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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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1999(000)016
【摘要】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一九八八年五月一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信得过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总页数】5页(P655-65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5
【相关文献】
1.诚信为上出口企业划分5类——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修订,4月1日起实施[J], 曾锐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J],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J], ;
4.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文件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J],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实施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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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署令1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总署令1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总署令1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0月1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署长盛光祖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企业守法自律,提高海关管理效能,保障进出口贸易的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的分类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企业的分类管理,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

第四条海关总署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其中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

全国海关实行统一的企业分类标准、程序和管理措施。

海关与企业应当加强合作,开展经常性信息交流和业务联系。

第五条海关总署对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直属海关负责审定、调整本关区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

第二章管理类别的设定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第六条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A类管理条件,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三)通过海关稽查验证,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第七条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二)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三)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5%以下;(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八)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九)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十)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十一)连续1年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报关实务第2版试题答案5

报关实务第2版试题答案5

第六、七章单元检测一.单项选择题(共10分)1.关于中国报关协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简称CCBAB.成立于2002年12月C.由地方报关协会和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结成D.是非营利性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行业组织2.下列不属于报关员权利的是:A.如实申报并提供报关单证B.申请内销保税货物C.配合海关查验D.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的减税、免税等事宜3.临时注册登记的有效期为:A.2年B.1年C.无期限限制D.90天4.关于临时注册登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临时注册登记单位在向海关申报前,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B.临时注册登记可以向拟进出境口岸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C.临时注册登记后海关核发临时注册登记证书D.办理临时注册登记,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委派证明或者授权证明以及非贸易性活动证明材料办理临时注册登记5.报关单位对于海关报关差错率记录有异议的,应当自报关差错记录之日起()内向记录海关书面方式申请复核,海关应当在()内进行复核,对记录错误进行更正。

A.7日,7日B.10日,15日C.15日,15日D.7日,15日6.高级认证企业数据管理要求,系统数据需要报关的期限是:A.申报之日起3年B.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3年C.监管年限及其后3年D.合同有效期及其后3年7.预归类单位应当自签订预归类协议后,()内完成预归类服务,签发预归类意见书给委托人A.10个工作日B.10日C.15日D.15个工作日8.我国报关企业大多采用()报关形式A.自理报关B.直接代理报关C.间接代理报关D.口岸报关9.当事人应当在海关告知其听证权利之日起()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关提出听证申请;海关决定组织听证的,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内举行听证。

A.三个工作日,三十日B.3日,5日C.3日,30日D.3个工作日,5日10.下列不属于海关事务担保的方式的是:A.人民币B.存单C.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的外币现钞D.知名商业企业提供的保函二.多项选择题(共50分)1.下列国家和地区与我国实现AEO互认的是:A.美国B.澳门C.瑞士D.法国2.下列关于海关对报关员管理的内容,说法正确的是:A.报关员的报关行为是一种职业行为,所以其法律责任一律由报关单位承担B.报关单位所属人员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C.海关不接受以报关员个人名义提出的备案请求D.报关员只能受聘于一家报关单位3.报关单位办理报关人员备案,应当向海关提交的文件包括:A.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B.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报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D.劳动合同原件4.下列属于报关企业注册登记需要具备的条件的是:A.具有企业法人资格B.法定代表人及所属报关员无走私记录C.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D.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5.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证书都应当提交的文件有:A.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C.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D.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者外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6.下列关于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向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B.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期限为两年,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的延续手续C.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各口岸办理本企业报关业务D.报关企业要在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外从事报关业务的,应当设立分支机构,并向报关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7.AEO企业包括:A.生产商B.报关行C.仓储、承运经营者D.进出口商、中间商8.关于企业分类管理到企业信用管理的过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适用AA类的企业直接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海关将通过系统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评估,并实行不定期重新认证。

你的企业属于A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解读-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法,AA类完整篇.doc

你的企业属于A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解读-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法,AA类完整篇.doc

你的企业属于A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解读-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法,AA类你的企业属于A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解读《通商》孟庆伟AA类企业作为我国海关管理的高类别示范企业,“稽查验证”手段有何特殊意义?乔进明:在新《办法》修订之前,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只注重对企业既往行为的审核,这虽然对其经营管理状况有一定程度的反映,却不够准确、全面。

