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文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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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公文处理规定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

高校公文处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促进学校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了高校的公文处理相关规定。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高校公文处理规定全文,仅供参考!高校公文处理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公文是学校在党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学校规章,施行党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是加强领导、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之一。

各级党政负责人、办事机构和公文处理人员,必须重视和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之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第二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

第三条公文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公文的起草、核稿、签发和印发,公文的办理和传递,公文的管理,公文的立卷与归档,公文保密等。

第四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均应有负责人分工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处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

第六条学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第七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和格式第八条公文包括:上级部门和校外各单位来文,学校向上级部门和校外各单位的发文,学校向校内各单位的发文,校内各单位向学校呈送的请示、报告等。

学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做出安排。

(二)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大学公文基本格式与处理规范

大学公文基本格式与处理规范

公文基本格式与处理规范一、文书格式1.公文的中文字体使用标准:2.公文中所有的英文字母以及阿拉伯数字须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PS.更改全文英文及数字的字体时,可以全选文本,选为Times New Roman字体,此时,中文字体不变,英文和数字的字体自动改为Times New Roman)3.公文页数大于2页的文件需要添加页码,页码以“-数字-”居中于页面底部;4.全文标点须使用中文标点(两个字节);5.首行缩进均设置为2个字节;6.序号排列要求从高级到低级使用,中间可跳跃使用,但低级 是不能出现从低级到高级使用。

同一级别的标号须对齐。

序号排列从高级到低级排列如下:一、 二、 三、 …(一) (二) (三) …1. 2. 3. …(1)(2)(3) …① ② ③ …二、表格格式1.公文中的表格文件须用word 文档制作;2.内容较少的表格(六行及六行以内)可以插入正文中,内容较多的表格建议以附件的形式附在正文后面;3.每一张表格须有表头,表头使用上表“一级标题”格式;4.表格正文中文一律使用方正仿宋_GBK 字体三号,英文和阿拉伯数字使用Times New Roman 三号;5.根据表格内容,适当选择水平居中或者中部两端对齐(建议单元格内容较少的选择水平居中,内容较多的单元格选择中部靠左对齐);6.一张表格涉及多页,每页表格首行建议插入表头;7.根据表格内容,尽量把表格坐的美观、简洁。

三、附件格式1. 凡是附件,均另起一页。

附件的首行顶格使用方正仿宋高级_GBK字体三号标注附件编号,编号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2.附件内容一律不添加页码;3.附件建议添加标题。

四、学院顺序土木工程学院河海学院交通运输学院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航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五、校团委直属组织。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的相关要求,针对2023年大学学院公文处理,制定暂行办法如下:一、公文的分类和处理流程(一)分类根据公文的种类和用途,将公文分为一般公文和重要公文两类。

1. 一般公文:指一般的通知、文件等,不涉及重要决策或重要事件,处理流程相对简单。

2. 重要公文:指涉及重要决策、重要事件或须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公文,处理流程较为复杂。

(二)处理流程1. 一般公文的处理流程:(1)起草:由相关部门或个人起草,经过内部审核后提交。

(2)审核:由公文管理部门或领导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则进入下一步。

(3)发布或发送:由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或发送至相关部门或人员。

2. 重要公文的处理流程:(1)起草:同样由相关部门或个人起草,经过严格的审稿、修订和核稿工作。

(2)审批:经过内部审核后,提交给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如需学校校长签署则需上报至校长办公室。

(3)批复: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批复并签署公文。

(4)发布或发送:由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或发送至相关部门或人员。

二、公文的格式和要求(一)格式1. 公文应采用规定的公文格式,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等。

2. 公文应注明公文类型、文号、密级、紧急程度等相关信息。

3. 公文中的内容要准确、简练、清晰,表达方式要规范、得体。

(二)要求1. 公文的起草应明确目的、要求和内容,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公文中的文字要正确、无误,不得出现错别字、语病等问题。

3. 公文的发布或发送应及时、准确,并做好登记和备案工作。

三、公文的归档和保管(一)归档1. 公文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标准进行归档。

2. 归档时应注明公文的分类、文号、日期等相关信息。

(二)保管1. 公文的保管应妥善存放,防止损毁或丢失。

2. 公文的电子备份应进行定期备份,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以上为2023年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WORD18页)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WORD18页)

