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信息员管理制度
信访接访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访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信访接访室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了解民意、解决矛盾的重要窗口,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接访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访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 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
4. 坚持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为信访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工作内容1. 接待来访。
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诉求,耐心解答疑问,及时转交、办理信访事项。
2. 受理来信。
认真负责地接收、登记、审核、转交、办理来信事项。
3. 办理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4. 协调、化解矛盾。
积极参与信访矛盾的协调、化解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
5. 统计、分析信访情况。
定期对信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 做好信访材料的归档工作。
确保信访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查阅、追溯。
四、工作程序1. 接待来访(1)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方便来访群众提出诉求、反映问题。
(2)实行领导接访制度,确保来访群众能够见到负责人。
(3)对来访群众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来访时间、来访人员、诉求内容等信息。
(4)根据诉求内容,及时转交、办理信访事项。
2. 受理来信(1)设立专门的来信接收箱,方便群众邮寄来信。
(2)对来信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来信时间、来信人、信件内容等信息。
(3)及时审核来信内容,根据诉求事项进行分类、转交、办理。
3. 办理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1)收到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后,及时进行登记、审核。
(2)明确办理时限、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3)办理过程中,与来访群众、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推动问题的解决。
信访服务工作制度

信访服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访服务工作,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服务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开门接访、公开办理、公正处理,为信访人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信访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信访服务工作机制,落实信访服务责任,提高信访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信访服务工作应当依法、公正、公开、及时,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信访服务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第五条信访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接受信访人的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提供咨询、引导、协调、处理等服务;(二)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公正、公开地处理信访问题;(三)分析、汇总、报告信访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四)指导、协调、督促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信访服务工作;(五)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维权;(六)其他与信访服务工作相关的活动。
第六条信访服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的投诉、举报、建议、意见等;(二)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建议、意见等;(三)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咨询、质疑等;(四)其他需要信访服务工作的范围。
三、信访服务工作的程序和规范第七条信访服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受理:接受信访人的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二)登记: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详细登记,明确信访人、信访事项、信访要求等;(三)分流: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职责、管辖等,及时分流到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四)办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公正、公开地处理信访事项;(五)反馈:将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信访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六)归档:对办理完毕的信访事项进行归档管理。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信访工作的领导,促进信访稳定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的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全镇信访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信访工作制度,制定如下意见:一、实行信访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信访助理员和信访办主任、管区书记、主任为全镇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村级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联系村的科级干部、村党支部书记;镇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负总责。
镇信访办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督导协调工作。
二、实行信访工作组织网络建设规范制重点抓好“一员、一片、一平台、一中心”建设。
“一员”即各村支部书记为信访信息员,负责本村信访问题的排查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一片”,即在管区建立信访办公室,由管区书记任主任,管区主任任副主任,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
管区信访办公室负责做好本管区各村的矛盾排查及调处、整理、上报工作,及时协调化解有关矛盾问题,形成“信访稳定工作片”,实现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向基层延伸。
“一平台”,即把镇信访办公室作为及时掌握基层稳定情况、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的社会平台,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中心”,即镇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及时把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上访隐患分解到镇直有关部门、管区、村。
三、实行领导公开接访和定期下访长效制镇所有党政成员按照值班顺序,在指定接访地点实行公开接访,所分管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接访,群众信访涉及到谁的部门由谁出面答复释疑。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实行接待办理制。
建立和完善领导下访制度。
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分管工作,带着问题有重点深入基层,开展下访活动,帮助基层群众切实解决信访稳定的实际问题,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协调化解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镇直各部门、管区、村对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力争做到“四无”,即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赴省到市重复上访,无信访老户,无丢丑滋事事件发生。
单位信访工作制度有哪些