稽查验证是针对AA类企业设定的新型管理手段,具体转化了AEO认证的程序和作法,按照“前验后管”的管理程序,一是在经初步审核拟评定AA类管理类别前对企业实施稽查,验证企业是否符合海关相关管理要求;二是在企业通过AA类别评定后,海关对企业实施日常监控,并根据风险评估确定是否进行实地稽查,验证企业是否仍具备AA 类管理类别的资格。

这种事前验证和事后监控的稽查方式将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情况做到全面掌控,使企业分类管理更具公正性和公信力。

目前,海关稽查部门积极开展实践探索,并在部分海关予以试行,效果良好。

《通商》:因为AA类企业能够享受到更多的通关便利,所以对很多能满足申请AA类条件的A类企业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那么是否意味着,一旦跨过了这个高标准的门槛,AA类企业就可以从此高枕无忧了呢?赵义:已评定为AA类的企业,只要不符合AA类企业条件中的任一条件,海关则对其类别进行调整。

AEO制度要求海关对经认证的高信用守法企业(AA类、A类)实施持续性管理,这意味着海关不仅在准入阶段要对企业进行认证,而且还要持续掌握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所以要求企业要定期向所属海关报送相关资料。

需报送的材料有:1.每年年初向海关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以便于海关对其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掌握并作出相应的判断;2.每半年向海关报送一次《进出口业务情况表》或《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以服务于海关监控式稽查,保证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始终处于海关可控范围;3.定期接受外部审计,每年报送一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分类的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维护海关监管秩序。

2.公平公正:海关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3.分类精确:海关对企业应根据企业经营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结果要准确、精细。

4.分类动态性:海关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过程中要随时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调整和更新,保证分类结果的时效性。

三、企业分类的依据1.经营主体: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按照企业的经营主体进行分类。

1.1 个体工商户: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注册并取得独立执照的个体经营者。

1.2 有限责任公司: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3 股份有限公司: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4 其他:指除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经营主体。

2.经营规模: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按照企业的经营规模进行分类。

2.1 大型企业:指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2.2 中型企业:指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企业。

2.3 小型企业:指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企业。

2.4 微型企业:指注册资本不满100万元的企业。

3.经营行业: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按照企业所属的经营行业进行分类。

3.1 制造业:指以物质为主要输入,通过物理或化学变化加工、生产物品的行业。

3.2 服务业:指以向社会提供各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行业。

3.3 农业:指以农作物的种植、畜禽的饲养、渔业、林业等农业生产为主要经营内容的行业。

3.4 其他:指其他未列入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业的行业。

四、企业分类管理的具体措施1.分类标准制定:海关将制定详细的企业分类标准,包括各类企业划分的条件和相应的管理要求。

2003年以前海关总署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目录

2003年以前海关总署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关于贯彻实
4 署调[1993]1383 号 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
5
署法[99]143 号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物资在监管年限内补领进
口许可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批准《厦门海关对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办法》的通
56
署税[1997]1062 号 急通知
海关总 署关 于利 用国外 贷款 结转 项目 进口 设备减 免税 收有 关问 题的 57 署税[1998]378 号
通知
58 署税[1998]443 号 关于印发《关于救灾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59
署税[1999]75 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调整进出口货物征免性质分类目录定义范围等问
6
署法[99]149 号 知
7 署办发[1999]189 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钟乳石出口海关监管问题的批复
8
署法[99]356 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明确羊毛进口许可证扣减问题的通知
9
署法[99]445 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安全认证标志进口验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10
署法[99]656 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石油成品油加强管理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网上交换系统”及有关问题 42 署法发[2003]300 号 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
43
署法发[2004]3 号 通知
关于审批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等贷款进口货物税收优惠中若
44
署税[92]1749
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71 署税[2000]642 号 关于执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1.2 AA类报关企业标准(第十二条)
符合A类管理条件,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 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通过海关稽查验证,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 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和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 《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3.1 C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标准(第八条 )
有走私行为的 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且 违规次数超过上一年度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 清单总票数千分之一的,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 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100万 元以上的 1年内有2次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 海关行政处罚的 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 以下的
条件审核要点: 逐类上调 时间认定 行为认定 企业申请 上调程序: 仅提交申请 1个月作出决定
5、向下调整(第二十三条)
调整模式: 决定下调 重新确定管理类别 工作方式: 实时发现 定期发现
督促后发现
6、送达及措施实施(第二十四条) 决定书的选择 时间的把握 送达的方式 措施的实施 撤回申请
解读完毕,敬请各位 批评指正。 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条文解读
篇章结构
1
总则 管理类别的设定
2
3
管理类别的适用与调整
管理措施的实施 附则
4 5
第一章
立法目的和依据 适用范围 类别设置 分类依据 管理原则 管理权限
总则
1、
立法目的和依据(第一条)
管理导向:鼓励企业守法自律 管理作用:提高海关管理效能 管理目标:保障进出口贸易的安全 与便利 依据海关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0月1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署长盛光祖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企业守法自律,提高海关管理效能,保障进出口贸易的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的分类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企业的分类管理,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

