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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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部门职责

一、党工委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

◆党工委办

1、负责党工委会、中心组学习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编印工作。

2、负责高新区党组织、工会组织、团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协调等工作和统战工作。

4、负责高新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

1、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究制定高新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政策和规划;

3、导和监督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4、同党工委办公室,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指导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5、成党工委及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管委会办公室(对外联络办公室)

◆管委会办公室

1、负责主任办公会、行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编印工作。

2、负责管委会综合文秘、机要和保密工作。

3、负责管委会综合协调、督查工作。

4、负责管委会政务活动组织和接待工作。

5、负责管委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6、负责高新区管委会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高新区数字化园区建设工作,推行电子政务。

◆对外联络办公室

1、负责管委会日常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实施;

2、负责管委会重大接待和外联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3、负责完善接待工作制度、规范接待礼仪、建立接待工作体系;

4、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完成大型活动及会议的有关参观、会务接待等工作;

5、负责对管委会各部门、中心、直属园区管理办公务接待及对外联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与定点接待的宾馆、饭店、民航、铁路等部门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7、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监察局

西安高新区纪检监察局全面负责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以及管委会和高科(集团)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教育和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管委会行政效能监察和政务大厅的运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督查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在纪工委统一领导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三)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四)负责对管委会各部门、中心、直属园区管理办、所属各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干部离任审计、专项审计以及非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等审计工作;

(五)负责管委会行政效能监察和政务大厅运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并实施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做好高新区干部人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市编委批复,拟订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高新区机构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高新区内设机构之间职责分工的协调工作;负责高新区编制实名制管理。

3、制定高新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后备干部、年轻干部等各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党工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调配、管理和考核工作,办理干部任免、因公出国出境政治审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等手续,做好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服务工作。

5、落实高新区培训决策与部署,负责制定干部员工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培训及专项培训计划,做好培训的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和制度规范工作。

6、牵头抓总高新区人才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人才规划和人才引进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高新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

和服务工作。

7、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高新区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各类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8、负责管委会正式在编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薪酬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日常管理;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

9、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督查考评办公室

1、负责管委会绩效考核工作,根据管委会年度任务、主任办公会或专题会要求列入计划的重要任务,分解、编制、下达管委会各部门、中心、园区管理办年度、季度绩效考核任务。

2、做好与上级考评部门对接及管委会各部门、中心、园区管理办绩效任务的检查考核管理工作。管委会月度、季度主要指标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核实、总结及向市综合考评办的上报工作。

3、负责管委会督查督办工作,做好与上级督查部门的对接及管委会督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管委会工作效能问责,做好管委会各单位工作效能问责事项的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

六、党工委宣传部

1、负责对接省、市宣传主管部门和网络信息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政方针和工作精神,引导并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负责制定高新区中长期和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高新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及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以高新区名义举办的新闻发布活动。

4、负责高新区对外宣传及境内外媒体的对接、联络、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各媒体对高新区进行总体宣传和专业宣传。

5、负责管理高新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要求;负责高新区网络宣传及网络舆情监控、舆情引导及媒体应对工作。

6、负责高新区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危机公关及舆情引导工作。

7、负责审核与协调管委会各部门、中心、园区管理办的对外宣传工作和高新区通讯员队伍的建设。

8、负责高新区宣传策划中心的管理及《开发区报导》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9、负责高新区官方微博的管理以及高新区微博圈层的建立,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高新区。

10、负责高新区CI标识系统的使用与管理,统筹高新区对外宣传品的策划和制作,全面推进高新区品牌战略的实施。

注:党工委宣传部内设高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宣传策划中心。

七、发展改革和商务局(经济贸易发展局(知识产权办公室)、投资服务局)

◆经济贸易发展局(知识产权办公室)

1、根据高新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高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2、负责区域技术创新的全面推动工作。

3、负责高新区内企业进出口减免关税的初审工作。

4、负责高新区企业外经外贸和自营进出口权的备案。

5、负责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认定和复核工作。

6、负责高新区各类科技计划、产业计划的征集、审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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