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模板范文(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用)
宣告死亡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法院:我,某某某,性别男/女,年龄XX岁,住址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系申请人某某的亲属(或朋友、律师等),在此代表申请人向贵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
一、申请宣告死亡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某某(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因意外事件导致失踪已经满两年(或因疾病等原因导致死亡已经满一段时间),至今下落不明。
在此期间,申请人某某的亲属(或朋友、律师等)已经尽最大努力寻找,但仍然没有找到任何有关申请人某某的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某某可以被宣告死亡。
1.申请人某某失踪的事实申请人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因(意外事件/疾病等)原因失踪,自失踪以来,一直下落不明。
失踪前,申请人某某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寻找申请人某某的努力自申请人某某失踪以来,其亲属(或朋友、律师等)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包括报警、张贴寻人启事、发动亲朋好友寻找等,但一直未能找到申请人某某。
3.申请人某某下落不明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某某因意外事件失踪已经满两年(或因疾病等原因死亡已经满一段时间),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二、申请人的请求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申请人请求贵法院依法宣告申请人某某死亡。
同时,申请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证据材料1.申请人某某的身份证件复印件;2.申请人某某失踪的报警证明;3.申请人某某亲属(或朋友、律师等)的证言;4.其他与申请宣告死亡有关的证据材料。
特此申请!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宣告死亡申请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在撰写申请书时,请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申请结果。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死亡赔偿金分配民事判决书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温文民初字第564号原告:兰某某,曾用名钟某1,女,1949年6月22日出生,畲族,务农,住浙江省文成县西坑畲族镇双前村肖山。
原告:兰某2,男,1950年7月17日出生,畲族,务农,住浙江省文成县西坑畲族镇双前村肖山.两原告之共同委托代理人:吴某某,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某某,男, 1971年1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栖云路14号,现住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城东小区17幢13号。
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男,1968年11月11日出生,住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大峃街.委托代理人:朱某某,男,1969年6月26日出生,住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建行宿舍。
原告兰某某、兰某2与被告陈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于2010年10月9日向本院起诉。
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陈茂平独任审判,于2010年11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兰某某、兰某2及其委托代理人吴某某,被告陈某某及其原委托代理人朱某某(第二次开庭审理前解除代理关系)到庭参加诉讼。
2010年12月21日,本案进行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
原告兰某某及其与原告兰某2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吴某某,被告陈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赵某某、朱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兰某某、兰某2起诉称:两原告系夫妻关系。
原告兰某某与前夫钟某4于1972年7月25日生育女儿钟某3,因原告兰某某同前夫于1984年1月离婚,女儿钟某3后随两原告共同生活。
钟某3生前与被告系夫妻关系,于1998年10月14日生育一子,取名陈某三.2010年5月30日晚,赵某2驾驶浙CH0918号轿车,内载钟某3等四人,从温州市区驶往文成县城方向,21时35分许,途经56省道36KM+630M即瑞安市营前乡地赖村地段时,遇因故障而同向停在右前方路边由陈某2驾驶的赣E85764号农用运输车,赵某2在采取制动并左驾方向避让过程中,轿车右侧碰撞农用车左侧尾部,造成钟某3等人当场死亡,其他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院宣告死亡申请书范本

法院宣告死亡申请书范本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省××市××县××路××号。
被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省××市××县××路××号。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长期下落不明,向贵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
现将有关情况陈述如下:一、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系夫妻关系,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
××××年××月××日,被申请人因工作需要被派遣至××省××市出差。
自离开家门后,被申请人就与家人失去了联系。
申请人多次向当地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亲朋好友打听被申请人的下落,但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至今,被申请人已下落不明满两年。
在此期间,申请人一直关心被申请人的安危,为寻找被申请人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经济代价。
但鉴于当前的形势和情况,申请人有理由相信被申请人已经死亡。
首先,被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并不涉及危险,但其突然失去联系,且没有任何消息,可能性较小。
其次,被申请人在离开家门前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不存在因疾病导致意外的情况。
再次,被申请人与家人、朋友之间的关系一直较好,没有产生纠纷和矛盾,不存在主动离家的可能。
综上所述,申请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申请人已经死亡。
宣告死亡申请书15篇

宣告死亡申请书15篇宣告死亡申请书1申请人:________,汉族,出生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家住________________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________死亡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王志安,男,汉族,出生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家住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系夫妻关系,因被申请人于__年____月____日出走,经各方寻找都杳无音讯,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________为死亡。
此致________区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____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附:宣告死亡相关法律知识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推定其死亡,官告结束失踪人以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
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与生理死亡不同的是,宣告死亡是一种法律推定。
宣告死亡的制度价值,在于维护生者的利益——包括配偶的再婚权、继承人的继承权、债权人的受偿权等。
由于宣告死亡要消灭被宣告死亡人的民事主体资格,所以,法律对此慎之又慎。
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的条件,要比宣告失踪条件严格得多。
一、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1.受宣告人失踪。
与宣告失踪一样,须受宣告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
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
即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持续存在,而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
对此期间,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了两类:普通期间的时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特殊期间的时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如飞机失事等,期间的开始为意外事故发生之日。
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宣告死亡须以诉为之,故须由利害关系人申请。
依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24、25条的解释,宣告死亡的申请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范围完全相同,不同的是,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即顺序在前的申请人之申请权,有排他效力。
法律宣判死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0年,我国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死亡案例。
受害者张某,男,30岁,因与妻子李某发生争吵,被李某残忍杀害。
李某在作案后潜逃,警方经过长达一年的侦查,终于将李某抓获归案。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何判决李某的死刑?二、案件审理1.一审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但考虑到李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因此,一审法院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二审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虽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其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因此,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即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3.再审李某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但考虑到李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4.重审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但考虑到李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因此,重审法院判决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三、宣判死亡2013年,李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起案件成为我国首例宣判死亡的案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四、法律与人性的碰撞这起案例引发了人们对法律与人性的碰撞的思考。
一方面,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对于故意杀人这种严重犯罪行为,依法判处死刑,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另一方面,人性是复杂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感和冲动。
在面对家庭矛盾、感情纠葛等问题时,如何平衡法律与人性的关系,成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1.法律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故意杀人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的生命安全。
对于此类犯罪,法律应当给予严厉的惩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被执行人死亡终结裁定书范本

