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用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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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用电措施

井下安全用电措施

地下安全措施一、电源: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对年产印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电源时,必须有备用电源。

2、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电源。

3、严禁将地下配电变压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

二、地下电气设备的选择:地下电气设备的选择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否则,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1、兼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必须穿上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平台上。

3、手持电气设备操作过程中必须接触的操作手柄和零件,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4、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然后用与电源电压对应的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5、必须关闭所有未使用或暂时禁用的电气设备,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6、一切容易碰到的,外露带电体和机械的外露旋转和传动部件必须配备防护设施,如防护罩或屏障。

7、井下电源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阻燃电缆,并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三无”没有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具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 即电缆悬挂整齐、机房整洁。

“三全”即保护装置完整、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即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燃气发电和风力发电。

禁止使用开路闸刀开关。

8、井上、防雷装置必须安装在:①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电源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人井处装设避雷装置。

②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所有管道必须在井口附近至少两处良好接地。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井下用电是工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也存在较高的风险与危险。

为保障井下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一、确保电气设备安全1. 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缆、电线、电缆桥架、插头等电气设备和电子设备进行井下用电。

2. 确保电气设备和安装工良好,检查设备接地是否良好,确保井下电气设备与重要金属设备接地电阻不大于一定值。

3. 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期限,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设备。

二、严禁私拉电线1. 严禁私拉电线,所有电线电缆都必须经由专门的人员来进行施工、安装和修理等。

每部设备都应有专人监护,以免人为或机械撞击引起的短路事故。

2. 按照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及专业规定,规划安全电缆、电线等通道,划定明确的负责区域,并设有专人负责监管和管理通道内的设施。

三、制定操作规程1. 根据井下用电特点,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等,操作人员都必备反应迅速、处理状况果断的能力。

2. 进行井下作业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井下作业安全培训,了解各类危险情况如何应对以及应急避险等技能的培训。

四、设置安全标识1. 井下必须设置安全标识,标识内容包括高低压电线和设备位置、设备名称、电气设备防护等级、通行人员限制、注意安全等,确保工作人员对井下环境有清晰的认识。

2. 掌握常见标志,根据颜色标志、符号标志、文字标志、线路标志、醒目标志等标志,识别各种井下用电设施的代号及作用。

以上就是井下用电安全措施的相关内容,为了确保井下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应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

在工作中,我们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忽视隐患,保障自身和其他人的安全。

井下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井下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一、背景为了确保井下临时用电安全,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井下作业特点,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二、方案目标1. 保障井下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

2. 提高井下作业效率,降低作业成本。

3. 规范井下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三、方案内容1. 临时用电设备选型(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良好安全性能的临时用电设备。

(2)根据井下作业环境,选择防水、防尘、防爆等特殊要求的用电设备。

2. 临时用电线路敷设(1)临时用电线路敷设应遵循安全、合理、经济、美观的原则。

(2)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耐压、抗拉性能良好的电缆。

(3)电缆敷设应避免交叉、重叠,并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4)电缆接头处应进行绝缘处理,确保电气连接可靠。

3. 临时用电设备安装(1)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应遵循规范、合理、牢固的原则。

(2)设备安装应确保电气连接正确,避免短路、接触不良等问题。

(3)设备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行,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4.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2)制定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用电责任、操作规程等。

(3)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5. 临时用电应急处置(1)制定临时用电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责任分工等。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临时用电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四、实施与监督1. 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由井下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2.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由井下作业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3. 定期对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总结本专项方案旨在保障井下临时用电安全,提高井下作业效率。

通过严格执行方案内容,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井下临时用电安全,为我国井下作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井下用电安全规程

井下用电安全规程

井下用电安全规程导言在矿井、隧道等地下环境中,电力是不可或缺的能源,但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证井下用电的安全可靠,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一套井下用电安全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井下用电的安全规范展开讨论,旨在提高井下电力设备的管理水平,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效率。

一、井下用电的基本要求1.供电电源的可靠性: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章制度,确保供电电源的稳定可靠,防止供电不足或电源突然中断的情况发生。

2.电压和频率的稳定性:供电电源的电压和频率应处于合理范围内,不能低于设备要求的最低电压和频率。

3.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井下电气设备应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以防止漏电、击穿和火灾等安全隐患。

4.井下电气设备应防水、防尘:针对井下高湿度、尘土较多的环境特点,应采取相应的防水、防尘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电气设备的可靠性:井下电气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能够满足井下环境的特殊工作需求。

二、井下用电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1.井下用电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气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证书。

2.井下用电工作人员要熟悉井下用电的安全规程并严格遵守,如发现电气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进行处理。

