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年人的人权保护
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必要性

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必要性概述我们生活在一个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老年人口占比不断增加,因此保护老年人权益变得尤为重要。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有权享受到尊严、健康和幸福的晚年生活。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老年人的权益常常受到侵犯,这引起了我们对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必要性的思考。
老年人的权益受到侵犯的现状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权益受到了种种侵犯。
首先,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注程度不足,老年人的存在感和尊严感受受到挑战。
其次,老年人在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许多老年人在退休后失去了经济来源,无法得到适当的医疗和关怀,也无法享受到继续学习的机会。
此外,老年人在社会交往和社区参与方面也面临着困难,他们可能被忽视、孤立和欺骗。
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性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老年人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享有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的基本权益,这包括人权、生活权、医疗权、劳动权等。
保护老年人的权益是社会公正和人道主义的需要。
其次,保护老年人的权益符合社会的长远利益。
老年人是社会经验和智慧的传承者,他们的经验和知识对于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如果老年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他们可能失去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动力和能力,这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最后,保护老年人的权益是法治社会的基础。
法律规定了每个人的权益,无论年龄大小,都应该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保护老年人的权益不仅是对老年人的尊重,也是对法律的尊重。
如何保护老年人权益为了保护老年人的权益,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老年人的经济和社会保障力度。
包括提高退休金和养老金的水平,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动老年人就业和再教育等。
其次,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保护力度,确保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还要加强对老年人相关政策的宣传,让老年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社会和家庭也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和支持,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和社区的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人权保障 关注老年人的权益与保护

人权保障关注老年人的权益与保护随着全球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的权益和保护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尊重老年人的权益,确保他们在社会、经济和政治方面享有平等的地位,是构建一个公正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人权保障关注老年人的权益与保护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第一部分:老年人的权利老年人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享有与其他人群平等的人权。
他们不仅享有基本的人权,如生命权、言论自由等,还应当特别关注到他们的特殊需求和权益。
例如,他们享有充分参与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权利,享有养老金和医疗保健的权利,以及享有安居乐业的权利。
第二部分:老年人的需求和挑战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面临着许多特殊的需求和挑战。
他们可能面临健康问题、经济困难、社交孤立等。
与此同时,老年人也经常成为潜在的受害者,比如虐待、歧视和剥夺他们的财产等。
这些问题使得老年人的权益和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第三部分: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挑战实施老年人权益和保护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社会对老年人关注度不够,缺乏意识和行动。
没有足够的资源和政策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其次,存在歧视老年人的现象,老年人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
此外,监管和执法机构对于老年人权益保护不力,导致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
第四部分:促进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措施要加强老年人的权益保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社会教育,提高社会对老年人的认知和关注。
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活动,树立尊重老年人的观念,增加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
其次,加大政策支持,提供足够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障,确保老年人的经济稳定和社会参与。
此外,加强法律监管和执法机构的力度,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老年人权益得到保障。
结论:老年人的权益和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尊重老年人的权益,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和需求,不仅是对老年人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公正和公民道德的体现。
通过加强社会的教育、政策支持和法律监管,我们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公正和尊严的社会环境,实现老年人权益的全面保障。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心得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心得一、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意义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
