在揭示孤儿群体的生存状况、教育状况、心理状况等方面的问题,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数据来源与方法1. 数据来源本报告数据来源于我国民政部、国家统计局、教育部等官方机构发布的孤儿相关统计数据,以及相关研究机构和慈善组织的调查报告。
2. 研究方法本报告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孤儿现状进行深入剖析。
三、孤儿现状数据分析1. 孤儿数量及分布(1)孤儿数量根据我国民政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孤儿总数为54.3万人。
(2)孤儿分布孤儿分布呈现地域差异,东部地区孤儿数量相对较少,中部地区孤儿数量较多,西部地区孤儿数量最多。
2. 孤儿生存状况(1)生活照料孤儿的生活照料主要依靠社会救助、家庭寄养和福利机构。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孤儿中有47.5%由福利机构照料,27.2%由家庭寄养,25.3%由社会救助。
(2)经济状况孤儿的经济来源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福利机构资助和自力更生。
2020年,我国孤儿平均每月可获得救助资金约300元。
(1)入学率我国孤儿入学率较高,2020年,孤儿入学率为95.3%。
(2)教育质量孤儿教育质量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孤儿因家庭、地区等因素影响,未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4. 孤儿心理状况(1)心理健康状况孤儿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据相关调查显示,孤儿心理问题发生率约为25%。
(2)干预措施为改善孤儿心理状况,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展了多项心理干预活动,如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
四、孤儿现状问题分析1. 孤儿生活照料问题(1)家庭寄养政策不完善家庭寄养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孤儿生活照料压力,但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寄养家庭条件参差不齐、寄养家庭与孤儿关系不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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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章Magnificent Writing二○一三年第二十八期我国孤儿社会救助现状分析施勤(吉林农业大学,吉林长春130118)[摘要]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也日趋完善,尤其是在孤儿救助方面,政府及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和关注,但在现实的孤儿救助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将对此深入分析并结合我国孤儿救助现状,为我国孤儿救助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以期促进我国孤儿救助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孤儿;社会救助;现状作者简介:施勤,吉林农业大学。
2012年11月16清晨,贵州省毕节市城区一处垃圾箱内发现了5名不明身份的流浪儿童尸体,据悉这些孩子系因天寒躲进垃圾箱里点火取暖最终窒息而死。
2013年1月4日,河南省兰考县一私人孤儿院的一场大火吞噬了7条孤儿的生命,也把流浪孤儿的社会救助问题烧的炙热。
当地政府解释说是因为没有钱建造福利院,却被指斥资2000万建造财政局大楼而备遭质疑。
而私人孤儿院主袁厉害也因此可能面对法律的制裁,但是有媒体就指出,地方政府没有资格对袁厉害本人说三道四。
早在2005年,应民政部的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对全国孤儿进行了首次调查分析,截止2005年全国孤儿总数57.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万分之4.43。
以青海、西藏、新疆等经济不发达地区居多,农村孤儿占86.3%,城市孤儿占13.7%。
[4]而目前我国18周岁以下,失去双亲或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孤儿增加至61.5万名之多,而政府部门所办的儿童福利机构却只养育着10.9万名孤儿,其它亲属,民间社会组织及个人收养孤儿50多万名。
许多孤儿生活状况不佳,生活环境堪忧,甚至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生长发育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和保障。
1、我国孤儿救助的政策演变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孤儿普遍采取集体福利服务的方式,[2]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儿童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以不擅长儿童养护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主,国内缺乏相关专门的政策支持,也曾因文革的影响,儿童福利事业的推进工作一度中断停滞。
90年代至今是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快速发展与形成制度化的时期,许多国际组织参与到中国儿童福利工作中,我国儿童福利事业与国际接轨,于1992年首次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l—2000)》,并在随后的20年中,相继又发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两个发展纲要。
在最新纲要中的儿童与福利部分提到:“减少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流浪,增加孤儿养护和流浪儿童保护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
“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和流浪儿童的登记制度,满足他们在衣食住行、教育以及医疗保障方面的需求”等[3]。
但在2006年前,我国对流浪儿童以及孤儿的救助还是主要依据于1991年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
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引。
此后在2006年1月18日,民政部门等十九个部委下发《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其中就提到要尽快启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法规,使得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有法可依。
值得一提的是,在同年的11月份,民政部门等十五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首次对我国孤儿的救助和服务保障做了专门的制度性规范。
2010年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下发,相较06年对孤儿定义做了更详尽严格的限定,对孤儿收养,渠道安置做了清楚的分类并首次提出鼓励孤儿收养,对有意愿的寄养家庭优先办理手续;其次还提出要扶持孤儿成年后的就业问题。
