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项目报批报建办理指南

上海市建设项目报批报建办理指南
上海市建设项目报批报建办理指南

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办理指南

为了使公司内部项目管理和操作者(设总、项目经理、客服经理、专业负责人等),更加了解和熟悉上海市各个区建设项目的办理流程,更好地预控、管理、推进项目操作进程,推出上海市各区建设项目办理指南(本册为浦东新区区)。

《上海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办理指南(征询版)》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办理指南》、浦东新区区行政办事大厅内规划、发改委、建管局、房管局、卫生、环保、公安等各职能部门窗口服务告知单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区政府网站的相关审批要求进行编制,随着该区行政管理规定地不断更新和完善,报批报建指导册将定期进行补充完善。

使用须知:

1、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办理指南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上海市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

流程;第二部分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注解。第二部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章浦东新区区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流程图;第二章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注解。

2、该册将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的整个报批报建过程分为6个阶段(土地获取及规划阶段、方案

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开工阶段、竣工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罗列的重点报批报建环节进行详细说明。

3、重点报批、设计环节的阐述分为:控制要点、重要报批环节、审批单位、审批时限、报送资

料、相关表格、获取文件。设计重点关注报送资料的表格。

4、附页为上海市上海市各区报批报建环节中具有共性,同时需设计重点关注的环节。

5、本册中黑色斜粗体部分指与设计关系紧密的内容,重点关注。

6、本册第二部分第一章的流程图中,蓝色字体部分为三种土地获取方式存在差异的地方。

7、本册中带下划线的部分有链接设置,可按住CTRL,单击查看详细内容。

8、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相关办事指南可查询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79152736.html,/

办事地点: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新区市民中心

前言 (1)

第一篇上海市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 (4)

第二篇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 (7)

第一章概述 (7)

一、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 (7)

二、划拨用地建设项目: (8)

三、自有土建设项目: (9)

第二章浦东新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示意图 (10)

第三章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注解 (14)

(一)土地获取、环评、项目核准阶段 (14)

1. 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 (14)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4)

3.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15)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7)

5. 项目核准 (17)

6. 工程报建审批 (18)

7. 详细规划组织报审 (18)

(二)设计方案审批阶段 (19)

1. 设计招投标 (19)

2. 方案征询 (19)

3.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批复 (21)

4. 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3)

5.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3)

(三)设计文件审查阶段 (25)

1. 扩初征询 (25)

2. 抗震超限专项审批 (26)

3. 申请扩初批复 (27)

4. 初步设计概算 (27)

(四)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28)

1. 施工图审查 (28)

2. 施工报建图 (29)

3.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9)

4. 室外管线综合设计 (31)

(五)核发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阶段 (31)

1.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1)

2. 办理防雷检测 (31)

3.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 (32)

4. 工程开工放样复验灰线 (32)

5. 居住区名称命名审批 (33)

6. 申请编订门弄(楼)号牌 (34)

7. 面积预测 (34)

8.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5)

(六)竣工阶段 (35)

1. 地籍修测及地籍图 (35)

3. 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7)

4. 大产证办理 (38)

附页一:上海市设计招投标、备案手续办理流程 (40)

附页二:上海市超限高层抗震审批流程 (44)

附页三:概算设计 (45)

附页四:室外管线综合设计流程 (46)

附页五: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电子报件 (48)

第一篇上海市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一)土地招拍挂项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商业、旅游、金融、服务、娱乐、商品房六类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采取招拍挂方式。

土地招拍挂项目核准流程包括8个主要环节:1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2、环评审批;

3、项目核准;

4、设计方案审批;

5、设计文件审查;6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核发

施工许可证;8、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二)划拨用地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用地项目核准流程包括8个主要环节: 1、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2、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3、项目核准;4、设计方案审批;5、设计文件审查;6、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核发施工许可证;8、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自有土地一般是指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自有生活用地,国家禁止变相开发商品房。

自有土地项目核准流程包括8个主要环节: 1、规划设计要求(及用地预审);2、环评审批;3、项目核准; 4、设计方案审批; 5、设计文件审查;6、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核发施工许可证;8、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篇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