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尊重人权:老年人也是人权的受益者,他们享有与其他年龄段人群一样的权益。
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是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2.社会和谐稳定: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可以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3.家庭幸福:老年人是家庭的重要成员,他们的权益保障,可以增强家庭的凝聚力和幸福感,促进家庭的和谐发展。
4.经济发展:老年人是消费市场的重要力量,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可以推动老年消费市场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
二、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机制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该法律明确规定了老年人的权益保障范围和保障措施,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全面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律规定了对老年人的家庭暴力行为进行打击和惩治,保护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虐待老人法》:该法律规定了对老年人的虐待行为进行打击和惩治,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安全。
2. 政府政策支持•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机构:政府建立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机构,负责监督和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及时解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问题。
•提供社会救助和福利:政府提供社会救助和福利,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例如提供老年人低保、医疗救助等。
•加强医疗保障:政府加大对老年人医疗保障的投入,建立健全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提高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3. 社会组织参与•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社会组织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例如设立老年人活动中心、提供老年人健康咨询等,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加强志愿者服务: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参与老年人的服务工作,提供帮助和关爱,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保护老年人的权益

如何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老年人的尊严和福祉,社会各界都应该共同努力,采取措施来保护老年人的权益。
本文将从法律保护、社会关怀以及家庭关系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法律保护法律保护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石。
国家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老年人的权益保护范围,为老年人提供法律保护的支持。
同时,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的宣传,提高老年人对法律保护的认识。
同时,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也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加强对虐待老年人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虐待者的法律责任;设立老年人维权热线和举报平台,方便老年人举报各类侵害行为;加大对老年人经济利益保障的法律保护程度,维护老年人的经济权益。
二、社会关怀社会关怀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环节。
社会应建立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和精神需求。
政府可加大投入,建设更多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提供给老年人居住和照顾的场所。
此外,也应推动社会各界对老年人的关注与关怀。
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为老年人提供陪伴、照料等服务;定期组织文艺演出、亲子活动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通过教育活动,向社会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三、家庭关系家庭是老年人生活的重要依托,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对老年人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家人应尊重老人的意愿,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意见,让老人参与家庭决策。
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主动关心老人的生活和需求,给予他们关怀和支持。
尊重老人的个人隐私,不干涉他们的个人生活。
家庭成员也应相互间互相支持,在照料老人的过程中分担责任,避免过度依赖单个家庭成员。
结语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保护他们的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
通过法律保护、社会关怀和家庭关系的综合配合,我们可以确保老年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尊严、幸福的晚年生活环境。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感想体会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感想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老年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我们的生活中,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今他们步入晚年,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和关爱,其合法权益更应得到充分的保护。
在参与相关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我对此有了许多深刻的感想和体会。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
首先是经济权益,许多老年人在退休后收入减少,生活可能面临经济压力。
比如一些老年人可能因为缺乏足够的养老金,而在医疗、生活等方面捉襟见肘。