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党政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我校公文质量,参照中央机关、国家机关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校的公文,是指本校党政部门在党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管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及学校内部管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运行。

第六条全校各级党政部门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认真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学校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校属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我校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经学校党委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决策,奖惩有关部门和人员;撤消校属各单位不适当的决定等。

(三) 意见适用于对学校党政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四)通告适用于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学校传达上级单位的指示;转发上级单位、同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校属各单位的公文;发布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传达要求校属各单位办理和需要教职员工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人员任免等。

(六)通报适用于学校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请示适用于学校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八) 报告适用于学校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九)批复适用于学校答复校属各单位的请示事项。

(十)规定适用于学校党政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某某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某某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某某大学公文处理办法一、前言为了保证某某大学公文的规范、科学、高效处理,特制定此办法。

二、公文的定义公文是指某某大学各类机构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包括公文、请示、报告、备忘录、函件、通知、通告、命令、决定等。

三、公文的分类公文可分为行政类、教学类和科研类三类。

1. 行政类公文是指处理某某大学行政事务所发出的各种公文; 2. 教学类公文是指处理某某大学教学事务所发出的各种公文; 3. 科研类公文是指处理某某大学科研事务所发出的各种公文。

四、公文的处理流程公文的处理流程包括起草、审批、签发、分发及归档等环节,具体如下: 1. 起草环节是指由起草人填写公文各项内容,并提交给审批人核对; 2. 审批环节是指由审批人审核公文内容,进行审批意见的填写,并提交给签发人签署; 3. 签发环节是指由签发人对公文进行签署,将公文发送至分发人; 4. 分发环节是指由分发人对公文进行分发工作,包括直接向指定的收件人发送,或者通过公文流转系统进行传递; 5. 归档环节是指对已经处理完毕的公文进行整理、归纳、存储或者销毁等操作。

五、公文的格式及要求根据公文的性质和类型的不同,公文格式可能会不同,但所有的公文都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 完整性:公文内容应包括必要的信息,且无遗漏; 2. 正确性:公文内容应当准确无误,语句通顺; 3. 规范性:公文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公文管理系统为了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某某大学建立了公文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 公文起草:提供公文起草功能,支持多人协作起草; 2. 公文审核:提供公文审核功能,支持多级审核流程; 3. 公文签发:提供公文签署功能,支持各级领导签署; 4. 公文分发:提供公文分发功能,支持直接发送以及通过公文流转系统进行传递; 5. 公文归档:提供公文归档功能,支持按照类别进行归档。

七、公文处理的注意事项在处理公文时,务必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文种、文号、主题、日期、发文人、收件人、公章等项目填写公文各项信息; 2. 公文内容必须严谨、真实、客观,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内容; 3. 公文应当统一使用某某大学的公章和字头,并标注该公文的保密等级和紧急程度; 4.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处理公文。

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WORD11页)

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WORD11页)

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已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印发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校行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青岛大学行政公文(以下简称“公文”),是学校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单位负责人应当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校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学校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全校行政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机关行政处室、各院系、各直属及附属单位、后勤及产业集团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我校行政公文的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告运用于公布全校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X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文处理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制发的各类公文是党务、行政、教学业务等各项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实施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工具。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必须正确运用这一重要工具,为学校发展建设和深化改革服务。

第三条学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党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各类公文处理及指导、督查、检查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的公文处理制度,确定专人处理本部门公文。

第五条除涉密公文和有专门规定、特殊情况外,学校的公文处理工作一般通过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办理。

第二章公文的种类、形式及适用范围第六条公文种类及其适用范围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执行。

学校常用法定公文种类包括:决定、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

还包括在实际工作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事务文书,如工作要点、计划、规划、总结、调査报告、规章制度、会议文件、信息、简报等。

第七条学校各级各类公文发布的主要形式及其适用范围:(一)发文机关标志为《中共XXX大学委员会》(发文字号:沈开大委〔20xx〕x号)的公文。

主要用于向上级党的机关报告、请示重要工作等。

(二)发文机关标志为《XXX大学》(发文字号:沈开大〔20XX〕x号)的公文。

主要用于向上级行政机关报告、请示重要工作等。

(三)发文机关标志为《中共XXX大学委员会文件》(发文字号:沈开大委发〔20xx〕x号)的公文。

主要用于传达贯彻上级党的机关指示精神;发布学校党委决定、决议、工作要点、中层干部任免、党内规章制度、通知、通报等。

(四)发文机关标志为《XXX大学文件》(发文字号:沈开大发〔20XX〕x号)的公文。

2024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4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4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根据2024年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和程序:
1. 公文的分类:根据要求和内容的不同,公文分为通知、通告、指示、通报、报告、批复、函件等多种类型。