单位信访工作制度是指单位为了处理信访事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单位信访工作制度的内容,包括信访登记、信访接待、信访办理、信访督办、信访回复等方面。
一、信访登记制度1. 信访登记是指对信访人的来信、来访进行编号、记录和归档的工作。
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信访登记簿,对信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或家庭住址、信访事项等进行详细记录。
2. 信访登记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遗漏或虚构。
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访登记工作,确保信访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信访接待制度1. 信访接待是指单位对信访人来进行面对面沟通、咨询、投诉等活动时所进行的工作。
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明确信访接待时间和人员。
2. 信访接待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耐心、细致、热情地解答信访人的问题,引导信访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信访接待人员应当做好信访接待记录,详细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来访时间、来访事项等内容。
三、信访办理制度1. 信访办理是指单位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答复的工作。
单位应当明确信访办理的程序、期限和责任部门。
2. 信访办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3. 信访办理结果应当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对不属于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单位提出。
四、信访督办制度1. 信访督办是指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的工作。
单位应当设立信访督办机构,明确督办人员和职责。
2. 信访督办人员应当定期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办理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的信访事项进行催办、督办。
3. 信访督办结果应当及时向信访人和有关部门反馈,对办理不当的信访事项,应当督促责任部门进行纠正。
五、信访回复制度1. 信访回复是指对信访事项处理结果进行书面答复的工作。
单位应当明确信访回复的格式、内容、期限等要求。
信访工作办理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办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访工作,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工作办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条信访工作办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信访政策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违法信访行为。
第四条信访工作办理应当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收集、登记、受理、交办、转送、承办、回复、督办、归档等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二、信访信息的收集和登记第五条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收集制度,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信访信息。
第六条信访工作人员对收集到的信访信息应当进行认真登记,包括信访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信访事项、诉求等内容,确保信访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七条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信息应当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办理意见,按照信访工作流程及时交办或者转送。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和交办第八条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九条信访工作机构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处理权限,确定承办部门和承办人。
第十条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将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交办给承办部门,并告知信访人。
承办部门应当及时接收、登记信访事项,并按照要求办理。
四、信访事项的承办和回复第十一条承办部门应当对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信访工作机构对承办部门回复的处理意见,应当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当及时回复信访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及时转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信访工作机构对信访人的回复,应当明确、具体,语言要文明、礼貌,不得使用损害信访人名誉的语言。
妇女信访信息工作制度

妇女信访信息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妇女信访问题,提高妇女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妇女信访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妇女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妇女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妇女信访信息的收集1. 设立专门的妇女信访信息收集渠道,包括热线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等。
2. 妇女信访信息收集应涵盖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各项权益,包括就业、教育、健康、家庭、人身安全等方面。
3. 妇女信访信息收集应注重时效性,及时反映妇女群体的需求和问题。
4. 妇女信访信息收集应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妇女个人隐私。
三、妇女信访信息的整理1. 对收集到的妇女信访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包括投诉、咨询、建议等。
2. 对妇女信访信息进行归档,便于查询和利用。
3. 定期对妇女信访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现状和问题,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四、妇女信访信息的利用1. 利用妇女信访信息为妇女提供个性化服务,解决实际问题。
2. 利用妇女信访信息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
3. 利用妇女信访信息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4. 利用妇女信访信息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妇女信访信息工作的人员配备和培训1. 妇女信访信息工作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
2. 定期对妇女信访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 加强对妇女信访信息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六、妇女信访信息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 建立健全妇女信访信息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定期对妇女信访信息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鼓励社会各界对妇女信访信息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信访科室工作制度及职责

信访科室工作制度及职责一、信访科室工作制度1. 信访接待制度: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实行定时定点接待,确保信访群众来访有人接待、问题有人解决。
2. 信息报告制度:对重要信访信息及时报告领导,确保领导了解信访动态,为决策提供依据。
3. 案件办理制度:对信访案件实行登记、分流、办理、反馈、归档管理制度,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公正、高效。
4. 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对信访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5. 培训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6. 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信访工作保密规定,确保信访资料和信息的安全。
7. 考核评价制度:对信访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绩效,激发工作积极性。
二、信访科室工作职责1.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问题。
2. 报告重要信访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 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确保案件办理到位。
4. 疏导上访人员,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5. 调查研究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6. 组织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7. 严守信访工作保密规定,确保信访资料和信息的安全。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访工作人员职责1. 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2. 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4. 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办事讲求效率。
5. 服从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秘密,团结共事,顾全大局。
6. 积极参与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通过以上制度建设和职责明确,信访科室及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某局信访工作制度(精)