第一章概述

一、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

根据土地招拍挂项目核准流程包括8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前,由市、区(县)招拍办向房地、投资、

规土、环保、绿化、市容环卫、公安(交通)、民防、卫生、管线管理等部门书面征询意见,各部门提出项目开发的有关技术参数、控制标准等管理建设要求,并书面反馈市、区(县)招拍办。各项管理建设要求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和出让合同中明确告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项目建设单位)。

2.环评审批——在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前,项目单位凭土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

土地出让合同)先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

3.项目核准——项目单位在获得环评审批文件后,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土

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审批等文件。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出让合同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

批。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5.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

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 , 组织投资、规土、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6.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

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

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

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

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二、划拨用地建设项目:

划拨用地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2)包括8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单位在报送核准机关核准

前,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

2.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项目单位凭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分别向房地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

3.项目核准——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

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文件。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审批;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规划选址意见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

门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5.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

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组织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6.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

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

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

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三、自有土建设项目:

自有土地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3)包括8个主要环节 , 具体是:

1.规划设计要求(及用地预审)——项目单位在报送核准机关核准前,首先向规划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审批,并按规定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环评审批——项目单位凭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或合同变更文

件,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文件。

3.项目核准——完成上述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土地

预审意见(或土地出让变更合同)、规划设计要求、环评审批等文件。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审批;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

批。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5.设计文件审查——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核准报告,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

交通管理部门。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组织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公安(交通、消防)、市容环卫、卫生、民防、安全监督、管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会审后的意见反馈审图公司。审图公司按照设计文件审查的规定,结合会审意见,出具审图意见并报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6.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图意见备案文

件后,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放样复验。

7.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施

工监理招投标备案、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备案、使用粘土砖的核定手续,并申请核发施工许可证。

8.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可委托建设交通管理部门

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环保、消防等验收(试生产)审批意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文件。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章浦东新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示意图1、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图示图:

建设工程

第三章浦东新区区建设项目办理流程注解

(一)土地获取、环评、项目核准阶段

重要报批环节: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申请《选址意见书》、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项目核准、工程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核

1. 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

1.1 审批部门:房管局

1.2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1.3 报送资料:

1.4 相关表格

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表.doc

1.5 获取文件

《中标通知书》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适用范围: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地块以外,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其办理: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指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2.1 审核单位:规划土地局

2.3 报送资料:

2.4相关表格

《建设项目选址意

见书》申请表.doc

2.5获取文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

3.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如容积率、绿化率、集中绿地率、覆盖率、建筑高度、公建配套设施及特殊性限制条件等)

控制要点: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覆盖率、有无限高、绿地率、集中绿地率、停车率、配套公建设施内容、面积及分布

适用范围:1)利用原址新建、改建、扩建且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工程;2)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涉及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装修工程;3)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4)沿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5)不需要申请用地的管线、道路工程。

3.1 审核单位:规划土地局

3.2 审批时限:20-30个工作日

3.3 报送资料:

3.4 相关表格

《建设工程规划设

计要求》申请表.doc

3.5获取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及附图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4.1 审批单位: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4.2 审批时限:受理后1个月

4.3 报送资料:

4.4 获取资料

《环评批复》

5. 项目核准

5.1 办理单位:发改委

5.2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5.3 报送资料:

5.4 获取文件

《项目核准意见》

6. 工程报建审批

6.1 办理单位:区建交委

6.2 办理时间:当场

6.3 报送资料:

6.4 获取文件

工程报建IC卡(工程报建IC卡是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招标的钥匙,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7. 详细规划组织报审

控制要点: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覆盖率、有无限高、绿地率、集中绿地率、停车率、配套公建设施内容、面积及分布

7.1 审核单位:规划土地局

7.2 审批时限:35个工作日

7.3 报送资料:

7.4 相关表格

修建性详细规划申

请表.doc

7.5 获取文件

《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

(二)设计方案审批阶段

重要环节:设计招投标、方案征询、申请方案批复、申请环评批复、申请可研批复、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证

需注意的设计环节:室外管线综合设计

1. 设计招投标

(上海市建设项目共性环节)

