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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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实施细则(3篇)

火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实施细则(3篇)

火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____热电厂(以下简称____热电厂)生产管理过程中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管理程序,明确权限职责,确保保护、联锁投退时不出现意外事故,同时使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在设备出现故障和人为操作不当等异常状况时能及时准确地动作或报警,确保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依据公司《管控体系》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____热电厂在生产全过程中涉及联锁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名词解释保护。

反应于电力系统中电气设备故障或不正常的工作情况,而作用于系统内开关跳闸或发出告警信号的一种电工应用技术或电工装置,又称为继电保护、或者继电器、或者热工保护等。

联锁:为了保证设备运行安全,通过技术方法,使各个设备和系统之间按一定程序、一定条件建立起的既相互联系,而又制约关系,这种制约关系即联锁。

报警:因设备运行参数、工况或相关条件超过一定安全界限后有可能造成设备、人员、控制品质等威胁而通过声光信号、动1作指示提醒相关人员引起重视的一种行为。

第四条依据电力生产安全二十五项反措和电业安全规程及各级安监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生产全过程中必须完全符合安全要求。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____热电厂设备维护部各班组。

第二章____与职责第六条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定值一般是由生产技术部主管____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计算和整定。

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参数设置定值。

第七条当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出现故障,特殊情况下需要对设置的参数重新修改时,应由设备维护部保护负责人员提出并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定值修改申请单,说明原因及定值更改的时间,并根据定值修改的性质和要求,制定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依次经设备维护部主管、发电部专业主管、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和主管生产厂长或总工审批。

如果系调管设备的保护系统,由当班值长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申请电网调度同意后方可执行,同时汇报电力公司调度中心。

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投退的管理规定

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投退的管理规定

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投退的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管理的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确保电厂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颁发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和《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备检修、运行维护规程》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修订本制度。

1.2 此管理规定对全厂机组(系统)均有效。

1.3 此管理规定解释权属生技部。

2、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的管理2.1 由生计部编制专用的保护联锁试验操作卡(参考附录A),操作卡上对既有软逻辑又有硬逻辑的保护系统应有明确标志,以防试验时遗漏。

2.2 检修以后的过程控制、信号、保护、联锁系统均应严格按照审核后的试验操作卡逐步进行。

重要保护不能可靠动作时,禁止机组起动和运行。

2.3 机组起动前辅助油泵必须处于联动状态。

机组正常停机前,应进行辅助油泵的全容量起动、联锁试验。

运行中,保护、联锁系统需定期进行试验。

2.4 每次机组检修后起动前应进行锅炉、汽机、发电机组变主保护静态传动试验,以检查跳闸逻辑、报警及停机动作值。

所有检测用的传感器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检定周期内。

3、保护联锁系统的投退管理3.1电气、热工保护条件需退出或投入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投退程序及审批制度。

3.2对于以下主系统的保护退出 (投入) 时必须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当退出时间大于72 小时时,在审批时必须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1)炉膛压力高低保护;(2)汽包水位高低保护;(3)总风量低保护;(4)一次风机停保护;(5)炉膛温度保护;(6)燃料全失保护;(7)汽机润滑油压力低保护;(8)汽机支持轴承回油温度高保护;(9)真空低保护;(10)汽机推力轴承回油温度高保护;(11)超速保护 (112% 3360 /min);(12)凝结器水位低保护;(13)除氧器水位保护;(14)DEH系统停机保护;(15)发电机组保护 (包括励磁系统主保护);(16)主变压器主保护。

热控自动保护联锁分散控制系统管理标准

热控自动保护联锁分散控制系统管理标准

新疆华电哈密发电有限责任企业热控自动、保护联锁、分散控制系统管理原则1 范围本原则规定了新疆华电哈密发电有限责任企业热控保护管理旳内容、热控保护管理旳执行程序、热控自动、保护联锁、分散控制系统、重要测量仪表系统运行试验投退管理,各级有关人员旳工作职责。

2 引用原则西北电力集团企业《火力发电企业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国家经贸委《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DL/T774-2023国家发改委《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774-20233 术语3.1 保护异动3.1.1 保护设备构造旳变化。

3.1.2 保护有关旳硬件和软件逻辑设计旳更改。

3.1.3 设备旳拆除或增装后保护功能旳变化,即永久性变动。

3.2 定值修改3.2.1 原设计保护定值与实际运行工况规定不符,需要修改设定值。

3.2.2 设备异动后需作对应旳保护定值修改。

3.2.3 由于设备缺陷需临时修改设定值。

3.3 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3.3.1 机组启动过程中,因热控保护系统原因,不能投入旳保护,采用临时逻辑信号强制。