3.井下用电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能够适应井下工作环境。

三、井下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井下电气设备的定期维护:对井下电气设备应建立定期维护计划,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井下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对井下电气设备应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防止出现故障。

3.井下电气设备的防雷措施:采取必要的防雷措施,如安装避雷器、接地装置等,保护设备免受雷击。

4.井下电气设备运行记录: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设备的投用、停用、检修等情况,有利于追踪设备问题和及时处理。

四、井下用电事故的应急预案1.事故报警与应急机制:建立健全井下用电事故的报警与应急机制,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煤矿井下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正确的安全用电知识对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关于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方面的详细介绍。

1.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2)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检修和维护,减少电气设备的故障率。

(3) 维护用电设备的完整性:及时更换老化设备和消耗品,确保电气设备功能齐全。

2. 安全用电设备:(1) 使用防爆电器: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防止火花引发可燃气体爆炸。

使用防爆电器和配件,例如防爆灯、电缆、开关等。

(2) 防止电路短路:合理安装和维护电气设备,避免电路短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3) 使用接地保护装置: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确保安全漏电保护装置的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测其工作状态。

(4) 安装漏电保护器:在井下电气设备的电路中安装漏电保护器,及时切断电流以防止漏电导致的触电事故。

3. 安全用电操作:(1)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定期巡检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插头、开关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2) 防止电线悬空:电线悬空会增加漏电和触电的风险。

应确保电线牢固地固定在电线槽或墙壁上,并及时修复断裂的电线。

(3) 谨慎使用电动工具: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检查电缆的完整性,确保接地正常,并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意外触电。

(4) 禁止乱拉乱拔电线:禁止随意拉拔电线,以免损坏电线绝缘层,引发漏电事故。

(5) 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只有通过电气操作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才能进行电气操作。

严禁无资质人员私自进行电气操作。

4. 紧急情况的应对:(1) 如发生漏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拨打紧急救援电话,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矿工生命安全。

(2) 在火灾或爆炸事故中,应迅速向矿工发出警报,并及时疏散人员。

(3) 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 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1)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矿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的安全供电对于矿工和矿井运营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1. 矿用电缆:使用耐磨、耐压和防爆材料制造的矿用电缆可以保证电力传输的安全性。

这些电缆通常具有较高的耐火性能并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使用。

2. 防爆开关和电路断路器:煤矿井下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和断路器,以避免电路短路和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3.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及时发现并切断漏电故障,从而有效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用电培训:矿工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用电培训,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这有助于减少因错误操作而引发的事故。

5. 定期设备维护: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煤矿井下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提醒矿工并提供必要的照明。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实际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方案可能会因矿井特殊情况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文件可能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在查阅相关文件和专业人员的指导时,更好地了解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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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1)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严禁直接向井下供电。

(2)正确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按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3)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先切断电源。

(4)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停电必须有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操作票,方可进行停电。

停电后,要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

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不许约时停送电和代替停送电。

(5)井下低压电网完善"三大保护',即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

①过电流保护。

②漏电保护。

③保护接地。

(6)严格电工操作规程。

所有螺丝垫圈要齐全、完整、压紧适度;防爆密封圈、挡板要合格;接线时,火线、地线要有一定的余度。

井下供电系统必须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密封圈和挡板、有螺丝和弹簧垫、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和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

(7)正确选择电缆和敷设电缆,加强电缆管理,防止井下电缆发生事故。

(8)加强电气安全管理。

(9)坚持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①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②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③不准带电检修;④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⑤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⑥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不准送电;⑦有故障的电缆线路不准强行送电;⑧保护装置失灵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⑨失爆电气设备和电器不准使用;⑩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井下生产安全用电知识

井下生产安全用电知识

井下生产安全用电知识井下生产安全用电知识井下生产是指在地底下进行的各类矿山作业,而在井下生产中,安全用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井下生产存在着许多特殊的环境和情况,因此对井下生产安全用电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是至关重要的。

一、井下生产用电的特点井下生产作业中,电力是不可或缺的,它驱动着井下的设备和机械,供应着照明和通讯等各种用途。

然而,井下环境与地面环境存在较大的差异,电气设备的使用也存在很多特殊情况。

1. 高湿度:井下生产通常处于高湿度的环境中,而湿度对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有着很大的影响。

因此,在井下生产中必须选择符合防护等级和防护类型的电气设备,以确保其在高湿度环境中的稳定工作。

2. 爆炸性危险:井下生产中存在着爆炸性危险,因为煤矿和其他矿石中可能积聚着可燃气体或粉尘。

当电气设备产生电火花时,可能引发爆炸。

因此,在井下生产中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防爆设计和使用。

3. 供电可靠性要求高:井下生产中,一旦电力供应中断,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因此,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具备高可靠性,包括具备双回路供电、备用电源和过载保护等功能。