控制要点:设计招投标的进行应越早越好,设计合同备案的完成对设计单位尤为重要,是设计单位进行自我保护的最有效的措施。接触项目后应及早办理设计招投标手续。招投标备案办理时间不得晚于扩初报审。

详见附页一:上海市设计招投标、备案手续办理流程

2. 方案征询

2.1 征询部门:

区自来水公司、区燃气公司、区电信局、区供电局、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市容、区农绿局、交通(市、区)、区民防办、区教育局、区节能办、镇政府、区房管局、市空港办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年施行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年 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中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它有关文件。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

上海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报建工作指南

前期工作指南(浦东地区) 目录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五、前期工作主要涉及部门 六、办理前期手续所提交资料清单及主管部门审批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1、该作业指导书是以浦东新区现行标准组织编制。 2、本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及流程适用于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 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的建设项目。 3、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但建设 资金是自筹的建设项目,则在初步设计评审中无需进行概算评审,其余内容及流程 相应不变。 4、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但总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资 金按市财力和自筹划分)则无需编制详细规划,其余内容及流程相应不变。 5、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 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包 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 6、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且建设资金是 自筹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 (包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编制详细规划和扩初阶段的概算评审。 7、凡是使用市财力建设的建设项目,必须由市建委进行初步设计技术、概算评审和批 复。 8、凡在市立项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市招标办报建。 9、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进 行公开招投标,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可办理 直接委托手续,而施工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议书编制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 3、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 4、选址意见书申领 5、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申领 6、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申领(包括土地定界报告) 7、建设工程报建 8、勘察、设计招标 9、设计方案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政府职能部门(包括水、电、煤市 政配套部门)征询意见 10、初步设计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防雷、抗震政府职能部门征询意 见 11、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评审 12、初步设计批复 13、施工、监理招标

项目建设前期报批报建管理流程全

项目建设前期报批报建管理流程 ……房地产公司 ……年……月……日

目录 1 流程概述................................................................ 1.1流程目的及适用范围................................................... 1.2定义................................................................. 1.3流程关系............................................................. 1.4部门职责............................................................. 1.5流程输入及输出文件................................................... 2图示.................................................................... 2.1系统图............................................................... 2.2流程图............................................................... 3流程操作指引............................................................ 3.1项目前期报批报建阶段................................................. 1)项目投资备案的工作要点:.............................................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工作要点:...................................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工作要点:....................................... 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作要点:................................... 5)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作要点:...................................

恒大地产房地产开发报建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房地产开发报建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用地手续办理 第一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次日展开收地工作,在支付地价款及契税后5 天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及使用年限等内容必须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致;如需办理临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在到期30 天内完成延期手续或变更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手续。未按此执行并造成损失的,给予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主管开发公司领导(或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降一级工资以上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3、原则上须尽量划分多块宗地办理国土证。 4、地区公司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收地时开发部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用地红线第二条及用地面积进行核定,否则给予开发部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综合计划部考核。管理及监察中心每月对此项工作进行100% 检查。必须及时开展维权取证工地区公司在履行土地合同时,第三条作,确保公司权益。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降

职、免职处分,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二章项目开发报建总体策划 由主管开发公司领导主持召开项目项目取得后3 天内,第四条开盘前开发报建及设计出图计划会议,参会人员为主管工程公司领导、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工程部、总工室、综合计划部、开发部、管理及监察部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须制定开盘前各项证照及出图计划(尤其是管网综合平衡图、各类报建图等)的重要时间节点,会议决议纳入计划考核。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每延迟一天扣罚主管开发公司领导500 元;综合策划方案出现漏编、错编的,每项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00 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12 / 1 恒大地产房地产开发报建管理制度主管开发公司领导每月须组织召开开发报建工作专题第五条会议,督促开发报建计划的实施,参加人员为主管开发公司领导、三线城市项目总经理、开发部、总工室、综合计划部、管理及监察部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主管开发公司领导500 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三章配套方案与人防地下室设置方案的制定、审批 地区公司应在取得集团已批准的总平面方案后3 天内、第六条向规划局报