这就需要我们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确保老年人能够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其次是健康权益。
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扰。
在医疗保障方面,部分老年人可能会因为医疗费用过高而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制度,让老年人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知识的普及,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再者,老年人的精神权益同样不容忽视。
随着年龄的增长,许多老年人的社交圈子逐渐缩小,子女又忙于工作,他们可能会感到孤独和失落。
我们应该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家庭成员多陪伴老人,社区也可以组织各种适合老年人的活动,让他们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比如一些不法分子针对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进行诈骗活动,使老年人遭受财产损失。
还有一些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让老年人生活陷入困境。
这些现象令人痛心,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紧迫性。
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政府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大执法力度,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要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参与到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工作中来。
宪法解读宪法保障的老年人权益

宪法解读宪法保障的老年人权益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
作为国家最高法律法规,宪法对老年人权益进行了明确的保障。
本文将通过解读宪法相关条款,阐述宪法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宪法赋予老年人基本权利宪法第二章第三节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老年人的权利保障。
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保护、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和自由。
”老年人作为人的一部分,享有与其他公民相等的权利,国家有责任保护和维护他们的尊严和自由。
宪法第四十-nine条进一步强调了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国家保障老年人的合法的权益,保障老年人的合法的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这一条款明确了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责任。
二、宪法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权益老年人的生活权益是宪法保护的重点之一。
宪法第二十保护每个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住房权等。
针对老年人,宪法还特别强调了他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宪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对老年人实行养老院、子女供养、社会保险等多种养老制度。
”这一条款保证了老年人的养老权益,无论是就医还是生活保障,国家都将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
三、宪法保障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权益老年人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享有平等的社会参与权益。
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倡导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其它正当的权益。
”这一条款强调了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保护,并提倡全社会共同参与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宪法还规定了老年人参与国家事务的权益。
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任何公民都有参与全民皆兵的神圣权利和义务。
”老年人享有参与国家建设和决策的权益,这为老年人提供了实现自我价值和贡献社会的机会。
四、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建议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1. 完善养老制度。
加强养老院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提供高质量、便捷的养老服务。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口比例逐渐增加,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老年人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他们往往更容易受到各种侵害,因此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首先,加强法律保障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基础。
我们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老年人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
例如,对于虐待、遗弃老年人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
同时,要加强法律宣传,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可以通过社区讲座、法律宣传手册、电视节目等多种形式,向老年人普及法律知识,使他们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家庭层面,子女应当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
这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规定。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仍存在一些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
对此,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弘扬孝道文化,让子女明白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
同时,社区和相关部门可以建立监督机制,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要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子女应多陪伴老人,给予他们情感上的支持和关爱。
