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2015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分解表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徐政发〔2015〕35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徐政发〔2015〕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25日徐州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设项目投资发展环境,实现加速提质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14〕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求,以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针对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优化流程、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等优化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大幅度提高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发展相适应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1.依法审批、高效便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涉及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参照近期国家、省、市对行政审批清理的情况,整合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突出主干、融合支干。
整合政府资源,变外部行政行为为内部行政行为,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五大环节,各环节确定一个主办部门。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3•【字号】徐政发[2009]143号•【施行日期】2009.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徐政发〔2009〕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效率提高,更好地为发展、为企业、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市政府在前几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审核确认,保留行政审批和初审服务事项4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51项,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具体事项目录详见附件1、2)。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布事项的内容和标准,进一步明确各类事项的审批条件、方式、权限、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对未列入目录的,按审核确认的结果,该取消的取消,该转换管理方式的转换管理方式,该下放权限的下放权限。
任何部门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或者扩大审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市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级保留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按要求执行落实到位。
市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法适时予以调整。
本文件中行政审批事项由市监察局、法制办负责解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市财政局、物价局负责解释。
附件:1、徐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略)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1:徐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经审核确认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62项,涉及部门55家)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379项,其中行政许可27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02项)(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3项(行政许可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行政许可:1、市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01•【字号】徐政办发〔2015〕103号•【施行日期】2015.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103号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4〕110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管线正常运行和城市公共安全,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1.由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和相关规范。
2.各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积极做好各自管理和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在2015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现有资料的汇总、整理。
3.2015年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4.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探测或补测,准确把握地下管线的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本情况,在收集整理各专业管线现有数据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库,做好普查工作验收和归档移交工作。
5.各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包括驻军单位、中央直属企业、省直属企业)将各自地下管线的容量、埋深、走向、坐标及其与其他管线的平行、交叉等情况用统一格式的图、表和电子文档报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纳入到我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6.各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抓紧开展地下管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
按照治理安全隐患优先的原则,结合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年度道路建设、改造计划,制定老旧管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年度计划,有序实行对老、旧管线、存在安全隐患管线的改造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及时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管线,消灭危险源,其余废弃管线应在道路新(改、扩)建时予以拆除。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正文:----------------------------------------------------------------------------------------------------------------------------------------------------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发布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15〕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外,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
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标函[2015]273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5.11.17
【实施日期】2015.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
(建标函[2015]273号)
有关部门:
为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推进工程经济技术规则的制定,提高项目决策科学化水平,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将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切实做好编制工作。
附件: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
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表。
国家 一五 计划清单中地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各省分布图