第四条海关总署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其中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

全国海关实行统一的企业分类标准、程序和管理措施。

海关与企业应当加强合作,开展经常性信息交流和业务联系。

第五条海关总署对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直属海关负责审定、调整本关区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

第二章管理类别的设定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第六条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A类管理条件,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三)通过海关稽查验证,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四)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第七条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二)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三)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5%以下;(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八)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九)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十)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十一)连续1年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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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文件
署稽发〔2010〕466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0年11月15日对外公布,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切实执行好《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制度,是中国海关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是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借鉴“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等国际海关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结合海关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对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建立关企合作伙伴关系、保障贸易安全与便利、改善海关执法环境、合理配置海关管理资源、提高海关管理效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此次修订,是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和今年全国海关关长会议的部署,针对《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倾听社会和企业意见,对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的优化和完善。

为海关“由企及物”管理理念的实际应用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夯实了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和分类通关改革的基础。

二、切实做好《办法》修订后的实施工作
(一)积极开展对外宣传。

各关要结合《办法》修订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办法》目的和条文原义,争取政府部门对海关开展企业分类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企业对分类管理的认同感,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和规范经营,为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二)认真组织内部培训。

各关要以《办法》修订的内容和程序要求为重点,结合关区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为正确理解《办法》规定以及严格业务操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有关工作制度。

各关要按照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现有工作制度,规范相应作业流程,优化相关风险防控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应对预案,切实保证《办法》的顺利实施。

(四)严格执法尺度。

各关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对企业进行分类和类别调整。

对违反规定的,总署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情况特殊、按《办法》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必须报请总署决定。

三、需要明确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违法记录的认定问题。

对同一处罚决定书中同一当事人认定两个以上违法行为,并分别做出处罚的,应当分别计算违法行为的次数。

其中警告以及罚款额在人民币3万元以下的处罚不作为分类评定记录。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次数与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行为的次数应当分别计算,单独累计。

《办法》第八条中的“上一年度”,以企业最近一次受到行政处罚的时间确定。

(二)关于报关企业履行合理审查义务的认定问题。

关于报关企业合理审查义务的认定原则及相关标准,总署将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三)关于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管理类别的适用问题。

海关应当按照海关注册编码对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分别实施分类管理。

对因报关企业的跨关区分支机构原因而对报关企业进行处罚的,处罚结果应当同时影响报关企业和该跨关区分支机构的类别管理。

(四)关于特殊情形下企业类别的适用问题。

对企业实施跨关区整体搬迁或者迁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应当继续适用原管理类别。

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在区内开展经营活动时适用区内的政策管理。

但当其在区外开展进出口活动时,海关按照其适用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关于企业稽查部门稽查验证结论的反馈问题。

直属海关企业稽查部门应当自稽查验证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稽查结论》反馈企业管理部门。

企业稽查相关作业标准有不同规定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六)关于企业存在不作为分类管理评定的不良记录的处理问题。

对企业存在报关质量差、有多次罚款额在人民币3万元以下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但又不影响其类别管理情形的,各关要运用风险管理手段,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企业进出口监管风险。

(七)关于新《办法》的溯及力问题。

对在新《办法》实施之日前提出申请、实施之日后作出分类决定的,应当依
据新《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

以上请遵照执行。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稽发〔2008〕81号)自 2011年1月1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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