某局信访工作制度根据《市直部门信访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制度(一)凡群众来信要在专册上编号登记,以保证信访工作的连续性。
(二)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信访反映主要问题以及处理结果。
(三)登记内容力求完整、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二、群众来访接待记录制度(一)接待群众来访是机关领导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体察民情的好机会,因此必须热情接待,积极宣传党的政策。
(二)具体记录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三)当面能给予答复的问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答清楚,不能当面答复的,应说明情况,讲清政策。
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说话和气,不能激化矛盾。
(四)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信访员要及时报告领导,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擅自答复。
三、来信来访报批制度(一)来信来访报请领导批阅,目的是为了让领导了解群众呼声,把握信访情况,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重视和及时解决。
(二)局办公室收到或其他单位转来的信件,经登记后及时送主管局长批阅。
(三)领导批阅后的信访件由局办公室送承办单位,承办单位签字,并预告处理结果时间。
四、来信来访承办、转办制度(一)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承办是信访工作的要害,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二)领导批阅后的一般信件在15天内处理完毕,急件7天内处理完毕,写出处理结果,并有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局信访办公室。
(三)不属于本单位承办范围的信件送办公室在3天内转交有关单位,紧急事项及时转交。
五、信访统计分类和档案治理制度(一)每月进行一次信访统计分类、整理归档,把握有价值的信息,为上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各单位要根据信访内容统计分类,并建立信访档案。
按存档要求,无论信件规格大小一律剪裁为A4统一规格后,统一装订存档。
(三)信访工作的各种文件和工作计划、总结等,年底归档一次,由各单位档案室统一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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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信访信息员工作制度
信息员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信访信息工作,推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责任制度
1、社区信访办公室负责全社区信息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并负责向上级及时报送信息。
2、各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工作顺利开展,明确信息工作的责任人,保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3、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访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信息员应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信息意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信息员报送制度
1、报送信息应客观、真实、全面、准确,注重时效。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发时及时报送发生情况,并随时跟踪报送社会反映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和错报。
2、报送信息常态化,全年报送信息数量不得少于10条。
3、一般性思想反映、工作动态由信息员直接报送。
重大信息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分析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报送。
三、信访信息分析制度
1、社区信访部门不定期召开信息分析会,交流工作情况,分析信访态势,研究应对措施,并形成分析报告。
2、各村民小组、物业管理部门每季度上报一份综合分析报告,并根据需要及时上报专题情况分析报告。
3、社区信访办每半年向街道上报一份信访情况分析报告。
四、信息员通报考评制度
1、每季度公布一次信息报送及分析情况,在全社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2、每年对全社区信息工作进行一次考评。
根据各单位报
送信息的质量和数量、领导重视程度、人员工作、配备情况等进行考评,评选信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若干。
**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月**日
篇二:xx县信访信息员工作制度
xx县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承办员、联络员和
信息员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发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维护xx和谐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中省市信访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承办员、联络员和信息员制度的意义
建立基层信访稳定工作督查信息员、承办员、联络员和信息员工作制度是促进我县信访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的重要措施,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到基层最直接的表现。
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督办员、联络员和信息员网络的形成将为县委、政府了解全县信访稳定形势、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承办员、联络员和信息员的选调和配置原则
1、包联乡镇信访稳定督查信息员的选调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从县级部门选调30名德才兼备、品质优良、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年龄在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后备干部作为专职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分成6个督查工作组,每组包联4个乡镇的信访稳定工作。
包联乡镇信访稳定督查信息员
抽调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抽调期间应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
2、驻村信访稳定工作承办员由乡镇包联村的领导干部
和机关干部组成
3、每个行政村都要设立1名信访稳定工作联络员,每
个
村民小组都要设1名信访稳定工作信息员。
村级信访稳定工作联络员拟由村级公安辅警兼任(无村级公安辅警的由村干部兼任),村民小组信访稳定工作信息员应从熟悉国家
法律法规、善于做群众工作、享有较高威信、热心为群众服务的老干部、老党员(或村干部)中产生。
三、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承办员、联络员和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包联乡镇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工作职责:
1、协调和督促乡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各级信访
稳定工作会议精神;
2、协调和督促乡镇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按时完成
县联席办、信访局交办、转办的各类信访案件;
3、指导所包联乡镇按照要求定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4、了解掌握所包联乡镇信访动态和信息,及时上报县
联席办。
(二)、驻村信访稳定工作承办员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