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与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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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水平,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调节经济、调节收入分配和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的职能作用。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和税法遵从度。
二、总体要求根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
(一)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
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对企业按行业和规模科学分类,并针对特殊企业和事项以及非居民企业,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监控,实施专业化管理。
1.分行业管理针对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实施有效管理。
全面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税源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确定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重点,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办法、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以税种管理为经 行业管理和风险项目

以税种管理为经行业管理和风险项目税收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的不断深入和推进,各级税务部门和税务管理人员对税收风险管理和税收行业管理的理念均已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并在税收征管的实践中加以应用和完善。
可以说,税收风险管理和推行税收行业管理已成为当前税收管理领域研究和实践的两大主流。
笔者结合基层国税工作实际,针对纳税人为主体的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如何有机结合、实现途径谈些个人的想法。
一、实行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必要性1、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效率性和针对性。
税收风险管理通过科学规范的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应对和处理)等手段,对纳税人不能或不愿依法准确纳税而造成税款流失进行确认并实施有效控制。
税收行业管理主要通过建立行业税收管理制度、行业税收分析、行业评估模型等管理措施,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进行归类和分析,揭示同行业、同一税种税负的弹性区间和行业税收管理特征规律,以期达到控制行业税负,防止偷骗税行为发生,防范税收风险的目的。
因此,两者的目的是殊途同归,目标一致。
将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应用到实际税收征管实践中,可使税收管理目标更具针对性和效率性。
2、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透明性和公平性。
公平理论从心理学理论研究的角度主要着眼于公平感,而不是绝对的公平。
公平感由三维构成: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
分配公平指对资源结果的公平感受;程序公平则更强调分配资源时使用的程序、过程的公平性;互动公平关注的是执行程序中人际处理方式的重要性,即包括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
广大纳税人特别是跨国公司、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等骨干、重点企业,通常对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的程序、办税事项的流程、环节等希望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和服务中更加公平、透明、高效。
除税收制度上的公平透明对待外,纳税人要求的公平、透明还包括对税法采取不同态度的纳税人,如对依法纳税的企业、操作性失误的企业、筹划性遵从的企业和恶意偷漏税企业进行分门别类的甄别,区划对待,税务机关采取相应的应对管理措施,进行必要的鼓励和纠正。
加强作风建设 促进国税事业发展

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国税事业发展2010年上半年国税漕河分局工作,在县国税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守“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治税宗旨,围绕作风建设年活动主题,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知难而上,克难奋进,在组织收入、文明创建、和谐国税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现将这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征管精耕细作促进国税收入质效全面提升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狠抓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评估为抓手,以专项清查为突破点,全面夯实税源管理基石,促进国税收入质效全面提升。
一、严格依法治税,促国税收入质量全面提升。
2010年我分局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在税源管理上狠抓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今年上半年累计组织入库税收收入3758万元,占年度收入计划8952万元的4198%,比同期4298万元减收540万元,减少了12.56%,但是除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因政策因素同比减收464万元,“总部经济”税收同比减收613万元外,本地税收比同期2600万元增收537万元,增长20.65%,在困境中实现了税收收入结构的优化、质量的提高。
我们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计划,严奖惩。
今年我分局在税源管理上继续精耕细作,在分局辖区内对现有税源进行彻底清查摸底,按规模大小和行业属性进行分类排队,严控重点税源,细管专项税收、深挖品牌代理,将分局所有税源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将计划分解到股室到片线到人头,制定奖惩制度,实行严格责任制结算。
二是抓重点,严控管。
严格抓住重点企业征管,对年税额在20万元以上13户重点税源本地企业实行跟踪管理,每月定期分析企业收入、成本、税金入库等结算情况,评估企业税负率,对零申报和低税负企业要重点审核分析,加强日常监管,堵绝欠税行为发生。
2010年元至6月份13户重点税源企业累计入库税收收入1682万元,占半年累计入库总收入3758的44.76%,比同期的1472万元增收了210万元,增长了14.27%。
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工作的发展与完善

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工作的发展与完善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效益的提高,企业所得税收入已成为当前税收增长的主要源泉。
2008年施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后,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以“分类管理”为首要位置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方针,突出了新形势下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发展方向。
本文作者结合赴深圳市国税局实地调研成果介绍我国现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不同思路尝试,以期达到工作经验交流的目的。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税种专业化管理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1-0043-02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不同特点,按照一定的标准,细分管理对象,区别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内容,突出管理重点,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企业所得税税源实施有效控管的一种管理方法。