报建材料说明

建设工程报建受理 (含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 号令)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 6、《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37 号令) 7、关于印发《 <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 沪建建 (2004)564 号 ) 8、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网上申请 点击进入网上申请 三、窗口受理 1、携带材料: 建设工程报建审核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5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 、住宅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原件复核) 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1 、《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 2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有效复印件; 3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证明。 2、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立项级别与受理权限是否相符; 2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3 、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数据是否正确; 资料齐全正确后,提供《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并发给“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3、办理时限: 当场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回复文书: 《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 6、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报批报建流程

报批报建流程 具体流程:1、可行性研究报告;2、开发项目立项;3、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5、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6、拆迁安置;7、筹集开发资金;8、项目规划设计与报建;9、办理开工审批手续;10、选择施工企业;11、开发项目工程管理与控制;12、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一大点:立项以及四证的办理 一、立项所需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 主要内容有:1、总论,包括:项目名称、该项目提出的背景、承办单位情况、可行性报告编制的依据、项目提出的来由、项目拟建地点项目预期目标、项目主要建设条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问题与建议。 2、项目投资环境与市场研究; 3、建设规模与项目开发条件; 4、建设方案比选; 5、节能节水措施; 6、环境影响评价; 7、劳动、安全、卫生和消防; 8、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 9、项目进度计划;10、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计划;11、财务评价;12、社会评价;13、研究结论与建议;14、附图、附表、附件。 (二)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项目规模、建设地点和初步方案、建设条件分析、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初步方案、项目进度、综合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二、办理土地证所需的资料: 1、省、市、县政府同意用地批文 2、计划局立项批准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用地红线图2份,应交纳测绘费0.14元/平方米,征地管理费(征地总额0.21%) 5、订立土地出让合同2份,应交纳出让金15元/平方米(或县政论减免批文) 6、应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0元/平方米 7、占用耕地需缴纳地开垦费10元/平方米 8、地籍调查审批 9、土地登记申请书 10、土地登记卡 11、土地归户卡 12、承诺书 13、土地登记收件单 1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所需的资料:1、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4、规划设计条件;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6、用地红线图(含1:500用地现状图,附符合数据标准规范的电子文件)。 四、总体规划平面图审查 所需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设计要点;3、红线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总体规划平面图(蓝晒图)一套;5电子文档。 五、单体审查 所需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设计要点;3、红线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单体报建图文本一套;5电子文档。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需资料:1、规划报建申请表;2、报建数据信息表;3、《建设用地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 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 (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79152736.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 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 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79152736.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

史上最详细的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

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用地办事程序※ 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 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 (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 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 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 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 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户建设的; (3)没有住宅空置、出租、出售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的;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一、受理依据: (一)《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沪建交〔2011〕1034号)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37号令) (四)《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沪建建[2004] 564号) (五)《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 (六)《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七)《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八)《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 (九)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修或修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三、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 修缮工程的报建。 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报建。 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的报建。 四、需具备的条件 (一)有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 (二)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五、申请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设立工程建设帐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七)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 保密工程还需提供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九) 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项目还需提供相应文物或房管部门同意的相关文件 (十) 房屋装修或修缮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设单位与房地产权利人不一致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如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具体

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土木建筑、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工程建设项目,不论资金来源和隶属关系如何,均应按本规定办理项目报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土木建筑、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工程的定义为: (—)土木建筑工程:是指房屋、铁路、公路、城市道路、桥粱、隧道、堤坝、电站、码头、机场、运动场、园林等建筑工程。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是指住宅、厂房、剧院、仓库、办公楼、旅馆、商店、学校、医院等建筑工程。 (二)设备安装和管道线路敷设置程:是指电力、通信线路、石油、燃气、给水、供热、空调等管线系统,工业及民用设备的安装工程。 (三)装饰:是指使用装饰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或内部进行装饰的工程。 (四)装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或使用功能进行维护和修复的工程。 第四条陕西省建设厅是本省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省建设工程报建工作。各地(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分工管理的原则负责分管建没工程报建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二)对报建工程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供报建信息; (三)查处对工程项目隐瞒不报等违章行为; 第五条省、地(市)、县(区)处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报建管理的分工为:

