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迪尔凯姆的社会分层理论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二、涂尔干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和核心命题(一)概念三、涂尔干的社会学理论(一)以社会事实为基础:研究方法的基础和原则社会事实虽然是通过个人的行为来构成的,但当个人行为一旦相互作用地构成社会现象时,“它们呈现出存在于个人意识之外的显著特征”。
方法论的逻辑前提:应该从社会现象的一般普遍性来把握研究对象社会学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1.社会事实的特点:(1)不可还原既不可化约为个人的行为和情感社会比率和集体表象社会比率:个人行为或个别事实相互联系而构成的统计比例或计量关系在整体性的社会数字面前个人情况被中立化;实体性存在与关系性存在集体表象:公众意见、社会心理、社会规范、道德理想和思维模式“超越于我们之上,存在于我们之中”制约着个人(2)制约性(3)普遍性社会事实是人们的集体行为产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其实质就是制度,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结构。
通过对社会事实的界定,涂尔干完成了孔德和斯宾塞都没有完成的任务,那就是为社会学限定了独立的研究领域,区别于其他学科,为学科独立奠定了基础。
2.社会事实的解释原则(1)社会事实只能由社会事实来解释以保持客观性和普遍性(2)区分功能分析和历史分析因此“当我们试图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其有的功能”②。
“在迪尔凯姆看来,要对社会现象进行充分的解释,历史分析(即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缺一不可。
历史分析使我们理解,为什么是这个特定事项而不是其他事项能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发挥特定的作用;而功能分析则将揭示我们思考的这个特定事项会给整个社会或共组成都分的运作带来什么结果。
显然,涂尔干不仅最先阐明了功能分析的意义,而且我们不久就会看到,他的著作实际上就是一系列功能分析的范例:无论是对分工还是宗教的分析,他都强调了这些社会事实对社会团结和整合的功能。
正因为如此,如刘易斯·科塞所说:“迪尔凯姆应该被视为功能分析的直接先驱,这种分析类型后来在拉德克利夫·布朗和马林诺夫斯基的影响下成为不列颠的主流人类学,再稍后,在塔尔科特·帕森斯和罗伯特·K.默顿的努力下,又引导出美国社会学中的功能主义。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迪尔凯姆将在不发达和古代社会中的团结称为机械团结。这 种团结是建立在个人的相似性和和社会同质性的基础上;个人 之间没有分化,由于他们具有相同的生活方式、心理情感、道 德准则和宗教信仰,人与人之间彼此相近或相似。在这种社会 中,人的行动受群体意志支配,个性湮没在集体意识中;社会 分工程度低,社会各部分之间的依赖程度低。
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
如果社会化的过程成功,个人将社会事实内化为自 己的意愿时,人们不会感到这种强制性的存在,但是, 个人不愿意接受社会事实的引导而严重违反它,那么这 些社会事实的强化性将会正式或非正式地表现出来。 (3)社会事实具有普遍性 普遍性不是来源于大量的个体事实的汇集,而是来 自人类的集体属性,‚它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 集体的‛ 。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第一原则:社会事实必须根据别的社会事实来解释,即 对某个社会事实的解释只能从其他社会事实中去寻找,而不 是在个人的意识中去寻找。 第二个原则:对社会事实的完整解释必须包括因果分析 和功能分析。 他主张并且先研究因果关系,然后再研究功能;这种研 究的次序不仅符合社会事实产生的实际过程,而且符合因果 的逻辑关系;一旦找到社会现象的原因,分析其社会功能就 容易地多了。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3)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 迪尔凯姆提出的分类原则: ‚首先,以最简单社会或单元环节社会为基础,根据社会 表现的融合程度对社会分类; 其次,再在各类社会的内部根据最初多环节是否完全融合 2.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原则 为一体区分出各种变种。‛ 他将初民社会划分为:简单的单环节社会;简单合成的 多环节社会;多重合成的多环节社会。 (4)解释社会事实的原则 迪尔凯姆认为划分社会类型是为方便解释社会事实,同时 对社会现象进行分类。
社会学理论之迪尔凯姆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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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团结:迪尔凯姆的理论主题
1、社会团结 社会中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
相互联系形成的一种有利于整体维持的 有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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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团结:迪尔凯姆的理论主题
2、社会分工: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
(1)机械团结
它通过根深蒂固的集体意识将具有同质 性的个体凝结成一个整体。
第二讲 迪尔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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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经历
1、家庭背景 迪尔凯姆(又译涂尔干,1858-1917)出生
于法国东部的一个犹太人家庭。 复杂的宗教经历 不可知论者 宗教成为其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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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经历
2、教育背景 巴黎高等师范学院
• 古兰依:历史研究的科学性;共同的知识和宗教意 识有利于社会团结。
反驳两种心理学的解释: 一种是将自杀视为精神病态导致的结果。 一种是塔尔德的模仿理论,认为个体间的 相互模仿是引发自杀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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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社会学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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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社会学主义