每种类型的公文都有其特定的格式和要求。

2. 公文的撰写:公文应当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客观、准确的论断、完整的内容为基本原则。

同时,应当遵循统一标准的格式,包括标题、正文、发文单位、签发人、日期等要素。

3. 公文的审批流程:公文在发出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

一般情况下,公文的起草人需要经过审核后,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公文会被送往发文单位的公文档案部门进行备案。

4. 公文的传送和保存:一般情况下,公文会以书面或电子的形式传送。

为了保证公文的安全和完整性,需要在传送过程中进行签收,并在档案部门进行备份和保存。

5. 公文的保密和归档:一些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公文需要进行保密处理。

对于已经完成任务或有历史价值的公文,应当按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留,以备后续查阅和利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规定和程序,具体的办法可能因不同的大学学院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参考相应的文件和规定,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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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公文处理规定为推进我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GB/T9704-2012)以及省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校内公文是传达指令、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是加强领导、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单位。

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办文规定,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逐步实行网上办文,促进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公文实行统管理。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指导全校的公文处理,全校各单位应有一名负责人分管公文处理工作,均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文秘人员(报学校办公室备案)负责本单位日常公文的处理工作。

公文处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四)公文处理必须准确、及时、安全,各级领导应经常督促文秘人员迅速准确地进行公文的登记、运转、催办、立卷和归档。

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尚未公布的文件,不得上网或向外传播。

二、公文种类校内主要使用的公文种类有:(一)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对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任免和聘用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转批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主要包括校内各单位向学校呈送的请求批准的公文和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请求批准的公文。

(九)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三、公文格式公文格式主要包括版头、发文字号、密级、文件标题、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等内容。

(一)标题标题要简明、准确、一目了然,由发文单位、事由和文种三个部分组成。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二)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

我校校级公文发文代字为:轻工大文(上行文)、轻工大发(下行文),代表校委行文;轻工大行文(上行文)、轻工大行发(下行文),代表校行政行文;校委和行政联合行文以委行文代字;轻工大函与轻工大行函分别代表校委和行政对不相隶属单位的行文;轻工大纪要和轻工大行纪要分别代表学校委和行政对各类重要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行文;轻工大普教代表学校对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学生工作方面的行文;轻工大继教代表学校对继续教育方面工作的行文。

校级公文编号归口办、校办。

此外还有校组织、校宣传等代表学校对某一方面专门工作的行文,以及校食品、校生工等代表各院(部)内部工作的行文(详见附件1)。

纪律检查委员会发文代字为轻工大纪文(上行文)、轻工大纪发(下行文);校工会发文代字为轻工大工文(上行文)、轻工大工发(下行文);校团委发文代字为轻工大团文(上行文)、轻工大团发(下行文);委办公室发文代字为轻工大办,校长办公室发文代字为轻工大校办;校友总会发文代字为轻工大校友。

二级单位联合行文,只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校内各单位自行发文不得以“轻工大”字起首。

(三)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标题。

(四)日期发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者签发的日期为准;学校有关政策条例性文件,以决策机构批准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文件,以通过日期为准。

(五)印章除会议纪要和简报外,向校外发出和留作存档的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四、行文规则(一)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

(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办、校办根据授权可以向各单位行文。

XX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工作职责可以向各单位行文。

XX大学工会委员会和共青团XX大学委员会根据各自所属群团组织内的有关规定行文。

(三)要精简文件,凡在本单位或部门职责范围可以直接处理的事情,一般不行文;凡能面谈或用电话、便函及其他方式处理的事情,亦不得行文;能以部门名义行文的不以学校名义行文,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委和行政的工作部署安排,可以办、校办名义转发、转批公文。

因特殊情况确需向学校各单位正式行文的,应当报请学校委或行政批准,并在文中注明经学校委或行政同意。

委组成部门和行政职能部门以自己的名义行文一律分别使用“XX大学委员会”和“XX大学”二级版头。

各院(部)、直属单位总支部和行政以自己的名义行文,分别用“XX大学委员会”和“XX大学”二级版头。

(四)校内请示工作,要求解决问题,属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职能部门处理,不必向学校请示。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不得多头主送。