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应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养老金水平,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加大对贫困老年人的救助力度,让他们能够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同时,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解决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增加社区医疗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
对于长期患病、失能的老年人,要提供必要的护理补贴和康复服务。
在社会服务方面,要为老年人创造更加便利的生活环境。
公共设施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如设置无障碍通道、增加老年活动场所等。
加强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出现虐待老人、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多样化的养老模式,如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论XXXX老年人权益保护(可编辑).doc
论XXXX老年人权益保护(可编辑)老年人权益保护论老年人权益保护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章的规定,老年人是指一岁以上的公民。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规定,一个老年人口超过总人口的国家将进入老龄化阶段。
据此,我国已进入老龄化国家,老年人问题已成为国家、社会、法律和家庭密切关注的问题。
忽视和重视老年人权益的过程。
尊老爱幼、节俭、邻里和睦、家庭团结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的第一部调整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婚姻家庭关系等级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法律明确规定,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考虑到老龄化问题在当时并不突出,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并未纳入婚姻法。
在“文化大革命”的* *年,一些地区和个人在“打破四旧,建立四新”的口号下,挥起拳头践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致使一些老年人的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老人义务的人,在赡养老人方面做得不够或做得不够好。
一些支持者不明白什么是支持的责任,什么是在经济上支持老年人,在生活中照顾他们,在精神上安慰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年底,党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
邓小平同志第一次提出要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当宪法被修改时,禁止虐待老人的规定首先写入了宪法。
在* *第一次修改婚姻法时,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被写进了婚姻法。
自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引起了国家、社会和法律的关注。
老年人权益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财富。
几十年来,他们为国家、社会和他们的孩子努力工作,直到老了,他们还在发挥余热。
虽然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和重视,但绝大多数支持者都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这样做就侵犯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些地方和一些家庭,这种情况仍然相当严重。
其表现是支持者缺乏支持意识。
支持者指的是老人的孩子和其他在法律上有义务支持他们的人。
在正常情况下,受抚养人是老年人的子女。
《婚姻法》第28条规定,负担得起的孙子女。
保护老年人权益
保护老年人权益在一个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社会,保护和尊重老年人的权益变得尤为重要。
老年人是社会的财富和智慧的源泉,我们有责任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尊严和权益。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包括法律保障、社会关怀和个人责任。
一、法律保障法律是保护老年人权益最重要的工具之一。
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例如颁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老年人享有的权益和社会责任。
这些法律规定了老年人的权利范围,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虐待,提供了法律途径来维护老年人权益。
同时,国家还设立了老年人维权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以确保老年人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权。
二、社会关怀除了法律保障,社会关怀也是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方面。
社会应当建立一个关爱、尊重和支持老年人的氛围。
政府和社区应该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服务,比如医疗和养老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同时,社会可以组织一些志愿者活动,邀请青年人和学生关注和陪伴老年人,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三、个人责任除了法律保障和社会关怀,个人责任也是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因素。
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照顾和尊重老年人的责任。
我们可以从家庭出发,关心老人的生活和健康状况,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
此外,我们还可以在工作和社交环境中,积极倡导尊重老年人的行为,避免年龄歧视和虐待的现象发生。
只有每个人都肩负起保护老年人权益的责任,才能构建一个充满爱和尊严的社会。
结语保护老年人权益是一个全社会的责任。
政府、社会和个人都应该共同努力,通过法律保障、社会关怀和个人责任来实现这一目标。
只有当我们将老年人视为社会的宝藏和财富时,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愿景。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建立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老年人权益保护
老年人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引言老年人是社会中的重要群体,他们为社会作出了很大贡献,享有应得的权益,但是由于身体状况和社会地位的变化,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讨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已经当前社会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 老年人的权益老年人的权益应该得到充分保护和支持。