被执行人死亡终结裁定书范本被执行人死亡终结裁定书第一章:引言第二章:死亡事实确认第三章:终结执行程序第四章:结论第五章:附则第一章:引言在司法实践中,执行程序是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手段。
然而,当被执行人不幸离世时,执行程序需要相应的调整与终结。
本裁定书旨在确认被执行人的死亡事实,并终结执行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死亡事实确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经过仔细审查和核实,本裁定书确认被执行人的死亡事实。
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和死亡事实如下:被执行人姓名: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因:被执行人的死亡事实由以下证据予以确认:1. 死亡证明书:xxx市民政局出具的被执行人死亡证明书;2. 医院病历:经医院出具的被执行人住院及死亡期间的病历记录;3. 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被执行人户籍证明,确认其死亡。
根据上述证据,本裁定书确认被执行人已经死亡,为后续终结执行程序奠定基础。
第三章:终结执行程序基于被执行人的死亡事实,依法终结执行程序,并进行相应的处理:1. 财产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继承和分配;2. 债权处理:债权人应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法院将依法处理债权事宜;3. 执行程序终结:根据被执行人的死亡事实,法院将对该案进行归档,并出具本裁定书作为终结执行程序的证明。
第四章:结论本裁定书确认被执行人的死亡事实,并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将按照继承和分配的程序进行处理,债权人应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法院将依法处理债权事宜,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五章:附则本裁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如对本裁定书有异议,可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否则本裁定书即为生效。
本裁定书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最后,希望本裁定书能够妥善解决被执行人的死亡事宜,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
宣告死亡的申请书6篇

宣告死亡的申请书6篇上班族在写申请书的过程中肯定要强调态度端正,申请书在写作规范上是极为严格的,所以认真的写作态度是必须具备的,以下是作者精心为您推荐的宣告死亡的申请书6篇,供大家参考。
宣告死亡的申请书篇1申请人:吴#,男,#岁,汉族,#省人,#省#县#局干部,住#县#街#号被申请人:秦#,男,#岁,汉族,#省人,原#省#县#局干部,住县政府家属院#号楼#门#室请求事项因秦#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二年,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死亡。
事实与理由:#年#月,秦#从原所在单位#县#局辞职,开办#贸易公司,因其资金不足,从申请人处借款人民币五万元整,约定于#年#月底以前归还。
#年#月#日,秦#到#市进货在返回的途中,其乘坐的小货车不幸翻车坠入#河,司机都#当场遇难,秦#下落不明。
#月#日,秦#家属及#市交警大队组织多人谷出事地点沿河打捞寻找,但既没有发现秦#的尸体,也没有得到任何音讯。
以后,又多次在沿河村镇寻找,仍然没有其下落的.消息。
从#年#月到#月份,申请人曾多次向秦#之妻黄#要求归还申请人早已到期的借款,黄#声明秦#个人借款与自己无关,拒绝归还申请人借款。
现秦#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二年,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被申请人死亡,以其遗产及时清理其债务关系,使申请人借款得以清偿,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县人民法院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证明材料一份宣告死亡的申请书篇2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姓名)死亡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死亡。
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宣告死亡的申请书篇3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姓名)死亡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
企业管理制度-民事判决书(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用)

民事判定书(宣告失踪或宣告逝世用)××××人民法院民事判定书(宣告失踪或宣告逝世用)(××××)×民特字第××号请求人……(写明名字、性别、出世年月日、民族、原籍、工作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人×××要求宣告×××失踪(或逝世)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完结。
……(写明请求人所诉下落不明人下落不明的现实、时刻和恳求的内容)。
经查,……(写明法院查实的下落不明人的名字、性别、出世年月日、原籍、与请求人的联系以及其下落不明的现实)。
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六十八条榜首款的规则,于××××年××月××日在……(写明布告方式)宣布寻觅×××的布告。
法定布告期间为三个月(或一年),现已届满,×××依然下落不明。
(驳回请求的,此部分应写明公民下落不明得不到承认的现实及根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定的理由)。
按照……(写明判定所根据的法令条款项)的规则,判定如下:……(写明判定成果。
分三种状况:榜首、宣告失踪的,写:“一、宣告×××为失踪人;二、指定×××为失踪人×××的产业代管人。
”第二、宣告逝世的,写:“宣告×××逝世。
”第三、驳回请求的,写:“驳回×××的请求。
”)本判定为终审判定。
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本来核对无异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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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用)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民特……号申请人:×××,……。
……
(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
×××称,……(概述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下落不明人×××,男/女,××××年××月××日生,×族,户籍地……,原住……,系申请人×××的××。
……(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
申请人×××申请宣告×××死亡后,本院于××××年××月××日在……(写明公告方式)发出寻找×××的公告。
(下落不明得到确认的,写明:)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三个月,现已届满,×××仍然下落不明。
(下落不明得不到确认的,写明事实根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判决如下:
(宣告死亡的,写明:)宣告×××死亡。
(驳回申请的,写明:)驳回×××的申请。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说明】
1.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三条制定,供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或者驳回申请用。
2. 符合法律规定的多个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列为共同申请人。
3. 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4. 宣告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7年6月27日)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20年12月29日)
第三百四十三条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
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应当同时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