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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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范文

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范文

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范文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经营管理,推进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煤矿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并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三量管理是指煤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煤矿瓦斯、煤尘和矿山地质的监测、控制和治理,以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一项管理措施。

第三条煤矿三量管理应坚持“禁放封堵、源头治理、系统管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技术手段,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预防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章瓦斯管理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体系,包括瓦斯抽放、瓦斯检测和瓦斯浓度报警等系统。

瓦斯监测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瓦斯管理规程,包括瓦斯浓度限值和报警值的设定、瓦斯监测的频次和方式、瓦斯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瓦斯管理规程应定期修订,与矿井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第六条煤矿应加强对瓦斯浓度的监测和控制,瓦斯浓度超过限值时,应立即停工进行瓦斯抽放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

第七条煤矿应对瓦斯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整改。

第三章煤尘管理第八条煤矿应制定煤尘管理规程,包括煤尘浓度限值、煤尘监测的频次和方式、煤尘防爆措施等内容。

煤尘管理规程应定期修订,与矿井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第九条煤矿应建立煤尘治理设备和设施,包括煤尘抑制剂、除尘装置和通风系统等。

煤尘治理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煤矿应加强对煤尘浓度的监测和控制,煤尘浓度超过限值时,应采取控制措施,如加强通风、洒水降尘等,确保矿井的安全。

第十一条煤矿应对煤尘防爆措施进行检测和验证,确保矿井的防爆安全。

第四章矿山地质管理第十二条煤矿应加强对矿山地质的监测和评估,定期开展地质勘探和地质灾害预测工作,及时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的变化,随时调整生产方案。

第十三条煤矿应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地质灾害预警和疏散预案等内容。

2021_煤矿“三量”管理方案

2021_煤矿“三量”管理方案

煤矿“三量”管理方案为了准确的掌握煤炭资源储量的动态变化,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特制定崖窑峁煤矿《三量管理方案》如下:一、“三量”领导机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调度主任)、(生技科长)、(地测科长)、成员:(采掘区队长)、(采掘技术员)、。

二、三量管理制度1、根据《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做好三量的计算工作。

2、定期计算分析矿井“三量”,每季度形成期末“三量”动态报表,并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定期(每年不得少于1次)对三量的动态变化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3、确保矿井灾害治理和采掘平衡,通过绘制和填报相应的图、表、台帐及文字说明,及时掌握和分析生产准备程度与采掘关系。

4、生产技术科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总工程师,煤矿应主动降低产量并制定相应的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方案。

可根据采掘接续紧张的严重程度,相应调减计划产量,或减少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并形成正式文件或纪要,报属地监管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无接续工作面的,应当确定停采期。

三、三量管理职责总工程师:根据三量动态报表,提出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方案。

生技科长:根据总工程师提出的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编制采掘计划,制定采掘调整计划和灾害治理措施。

生产副矿长:协助总工程师及生技科长落实采掘计划和灾害治理措施。

地测科长: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计算煤矿三量,形成季度三量动态报表,年末形成三量分析报告。

三量不符合规定时,及时向煤矿提出报告。

采掘技术技术员:协助生技科长编制采掘计划及灾害治理措施。

调度主任:协助地测科长统计矿井产量。

四、三量处罚规定总工程师未根据三量动态报表提出灾害治理和采掘计划方案,按500元每次处理。

生技科长未根据总工程师提出的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方案,编制采掘计划,制定采掘调整计划和灾害治理措施,按300元每次处理。

生产矿长不执行采掘调整计划及灾害治理安全措施的,按500元每次处理。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煤矿采掘接续紧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煤矿瓦斯天天学 439 煤矿 三量 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天天学 439 煤矿 三量 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天天学 439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害气体,它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对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安全稳定性都构成威胁。