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应当用抄送形式。

学校各职能部门对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认真研究,尽职尽责地解决,不得推诿、拖延。

确需学校解决的问题,职能部门要事先提出具体意见。

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

各单位向学校委和行政呈送的请示,均须由学校办公室转办,办理部门必须严格登记,注明有关情况,以备查考、督办。

在特殊情况下各单位未经学校办公室直接呈送给校领导的请示,应在事后送学校办公室补办登记手续。

五、收文办理收文办理一般包括收进、登记、编号、拟办、签批、承办、催办、督办等程序。

(一)校内呈文。

对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请示、报告等需要办理的公文,学校办公室应当进行审核。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校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经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校外来文。

各单位收到(参会带回)上级机关以及其他外单位的公文,应及时送交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来文内容和阅读范围提出拟办意见。

对期限上报的文件,各单位应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尽量避免临时报呈校领导阅批的情况。

(三)承办。

职能部门对于校内各单位上报的和学校办公室签转的公文要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3天,急件当天处理。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及时退回学校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四)催办与督办。

学校办公室要负责催办、督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防止漏办和延误。

六、发文办理发文一般包括拟稿、会签、核稿、拟办、签发、缮印、校对、用印、分发等程序。

(一)公文的草拟。

各部门应加强对公文起草工作的重视,不断提高公文起草水平。

要求以学校委和行政名义行文或批转本部门公文时,应拟出文稿和批语稿。

重要文稿的起草,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拟稿或组织起草。

起草公文要注意:1.符合路线、方针、政策和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如提出新的规定、办法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2.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字精练,讲究语法修辞。

3.引用上级指示,使用人名、地名、数字和有关材料,要核对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4.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主管部门的规定。

公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5.公文字体、字号及结构层次序数。

公文标题用小标宋体二号;正文用仿宋GB2312三号;第一层用“一、”,标题用黑体三号;第二层用“(一)”,标题用楷体加粗三号;第三层用“1.”,标题用仿宋GB2312加粗三号;第四层用“(1)”,标题用仿宋GB2312加粗三号。

公文使用A4纸打印,标点符号用“全角”方式。

6.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7.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8.起草公文,首页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用电子打印稿或钢笔、毛笔书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9.所拟公文,如系上级机关或有关单位来文要求办理的事项,应将来文附后,以便审核。

对不符合要求的文稿,学校办、校办可退回拟稿单位修改或重新拟稿。

(二)会签和送审。

各办文部门要认真填写学校统印制的“XX大学委员会发文处理单”或“XX大学发文处理单”,在“发文处理单”上准确填写公文标题、主送和抄送单位、主办部门、校对人姓名,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后,送办、校办审核。

公文内容涉及几个部门的,主办部门送有关部门会签后,方可送学校办公室审核。

(三)核稿和签发1.学校办公室要认真审核是否必须行文,文件政策界限是否明确,内容与上级和学校已发文件是否一致,与其他有关单位的协调有无矛盾,以及呈批手续是否齐全,文种使用和文字表述是否准确、规范,文件格式是否正确等,并决定使用何种发文代字,以保证文件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凡以学校委、行政名义制发的公文,经学校办公室核稿后,由主办部门送分管校领导批示,再送委书记、校长批示、签发。

以轻工大普教、轻工大继教名义制发的公文,经学校办公室核稿后,由主办部门送分管校领导签发。

以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名义发文,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核稿后送分管校领导签发,办、校办进行形式审查后发文。

各院(部)发文,由各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发。

签发要署全名,注明时间,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

对不按程序处理的公文,学校办公室可不予办理;对未经学校办公室办理的公文,校领导可不予阅批。

(四)缮印和发文。

以学校名义编号发出的公文,由学校办公室登记编号后付印。

公文校对要准确无误,轻工大文(发)、轻工大行文(发)公文,一校由文件拟稿者校对,并在拟稿纸上签名,二校由学校办公室完成并签名后方可正式缮印;其他以学校名义或以部门名义发文,其校对及发放由拟稿单位负责。

文件底稿由主办部门保存。

七、立卷归档(一)公文办理完毕,各部门文秘工作人员应根据文书立卷要求,于每年第一季度内,将上年公文的正本、副本、定稿、草稿及有关材料整理好,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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