3.3.2 机组启动过程中,在系统运行参数或工况未到达规定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3 运行过程中,因运行方式更改不需要某些保护信号联锁存在或退出某些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1.1 运行过程中,因设备缺陷存在,机务、电气、热控各专业消缺工作安全措施规定,退出部分联锁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1.2 因多种试验规定,退出某些联锁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4 热控自动、保护联锁、分散控制系统、重要测量仪表系统撤出3.4.1 机组启动过程中和正常运行时由于实际运行工况变化或运行方式临时变更;保护设备自身故障或消缺安措规定等,临时撤出有关旳保护,其内容同上述临时逻辑信号强制—条。

3.4.2 在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时,估计强制时间超过24小时,则直接采用保护撤出申请单。

热控专业制度及规定

热控专业制度及规定

热控控制系统信号强制管理规定1、事故情况和工况异常下的设备状态、控制逻辑、闭锁条件强制必须要热控人员强制逻辑时,运行人员填写要强制的条件或逻辑状态的联系单,经值长批准签字并征得总工程师及以上生产领导电话同意认可后送热控执行,后补手续。

2、机组正常运行过程中系统和设备状态的强制,因启动允许或停止允许条件不满足或要解除联锁、保护功能时的,原则上由运行人员操作或调节使实际运行工况满足系统要求,必须要强制时必须由提出人填写强制联系单,必须经值长审核,总工程师及以上生产领导批准签字,热控人员方可执行,涉及到保护退出的必须严格执行保护投退制度和办理相关手续。

3、任何检修设备试转或相关专业试验需要热控配合强制信号时必须填写要强制的条件或逻辑状态等具体内容或要求的联系单,经相关专业设备部专工确认,值长审核批准认可后送热控人员执行。

涉及到机组主要保护投退需总工程师及以上生产领导批准签字。

4、机组检修后做启动前试验时,相关专业试验需要热控配合强制,必须由相关专业试验人员提出强制联系单,值长审核、相关专业设备部专工确认,值长审核批准认可后送热控人员执行。

涉及到机组主要保护投退需总工程师及以上生产领导批准签字。

5、热控专业试验、定期工作或处理缺陷时需要强制信号必须由热控人员严格按照相关系统作业指导书要求操作,填写信号强制联系单,并经值长同意,凡涉及到保护投退的必须要征的由总工程师及以上生产领导同意方可工作。

工作完成后必须作好记录,记录内容要具体到模块或测点,试验完毕后必须要全面检查一次所有模块,逐项逐个检查,必须全部处于自动状态或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热控检修人员做好检查记录,班长(技术员)同时进行一次复查,并在工程站工作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6、热控人员强制任何信号都不能超出强制联系单所要求的内容,按要求强制后由于软件功能原因可能造成的其他影响或可能失去某些保护或联锁功能要在强制联系单中注明,并有值长确认认可,否则热控人员不予执行。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规程》,贯彻《火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等若干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加强华能威海电厂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全厂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华能威海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华能威海电厂热工监督范围内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以下简称热控装置)运行维护,热控装置检修及更新改造质量验收,量值传递及热工监督技术管理.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任务是:对热控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监督完成热控装置检修或更新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督检查周期性的日常检定、校验以及热控装置的运行维护。

通过完成上述任务,使热控装置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满足生产要求。

第四条热工专业作为本细则的具体落实执行部门,应将其纳入相应管理制度及检修规程中.本细则涉及相关部门亦应配合实施.第二章热工监督的范围及内容第五条热控装置技术监督的范围(一)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

(二)模拟量控制系统。

(三)保护联锁及热工信号系统。

(四)顺序控制系统。

(五)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六)汽轮机控制系统.(七)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八)工业电视系统。

第六条热控装置技术监督的内容(一)检测元件包括: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等物理量的一次传感器。

(二)热控测量取样管为:一次阀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

(三)二次线路包括: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四)二次仪表包括:指示仪表、记录仪表、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M/A手操器、操作开关或按钮等。

(五)保护联锁及热工信号设备包括:热控保护或联锁回路设备、信号灯及光字牌、信号音响装置等。

(六)热控系统电源、仪用气源、控制系统接地的监测。

发电公司设备维护部热工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发电公司设备维护部热工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设备维护部热工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制度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维护部热工专业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的内容及检查与考核。

2总则2.1电厂热控保护系统是机组安全运行的保证,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都应执行本管理标准。

2.2任何工作人员都不得擅自更改保护装置的设定值,不得任意在软件上强制、改动保护功能,不得在在硬件上更改保护接线,使保护系统功能被旁路运行。

2.3公司所属机组热控装置的保护定值,联锁功能,程序控制中软件、硬件逻辑保护,协调控制系统中的联锁保护,机组及设备的控制策略和软件均属本制度管理内容。

3术语3.1保护异动:即保护设备结构的改变或保护相关的硬件和软件逻辑设计的更改或设备的拆除或增装后保护功能的改变,即永久性变动。

3.2定值修改:即原设计保护定值与实际运行工况要求不符,需要修改设定值或设备异动后需作相应的保护定值修改或由于设备缺陷需临时修改设定值。

3.3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3.3.1机组启动过程中,因热控保护系统原因,不能投入的保护,采用临时逻辑信号强制。