二、井下生产安全用电措施1. 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井下生产电气设备的选择是确保安全用电的第一步。

应根据井下环境的特点选择符合防护等级和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

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选型和使用,确保电气设备的性能和质量达到要求。

2. 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井下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是确保其安全运行的关键。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接地性能以及开关、插座、线路等的连接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疑似故障或隐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加强电气安全培训:对从事井下生产工作的人员,特别是电气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有关电气安全的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使用、井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紧急事故处理等方面,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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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用电管理措施1为了保证采矿场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除不允许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外,对用电安全还应遵照“七无、七有、两齐、七全、三坚持、十不准”等有关要求。

1.1“七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可延燃电缆;无电缆与易燃物接触;无电缆盘圈和“8”字型;无电缆埋压和泡在水中,无明接头。

1.2“七有”:有过流、过负荷和断相保护;有漏电保护、漏电闭锁和接地选择保护;有螺钉和弹簧圈;有密封圈和金属挡板;有接地装置;有两回电源线路;有中和电液的溶液。

1.3“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

1.4“七全”:防护装置全(指防护罩及栅栏等);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防火用具全:防火门全;信号照明全;记录全。

1.5“三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

1.6“十不准”: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流保护装置;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闭锁装置;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丝;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前不准送电;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2电缆的选择、悬挂与维护应首先遵照现行《非煤矿山安全规程》相关部分要求。

1.7地面厂房使用的动力及控制电缆,露天或埋地敷设时必须选用铠装电缆;入井电缆必须选用取得“煤安标志”的矿用阻燃电缆。

1.8电缆型号与规格须满足安装条件和负荷要求。

1.9在立井井筒内使用的固定动力电缆必须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和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1.10在倾斜井巷内敷设的固定高压动力电缆必须选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电力电缆。

1.11选择电缆时须通过计算确定适宜的电缆截面(统计负荷时要充分考虑远景负荷的增加),并对其电压降和热稳定性进行校验,电缆的长度要通过实测后按要求留出余量,不得估算。

1.12高低压电缆同架敷设时,高压电缆应敷设在上方,高低压电缆不准交叉悬挂。

1.13电缆悬挂间距满足相关要求即可,不应过密,不准人为取直。

1.14敷设固定动力电缆时必须编制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敷设过程中遇到挡车器或者横穿巷道的风水管路时电缆应从其上方通过,并在电缆与横梁、管道之间加装绝缘材料;遇到架棚的地方,电缆不应敷设在棚子与围岩之间。

1.15电缆要实行编号管理,无论是入井前、使用中或者是升井后都要对其编号进行检查,使用单位要制定相关规定以便检查此项工作。

1.16严禁电缆长期过负荷运行,使用单位要定期对电缆所带负荷进行统计,一旦发现电缆截面不能满足所带负荷要求,立即安排使用单位进行更换,并在更换前采取限负荷措施。

1.17电缆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工作:1.17.1移动设备所用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应专职到个人并应班班检查维护;在采掘面附近,电缆的超长部分应呈“S”型挂好,不准在带电情况下盘圈或“8”字型放置(采煤机电缆车上除外),并应严防炮崩、石砸或受外力拉伤等;1.17.2低压电网中的防爆接线盒,应由专人每月一次进行清理检查,特别是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应注意检查有无松动现象,防止过热烧毁;1.17.3电缆的悬挂情况应由专职人员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巷道侧压过大的地区,专职维护人员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底板上并妥善覆盖,防止电缆受损;1.17.4高压铠装电缆的金属铠装如有断裂应及时绑扎;1.17.5在维修巷道或对巷道喷浆时要注意保护在巷内敷设的电缆,严禁破坏或将电缆喷在喷层内。

1.18电缆的定期检查与试验:1.18.1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周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悬挂情况,并进行外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8.2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1.18.3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1.18.4以上各项试验和检查应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和检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电缆应及时处理,处理不好的要进行更换,并做好记录;不合格的电缆升井后要单独放置,并作标识,以防再次入井。

3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规定1.1低压电气设备必须有短路、过流和过负荷保护置采用电子式或智能型;10kW以下电机不受此限。

保护装置采用电子式或智能型;10KW以下电机不受此限。

1.2短路保护的整定值:保护电缆干线时Iz≥IQe+Kx∑Ie,保护电缆支线时Iz≥IQe。

式中:1.3IQe——开关所带负荷中最大功率电机的起动电流值;1.4∑Ie——开关所带负荷中同时工作电机的额定电流值之和;1.5Kx——需用系数。

1.6上述负荷同时工作但不得同时起动。

1.7选择出的整定值,还应用被保护范围内距变压器或保护装置最远点的两相最小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灵敏度要大于或等于1.5。