实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对企业所得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合理配置征管力量,突出管理重点,强化管理手段,对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税法实施前的分类管理工作我国新税法实施前,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企业所得税总体管理要求为“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16字方针,当时“分类管理”要求的首次明确提出体现了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的进步。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下发的《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按照企业规模、征收方式、不同行业和管理类别提出了几种常用的分类方法,供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在实施中选用。
各地税务机关可以结合所辖纳税义务人具体情况做进一步细分,或同时交叉采用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或实行层级分类,这些都体现了针对企业所得税实施分类管理的总体要求,并与国家税务总局自2002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全国范围重点行业专项检查相辅相成,分类管理模式已开始在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中逐步实施并显现成效。
关于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意见

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意见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我省国税征管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省局决定借鉴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转变税收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为全面推进这项重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要充分认识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多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纳税户急剧增长,与税务干部人数持续维持低增长形成鲜明反差,基层税务机关“人少户多”的矛盾日益尖锐.税收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发展难以推动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转变.落实责任与监督制约难以协调统一.有限征管资源一方面短缺不足,一方面配置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等等.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制约着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的真正落实,制约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为有效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和有效路径.各地要紧密联系税收征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影响税收征管工作全局的主要矛盾,统一对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思想认识.其次,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有利条件.2003年,全省国税系统借鉴流程再造等现代管理理论,建立了覆盖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运行机制.2006年以来,以综合征管软件为基础,开发完成了以流程管理系统、监控决策系统、基层管理平台三位一体,外部信息交换顺畅的综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江苏优化版.2007年以来,在各级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以及税源税基管理的主要环节之间,建立起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税源联动管理机制等.这些重要举措不仅表明,风险管理的一些具体要求已经存在于税收征管实践中,同时也为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并运用好这些有利条件.税收风险管理涉及各级各部门和税收征管各主要环节,专业化分工要求高,统一协调性要求高.因此,各级要十分重视加强对实施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各级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建设的领导小组直接承担实施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税源联动管理联席会议直接承担各级风险管理的协调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和税源管理的各环节,要在联席会议的框架内,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统一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通过调整完善管理职责和运行流程,使联动机制迅速融入到风险管理的新格局中.经过努力,全省国税系统按照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和风险管理监控评估等程序架构,形成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以风险控管为导向,以信息平台为依托,征管资源优化配置,专业分工清晰明确,上下互动、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税收遵从风险管理体系.二、转变管理职能、发挥资源优势,细化省市局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能配置,健全相应的运行机制省市局在实施风险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省市局的业务管理部门要从行政管理为主的职能体制,向行政管理加实体管理的职能体制转变;要从政策制度管理为主的职能导向,向政策制度遵从管理的职能导向转变,努力使省市局直接融入到风险管理的大流程格局中,逐步承担起风险管理运行流程中的“风险目标规划管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管理、风险应对支持管理和上收管理”等重要职能,发挥其在风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具体工作任务重点包括:建立风险分析识别管理工作机制.要筛选、整合监控决策系统中的税源预警监控指标和税源管理联动指标,建立省级风险特征指标库.计统部门牵头管理日常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工作,主要从事税收风险的宏观分析,包括经济与税收、跨税种、跨部门以及重点税源的综合税收风险分析;税种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税种管理、专业管理的特点、难点和热点,深化各税种管理中、各专业管理中的税收风险分析;征管部门主要从事税收程序性风险分析;稽查部门、税种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还要通过对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典型案例解剖,开展微观风险分析.建立适应风险分析识别要求的风险信息情报管理机制.征管和信息中心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基于监控决策系统的信息查询分析模块,建立纳税人情报信息管理库.重点是提高内部信息的共享度,挖掘税收管理过程中税收风险信息情报资源;拓展外部信息的采集渠道,采集地税、上市公司报表、工商、统计、行业管理部门和管理协会等部门信息;提升跨地区信息交换、查询功能,形成跨地区信息情报采集、交换管理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风险应对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年度专项检查、行业纳税评估等风险应对的总体规划和分部门风险应对的计划安排.省局本级开展各税种、各专业管理联动纳税评估,由征管处牵头负责.年度专项检查工作,由稽查局牵头负责.深入研究不同时期主要税收风险的应对策略,总结设计应对风险的方法和措施,为基层风险应对提供专业支持;做好数据模型、分析工具的研发工作,研究收集制定业务操作模本、评估审计指南等,提高对基层税务机关风险应对的指导力和支撑力,这项工作,由省局征管处牵头负责.对基层一线遇到的复杂政策和征管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供专家指导帮助.