3.3.2机组启动过程中,在系统运行参数或工况未达到要求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3运行过程中,因运行方式更改不需要某些保护信号联锁存在或退出某些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4运行过程中,因设备缺陷存在,机务、电气、热控各专业消缺工作安全措施要求,退出部分联锁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5因各种试验要求,退出某些联锁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4保护退出3.4.1机组启动过程中和正常运行时由于实际运行工况改变或运行方式临时变更;保护设备本身故障或消缺安措要求等,临时退出相关的保护,其内容同上述临时逻辑信号强制。

3.4.2在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时,预计强制时间超过24小时,则直接采用保护退出申请程序。

3.4.3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后,因故不能在24小时内恢复时,及时转入保护退出申请程序。

011-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CZHR-FP-203.011-2012)

011-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CZHR-FP-203.011-2012)

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1 总则1.1 热控保护和联锁应随主设备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停用退出。

1.2 热控保护和连锁应有完备、准确的定值清单、保护逻辑框图、接线图。

热控保护的整定值和保护逻辑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接线、系统配置必须与图纸、技术规范书等相符,不得擅自变更。

1.3 与热控保护和连锁相关的传感器、仪表、测量装置和保护装置等,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检验周期内。

1.4 接入热控保护系统的一次检测元件,有可能造成机组跳闸的就地装置或元部件,以及盘、柜内与热控保护相关的的端子排、端子都应有明显的标示。

1.5 热控保护投入运行前,其所涉及的热控信号、联锁,以及其它保护应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完好、准确可靠;1.6 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运行中的装有热控保护装置的盘面或操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1.7 热控保护和连锁,以及报警信号定值,应由热控专业负责采编,技术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后汇编成册,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下发执行。

每二年一次,对热控报警信号、保护和连锁定值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须修改的定值经过充分论证后,按规定程序完成定值表的修改,并与核定报告一起及时归档保存。

1.8 投用的热控保护和连锁系统,应定期进行保护传动试验,定期核实、检查保护定值。

1.9 每季度热控专业应负责组织对保护和连锁的定值进行一次核实检查;有关保护定期试验的要求见热控保护试验管理制度。

1.10 热控保护和连锁的修改、检修与退出必须办理热控保护修改与投、退手续,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停退、取消、改动保护系统或更改保护定值;热控保护和连锁修改完毕,应及时对保护定值清册和逻辑图纸进行修改,组态文件进行拷贝,并与保护修改资料一起及时存档。

1.11 重要保护系统条件、定值的修改或取消,应取得制造厂、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技术部审核,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备案。

热控试验规程

热控试验规程

Q/THD 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HD-117-013-2007热控试验规程批准:孙兴平审定:安令毅审核:顾孟祥起草:谭烨燃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发布1热控试验规程热控设备应做定期试验,一般在机组大、小修后进行。

试验报告中应将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审核人及试验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附有相应的趋势曲线。

试验报告保存三个周期备查。

热控试验分以下七部分:一、模拟量控制、自动调节系统试验;二、炉膛安全监控系统联锁保护试验;三、热工信号与热工保护系统试验四、顺序控制系统试验五、汽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试验六、汽动给水泵控制系统试验七、热控设备定期试验。

一、模拟量控制系统1 基本项目及要求1.1 检查与试验项目:1.1.1模拟量控制系统硬件停电后的检查:a) 控制模件设置检查;b) I/0 模件设置检查;c) 后备M/A (手动/自动) 操作站的联结和设置检查;d) 终端板设置检查;e) 通电前接地系统检查。

1.1.2模拟量控制系统硬件通电后的检查及试验:a) 电源模件主/备切换检查;b) 通信模件主/备切换检查;c) 控制模件主/备切换检查;d) 后备M/A 操作站切换检查。

1.1.3 模拟量控制系统软件检查和试验:a) 流量信号的系数及补偿参数的检查;b) 例外报告量程及报警限值检查;c) 各系统控制软件逻辑、定值、参数设置的检查和模拟试验;d) 各控制系统相关画面的检查。

