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1)
新生儿照护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新生儿照护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简介本指南旨在为新生儿照护室的建设与管理提供指导。
新生儿照护室是专门为接收和照料新生儿而设立的医疗机构内的特殊区域。
它的建设和管理要求特别注意新生儿的特殊性和需求,以确保他们得到最佳的护理。
建设要点1. 空间设计: 应确保照护室布局合理,设备齐全,并提供足够的空间供新生儿和医护人员活动和操作。
同时,空气质量和温湿度控制也是建设的重点。
2. 设备配置: 照护室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如呼吸机、监护仪、输液泵等,以应对新生儿可能的急救和治疗需求。
此外,还应提供新生儿专用的床、孵化箱、胎儿监护仪等设备。
3. 洁净消毒: 照护室的清洁和消毒工作需严格执行标准操作程序,以确保环境的卫生。
护士和医生需佩戴洁净服和手套,进行洗手和消毒操作。
4. 安全管理: 照护室内的设施和设备需定期检修和维护,以保障安全运行。
防火、紧急疏散和通风系统的建设也是必要的安全措施。
管理要点1. 人员配备: 照护室应拥有专业的医生和护士团队,具备处理新生儿疾病和护理的能力。
医护人员要定期接受新生儿护理和急救培训。
2. 病例记录: 对每位入住照护室的新生儿进行详细的病例记录,包括生理指标、用药情况、护理措施等,以便医护人员实时了解患者的状况和治疗进展。
3. 沟通协作: 照护室内的医护人员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及时传递和共享患者的信息,确保医疗护理的连贯性和协调性。
4. 风险管理: 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意外情况,照护室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并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
结论新生儿照护室的建设与管理是一项细致而重要的工作,它关乎新生儿的生命和健康。
通过合理的建设和良好的管理,可以为新生儿提供安全、舒适和高质量的照护环境。
相信本指南可以为相关人员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参考。
以上是新生儿照护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简要内容,请参考使用。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
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的新生儿病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新生儿病室是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收治胎龄32周以上或出生体重15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新生儿的房间,可以设一间或多间。
第三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新生儿病室的管理制度,加强新生儿病室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儿安全。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对辖区内新生儿病室的设置与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
第七条新生儿病室的建筑布局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
第八条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第九条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当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doc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新生儿专业的发展,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新生儿病室主要收治胎龄超过34周、体重18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的新生儿。
第三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以及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和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可以设置独立的新生儿科病房,并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完善新生儿病室的规章制度,加强诊疗安全管理,保障患儿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管理,对辖区内新生儿病室的设置与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患儿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医疗机构规模、类别、级别、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保障新生儿诊疗工作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
第七条新生儿病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工作区域可分为医疗区、接待区、配奶区、新生儿洗澡区。
医疗区包括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早产儿病室。
第九条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区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有陪护病区应当一患一房,且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第十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吸痰吸氧装置、暖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
有条件的可配备经皮胆红素测定仪、新生儿专用监护仪和新生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第十一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每个病室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
中国新生儿病房分级建设与管理指南(建议案)

组长:封志纯(北京军区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 副组长:陈超(复旦大学儿科医院),母得志(四川I大学华西 第二医院),俞惠民(浙江大学儿童医院),何少茹(广东省人民 医院),毛健(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童笑梅(北京大学第三 医院) 组员:(按姓名汉语拼音排序):常立文(华中科技大学同济 医院),付雪梅(四川省成都市妇幼保健院),高喜容(湖南省儿 童医院),李莉(首都儿科研究所儿童医院),李秋平(北京军区 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李占魁(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刘敬 (北京军区总医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刘莉(西安交通大学第 一医院),史源(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孙建华(上海交通大 学儿童医学中心),王斌(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严超英(吉 林大学第一医院),张雪峰(解放军第302医院),郑军(天津市 妇产医院),周晓玉(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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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新生儿病房建筑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 蚀、防潮防霉、防静电、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原则。应具备 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有条件者应装配气流方向从上到下的空 气净化系统,能独立控制室内温度和湿度。每个单间的空气调
通信作者:封志纯,100700 j℃京军区总陕院附属八一儿童医院
Email:zhjfengzc@1 26.e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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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技术和手卫生规范。接触患儿前后应当严格手卫生,接触 患儿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应当戴手套,操作结束后应 脱掉手套并洗手。 (3)新生儿病房应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制度, 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的要求,开展呼吸机相关性肺 炎、中心静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等目标性监测,每季度进行空气 净化与消毒效果监测,以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采取有 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发现有医院感染聚集性趋势时,应当立即 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4)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操作时应当按照先早产儿后足月 儿、先非感染性患儿后感染性患儿的原则进行。发现特殊或不 明原因感染患儿时,应当严格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 规定,实施区域隔离措施。 (5)新生儿使用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灭菌。②一次性使用 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③氧
