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员工社会保险管理,维护员工权益,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三、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1. 基本养老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2. 基本医疗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3. 工伤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4. 失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5. 生育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
四、缴费1. 公司每月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拖延或少缴。
2. 公司应按时将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统筹范围,保证员工权益。
3. 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摊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五、员工权益1. 员工有权获取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包括缴费金额、个人账户余额、待遇申领等。
2. 员工有权享受与其社会保险缴费相关的各项福利待遇。
3. 员工有权对其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进行监督,保障个人权益。
六、管理1. 公司应设立社会保险管理专岗,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3. 公司在社会保险管理中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严守法规,不得违法操作。
七、违规处理1. 如公司有违规操作社会保险行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个人、业务部门的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管理教育和处罚。
3. 如因个人或业务部门的违规操作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是本公司员工社保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另行处理。
(此制度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于XX年XX月XX日施行)。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参保范围(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正式员工(不含兼职,临时工)(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三)兼职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第五条新录用员工通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经过考核后符合条件者可向行政人力部申请社会保险缴纳,行政人事部统计申请人员后报运营总监审批,经董事会签批。
行政人力部按董事会签批意见,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六条新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续交人员另行提供保险(中)终止单)后,行政人力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七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服从公司的安排,自觉缴纳保险。
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未参保或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养老、生育、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从其办理的次月开始缴纳。
第九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依据行政人力部计算金额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条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的缴费基数。
如不能调整,需暂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行政人力部上报运营总监,经董事会批示后执行。
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
行政人力部在下年度调整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各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共同负担,员工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福利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以及其他特殊合同工。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权益。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社会保险管理机制,确保员工享有社会保险权益,并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提高员工对社会保险的了解程度,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社保制度。
第六条公司将加强与社保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变化,确保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七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章社保类型第八条公司向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九条养老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提前退休、养老金和相关待遇的保险制度。
第十条医疗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补助的保险制度。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残疾补助和一次性伤残补助的保险制度。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因失业而导致的失业救济金和相关待遇的保险制度。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生育津贴和相关待遇的保险制度。
第三章社保缴纳第十四条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缴纳比例,计算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五条公司将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并及时将员工个人部分及公司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至社保部门。
第十六条公司将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时足额缴纳,并定期向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第十七条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社保的,应提前向公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司审核通过后,可暂时暂停社保缴纳。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停止为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正式员工及合同制员工。
三、社会保险种类我单位为员工缴纳以下社会保险:1. 基本养老保险;2. 基本医疗保险;3. 工伤保险;4. 失业保险;5. 生育保险。
四、缴纳比例1.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20%,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8%。
2.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9%,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2%。
3.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5%,员工个人不缴纳。
4.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5%,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5%。
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员工工资总额的0.7%,员工个人不缴纳。
五、缴纳流程1. 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员工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并报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员工信息,计算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 财务部门每月底前将社会保险费用汇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账户。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底前将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
六、社会保险待遇1. 员工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 员工患病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 员工失业后,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 员工生育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七、监督检查1. 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2.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3. 单位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员工社保缴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
第二章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比例第四条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1. 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公司承担员工月工资总额的20%,员工个人承担月工资的8%。
2. 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公司承担员工月工资总额的10%,员工个人承担月工资的2%。
3. 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公司承担员工月工资总额的0.5%,员工个人承担月工资的0.5%。
4. 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全额缴纳。
5. 生育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公司承担员工月工资总额的0.5%,员工个人不缴纳。
6. 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公司承担员工月工资总额的5%,员工个人承担月工资的5%。
第三章社会保险缴纳流程第五条公司每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审核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
第六条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应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并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第七条公司应在每月15日前,将员工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章社会保险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的申报、缴纳、查询等工作。
第九条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员工公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十条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公司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少缴或拒缴社会保险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员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加强企业职能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社会保险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员工的权益,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员工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包含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管理职责2.1 企业职能部门负责社会保险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登记、缴纳、退费等实在操作事项。
2.3 薪酬部门负责计算、核对和支出员工社会保险相关工资。
2.4 企业职能部门与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社会保险问题。