部分重要复杂应对事项上收到省局直接进行风险应对;联系部分大企业直接实施以风险控制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这项工作主要由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部门负责.建立风险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和保障机制.征管和计统部门要发挥联席会议秘书部门作用,做好全系统风险管理的规划管理工作,对规划期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方针策略、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作出系统性安排.对规划期风险管理工作作出及时的总结评估,为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持续完善提高提供依据.省辖市局要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本地区风险管理年度规划工作.以省局风险特征库为基础,根据本地区纳税人产业分布结构状况,及遵从风险发生的主要特点,建立本地区的市级风险特征库;参照省局的部门分工,组织好日常风险分析识别工作.建立风险等级排序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本地区税收风险发生的特点和人力资源分布状况,做好风险等级排序相关参数的调整维护,做好风险等级排序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省局的统一规划,做好中小企业风险分析应对指南、模板的编制工作.结合省局纳税评估、专项检查等工作安排,制定本地区年度联动纳税评估、整合专项检查等规划部署工作.对部分复杂事项实施上收管理;按照大企业管理的统一要求,开展上收大企业税收分析监控和风险应对工作;对一线一些风险应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及时的支持帮助.做好全年风险管理总结评价和绩效评估工作.三、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明确细化县以下税务机关在风险管理中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县局以下国税机关在实施风险管理工作中,要以科学组织实施风险应对为主轴,以推进县局实体化和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税收管理的综合效能.县局机关要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以直接承担税源税基监控管理等实体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转变.县局机关要认真落实“把审核、审批等事务性工作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等规范要求,进一步清理、简化考评考核等行政事务性工作,不断提高直接承担税源税基管理的职能比重.具体职能包括:在纳税人较多的地区,直接承担税收风险的等级排序管理;直接承担本县域范围内纳税人风险信息情报管理和对外交互工作;直接承担本县域范围内的风险分析识别工作;直接承担部分复杂事项的组织应对工作;直接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的行业风险应对管理;按照风险类型直接实施专业化应对工作;直接组织实施全部或部分大企业或重点税源户风险分析监控、风险应对等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省市局上收管理的协助配合工作等.在纳税人比较多的地区,按照风险类型实施专业化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管理、全部或部分大企业或重点税源户的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事项,也可以由县局所属的专门机构承担.要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总体构架创新管理员制度,形成与管理层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相衔接的管理员职能体制.要合理分解户管员管理职责,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管理的税收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把制度性安排的、事务性管理服务职能保留在属地管理的职能中.具体职责分解范围,由省辖市作出统一规定.要把综合业务素质较好的管理员配置到风险等级高、业务复杂程度高、综合技术应用要求高的专业管理岗位.在专业机构或县局等更高层面上,建立具有专业化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不再实行划片分户的管理模式,根据风险等级排序针对不特定纳税户,开展大企业管理、专业评估、行业管理等工作.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些县区局,作为全省县局实体化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试点单位;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全省县局实体化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指导意见.省辖市局可根据本地区的征管状况实际,有序开展试点工作.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科学安排好风险应对工作.在风险应对策略选择上,要从偏重税收执法,向综合配套运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说明、税收核定、税务稽查等递进措施转变.在风险应对对象确定上,要从无差别的平均管理,向基于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转变.在风险应对模式选择上,要改变不区别“纳税人规模、风险类别”实施单一应对的模式,对大企业实施个性化的分析、监控,对中小企业按行业、风险类型等实施效能型管理.在风险应对方式上,要从简单地开展实地稽查取证方式,向重点做好申报数据、基础信息与相关涉税信息比对审核和案头分析工作转变.在风险应对技术应用上,要克服用单一税负指标进行简单比对的做法,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应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技术工具开展应对处理的能力.四、加强知识技能培训,推广应用信息平台,做好税收风险管理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全省上下要全面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原理及其实践应用知识的培训,省局分次分批完成对各级领导和师资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在五月底之前培训到全体国税干部.年内,各地要根据省局的部署要求,做好与风险管理要求相关的以“纳税评估、税收经济分析、财务会计知识、税务稽查、反避税、计算机操作”等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为落实税收风险管理要求提供智力保障.省局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成功开发了基层管理平台,近期将完成基层管理平台的上线部署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好基层管理平台的操作培训工作.各地要组织力量系统解读基层管理平台的主要业务功能设置,迅速培养一批熟练操作的业务骨干.上线初期要确保各级各部门都有专人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基层分局的综合管理岗、各税源管理部门均有专人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年底前力争达到从事专业管理的税收管理员人人都能操作应用.二是要按照基层管理平台中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风险特征库的管理岗及相应的责任人员,承担本级风险特征指标的分析解读、采集编写、选择维护等工作.要明确风险等级及应对策略选择的管理岗位及相应的人员,承担纳税人风险等级的解读、干预以及不同等级纳税人风险应对措施选择等工作.各级要明确本级各部门与风险特征库指标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要逐步适应并加强对风险特征库、风险等级排序、高风险纳税人应对策略选择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工作.设置好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策略选择分配、风险信息补充采集等专门管理岗位,确保各项功能衔接顺畅,发挥设计效果.三是要做好基层管理平台与监控决策系统中风险特征库、联动管理平台、流程管理系统中相应工作流之间的信息流贯通对接和数据验证工作.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