新生儿科建设指南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新生儿专业的发展,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新生儿病室主要收治胎龄超过34周、体重18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的新生儿。
第三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以及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和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可以设置独立的新生儿科病房,并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完善新生儿病室的规章制度,加强诊疗安全管理,保障患儿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管理,对辖区内新生儿病室的设置与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患儿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医疗机构规模、类别、级别、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保障新生儿诊疗工作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
第七条新生儿病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工作区域可分为医疗区、接待区、配奶区、新生儿洗澡区。
医疗区包括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早产儿病室。
第九条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区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有陪护病区应当一患一房,且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第十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吸痰吸氧装置、暖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
有条件的可配备经皮胆红素测定仪、新生儿专用监护仪和新生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第十一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每个病室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23号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新生儿专业的发展,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新生儿病室主要收治胎龄超过34周、体重18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的新生儿。
第三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以及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和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可以设置独立的新生儿科病房,并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完善新生儿病室的规章制度,加强诊疗安全管理,保障患儿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管理,对辖区内新生儿病室的设置与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患儿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医疗机构规模、类别、级别、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保障新生儿诊疗工作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
第七条新生儿病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工作区域可分为医疗区、接待区、配奶区、新生儿洗澡区。
医疗区包括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早产儿病室。
第九条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区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有陪护病区应当一患一房,且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第十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吸痰吸氧装置、暖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
有条件的可配备经皮胆红素测定仪、新生儿专用监护仪和新生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第十一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每个病室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
NICU的建设与分级管理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儿童医院新生儿医疗中心周晓光概述•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亦称新生儿加强医疗病房(NICU):对危重新生儿进行全程监护、及时诊断、强有力治疗与精心护理✓装备现代化监护诊疗仪器设备✓拥有雄厚的新生儿专科医护技术力量✓具有一整套严格的医护管理制度儿科或围产医学科医疗单元中与其他病室共用护理站的新生儿住院区域。
设有独立护理站的医疗单元,属于儿科或围产医学科领导。
新生儿病房建设与分级管理指南新生儿病房形式可以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和区域卫生规划设置为新生儿科、新生儿病区或新生儿病室。
新生儿科新生儿病区新生儿病室设有专门病区的独立临床学科,由医院直接领导。
根据多数专家的意见,沿用AAP 《隶属于大学最高级别的新生儿中心建议统一的能力分级定义》,将新生儿病房分为3个级别、6个等次,并有其具体定义的技术能力和条件,收治对象范围则更为细致明确。
新生儿病房的分级定义Ⅰ级:新生儿基础护理病房Ⅱ级:新生儿特殊护理病房Ⅲ级: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A、B等A、B、C等注:生命体征平稳的轻度外观畸形的足月新生儿,如:多指、耳前赘、睾丸鞘膜积液或疝气等。
生命体征平稳的有高危因素的足月新生儿,如:G6PD 缺乏症患儿、乙型肝炎患者或病毒携带者母亲新生儿、糖尿病母亲新生儿、发热母亲新生儿、胎膜早破新生儿、轻度的胎粪污染新生儿等。
Ⅰ级新生儿病房(新生儿基础护理病房)具备下列能力和条件:1.新生儿复苏;2.健康新生儿评估及出生后护理;3.生命体征平稳的轻度外观畸形或有高危因素的足月新生儿的护理和医学观察;4.需要转运的病理新生儿,离院前稳定病情。
二级A 等新生儿病房收容的生命体征稳定的病理新生儿,如1.生后5分钟Apgar 评分4-6分和/或需要任何形式复苏的新生儿;2.需要静脉给予葡萄糖、电解质溶液以及抗生素的新生儿;3.需要鼻饲喂养的新生儿;4.需要隔离护理新生儿;5.需要面罩或头罩给氧的新生儿;6.需要特殊护理的患有先天畸形新生儿;7.需要接受光疗的新生儿;8.过期产儿;9.足月小样儿或巨大儿;10.在上级新生儿病房治疗后转送回来的处于恢复期的婴儿;等。
卫生部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卫生部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新生儿病室是专门为新生儿进行疾病治疗和护理的特殊病区,对于保障新生儿的安全和健康尤为重要。
卫生部制定了《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旨在规范新生儿病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保障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一、建设要求1.新生儿病室应设置在妇产科或儿科内,面积适中,空气流通,保持室内温度、湿度适宜。
2.病室内应设有新生儿病区、护理站、医疗设备室、药品储藏室、工作人员休息室等功能区域,并设有合理的布局与通道。
3.新生儿病室的设备应符合卫生部制定的新生儿病室设备标准,包括婴儿护理床、呼吸机、监护仪、输液泵等必备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二、管理要求1.新生儿病室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责任和管理权限,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2.病室要建立完善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对新生儿的疾病、诊疗、治疗过程等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便于医务人员进行科学的诊断和治疗。
3.新生儿病室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环境卫生消毒,确保病室的洁净和安全,防止交叉感染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4.病室要建立健全的食品管理制度,确保新生儿的饮食安全,监测食品质量,禁止擅自进食或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三、护理要求1.医务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新生儿的护理和治疗,包括喂养、清洁、疾病诊疗、药物给予、监护等工作。