灵敏度不够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加大电缆截面还设法降低供电距离;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用变压器并联运行;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1.8机电管理人员要对短路保护进行日常,但试验时应尽量避免带负荷。

1.9短路保护动作后,故障未处理不准送电。

4矿井供电接地保护规定1.1严格执行现行《非煤矿山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

1.1主接地极须始终处于最低水位以下,并保证与接地母线可靠连接;局部接地极采用镀锌钢管时,除按要求加工外,安装时要垂直地板,并保证与孔充分接触,不得松动。

1.2多台设备共用同一局部接地极时,各设备的接地连线之间要采取并联方式连接;接地线要安设在设备的接地螺栓上,不得随意更换位置。

1.3接地电阻要定期测定(每季度一次,新安装的接地极投用前必须进行测定),对阻值超标的要查明原因并立即整改,做好记录备查。

5矿井检漏保护装置设置规定1.1低压馈电系统中的检漏装置必须具备漏电闭锁和漏电跳闸两个功能,每日试验其动作灵敏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保护动作值或封、甩保护。

1.2应装设检漏装置的供电系统而未装设,或检漏装置动作不可靠时该系统应停止供电。

1.3当选用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时,支路漏电不应引起总开关动作;支路漏电达到动作值而其分支开关拒动时,总开关作为后备保护应能可靠动作。

1.4低压漏电保护应坚持日试验制度,并记录支路即时阻值,管理单位要根据系统阻值变化情况对其绝缘状况进行分析,及早发现系统可能出现的不良预兆,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1.5坚持每月做一次远动试验,并有相关记录。

6矿井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1.1在地面电气设备或线路上作业时,以及对井下高、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及对供电线路进行停、送电时,都必须使用工作票,并按工作票规定的内容进行工作。

1.2工作票的主要内容有: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人员的姓名,以及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必须填写清晰,符合要求。

工作负责人应为负责此项工作的班长或副班长,工作票签发人应为队长或副队长。

1.3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1.4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1.4.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1.4.2工作负责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贯彻安全作业措施,交待安全事项;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1.4.3工作许可人(值班调度员、工区值班员、变电所值班员均为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现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1.4.4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有关规程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监督施工安全和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

1.5高压停送电制度:为了保证安全供电,防止人身触电,电气设备在进行检修、搬迁等作业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设置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等规定程序,严禁带电作业,电气设备在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停、送电中间不得换人,严禁约时或电话停、送电。

1.5.1停电:停电时,必须把有关线路的电源开关全部断开,与其有关的变压器,须断开高、低压两侧开关,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加闭锁;井下高压隔爆配电装置,断路器打开后,应向外拉出,使其隔离插头脱离电源;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当部分设备停电时,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应设置临时遮拦,其安全距离为:lOkV以下,不小于0.35m;20~35KV,不小于0.6m,并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1.5.2验电:停电后,必须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设备,听其有无放电声,确定其有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有专人监护,并应对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

1.5.3放电,装接地线:经验电证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对被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将其剩余电荷放尽;接地线应用有接地和短路导线组成的成套接地线,其截面不小于25mm,严禁用其它导线做接地线:装接地线时,应先连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连接可靠: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1.5.4送电:当设备检修完毕恢复送电时,必须由原来执行停电并悬挂标示牌的操作人员亲自取下此牌,然后方可合闸送电。

1.6常用绝缘工具的管理制度1.6.1地面变电所的绝缘工具,应有专门的工具室存放内应通风良好,清洁、干燥。

1.6.2绝缘工具应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绝缘工具的领取和发放。

1.6.3井下变电所的绝缘工具,应有专用的工具柜存放,由值班电工管理,移交时,应交清绝缘工具的数量及完好情况。

1.6.4如发现绝缘工具损伤或受潮,应及时进行检修和干燥处理,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6.5绝缘工具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绝缘性能的试验,不符合试验要求者,禁止使用;常用绝缘工具绝缘性能试验项目及要求见表1.8-1。

表1.8-1常用绝缘工具绝缘性能试验序号名称电压等级(KV)试验周期交流耐压(KV)时间min泄漏电流(mA)附注1 绝缘棒1-10每年445 35 四倍相电压2 绝缘挡板1-10每年30 5 35 80 53 绝缘罩35 每年80 54 绝缘夹钳35及以下每年三倍线电压 55 验电笔60每半年405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 20-35 1056 绝缘手套高压每半年81≤9 低压 2.5 ≤2.57 橡胶绝缘靴高压每半年15 1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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