导致人们之间相似行为的两种社会机制:
一是人们的意识都融入集体之中。人 们把集体视为至高无上的,都自觉为了集 体的利益行动。
二是社会规范对人的强制作用。身处 于共同的社会规范中的人们,自然要采取 类似的行动,否则就会被视为异类,甚至 受到惩罚。
• 布特鲁:现象的不同层次,不能把作为整体的现象 还原为个体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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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经历
3、社会背景
法国政治和社会局势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在他看来,应当把社会事实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1)社会事实的含义:一切行为方式,无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个人以约束的,都叫社会事实。
他认为,社会事实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制约性:即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而且还具有一种必须认同、服从的、带有某种强制性的力量。
这种强制性力量会强加于个人,而不管个人是否愿意接受它;二是客观性。
也就是说它是实际存在的一种对象,而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另一方面,迪尔凯姆认为客观性不等于可见性或者可触性。
例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甚至包括语言以及货币制度等都独立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三是普遍性。
这是由于它具有集体性。
迪尔凯姆利用19世纪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证明了聚合在一起的个人行为不同于其独处时的行为。
在他看来,人从来都没有生活在孤立的状态之中,所以,精神风尚一定会凝聚成社会集体观念。
(2)社会事实的类型在《社会学方法论的准则》一书中,迪尔凯姆将社会事实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主要包括:①社会;②政党;③教会;④组织等;二是非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它主要有:①道德;②集体表象(价值规范);③社会潮流;2、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在1895年的《社会学方法论准则》中,迪尔凯姆认为,作为一门科学的学问,一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学应当有自己的方法与准则。
他于是提出了如下“准则”:(1)把社会事实当作社会学研究的起点:一是要摆脱一切预断,尊重事实,排除一切在头脑中已经存在的观点,像笛卡尔那样,做到“我思故我在”;二是要从感性材料出发去开展研究,达到对社会事实的本质认识;三是要剔除感性材料中的主观成分,寻求价值中立。
(2)要能区分正常的社会现象与病态的社会现象正常的社会现象是指“规则的现象”,即“应当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的现象”;病态的社会现象指“不规则的现象”,即“偏不这样的现象”,“特殊存在的现象”;从这个视角来看,犯罪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病态的是社会现象。
迪尔凯姆社会学思想简述

迪尔凯姆社会学思想综述人物历史:埃米尔·迪尔凯姆(1858-1917年)是法国第一位学院式社会学家,也是欧美最著名的社会学家之一。
如果说孔德首先使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说,那么可以说是迪尔凯姆首先使社会学成为高校中的一门独立学科。
其本人也荣任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并在法国以其所创办的《社会学年鉴》的编辑部为核心形成了迪尔凯姆学派,影响甚大。
其本人被誉为现代社会学的奠基者和社会学主义的巨擎。
迪尔凯姆为了他的社会学,为了他崇敬的社会学主义奋斗了一生。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在不利的环境下产生了,用引者的话便是:“时代需要他来捍卫社会学的独立性与合法性”。
他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而社会事实必须要用另一种社会事实来解释,因此社会学的存在不必以其他学科的存在为前提,相反社会学倒是可以为其他学科提供有益的帮助。
就这样在迪尔凯姆高举的不断努力下,终于为社会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使社会学在高校的学科体系中有了属于自己的营地。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及方法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准则》一书在其社会学思想的发展历程里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
尤其就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而言,该书是最有贡献的作品。
在这本书里迪尔凯姆用6章的篇幅谈论了三个主要问题:其一,什么是社会事实;其二,社会事实的特性如何;其三,如何研究社会事实。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
在书中,迪尔凯姆把在社会层次上发生的种种现象称为社会事实,而这些社会事实又构成了社会,它是社会学的独特研究对象。
社会事实是团体性的而非个人的。
迪尔凯姆认为一种思想和一种行为,如果仅仅发生在单独的个人身上,不能算作社会事实,只有通过某种方式或过程成为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行为时才获得社会事实的性质,告诉我们集体性思维的重要性。
迪尔凯姆将社会事实分为两大类别:一类属于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社会群体的地理环境、人口分布、人们之间的交往情况等,属于物资性社会事实;另一类属于社会生理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宗教、道德、法律、习惯、风俗、时尚等集体意识,属于非物质性社会事实。