2.病室要重视新生儿的个体化护理,每个新生儿都应有专门的护理方案和个体化的护理计划,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护理干预。
3.医务人员要经常观察新生儿的生理和生化指标,及时记录并进行分析,及时判定新生儿的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4.在进行医疗救治时,要注意保护新生儿的个人隐私和隐蔽性,尽量减少外界干扰,营造良好的治疗环境。
以上是《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主要内容。
卫生部通过制定这一指南,旨在提高新生儿病室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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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管理:
新生儿病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 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流程, 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新生儿病室应当对有感染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 相关病原学检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造成医 院感染。对患具有传播可能的感染性疾病、有多 重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作标 识。 新生儿病室医护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应 当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实施预防和控制感染的措 施,确保医疗安全。新生儿病室应当严格限制非 工作人员进入,患感染性疾病者严禁入室。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发现特殊或不明原因感染患儿,要按照传染病管 理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并采取相 应消毒措施。所用物品优先选择一次性物品,非 一次性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儿前后均应当认真实施手卫生。 诊疗和护理操作应当以先早产儿后足月儿、先非 感染性患儿后感染性患儿的原则进行。接触血液、 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操作时应当戴手套,操 作结束后应当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五)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 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 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六)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 温或微波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 温或高压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 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要定期清洁与消毒。 (七)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当保持清 洁,每日至少更换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患儿 出院后床单元要进行终末消毒。
目录
基本条件 科室管理 医院院感预防与控制
基本条件
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人物相适应的场所,设 施,设备和技术力量。其建设布局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预防 与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到洁污区分开,功能流程合理。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当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 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 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 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崭新仪器
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标 准。 (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不得重复使用。 (三)呼吸机湿化瓶、氧气湿化瓶、吸痰瓶应当每日更换 清洗消毒,呼吸机管路消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蓝光箱和暖箱应当每日清洁并更换湿化液,一人用 后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应当 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主讲人 欧阳小荣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 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 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染 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科室管理:
配合国家相关 规定。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新生儿病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落实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并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医 院感染危险。 新生儿病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与流通,每日通风 不少于2次,每次15-30分钟。有条件者可使用空 气净化设施、设备。 新生儿病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要换(室内)工 作服、工作鞋。
基本条件:
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负压吸引装置、新生 儿监护仪、吸氧装置、氧浓度监护仪、暖 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输液泵、 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复 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 有条件的可配备吸氧浓度监护仪和供新生 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基本条件: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 病室。新生儿病室是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收治胎 龄32周以上或出生体重1500克以上,病情相对 稳定不需要重症监护治疗新生儿的房间,可以设 一间或者多间。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 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新生儿科病房分医疗区和辅助区,医疗区包括普 通病室,隔离病室和治疗室等,有条件的可设置 早产儿病室。辅助区包括清洗消毒间,接待室, 配奶间,新生儿洗澡间等,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哺 乳室。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新生儿病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 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 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黎城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平面图
卫生间 更衣室 护理站 医生办 公室 隔离病 房
第一道 门
第二道 门
走廊
普通病 房
接 待 室
洗浴间
陪奶室
监护室
设备
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 毒设施,每个房间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 设施、干手设施或干手物品,洗手设 施应当为非手触式。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床位设置配备足够数 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其 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当为0.3:1以 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当为0.6:1 以上。 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室负责人 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新生儿专业工作经验 并具备儿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新 生儿病室护理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护师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2年以上新 生儿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