市局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文件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文件马地税〔2011〕36号签发人: 刘鲁舟关于呈送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报告省地方税务局:按照省局《关于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地税〔2011〕17号)的要求,现将《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随文呈送,请审阅。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封发打印:彭莉校对:征管科技科刘安宁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为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完善税源管理体系,提高税收征管质效,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根据省局《关于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主题,以推进管理转型升级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促进纳税遵从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信息管税”的总体要求,深化税源分类管理,完善税收岗责体系,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强化税收风险控制,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完善运行和保障机制,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效能。
二、基本原则(一)分类管理的原则。
按照行业、投资和纳税规模不同,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
组建行业专业化税源管理机构,针对不同类型税源管理特点,建立差别化应对机制。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
以审核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税源管理的核心任务和必经程序,调整部门职能设置,明晰岗责体系,优化税收征管业务流程。
(三)信息管税的原则。
加大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提高涉税电子信息的采集能力,严格数据质量管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数据信息的分析利用。
(四)优化服务的原则。
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理念,整合办税服务功能,健全纳税服务体系,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提高纳税遵从度。
(五)积极稳妥的原则。
构建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是税收征管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积极稳妥;采取先行试点,找准重点,突破难点,以典型引路的方式实现整个管理模式的转换。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6.22•【字号】沈国税发[2009]68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沈国税发〔2009〕68号)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地方各税务分局,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总局提出的“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辽国税发〔2009〕4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和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了《沈阳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沈阳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第三条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

特急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2011〕1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税务总局决定,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海南、四川、陕西、深圳国税局和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河南、广东地税局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
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大企业生产经营日益呈现集团化、多元化、国际化趋势。
大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集中度、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要求高、内容复杂,涉税诉求快速响应要求和跨地区统一税收征管要求日益增强。
在企业税收属地征管,税收管理资源分散、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难以对大企业实行有效监管和纳税服务。
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选择。
各试点单位要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将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进一步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
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定点联系企业为对象,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信息化为依托,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为保障,科学配置征管资源,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
(二)基本原则1.属地入库、统一管理在现有税款入库地和入库级次不变的前提下,对大企业实施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税收管理。
2.明确任务、分级负责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确定具体工作事项,明确各层级在实施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中的工作任务。
3.上下协作、统筹互动注重发挥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属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优势,实现有机结合。
4.因地制宜、开拓创新针对本地征管现状和能力,大胆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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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国税局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
化精细化治理
∙作者:长安区国税局公布时刻:2008-10-20 选
择字号()
∙
全国税务系统企业所得税治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召开后,长安区国税局以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契机,认真分析企业所得税治理现状,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治理。
该局的要紧做法为: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企业所得税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该局要求全局干部要从思想上全面摒弃“重流转税轻所得税”的错误认识,切实加强对所得税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大考核力度,积极营造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把企业所得税治理列为协调联动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防止税源流失。
要求各分局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本辖区纳税户数、行业分布、重点税源户数、亏损户数、重点行业户数等差不多情况,并积存、收集与所得税征收治理相关的资料。
同时,积极建立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登记信息比对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定期组织“双漏户”的清理活动,加大巡查巡管力度,确保治理不留死角。
三是做好核实税基工作,有效防止税款流失。