2010年11月26日,民政部财政部下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其中指出:“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这一通知的发放也标志了我过孤儿保障制度的建立。
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在孤儿扶持救助工作的路上也在边探索边前进边完善。
2、我国孤儿救助现状目前,我国流浪孤儿总数中农村流浪孤儿占了86.3%,这些孤儿主要由年纪较大的祖父母一辈负责抚养,由于从小缺乏父母关爱教育,容易有性格孤僻,不愿与外人接触和抵触社会的情绪。
自《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出台后,2010年116华章Magnificent Writing二○一三年第二十八期月国务院要求我国孤儿也要被纳入了“孤保“范围。
以前,各地均将孤儿救助纳入“城乡低保”或“农村五保”范畴,再在此基础上给予一定补助,以求达到该地区平均生活水准。
而自此政策出台后,各地将孤保政策与低保政策衔接,比如甘肃河北等地规定,享受孤保后就停止享有城市低保或农村五保待遇;陕西湖北规定在原有的发放的低保五保基础上补齐孤保资金等,设立了孤儿救助专项资金。
但相较于低保等政策,孤保政策起步晚,还有许多不足有待完善,目前孤儿救助也问题重重。
其一,我国孤儿救助工作地区推动不均衡。
一直以来,相当一部分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救助工作由于资金等问题开展起来举步维艰,使得当地孤儿无法享有制度性救助。
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政府财政开支紧缺。
其二,政策难以在任何地方实施。
在“孤保政策”出台前,一直在农村实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供养的条件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才能享受,所以多数已经被亲属家庭收养的孩子都无法享受这一保障。
此外,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财政紧缺,中央转移支付中的“社会保障”项目又没有“五保”子项目,所以能不能开展此项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区发展水平。
虽然目前“孤保政策”已经发放,各地也正在积极衔接,但是许多地方因为资金或是其他原因,很难真正做到如政策上所写将散居孤儿每月生活费提高至一新的标准。
其三,孤儿教育救助的缺失。
如今,政府与非政府民间组织扮演着提供教育机会的角色。
其中,民政部也曾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落实孤儿的教育保障,当地政府出资帮助家庭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并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但是政策并没有在所有地区得到落实,仍有许多孤儿无法享受政策普及,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孤儿他们多数由亲属抚养,由于学费、有限的教育资源、抚养人的不允许等,他们不得不分担家务、农务,甚至早早就辍学出去打工赚钱养家。
其四,儿童福利机构照顾存在一定问题。
目前,除了我国儿童福利机构数量不足以外,还存在着收养缺陷的问题。
首先,福利院是一个封闭的环境,不利于孤儿情感社会化的培养。
他们长期生活在这一特定的环境中,只与和自己有相似经历的儿童或青少年生活在一起,极少与社会其他阶层的人接触,一旦离开福利院,就会出现不会与人沟通,无法融入社会,心理压力逐渐形成并不断扩大的情况,容易造成他们孤僻、自私、善于妒忌、性格怪异的人格特征,久而久之甚至会出现抵触社会的情绪,甚至走上不正确的道路;其次,福利院里可能会出现疏忽或者虐待儿童的行为,我们时常会看见一些不听话或是有残障的儿童被捆绑双手双脚限制自由的情况,因为不扮演父母亲的角色,工作人员由于职业操守、素质、性格等原因忽视福利院儿童,会出现不及时清理卫生、不关心他们的健康等情况。
3、我国孤儿救助的建议第一,尽快完善儿童福利机构。
在60几万的孤儿中,我国的儿童福利机构却只养育着10万余名的孤儿,并且有相当一部分生活在福利机构里的孩子受到的更多的是冷漠忽视甚至虐待。
因此,民政部门应当募集和下拨足够的资金筹建或改善儿童福利机构。
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他们的素养,让他们真正用心去关爱里面的孩子;其次,要改善福利机构里的食品、卫生、安全设施等,让孩子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此外,可以在福利院里推广国外新的理念。
比如安徽广德县的福利院与英合作,将福利院里的孩子每6至8个人分成一个小家庭,再将这些小家庭组成福利院这样一个大社区,使孩子们有家庭归属感,这就是家庭形态的机构教养模式。
事实证明,这种新的理念能够让这些孩子懂得怎样关爱、理解他人,让他们感受到家庭温暖的同时培养家庭责任感,健全心智。
第二,重视孤儿的教育和就业问题。
针对孤儿义务教育的问题,特别是农村孤儿,当地民政部门仔细审核把关,教育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实行“两免一补”的政策,即免除书费、学杂费和寄宿费,保证孤儿义务教育工能够正常进行。
对于部分建不起学校或者学校资源简陋贫乏的农村地区,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拨款,当地有关部门也可以动员周边甚至是全国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等献爱心筹善款,也可以与经济较发达地区建立“一对一,结对子”形式的帮助。
除此之外,还要重视孤儿的思想道德和心理教育,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寄人篱下和因贫困而生的自卑感会让他们逐渐变得心理狭隘、孤僻和自我,此时教育部门应当敦促各学校关注孤儿的心理健康,让老师与他们谈心交流,鼓励他们以一种健康的心态面对他人。
多数孤儿从小身体素质较差,性格孤僻,没有条件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职业技术培训等原因,很难被用工市场接受,或是有工作的也多数打零工糊口。
所以作为孤残人群他们最需要的是政府在职业技术方面的培训援助,民政部门应联手街道社区开设就业培训点,为孤儿开展职业培训,以扶持他们成年后的就业问题。
第三,给予孤儿收养家庭经济补贴。
百分之八十的孤儿以家庭寄养的方式生活在亲属或收养人的家庭中,也就是说每个收养家庭都会增加孤儿的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开支,而这些方面的开支又恰恰决定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各地区的民政部门、街道、社区应当给予这些孤儿收养家庭相应的帮助和经济补贴,一方面可以使孤儿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这些家庭的负担,这种做法也是感谢这些爱心家庭,鼓励家庭收养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减轻了福利院和国家财政开支的负担,能够使孤儿更有机会融入家庭生活,感受到家庭温暖。
【参考文献】[1]刘晓红,宋继芳.孤儿救助及其存在的问题[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Jan.2008.[2]魏莉莉,董小苹.中国儿童政策发展趋势研究——基于1991-2020年三个《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内容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2.3.[3]尚晓援,程建鹏.中国孤儿状况分析[J].青年研究,2006.10.[4]程福财.中国流浪儿童福利政策的绩效基于流浪儿童视角的分析[J].社会科学,2009.4.7我国孤儿社会救助现状分析作者:施勤,作者单位:吉林农业大学,吉林 长春,130118刊名:华章英文刊名:Huazhang年,卷(期):2013(28)本文链接:/Periodical_huaz20132800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