国家一五计划中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各省分布图国家"一五"计划中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东北地区一、省联帮助中国兴建的156项工程有24项。
包括:1.钢铁公司;2.钢铁公司的扩建;3.发电厂、4.发电厂、5.第二发电厂的增容;6.新丘竖井、7.平安竖井、8.海州露天煤矿、9.东露天矿、10.老虎台煤矿、11.西露天矿、12.胜利矿山竖井、13.龙凤矿竖井的新建扩建;14.石油二厂、15.铝厂、16.第一机床厂、17.第二机床厂(中捷友谊厂)、18.风动工具厂、19.电缆厂、20.造船厂改建扩建以及21.家杖子钼矿和22.一一二厂、23.四一0厂、24.渤海造船厂的新建和扩建改建工程。
为了与这24项重点工程配套,还在、、、、安东等地安排了省市重点工程项目730个。
包括改建扩建钢厂、钢厂、有色金属加工厂、冶炼厂、铁合金厂、第三机床厂、鼓风机厂、水泵厂、重型机器厂、机床厂、化工厂、玻璃厂、玻璃厂等。
(一)市前联援建的156个大项目有6个建在1.第一机床厂(原市机械修理厂)是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前联援建的156个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是国最早生产车床的工业企业。
2.航空工业学院是一所为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她坐落在省市,是东北地区唯一的一所航空院校.学院前身为航空工业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前联援建的156项工程项目之一.3.风动工具厂1955年1月我国第一座近代化风动工具厂--风动工具厂验收和开工典礼大会在举行。
凿岩机械股份(原风动工具厂),是中国凿岩机械和气动工具行业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大型骨干企业。
目前公司占地11.3万平方米,可年产气动凿岩机50000台、气动工具30000台、液压凿岩机150台、凿岩钻车350台、重矿机械配件700吨、锻件5000吨、热处理件5000吨、精铸件1000吨。
我公司在中国设有24个自己的销售公司和众多代理商,有2000多个用户,产品销往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智利、泰国建立了自己的销售公司,在中国同行厂家中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中国市场信息占有率达50%以上,从八十年代开始,公司开始发展外向型经济,于1984年引进了瑞典ATLASCOPCO公司液压凿岩机检测制造技术,成为中国唯一的生产液压凿岩机的厂家。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10.10.29
•【字号】徐建发[2010]137号
•【施行日期】2010.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徐建发〔2010〕13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徐政发〔2010〕11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地清理。
凡2005年7月1日以前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2005年7月1日以后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凡公布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执行,未公布为继续有效的文件予以废止,不再执行。
对已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应做好衔接,确实需要的,应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
特此通知。
附:本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3.18•【字号】徐政办发[2003]29号•【施行日期】200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徐政办发[2003]29号)铜山县及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三月十八日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对我市城建重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对承担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及项目责任人实行目标考核。
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进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分,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奖罚。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范围是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责任单位。
考核对象为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责任人。
三、考核内容:1、工程进度:是否按规定的节点时间完成所承担的目标任务;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以上标准;3、资金保障:自筹配套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4、工程资料:项目手续办理是否全面及时,工程资料是否完整齐全;5、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达到安全无事故;6、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是否文明施工,是否达到不扰民、无投诉;7、社会稳定:征地拆迁、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遗留问题,是否达到无群众集访。
四、评分办法(附评分表)考核内容中第一、二项为否决项,有一项没完成即可定为考核不合格,每项基本分为100分,合计为200分。
1、按规定的节点时间完成所承担的目标任务时得100分,若提前完成任务则可根据提前时间的长短得100~120分;2、工程质量经质检合格则得100分,被评为优质工程则可得100~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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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土地 清障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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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曜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5 新材料“四位 一体”项目 新兴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6 LNG气瓶及双燃 料工程机械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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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办理
3500
土地 清障
5000
开工 建设
10000
办公 职工 食堂 楼完 12000 宿舍 13000 完工 工 完工 办公 职工 开工 20000 楼完 23000 宿舍 建设 完工 工
14000
设备 订购
16000
土建 完成
主厂 设备 厂区道 18000 路基础 22000 房完 23000 安装 完工 工 调试
土建完 30000 32000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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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厂房主体完 工,部分设备订 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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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 土地 10000 清障 准备
15000
26000
食堂 完工
28000
附表1:
徐州市2015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分解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年度计划(1-12月)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形象进度 1月 投资额 1-2月 一季度 形象 进度 厂房 建设 完成 1-4月 投资额 1-5月 上半年 1-7月 投资额 形象 进度 试生 产 1-8月 投资额 形象 进度 试生 产 三季度 投资额 1-10月 1-11月
设备 订购
厂区 主厂 道路 35000 房完 基础 工 完工
38000
竣工投产
300055009 Nhomakorabea0018000
22000
24000
26000
28000
31000 试生产
34000
36000
开 发 区
徐州矿务集团 4 甲醇深加工项 目
50000
完成项目手续办 理,土地清障结 束,一期80万吨 甲醇下游深加工 (年产30万吨烯 烃)开工建设。 主体厂房建成, 设备订购。
责 任 单 位
形象 形象 投资额 投资额 进度 进度 主体 结构 安装 主体 结构 安装
形象 形象 形象 投资额 投资额 进度 进度 进度 主体 装置 安装 完成 部分 装置 试车 试生 产
形象进 投资额 度
形象 形象 投资额 进度 进度 正式 投产 正式 投产
江苏圣奥能源 3 有限公司苯加 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