他们应该享有以下权益:- 生活权益:包括食品、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益。
- 健康权益:老年人健康是他们能够继续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基础。
因此,老年人有权享受基本的医疗、养老护理和康复服务。
- 社会参与权益:老年人应被鼓励参与社会活动和决策,他们应该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过程。
2. 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资源,他们的经验和智慧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社会公平: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只有当老年人的权益得到保护时,社会才能更加公正和平等。
- 传承文化:老年人是社会文化的守护者,他们拥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和传统知识。
保护老年人的权益有助于传承和保护社会文化遗产。
- 社会稳定:老年人是社会的稳定力量,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能够保持生活稳定和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 人权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每个人都是享有基本人权的,老年人也不例外。
3. 老年人权益保护面临的挑战尽管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认可,但是在实践中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养老服务不足: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目前社会养老服务还不够完善,缺乏养老院和专业的护理人员。
- 缺乏法律保障:目前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重要的老年人权益的保护缺乏具体的法律条文来明确和保障。
- 社会观念转变缓慢:一些社会观念仍存在对老年人的歧视和忽视,老年人在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权益保护还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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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年人的人权保护200809410636 胡慧洁指导教师:张莉论文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老年化社会的界定,我国已全面进入老龄化,老年人问题已成为国家、社会、法律、家庭已经老年人自身十分关心重视的问题。
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形势的不断发展,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
研究老年人的人权保护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客观地分析了当前涉及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现状、分析了赡养纠纷案件的成因,比较全面地指出了当前赡养纠纷案件的特点和解决的建议。
最后指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必须建立以社会养老保障为主的制度。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障老年人人权保护法律制度当今社会人口老龄化呈上升趋势,老年人口的比重和绝对量越来越大。
2010年7月13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首次发布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9)》,指出200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我国已经进入并将长期处于老龄社会。
近年来,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尊老、敬老、爱老已成社会风尚。
大多数老年人受到国家、社会和家庭的重视,得到了较好的扶助和赡养。
但是,也有一些人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尊老、爱老、助老观念淡薄,加上市场经济的冲击,社会保障机制的某些滞后,在我国广大农村和城市的少数地区以及家庭,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时有发生,有些甚至还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了三个文明建设的进程。
研究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现状及案例特点九十年代及其以前的时间内,我国无论城市和乡村,涉及老年人的诉讼案件鲜有发生,1996年我国颁布实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来,由于社会观念的转变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此类案件呈上升趋势。
笔者曾做过调查:1996年以前每年此类案件只占整个民事案件的2%左右。
1996年以后,此类案件以年7%的速度直线上升。
且涉案范围又由过去较单一的赡养纠纷发展到收养、侵权、侮辱、继承、再婚、虐待等诉讼案件。
在城镇,因企业改制和经营不善引起的劳保工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纠纷等,在众多涉老案件中,民事方面的案件占多数,而涉及赡养纠纷的又占民事案件中的绝大多数。
据统计:自2005年开始,每年受理涉老案件都分别在50、80、100左右,到2008年分别上升到100、160、200多起,其中受理并审结的赡养纠纷案件已经占涉老案件的65%以上,上升的趋势及范围的扩大令人担忧。
二、老年人赡养纠纷案件的成因该类案件的形成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和老年人法律意识的增强,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其次是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家庭结构呈现8-4-2-1结构,扶养、赡养人口与被抚养、被赡养人口不成比例。
还有市场经济的冲击和老人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对赡养、扶助条件要求的提高。
老年人赡养纠纷案件的特点有:农村较城市多;经济文化落后的地方多;法律越健全此类案件越多;再者是传统观念、亲情血缘关系的掺杂,使得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起来较棘手、繁琐反复。
因此,建议要把审理涉老案件的重心放在赡养纠纷案件的审理上,重点探索分析此类案件形成的原因和特点,从法律制度上去探究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薄弱环节分析和对赡养纠纷案件的调查(一)农村赡养问题突出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农村老年人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特别是赡养问题十分突出。
究其原因主要有:1、绝大部分农村老年人以体力劳动为主,在丧失劳动能力后无自己的经济来源。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人口不成比例。
农村人口的赡养人比被赡养人低出12个百分点。