三、社会保险管理流程3.1 社会保险登记流程3.1.1 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向员工供应保险登记表格。
3.1.2 员工填写和签字确认保险登记表格,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1.3 人力资源部门核对并保管员工的保险登记表格。
3.2 社会保险缴纳流程3.2.1 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国家规定的缴纳比例,计算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
3.2.2 人力资源部门将计算结果告知薪酬部门,并供应相关信息。
3.2.3 薪酬部门依据员工工资和社保缴纳比例,计算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
3.2.4 薪酬部门在每月发放工资时,同时扣除员工的社会保险金额,并将其缴纳给社会保险相关部门。
3.2.5 人力资源部门每月对缴纳情况进行核对并记录。
3.3 社会保险离退休流程3.3.1 员工实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人力资源部门供应退休申请表格。
3.3.2 员工填写和签字确认退休申请表格,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3.3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退休申请,并将员工信息通知社会保险相关部门。
3.3.4 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办理员工的退休手续,并依据规定发放养老金。
四、社会保险管理的考核标准4.1 社会保险登记标准 4.1.1 员工入职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3篇)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目的: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因公司相关制度不成熟,故此规定暂试行,如有修改再另行通知。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社会保险办理地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所在地购买。
四、参保原则入职公司的转正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特殊情况除外)可由本人以《社会保险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或部门推荐为其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五、审批核准员工办理社保的签批流程。
由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部门考核意见━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六、相关制度:1、公司及时为在册符合条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建立员工个人账户,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2、公司行政部负责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并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报总经理批准。
3、参保。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4、社保转入:员工养老保险必须转移到公司,不然无法享受公司养老保险福利;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我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由社保确认人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证明(须已在我司办理社保),交员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注:参保员工(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须补齐欠缴保费后方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5、如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同岗位级别缴费基数。
如不考虑调整,需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行政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
6、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7、行政部在办理减员(停保)手续。
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____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____日及以后的,次月报减少。
社会保险及福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及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生活幸福指数,公司特订立本《社会保险及福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一节参保范围及支出1.全体员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2.公司将依照国家规定,按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公司承当肯定的比例。
第二节报销及退休待遇1.员工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提交相关社保报销料子,公司将帮助员工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2.员工实现退休年龄后,可依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
退休员工应自动向公司供应相关料子,公司将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布置养老金发放。
第三章福利管理第一节住房公积金1.全部员工均应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应按月缴纳公积金,公司将依照国家规定承当肯定的比例。
2.员工购房、装修、租房等与住房有关的事项,可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将供应适当的支持和帮忙。
第二节健康管理1.公司将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员工应乐观参加,检查结果将作为员工的健康档案保管,以便进行健康管理。
2.如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或损害,公司将承当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责任。
第三节假期管理1.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年度年假依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进行调配。
2.其他假期,包含法定假日、病假、事假等,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节节日福利1.公司将依据节假日的不同,供应相应的福利待遇,如过节费、礼品、活动布置等,以加添员工的节日欢乐感和归属感。
2.公司会组织年度员工聚餐、晚会等活动,以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凝集力。
第四章管理责任第一节人力资源部门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订立相关政策和流程,并及时向各部门和员工进行宣传和解释。
2.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员工福利档案,保证员工福利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亮度。
第二节员工职责1.员工有权利了解和享受本制度规定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有义务依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供应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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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本地职工
农村
养老
134.8
202.2
/
医疗
33.7
185.35
/
失业
/
33.7
/
工伤
/
11.795
/
生育
/
6.74
/
合计
168.5
439.785
608.29
城镇
养老
134.8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2
/
医疗
33.7
185.35
/
失业
16.85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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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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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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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
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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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5.35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财务部核算金额,并交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三条如员工发生社会保险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及时通知、咨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社保机构申请支付或索赔。必要时,当事人应维持现场原貌并保存证据,在索赔时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病例本、住院病例、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医疗发票原件、住院医疗明细、身份证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手术记录、交通警察事故调节通知书、责任认定书等)。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应密切关注国家及当地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根据新规定、新政策对本规定及各项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申请,报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签批后执行公司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的统一标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条 公司社会保险执行部门为财务部,工作职责包括:
1.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以及缴纳保险人员名单的提交;
2.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的咨询、解答;
2.财务部负责社会保险的执行与办理;
3.财务部负责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
(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正式员工(不含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第三章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管理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各险种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如下:
<宁波市社会保险缴纳2011年年度标准>
个人承担
企业承担
合计
宁波外来职工
养老
104.8
157.2
/
医疗
/
42.125
/
失业
/
26.2
/
工伤
/
11.795
/
生育
/
6.74
/
合计
104.8
244.06
XXX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管理
439.785
625.14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中公司缴费部分由财务部按月核算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并由公司缴纳。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的缴费基数。如不能调整,需暂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财务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财务部在下年度调整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保险缴纳申请名单,报总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续交人员另行提供保险(中)终止单)后,财务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服从公司的安排,自觉缴纳保险。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未参保或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九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 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依据财务部计算金额在员工工资中扣除。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在当月或次月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