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申报表(附件2)
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申报人马振耀
所在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所在单位(盖章)经济与管理系填表时间2012 年9月19 日
周口师范学院教务处制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教学工作情况
1. 近五年主讲课程情况
2. 近五年同时承担的其他课程情况
3. 近五年其他教学环节情况
4. 近五年承担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5.主要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著作及自编教材情况(近五年)
6.教学获奖及成果推广应用情况(近五年)
7. 申报人对本专业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近五年)
三、申报人科研工作情况(近五年)
四、本专业特色简介和对专业建设的设想
五、推荐、评审意见。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评审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晋教师继[200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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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评审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评审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晋教师继[2007]13号)各市教育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于1998年开始山西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
根据《关于选拔山西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晋教师[1998]10号)规定,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三年。
现在我省各地指标都有一定空缺,因此省教育厅决定于12月上旬进行新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省级骨干教师: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以上;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含幼师)教师分别具有小学一级、中学一级或中专中级及以上职称。
2、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尊重、关爱全体学生;具备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心理健康知识,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
追求上进,不断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良。
3、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持有信息技术培训初级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带头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成绩优良。
4、一般应有市级骨干教师或市级教学能手称号。
5、城市学校(含县城)教师须有县级以上论文或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农村(乡镇及其以下)学校教师须有联校(中心校)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

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建设与发展,创造和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师德高尚,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骨干作用的专业带头人,以促进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和要求,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选拔的对象和名额。
凡专、兼任教师,均可申请参加选拔.专业带头人可按学校开设专业每个专业选拔1~2名专业带头人.严格按条件进行选拔,如该专业暂时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以空缺。
第二章选拔的条件第三条鉴于学校实际情况,不同专业可采用培养阶段和正式选拔两种的评选条件方式和阶段。
一、专业带头人培养阶段评选条件(一)专业带头人培养阶段评选条件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任现职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6年及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课教师(含实习实训)应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
3.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系统讲授所申报专业2门以上核心课程,熟悉本专业基本技能,在本专业教学中形成自己鲜明的教学特色.4。
近5年教学业绩须具备以下条款之一:(1)受到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表彰.(2)主持建设的专业获得省及以上重点、示范或特色专业等称号。
(3)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本专业学生或本人在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5.近5年科研业绩须具备以下条款之一:(1)在省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2)主持省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教学教改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省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
(3)独著、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教材1部,或参著、参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附件1: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并实践党的教育方针,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为人师表,教学科研能力强,学识渊博,治学严谨,在本学科有明确深入的研究方向,有创新精神,学术造诣较深,成绩突出,授课质量评价优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有民主和协作精神,能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能熟练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对本学科涉及的现代仪器设备操作应用能力较强。
二、中青年科学带头人培养对象:2006年1月1日以来承担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已独立系统讲授二门以上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并每年讲授了一门本科课程,完成学校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正高专业职务或已获博士学位且有副高专业职务。
满足上述条件者,经考核近五年取得的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原则上可以筛选推荐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且项目经费工科不少于20万元,理科不少于12万元,文科(含财经类)不少于5万元;或实际取得其它横向协作科研经费工科50万元以上,理科30万元以上,文科(含财经类)10万元以上,且均为主持人。
2、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次;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省级社会科学奖二等奖以上1次或三等奖以上2次,本人是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