(一)中央驻陕及省属有关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由省建设厅受理; (二)地(市)所属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及在地(市)行政辖区内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由地(市)建委(建设局)受理;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工程规模; (四)工程项目建设批准文件;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六)计划开、竣工日期; (七)发包方式; (八)工程筹建情况。 第七条报建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按第五条管理分工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认真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一式四份)。报受理单位核准; (三)报建核准后,由建设单位或报建受理单位分别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项目报建后,建设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及要办理其他建设手续,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 第八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受理报建,符合规定的应在三日内办结。 第九条各有关管理部门对未报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建设、施工许可手续;各级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不得审批工程招标投标;各施工、监理、代理单位不得承接该工程项目的有关业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受理工程质量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办理流程: ( 一 )、设计招标受理 (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设计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设计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 二 )、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四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设计范围,对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 5、设计基础资料;

项目建设报批报建流程

项目建设报批报建流程

项目报批报建流程 序号程序 内容 受理 部门 所需主要材料 受理时 限 回复批文备注 一1 意向 选址 土地 所有 者 1.项目建议书; 2.开发商资质证明等。 30个工 作日 签定开发合 作协议 2 项目 可行 性研 究 咨询 机构 委托书 项目可行性 立项申请报 告 需缴纳咨 询费 二1申请 立项 计委 1.立项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个工 作日 项目审查、 可研审 办理程序: 窗口送件 —案件办

理—窗口接件 2 规划 勘测 勘测 院 1.委托书; 2.签订勘测协议。 5个工 作日 1:500实测 地形图 缴纳勘测 费 三1 签订 土地 出让 合同 国土 局 1.开发合作协议;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等。 30个工 作日 土地出让合 同 缴纳部分 出让金 2 规划 选址 规划 局 1.选址申请报告;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3.项目投资计划(财政投资项 目)或项目准入批文); 4.1:500实测地形图(附地形 10个工 作日 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书; 道路红线 图、建设用 地红线图 1.缴纳 650元报 建光盘 费; 2.办理程

图光盘一份); 5.开发资质(开发项目); 6.联建合同(联建项目);(以上两图 以下均简称 红线图);用 地规划设计 条件及要 求。 序:总台 领号--窗 口送件-- 案件办理 --总台领 件 四1申领 国土 证 国土 局 1.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 决定书; 2.立项接线片; 3.初设平面图及说明; 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土地合 同签订 后即可 根据公 司需需 求申领 国有土地使 用证 根据不同 情况该环 节有可能 提前或延 后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建设部建建字第482号文发布)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我国境内兴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

DB31/T 0356-3—2018/01 上海市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 办事指南 2017-××-××发布 2017-××-××实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备案(进场交易)。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进场交易)。 代码:0356-3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1、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市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2、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3、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或市住建委派出机构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二)备案内容 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三)备案对象 建设单位(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五、备案条件 (一)新办的申请条件 1.准予备案的条件: 依法合规,资料完整,无异议投诉。 2.不予备案的条件:

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资料不完整,有异议投诉处理。 (二)依申请变更的申请条件 1.准予备案的条件: 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已完成。 2.不予备案的条件: 存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未完成。 六、备案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备案。 七、备案材料 (一)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受理标准附件中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二)备案材料目录 1.新办 (一)申请期限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受理期限

前期开发报建管理办法.pdf

前期开发报建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前期开发报建工作行为及事务处理标准,使工作得以 圆满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各阶段所有前期开发报建工作的进行。 三、前期开发报建工作要求 1、工程部前期开发报建主管应熟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程序,熟悉政府土地、规划、建设、配套、工程管理体系的办事程序。 2、了解开发项目的占地面积、容积率和绿化率等规划指标,项目红线内外水、电等能源配套设施情况及收费,是否九通一平,楼盘的地理位置,交通状 况以及规划状况,项目周边地块供求状况、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周边经济发 展状况、有无政策限制等及将采取哪些节能、环保和智能化设施、物业管理方 式等。 3、以项目为基础了解施工进度,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实现与工程建设的统一、协调、同步。 4、所有有关工程项目的政府批件、权证资料,一经获得将原件并复印件转交资料员保管,做好交接记录工作。 5、工作进行中,涉及费用支出的,填写《报批单》及《付款申请单》,由报建主管、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领取,将 相关票据交财务部。 6、工程结束后,对工程期间工作做总结报告,交主管领导审阅。 7、搜集政府有关建筑、能源等相关政策,提前完成项目前期配套的计划工作,上报主管领导进行相关决策。 8、应定期上报工作进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报告。