3、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起步晚,保障程度低,加之农村收入普遍较少,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并无多少积蓄,无法满足晚年的生活保障。
4、“养儿防老”的传统生育观念根深蒂固,不少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但仍坚持不生儿子,决不罢休,使得一些家庭抚养和赡养的负担显得十分沉重。
5、农村分家析产的做法留下隐患多。
农村家庭采取了分家析产方式的,占绝大多数,从审理的案件反映的情况看,有分家析产的占95%以上,且大部分的分家析产是采取“化整为零”方式,父母的房产、积蓄、生产资料等几乎被子女分割殆尽,使老年人自我养老的能力几乎降到了零。
而且财产分割上的绝对平等难以达到“公平”,极易造成子女(婿、媳)之间及子女(婿、媳)与父母之间的矛盾,为赡养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二)物质赡养需求突出多数被赡养人诉讼请求集中在要子女给付房屋、米面、油、燃煤、医疗费、生活费等生活资料方面,这与当前的生活条件相对较低不无关系,而提出要子女给予精神上慰藉的,几乎没有。
大多数老年人实际上也很清楚,精神赡养执行谈何容易,与其提这些不切实际的要求,还不如缄口不言。
不仅农村的情况如此,城镇老年人或原来有工作的老年人在这一问题上亦基本如此,多认为自己“老有所养”,赡养不赡养跟和自己关系不大,特别是在子女赡养问题上持放任态度,基本上全靠政府社会给自己的物质保障为主。
(三)不可忽视部分儿媳的负面作用调查中发现:在法院所审结的案件中,有50%以上的案件反映儿媳在赡养问题上起决定作用。
儿媳参与、指使不赡养老人,甚至殴打被赡养人的现象屡见不鲜。
有的案件被赡养人甚至直接起诉了儿媳,诉称儿媳打骂自己,要儿媳赔偿、赡养。
因此,在赡养纠纷中,儿媳角色的作用不容忽视。
(四)老年人主动寻求诉讼保护的意识淡薄对赡养问题不满意的多,而提起诉讼的却较少。
城镇老年人的“牢骚”主要集中在子女对老人不关心、养老金不高、发放领取困难方面。
农村老年人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医疗和物质生活保障上。
诉讼少的原因,一是当地基层组织做了大量工作;二是村(居)委会干部的工作方法主要是说服、教育性的,不容易伤害亲情、感情,老年人大都害怕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三是村委会做工作随时、随地优势,而法庭(法院)来去一趟不容易,执行又比较困难,加之陈旧观念的影响,自觉不自觉地产生“打官司丢脸”的想法。
因此,近八成以上的老人表示:“有了赡养纠纷要先由村(居)委会干部解决”,“不去打官司”。
这也是大量的纠纷在法院立案后,老人不愿出庭,自动放弃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原因。
(五)只起诉个别赡养人的多,起诉女儿的极少。
从审理的案件看,赡养人在三人以上的占95%以上,但被赡养人只起诉一、二个人的占90%以上。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多在于赡养纠纷往往是一、二个子女不尽义务而引起,导致其他赡养人攀比仿效,因此,被赡养人“逼迫”无奈,只有起诉不尽赡养义务的少数子女。
被赡养人之所以不起诉女儿,原因仍是旧观念影响较深,认为女儿未分家产,出嫁后可不承担赡养义务,这一点在农村地区尤甚,有的老人甚至认为:“女儿没有赡养义务”。
(六)暴力拒养现象影响诉讼。
从审结的案件中可以看出,近15%左右的老年人反映赡养人有暴力拒养现象。
而事实上还高于这个比例。
出现这类现象的原因有多方面的,赡养纠纷案件撤诉或起诉后不愿出庭现象之所以较多,与此不无关系。
有几宗案件在法院立案、调查甚至开庭后,被赡养人还找法官申请撤诉,原因就是赡养人威胁“越告越要打”。
故暴力拒养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七)因老人再婚引起赡养纠纷。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择偶、婚姻观念也在不断革新。
许多离退休老知识分子、技术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术优势为社会发挥余热,经济物质条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变,老年婚变或年老续贤情况的不断出现,不少子女则因老人再婚后将来继承父母遗产或分割家产时对自己不利,而干涉老人再婚拒绝赡养。
(八)精神慰藉已成赡养内容随着社会发展、物质条件的丰富,不少老年人不但需要吃饱穿暖,还需要精神上有所慰藉,比如:需要儿女经常探视,家庭经常聚会等等。
四实现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思考鉴于当前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上升和扩大趋势,笔者谨从法律角度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中的赡养纠纷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推广公正赡养协议,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签分家(管)协议是我国城乡民间较为普遍存在的现象,这样的协议一般会涉及父母财产分割、赡养、安葬,具有遗嘱性质,对子女有一定约束力。
有的乡(镇)政府也规定在领取结婚证明时,新婚夫妇须与父母签订赡养协议,或为父母投养老保险,希望通过类似的办法解决老年人赡养问题。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民间签订的协议,还是由政府介入签的公证协议,积极作用都不容置疑。
履行协议的毕竟是大多数人,不守协议或以其它借口而推脱责任的往往是极少数人,通过诉讼后,这些人基本上也比较主动表示愿按协议履行赡养义务。
问题是,虽然这样的协议实用,但法律效力不足,使得不少协议流于形式,不得不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而审判结果最后又还是回到协议上。
因此,我们建议民间的分家(管)协议要逐渐过渡到公证协议上来,让政府机构从法律角度、履行现实性、合法性方面把关。
同时,立法机关可根据这种协议的实际操作性,赋予公证赡养协议书强制执行效力。
只要这种协议订立的程序、内容合法,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免于繁琐的诉讼程序,以最经济的方式解决问题。
(二)审理赡养纠纷案件应注重精神安慰在司法实践中,实现对赡养纠纷当事人的精神安慰,可促进纠纷解决,我认为大致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确立赡养纠纷案件调解必经制度。
鉴于赡养问题辐射的社会面广,加之赡养纠纷愈来愈多的现实,我们认为以多做调解为宜,不能简单地将“一步到庭”庭审模式适用于赡养纠纷案件。
增加调解程序,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各方的对立情绪,减轻各方的精神负担,对被赡养人有利无害;加强诉讼中宣传、教育工作。
凡有虐待行为的赡养人,法庭应当首先对其进行教育,宣传法律规定,同时,根据民法通则中有关制裁民事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赡养人具结悔过,当庭向被赡养人道歉,并书面保证以诚恳的态度履行赡养义务。
在赡养纠纷案件中,一般不宜对赡养人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以免产生逆反、对抗心理,报复被赡养人,导致被赡养人受到更严重的精神伤害;对有数名赡养人的赡养案件,法院在判决时,应根据当事人的平时表现,在一个判决中采取给付不同等数额赡养费办法,对有能力而拒养者,应允许判决其多出赡养费,不应当保持赡养费给付上的均等。
对于与被赡养人关系相对融洽,主动提出与被赡养人生活的,可适当少量承担赡养费,以弥补赡养人精神上的付出;加大并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利用精神需求物质补的方法,在最短时间内给予被赡养人精神上的安慰;建立赡养纠纷案件减免诉讼费、巡回审理、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及基层组织协助执行制度,实现赡养纠纷案诉讼渠道彻底畅通。
(三)建议赋予儿媳(女婿)法定赡养义务现行婚姻法第十五条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