1.1.4外围设备的检修:a) 变送器量程核对与确认;b) 执行机构行程和方向确认。

1.2调校项目与技术标准:1.2.1 I/O模件通道的测试按要求进行。

1.2.2基地式控制系统的检查和试验按照DL/T657要求进行。

1.2.3独立配置的模拟量控制系统进行检修、试验后,其基本性能和功能应符合DL/T657的要求。

2 给水控制系统汽包锅炉的给水控制系统是指:由启动给水泵出口旁路调节门、电动调速给水泵和汽动调速给水泵(或者由给水泵出口调节门、定速给水泵)组成的单/三冲量给水控制系统、给水泵最小流量再循环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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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RD 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
Q/HRD 203027-2006 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2006—07—12发布 2006-07-12实施
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管理职责分工 (1)
4 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定值表 (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分级表 (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 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表 (13)
前言
为规范公司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和定值的管理,使机组大、小修及日常维护中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机组热控保护联锁系统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属首次制订。

本标准对公司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的内容、方法、要求及各级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等作出了规定。

通过本标准的实施,使公司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工作更加完善、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

本标准起草人:钟越峰
本标准审核人:袁志昂
本标准审定人:吕军沪
本标准批准人:欧柯祥
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的内容、方法、要求、职责分工以及应该达到的标准和应做好的技术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与热控保护联锁试验有关的运行、维修、检修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

1
ETS
汽机危急遮断系统。

2.2
SCS
机组顺序控制系统.
3 管理职责分工
3。

1 生产管理部职责
3。

1。

1 生产管理部是公司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的职能部门。

3。

1。

2 负责编制和修订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标准。

3.1。

3 掌握设备热控保护联锁设备运行情况,建立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定值台帐(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定值见附录A)。

3。

1.4 根据机组联锁保护试验分级表(见附录B)及设备检修情况,制定机组大、小修后的联锁保护试验项目.
3.1。

5 组织实施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项目,办理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单(设备试运行单),并对试验准确负责。

3.1。

6 监督及督促各生产管理部门执行本标准。

3.2 生产管理部电仪班职责
3.2。

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及时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3。

2。

2 参加机组大、小修后的保护联锁试验,确认试验结果。

3.2。

3 负责执行保护联锁试信号强制及现场信号模拟发信工作,对执行准确负责,并及时做好记录。

3。

2.4 根据设备检修或日常维护消缺情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增加的项目。

3.3 运行部职责
3.3。

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3.3.2 根据运行实际工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要增加的项目。

3.3。

3 按机组保护联锁试验项目,组织安排机组联锁试验项目运行各项操作.
3.3。

4 提供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表,在试验中填写保护联锁试验结果,并经参加签字确认后将原搞由运行部保存,另复一份送生产管理部。

4 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
4。

1 ETS
4。

1。

1 汽机转速(r/min)>112% n0。

4.1.2 润滑油压低。

4.1.3 凝汽器真空低.
4.1。

4 发电机主保护动作。

4。

1。

5 轴向位移大。

4。

1.6 汽机前轴承振动大。

4。

1。

7 汽机后轴承振动大.
4。

1.8 汽机发电机任一轴承回油温度高.
4。

1.9 汽机任一主推力瓦温度高。

4。

1.10 汽机发电机任一轴瓦温度高。

4.1.11 二级抽汽压力高。

4。

1.12 手动停机。

4.2 SCS
SCS联锁保护主要是锅炉和汽机的辅机及公用设备启、停控制,顺序控制,联锁保护以及有关阀门、挡板的逻辑控制,按锅炉、汽机及公用设备分为三部分.
4.2.1 锅炉部分
4.2。

1。

1 锅炉大联锁.
4。

2。

1.2 增压风机系统启停及联锁。

4.2。

1。

3 给煤机系统启停及联锁。

4.2。

2 汽机部分
4。

2.2。

1 凝结水泵启停及联锁.
4.2。

2。

2 射水泵启停及联锁。

4.2.2。

3 高压启动油泵启停及联锁。

4。

2.2。

4 高加疏水电动门启停及联锁。

4。

2.2.5 高加紧急疏水电动门启停及联锁。

4。

2。

3 公用部分
4.2.3。

1 给水泵系统启停及联锁保护。

4.2。

3。

2 循环水泵系统启停及联锁保护。

4。

2.3.3 工业水泵系统启停及联锁。

4。

3 试验要求
4。

3。

1 机组保护联锁系统以及有关的控制设备、测量仪表、接线均已装复、调试完毕。

4.3。

2 DCS、ETS控制设备运行正常,保护联锁控制逻辑回路检查、核对无误.
4.3.3 有关压力开关等控制设备的设定值已校验.
4。

3。

4 电动机的控制回路(电气)已受电,且开关合、分正常。

4.3。

5保护联锁试验按照附录C进行,试验结果由运行部验收填写,参加试验人员签字确认。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定值表
表A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定值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分级表
表B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
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分级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12MW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表
表C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
12MW机组热控保护ETS静态试验表
机组: 检修性质:大修(A)□中修(C)□小修(D)□
运行部: 生产管理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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