或主持过省级以上工程、科研或技术项目,取得公认、突出、创新的科研成果,所主持的科研成果转化年创经济效益在100万元以上;或取得有重大价值的发明专利;或开发出本学科领域关键性的高新技术,得到国内外公认,并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在教学研究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1次或二等奖以上奖励2次或优秀教材一等奖以上奖励1次二等奖以上2次,本人为项目主要完成者(前二名);或所主讲课程评为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
关于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选拔(认定)及奖励办法 2011教字7号文件

津轻职院教字〔2011〕7 号关于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选拔(认定)及奖励办法为培养造就一批院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构建优秀教学团队,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实现品牌专业的战略举措,特制定本办法,以选拔和奖励在教育教学、应用性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特别是在技能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一、聘任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按照学院的《教师工作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2、具有企业相应技术工种的工作实践经历,近年来能够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坚持下企业挂职锻炼,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并将企业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引入到课堂中来。
3、积极研究高职教育的教学规律,将高职教育的教学要求融入课程改革的设计之中;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分析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积极参与新专业的申报、老专业的改造、教学计划的制订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质量较好的完成学校、系布置的各项工作。
4、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含实训课或选修课、学院指定辅导学生技能大赛或学生社团活动),注重分析学生群体特点,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开发学生潜在能力,教学效果良好。
5、积极编写校内自编讲义或公开出版教材;积极参加学院教学改革立项或科研课题研究;积极参与学院精品课、教学资源库等建设,包括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训项目、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工作。
6、能够根据高职教育特点,积极探索新的教学组织形式、课程教学模式;积极进行以实践能力考核为主的评价方法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新教师,定期完成听课任务,主动承担数据采集平台的填报、参与承办(指导)技能大赛等工作。
8、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期内,积极参与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服从学院或各项目组的安排,主动承担任务,按照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申报表学科带头人

③所教学科成绩中考在全州列前八名、高考前四名)。
④近三年曾在县级或更大范围内为教师作过一次以上专题讲座。
学校审核意见
校长签名:学校公章
200年月日
③近五年内公开出版一部以上(含一部)教育教学方面的专著或编著的著作。
教育教学业绩
(4)
①能够比较有效地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所教学科学生成绩有所提高,为学校同学科教师所公认(需学校教务处提供真实文字材料)。
②近三年所教学科学生参加相应学科比赛获得县级一等以上奖项累计人数居县前六名(不分国家、区、州和县级奖项,);③近三年曾在县级或更大范围内为教师作过一次以上专题讲座。
县教育局初评意见
评审组长签名:局领导签名:(公章)
200年月日
县政府终评意见
评审组长签名:主管领导签名:(公章)
200年月日
2、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3、模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一票否决。
4、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按照新的课程改革理念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5、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②近三年所教学科学生参加相应学科比赛获得县级一等以上奖项累计人数居县前六名(不分国家、区、州和县级奖项,)。
③所教学科成绩中考在全州列前六名、高考前三名)。
④近三年曾在县级或更大范围内为教师作过一次以上专题讲座。
⑤申报者所培养的青年教师近三年曾获县级公开课一等奖,州级二等奖。
学校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试行)

职业学校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发〔2014〕96号)等文件精神,培养“爱岗敬业、理论扎实、技能精湛、教学出色、改革创新”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队伍,打造精品专业,争创全国家示范性技师学校,为纳入高等学校系列打下良好基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培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目标,通过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的示范引领,带动全院教师整体科研素质的提高,从而推进一体化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根植红土、特色鲜明、服务发展、示范引领”的一流技工院校。
二、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德才兼备,教书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
善于团结协作,基本具备专业带头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2.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本专业或学科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
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具有改革创新意识,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3.专业教师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从事职业教育五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近五年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有一项以上教科研成果,且具有一定的相关企业经历和行业沟通能力,所学专业对口。
4.公共基础课教师须从事职业教育五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有一项以上教科研成果,专业对口,所教课程能为学生专业学习和发展提供良好基础,并在教学改革中有突出成果。
5.参加过国家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较扎实的专业教学基本功,具有改革创新意识,教育教学实绩较突出。
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我院专业(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拔、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高素质的专业(学科)建设团队,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学科)带头人是学院专业建设的领跑者,是教师队伍教学科研的核心力量,代表着学院的办学实力、水平和声誉。