因此,煤矿瓦斯的控制与管理非常重要。

在煤矿瓦斯的控制与管理中,运用"三量"管理制度是很有效的措施。

具体包括
以下三个方面:
1.瓦斯涌出量量化管理:通过瓦斯检测仪器测量瓦斯涌出量,
实时监测瓦斯的浓度和流速,并将数据记录下来。

同时,制定瓦斯涌出量的合理排放标准,确保瓦斯涌出量在安全范围内。

2.瓦斯抽放量量化管理:在采掘过程中,通过安装抽放设备对
瓦斯进行抽放。

瓦斯抽放量的管理就是通过测量瓦斯抽放量,确保抽放量与瓦斯涌出量相匹配,保持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瓦斯利用量量化管理:在瓦斯抽放的过程中,将抽放的瓦斯
进行利用,如用于煤矿瓦斯发电或其他用途。

利用瓦斯量的管理是通过测量瓦斯利用量,确保瓦斯利用的充分和高效,减少瓦斯的排放和浪费。

通过"三量"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和管理煤矿瓦斯,减少瓦
斯对矿井和矿工的威胁,保障矿山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个煤量管理办法

三个煤量管理办法

三个煤量管理办法
一、为保证矿井正常的生产衔接秩序,创造良好的循环作业环境,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

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三个煤量管理办法。

二、矿井三量即: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它体现形式就是煤炭开采的“可采期”,一个矿井如果要达到采掘平衡,后劲足,必须有足够的可采期。

三、可采期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协调关系,是保证矿井正常生产的前提,三量可采期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矿井采掘比例关系,合理确定三量之间的关系,准确制定三量的可采期和采掘配比。

指导矿井正常生产.
四、严格按照煤炭工业技术规定,加强对三个煤量的准确划分,对各类型巷道工程圈定的煤炭资源量进行计算.以矿井实际形成三量可采期与矿井规定可采期相比较,矿井采掘平衡关系便一目了然。

任何一个关系失调都会影响矿井的生产发展。

五、三量可采期的规定
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对大、中型矿井原则规定的三量合理开采期为:
开拓煤量可采期3-5a以上;
准备煤量可采期1a以上;
回采煤量可采期4-6个月以上。

六、建立三个煤量平衡表,每月进行一次分别计算,每年一月底
前绘制完成《三个煤量计算图》。

七、每月5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月末三个煤量报表》。

八、对各煤量的增加要准确及时,当月新增的回采煤量进行计算上帐。

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定期进行计算上帐。

九、对每月末各煤量“可采期”不达规定的项目,进行重点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实现采掘平衡,保证回采面的正常接替。

古书院矿地测队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规范煤矿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安全生产,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三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实施程序和要求,确保煤矿安全稳定生产。

第二章重点监管第四条三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瓦斯、煤尘和温度三项重点监管,其中:(一)瓦斯:煤矿瓦斯是最主要的安全隐患,应当加强瓦斯的监测和相关管理措施,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二)煤尘:煤尘是煤矿爆炸的主要诱因,必须加强对煤尘的管理和控制,防止煤尘爆炸发生。

(三)温度:煤矿内部温度对矿井通风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有重要影响,应当加强对矿井内部温度的监测和管理。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三量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由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要保证瓦斯、煤尘和温度的监测设备设施完好,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七条生产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三量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作业,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监测数据和生产情况。

第四章巡检监测第八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三量巡检监测制度,对瓦斯、煤尘和温度开展定期巡检监测。

第九条巡检监测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对煤矿内部瓦斯、煤尘和温度进行检测,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上报监测结果。

第十条对于有异常情况的矿井,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矿井内部的瓦斯、煤尘和温度处于安全状态。

第五章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对于瓦斯浓度超标的矿井,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要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瓦斯,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对于煤尘浓度超标的矿井,要加强通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煤尘浓度,并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温度异常的矿井,要加强通风设备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畅通,并进行必要的降温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量”管理制度

“三量”管理制度

“三量”管理制度**********二零一二年“三量”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矿井各类损失率、三量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合理开采资源,保证矿采面正常接替。

一、成立“三量”管理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地测科,负责处理日常三量考核及计算工作。

二、经常深入井下调查,观测和监督煤炭资源开采情况,加强“三量”原始资料收集,记录、积累与分析。

三、负责“三量”回采率,损失率计算与分析,研究“三量”可采期定额,“三量”表经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于每月5日前报地质处。