规范各类台账治理,确保台账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及时,并通过建立台账并追踪每年的变化情况,实行动态治理;严格税前扣除项目审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审批范围、时刻、资料和程序上符合政策规定,严格落实重大税前扣除项目集体审议制度,不违规审批、不越权审批、
不超期审批;加强汇总纳税企业监管,严格汇总纳税企业的信息反馈制度。
四是积极实施分类治理,增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针对性。
按照“抓大、控中、核小”的思路,建立完善的具有针对性的分类治理体系,增强企业所得税治理的针对性。
切实加强重点税源治理,依据企业的规模、资产占用数额、应税收入、应缴税款等经济指标,建立完善重点税源库,实施重点监控和服务,实行局领导定点帮扶制度,建立企业、税收治理员、分局长3级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与职责;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重点针对非一般纳税人的小规模企业,对确实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及时改为核定征收,对核定征收企业督促其尽快健全各类帐簿,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逐户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或者应税所得率;加强连续三年亏损企业的治
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巡查巡访,在企业申报前,及时对企业进行政策指导,在征期过后,立即深入企业开展纳税辅导,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做到了早发觉早解决,同时,提高企业纳税意识,不定期的组织税法知识和税收软件的培训与辅导,增强企业办税人员的纳税意识,加大评估力度,提高治理水平;完善总分支机构的治理,依照跨省总分支机构的征收方式的变化调整,认真贯彻落实“统一计算、分级治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征收治理方法,切实加强治理。
五是完善汇算清缴,强化纳税评估。
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步治理法。
事前治理确实是要在汇缴前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宣传,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特不是了解当年出台的新政策和涉及纳税调整的政策,积极做好汇缴预备工作;事中治理确实是汇缴开始后,要求税收治理员做好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审核工作;事后治理确实是在汇缴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评估结束后,要针对发觉的问题,及时分析查找在治理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分析报告,实现以评促查、以评促管。
六是加强税法宣传,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积极建立新企业所得税法宣传的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
大对新税法的宣传力度,使企业熟悉所得税相关政策和办
税流程,特不是新旧税法产差不和新税法颁布以来上级税
务机关下发的各类通知、文件,不断提高企业财会人员业
务素养、企业依法纳税观念及守法经营意识。
浅议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保增长、促进展的经济目标,如何加强所得税治理,提高税收征管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有效防范、操纵和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课题。
一、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
(一)征纳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税收征管的普遍和核心问题,相关于
增值税征收治理,企业所得税在这方面更为明显。
在增值税治理上,金税工程建设和专用发票、税控装置和技术等使得以票控税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偷、逃税成本较高。
企业所得税基于税种本身治理的较大难度,涉及企业财务核算的方方面面和生产、经营全过程,税务机关缺乏较为有效的征管手段。
基于纳税人经济理性考虑,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隐瞒纳税情况,纳税人纳税能力的信息是私有信息,税务机关难以获得,造成征纳信息不对称。
(二)征管范围划分不尽合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第二条第一款:“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治理”。
由于对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有争议,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又出台了几个关于明确征管范围的文件。
国家税务局、地点税务局差不多上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治理机关,两者在治理范围认定上各持所见,“误管户”、“漏管户”时有发生,有的企业甚至同时向国地税申报,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不利于所得税征管。
征管对象划分不按企业性质、类不,而是按工商注
册登记时刻,这就意味着相同性质、类型的企业,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治理,客观上违背了税收平等。
(三)所得税日常治理环节存在一些问题
1、分类治理没有得到具体落实。
在所得税治理规划中,对企业纳税人尽管按其经营规模、财务核算水平、经营行业、信誉等级、纳税方式、存续年限等不同标准进行了分类,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户与非重点税源户、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企业、汇总纳税与就地纳税企业等,但实际治理却并未按各类不相应的治理要求治理到位。
2、评估工作流于形式。
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日常治理等工作不衔接,表现为所得税评估分析审核不到位。
评估时差不多是就(财务报)表到(纳税申报)表,收效甚微。
究其缘故有三:一是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财务会计与税收政策水平的要求较高,而税收治理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二是税务人员财务会计知识欠缺,对企业财务信息掌握不清,评估工作不够深入;三是纳税评估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设立专职的纳税评估岗位。
3、汇算清缴质量难以保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核心。
汇缴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着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和国家税款的安全、完整。
然而由于汇缴时刻紧,企业
户数多,业务复杂,办税人员业务素养不高,税务人员业务不精的现状,汇缴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季度预缴申报不够重视。
长期以来,税务部门一直对企业的年度汇缴申报比较重视,而对企业的季度预缴申报却关注不够,审核环节弱化,而企业的亏损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就差不多形成,假如等到年度汇缴时再加强治理为时已晚。
(四)监控措施和治理手段相对落后
1、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治理方法、手段落后,基础治理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规章、方法等已不适应新企业所得税法征管的客观需求,新法下的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亟待出台。
税收征管应用型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纳税人及税收治理员对新的申报系统使用不熟悉,不利于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2、企业所得税税源动态监控体系不完善,税源信息不完整,所得税信息化程度不高。
与地税、工商、统计、房管等部门信息沟通不够,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没有建立。
第三方信息猎取和利用严峻不足,数据信息不共享,税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学,国税、地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等缘故,造成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不力,税源信息不真实、不完善,直接阻碍企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