认真做好选拨认定和管理工作,不仅是学院示范校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关系到学院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第三条专业(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范围,原则上为我院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
其评选认定和管理工作在学院直接领导下,由院人事处、教务处结合各系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专业(学科)带头人每届任期三年,不实行终身制。
评选名额原则上按每个专业(系)1-2名确定,总数不超过12名。
第二章评选认定条件第五条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认定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开拓、进取和创新精神。
2、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操作技能;在专业(学科)建设中起主导作用;能较准确地把握本专业(学科)的发展方向,具有带领和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的能力。
3、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上有十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4、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能担任一体化教学或2门以上跨学科理论课教学任务,每学期上课时数:专任教师不少于240学时;兼课教师不少于60学时,教学效果好,受到同学和老师的好评。
第六条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认定的必备条件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以下两条或以上必备条件1、近三年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2、有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论著1部或主编的教材(含校本教材)1部并在职业院校推广使用;3、每学期主持并承担院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4、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显著,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两次获得教学质量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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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专业建设方案
眼镜专业是现代光学技术和现代眼科学的有机结合,运用现代光学的理论和技术来矫正视觉障碍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
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特殊学科。
我国的视光学教育近20年来有了空前的发展.人才培养、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而眼镜技术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起步晚.并缺乏统一的教学和规范的教育模式。
如何以市场需求作为眼镜技术中等职业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就需要我们对中等职业学校眼镜技术专业的定位和发展空间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分析.为把眼镜技术专业建设成为一个规模大、实力强、质量高的特色专业而进行积极的探索。
眼镜学专业目前在中国的发展具有广泛的前景,而我国的眼镜学教育也正逐渐发展壮大,开办学校越来越多,学历层次越来越高。
一、视光学在相关行业中的需求及人员素质现状分析.
二、目前我国视光学相关行业获取专业知识的渠道
三、眼镜技术专业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定位思考
我国职业教育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国务院做出了《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职业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发展方向和“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路线方针.并把职业教育定位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
目前.我国的视光学行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才资源均远远不能满足现有的医疗和眼保健的需求。
据调查,眼镜学本科生中相当一部分毕业后并未从事视光工作。
而是选择了眼科临床。
1.目标定位我们应根据市场对眼镜技术人才的需求.把培养目标
定位于面向基层、面向中小型企业,把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定位于基层.使其工作踏实安心,要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2.课程设置应根据市场需要设置课程。
对医疗机构、眼镜行业和企业做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他们对眼镜技术的需求。
特别是急缺技术的需求.合理设置课程。
3.教学方法根据不同的课程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
侧重于专业知识教育,对基础医学、眼病诊断学等可作一般了解。
但对验光技术、眼镜技术、配镜技术、双眼视觉功能矫正等视光专业知识进行强化训练.重实践、重应用。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党的十七大对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优先发展教育.是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
发展职业教育是实现这一伟大转变的重要步骤。
作为眼镜学教育工作者.应积极参与到教学改革的一线,为完善我国眼镜教育体系进行积极的探索.为国家培养出贴近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4. 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是我校当前亟待完善的又一建设项目。
我校目前已建立了角膜接触镜实验室、眼镜定配加工实验室、验光技术实验室和眼科学基础实验室等四个教学实验室,配套设施基本完善,
但这些只能初步满足学生的常规实验需求,要想达到高水准的、完善的实验条件,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
我从事广州蓝天技工学校眼镜专业的教学和带教实习任务,深入教学实习第一线,了解了眼镜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从眼镜专业市场新变化以及毕业学员调查问卷可以看眼镜专业人才需
求仍有较大缺口,迫切需要相关院校提高眼镜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层次,满足行业发展对高职院校眼镜专业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二学校眼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策略
1.优化理论课程设置,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2. 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培养模式,培养一支实践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3. 积极适应市场需求,拓展学校与企业医院产学结合的办学模
学校眼镜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是职业型,就业型,采取与企业单位相互联合与产学结合的办学模式,与医院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实现人力资源、教学设备、教学场地等资源共享,签订学生实习就业协议,采取订单式培养例如,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使学校的专业设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与行业与企业需求有机衔接; 在学生就业和继续教育上,签订就业协议,提高就业率,为医院企业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