四、负责“三量”专用图纸的绘制,图上煤炭开采与丢失情况。

每旬末对回采工作面观测一次,有地质构造应增加观测次数,描述剖面,弄清影响生产的地质因素,了解丢煤情况,监督合理回采。

五、确保井下原始资料、观测数据、“三量”各类报表与图纸一致。

不准修改原始数据,并对图表的正确性负责。

六、参与全矿采掘生产计划编制工作,参加采掘方案的审议,为生产提供“三量”数据,对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提出合理建议。

七、负责煤厚探测工作,掘进每进20-30米,回采工作面每推进15-20米,探测一次煤厚。

并对资料整理分析及时预报,坚持合理分层,不失时机地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提出调正采高的意见。

八、不正确开采造成的丢煤时,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找出丢煤原因,一次不合理损失工业储量达500-2000吨时,由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追查处理;一次不合理损失工业储量达2000吨以上时,由局有关领导进行重点调查,找出丢煤原因,根据情节轻重,给有关人员处以批评通报、罚款和行政处分。

九、储量管理人员负责矿井储量管理和储量损失工作,按规程要求建立健全储量损失的图纸,资料帐卡,经常深入现场,调查收集工作面资源利用情况,发现不合理丢煤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告矿有关领导。

十、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不合理开采,对非法丢煤的设计和施工及时向总经理、总工程师反映情况,如制止无效,可越级上报。

煤矿“三量”管理制

煤矿“三量”管理制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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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
主任:科长
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
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
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检查各采煤区队回采率完成情况,对出现丢煤的单位督促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达到提高回采率的要求。

(五)生产技术科根据矿井接续安排合理调整掘进施工,确保矿井不出现集中施工或突击施工的现象,严格要求掘进单位按设计位置和层位施工,并对掘进单位施工巷道是否严格按设计位置和层位施工负责。

(六)地质测量科是煤炭资源、“三量”管理的主管监督部门,负责全矿回采率的测算和考核,对提高回采率或丢煤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罚意见。

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地质测量科负责。

“三量”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参加审查采区设计及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及回采率计划,以便掌握矿井生产情况,对生产部门进行业务监督。

2、在生产阶段,做好三量平衡工作,及时掌握和检查矿井的采掘关系,根据《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煤安监技装〔〕23号)规定要求,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分布不低于3年、12月、5个月。

对设计、巷道布置、采煤方法、煤柱的留设、煤层配采、工作面、采区损失率指标等多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对于违反规定的设计,提出改进意见。

3、在回采阶段,应经常深入现场,对分层厚度、采高、煤柱的回收、顶底煤厚度等,进行调查和丈量。

如发现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即将丢煤的现象,及时发放“预防丢煤通知书”限期要求整
改并进行复查,减少厚度损失。

4、采煤工作面结束前,应参加矿组织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参与确定其停采的处理意见。

三、矿井三量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煤炭工业技术规定及《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加强对三个煤量的准确划分,对各类型巷道工程圈定的煤炭资源量进行计算。

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三量”可采期,保证矿井采掘接续正常。

(二)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煤层地板等高线图,加绘三量、损失煤量等的分布情况,每月更新储量动态图。

建立三个煤量平衡表,每月进行一次分别计算,至少每季度形成期末“三量”动态报表,并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定期(每年不得少于1次)对三量的动态变化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图表,算出最短的“三量”可采期。

(三)做好储量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储量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三量报表,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并存档。

每月5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地测处《月末三个煤量报表》,三量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四)对各煤量的增加要准确及时。

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报告上级公司,制定相应的灾害治理和采
掘调整计划方案。

(五)对每月末各煤量可采期达不到规定的项目、进行重点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实现采掘平衡,保证回采面的正常接续。

(六)及时准确的提供“三量”变化情况,确保各种台账图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矿井“三量”定义及“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及矿井三个煤量可采期的规定
(一)开拓煤量是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采(盘)区大巷、回风石门、回风大巷、主要硐室和煤仓等开拓掘进工程后,形成矿井通风、排水等系统所圈定的煤炭储量,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

开拓煤量按下式计算:
Q开=(LhMD-Q地损 -Q呆滞)K
式中:Q开——开拓煤量,t;
L——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走向长度,m;
h——已完成开拓工程的采(盘)区煤层平均倾斜长,m;
M——开拓区域煤层平均厚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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