第七讲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 法律、风俗、道德、语言、宗教和货币制度等现象都是社会事实, “这些行动、思想和情感方式呈现出存在于个体意识之外的值得注意 的特征”。作为某种外部现实,其存在不受个体意识的影响。 • 这些风俗或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是在我们身体或行为之外的,即使我们 是心甘情愿地去尽这些义务,它们仍然是我们身外的客体,因为我们 并非生来就了解这些应尽的义务,只有通过教育或了解法律,我们才 能履行这些义务。 • 第二,社会事实对个体具有强制性。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个体身外, 而且对个体施加各种形式的影响,如引导、赞赏、规劝、非难、禁止 等等。“某种类型的行为或思想,不仅存在于个人身外施于个人,而 且它们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不问个人是否服从,而用一种强迫及压制 使个人服从”。 • 如果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成功地将相关的社会事实内化为自己的主观 意愿,那么他根可能感受不到这种强制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强制作 用的消失。一旦人们试图对某些社会事实加以抵制,表现出不服从, 这种强制力量就立即以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方式显示出来,证明白己的 存在。
• 社会事实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都不可能是单独个体 的属性,而只能是一种集体的属性。 • 尽管组成社会的个体可能因生死去留而不断更替,但社会 事实却不受个体变化的影响,依旧保持其稳定、独立的性 质。只有发生了社会整体层次上的变化,社会事实才有可 能发生变化。 • 将社会事实的性质作了上述详细说明和规定后,社会学的 特定解释层次、研究领域以及它的学科性质也就随之确定。 • 社会学是对社会事实进行实证研究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既 不同于孔德所建立的那种包罗万象的带有思辨哲学色彩的 宏大理论体系,也不同于那种在个体生理学和心理学基础 上对社会现象所作的推演和解释。 • 杜尔克姆找到了社会学的独特对象,从而使社会学成为具 有坚实基础的独立学科。
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思想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事实”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在他看来,应当把社会事实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1)社会事实的含义:一切行为方式,无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个人以约束的,都叫社会事实。
他认为,社会事实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制约性:即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而且还具有一种必须认同、服从的、带有某种强制性的力量。
这种强制性力量会强加于个人,而不管个人是否愿意接受它;二是客观性。
也就是说它是实际存在的一种对象,而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另一方面,迪尔凯姆认为客观性不等于可见性或者可触性。
例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甚至包括语言以及货币制度等都独立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外;三是普遍性。
这是由于它具有集体性。
迪尔凯姆利用19世纪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证明了聚合在一起的个人行为不同于其独处时的行为。
在他看来,人从来都没有生活在孤立的状态之中,所以,精神风尚一定会凝聚成社会集体观念。
(2)社会事实的类型在《社会学方法论的准则》一书中,迪尔凯姆将社会事实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主要包括:①社会;②政党;③教会;④组织等;二是非物质形态的社会事实。
它主要有:①道德;②集体表象(价值规范);③社会潮流;2、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在1895年的《社会学方法论准则》中,迪尔凯姆认为,作为一门科学的学问,一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社会学应当有自己的方法与准则。
他于是提出了如下“准则”:(1)把社会事实当作社会学研究的起点:一是要摆脱一切预断,尊重事实,排除一切在头脑中已经存在的观点,像笛卡尔那样,做到“我思故我在”;二是要从感性材料出发去开展研究,达到对社会事实的本质认识;三是要剔除感性材料中的主观成分,寻求价值中立。
(2)要能区分正常的社会现象与病态的社会现象正常的社会现象是指“规则的现象”,即“应当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的现象”;病态的社会现象指“不规则的现象”,即“偏不这样的现象”,“特殊存在的现象”;从这个视角来看,犯罪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病态的是社会现象。
论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迪 尔凯姆认 为 , 社会 学 研究对象是社会 事实 。 他把社会 事实看 作是 独立 于 个人 的特 殊现 象 。 也 就是 说 , 各种 在个人 意 识 中可 以找到 的思 想 以及 个人 的行为都 不 算是社 会事实 , 而 只 能算是 “ 心 理 的社会 事实” 。 他 认 为 , 纯 粹 的社 会事实 是一 种集体 的现 象 , 它 独立 于 个人 机 体和 心 理 , 按 照 他 的划 分 , 社 会 事实 分 为动态 部 分和 形 态 部分 。 社 会 事实 的动态 部 分是 集体 的思 想、 行为 和感觉 。 此 外 , 社会上还 存在一些 外貌的 、 形态的事 实 , 如 各地 区 人 口 的 分 布、 交 通道路状 况 、 人 们的居住环 境 等 , 这类事 实被称 为 “ 存在状 态” 的事实 。
某些 非 最 本质的属性 。
二
迪 尔凯姆 从机械 唯物 论的观 点 出发 , 强 调 社 会 学 研 究方 法 的最 基 本 原 则 是 要 把社 会 事实
当 作客 观事物 来看待 , 他 之 所 以强 调 这 下间题 , 是 因为他那 个时代 的社会 学研 究依然 停 留 在 主 观 意 识 阶段 。 他 认 为 , 社会学有 待于象 杨理 学、 化学等学 科 一 样 , 迈 向客观 实 际 研 究 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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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和特 点 。 迪尔凯姆还批 判 了斯 宾塞的社会 学研究 方法 。 斯 宾塞的社 会学理 论中的 一个 基
本 概念 是 协作 , 他 以 协 作为分类标 志 , 把 人类 社会 分 为军 事社 会和 工业 社会 。 在 迪 尔凯姆 看 来 , 斯 宾塞定义 的社 会 , 并 不 是现 实 中的社会 , 而是他理 想中的社会 。 他 认 为 斯宾塞研究 社 会 不 是从 实际 出发 , 通过事 实来考 证 , 而是用 观念来估 量 事实 。 因 此 , 不 可 能得 出科 学的结 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