四、工程部前期开发报建主管工作职责 1、办理从项目立项开始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全部手续工作。 2、办理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全部手续工作。 3、办理能源、占路、掘路、绿化、环保等相关手续。 4、协助组织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工作,办理《房屋产权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作内容 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1)搜集市场相关信息,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可靠数据,办理土地准备工 作,制定严密工作计划,计划包括征地(买地)、拆迁、补偿等方案。 (2)测量队测绘获得现状地形图,填报《建设用地申请书》。 (3)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4)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局出具《环评证明书》。 2、项目前期阶段: (1)缴纳土地转让金、土地契税,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 土地出让金证明》。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得到经规划部门盖章的《现状地形图》及核发通知。 (3)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配合测量队、地籍管理部门做指界工作,获 得土地地籍图。(4)办理《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或《大、小能源配套证明》。 (5)联系各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单位,了解能源和市政配套要 求,配合设计单位找到能源配套接口。

建筑工程报批报建流程

建筑工程报批报建流程 一般流程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立项; 3、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总体规划平面图审查; 5、单体审查;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报建审核; 9、人防施工图报建审核;10、消防设计审核;11、房屋预售许可证 一、项目前期立项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建议书 二、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规划审查会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颁发规划选址意见书,同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利用招标、委托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做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规划审批会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办理土地使用证 建设单位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地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同时规划部门提出建筑设计要求。 五、审批建筑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依据建筑设计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建设设计单位做建筑设计方案,大型工程、沿主要干道、国道的工程需提报二个以上建筑工程方案,经规划审批会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依据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做建筑工程施工图,施工图经建设部门审图中心审查后,报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证时,土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但已同意使用的,应由土地部门出具证明。 七、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建设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八、批后管理 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到规划部门申请放线、验线,开工后,应申请验槽,否则视为违规建设。 九、工程规划验收 工程竣工后,经五方竣工验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到规划部门申报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5、

项目报批报建工作手册

项目报批报建工作手册 1、目的 1.1为了加强公司项目报批报建工作管理、规范报批报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手册。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苏州江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报批报建工作指导。 3、术语和定义 3.1报批报建主要指项目开发前期过程中相关开发证件的报批获取、工程的报建验收等。 3.2 公司指苏州江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 “四证”指项目建设过程中最主要的证件,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完成整个开发周期所必须获取的证件,具体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4 其他证件:立项批复、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方案审定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人防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证等。 4、报建专员主要工作内容 4.1.1指导、协调、监督和协助公司报批报建工作; 4.1.2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协助项目经理编制报批报建工作计划; 4.1.3跟踪、落实项目报批报建工作计划; 4.1.4统筹、协调解决项目报批报建过程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4.1.5负责从项目立项至施工许可证获取的全部报建手续办理及资料存档; 4.1.6项目开发周期内其他报批报建手续以及证件的办理; 4.1.87配合、协调造价合约部、技术部相关报批报建工作; 4.1.8协助组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档案保管等工作。

5、报批报建涉及的主要政府部门和业务

6、报批报建简易流程图

7、主要工作流程 7.1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公司领导主导,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合约部协助负责针对合同范本、条款、地块范围、技术指标进行核对,避免产生争议条款。 7.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 项目选址是指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2.1主管部门:规划局 7.2.2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一式二份(有关部门盖章确认); (2)建设项目位置图(有坐标)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7.3 项目立项办理 开发项目立项即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市、区发改局或管委会经发局)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同时列入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7.3.1主管部门:发改局(管委会经发局) 7.3.2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 (1)立项申请;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表;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4)设计概算; (5)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3.3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1)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 (2)项目建议书(具备相应专业的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3)政府抄告单、政府投资项目预审意见; (4)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3.4可研报告的批复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备专业范围的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3)规划部门预审意见; (4)国土部门预审意见; (5)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节能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7.3.5核准项目 (1)项目核准申请; (2)项目申请报告; (3)规划部门选址意见; (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成交确认书); (5)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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