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7月)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7月)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7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2号•【施行日期】2020.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2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2020年7月10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维护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竞争秩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是指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净值信息、开展投资监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

未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不得从事基金托管业务。

第四条基金托管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第五条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活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2004 年6 月1 日执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包括我行向投资者宣传推介代销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是指我行代销基金的分支机构及具体销售的客户经理。

各分支机构、客户经理在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从事基金销售的一线客户经理需取得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证。

第四条各分支机构、客户经理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基金合同、基金代销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五条总行零售业务部等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基金销售实施考核。

第六条相关的监管机构及其行业协会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我行基金销售活动进行监督及自律管理。

第二章基金销售考核细则第七条本办法所指考核内容为基金投资客户数、基金销售手续费收入及基金投资者的保有量。

手续费标准最终以我行与基金公司签订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分支机构的基金代销业务的考核纳入《XX银行绩效管理办法》中,其中基金业务考核在个人金融业务考核分值中占比根据当年《XX银行绩效考核方案》确定。

各考核内容按权重比例划分,其中基金投资客户数占30%,基金销售手续费收入占30%,基金投资者的存量占40%。

基金投资者客户数按照基金类型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

其中股票型基金的客户数按照1:1.5 的比例计算客户数,债券型基金按照1:1.3 的比例计算客户数,混合型基金按照1:1.4 的比例计算客户数,货币型基金按照1:1 的比例计算客户数。

《证券投资基金》期末考核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期末考核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期末考核办法一、《证券投资基金》成绩评定1、考勤 20%2、平时表现(学习态度、作业完成情况等)30%3、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二、《证券投资基金》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规范:1、《证券投资基金》综合能力测试采取的是问答的方式,请按照顺序分别作答。

2、《证券投资基金》综合能力测试由封面、测试内容、评分表三部分组成,请同学们认真作答。

3、《证券投资基金》综合能力测试编辑排版的规格及要求(1)一律用Word编辑、排版,A4纸、单面打印。

(2)题目居中,字体为3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采用4号宋体加粗;正文内容一律用小4号宋体,1.5倍行距,页码设置为底部居中。

(3)电子版答卷也要上交。

除按规定打印纸质答卷1份外,还需提交电子版答卷(电子稿按“学号+姓名+课程名称”进行命名如: 20110101刘德华证券投资基金)。

(4)提交时间:2013年12月29日前,由课代表统一提交。

电子版实训总结有各班课代表收齐后打包发到以下邮箱:766426996@附:《证券投资基金》综合能力测试模板(注意:完成后,打印出来,并装订好,装订顺序:封面+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评分表)广州华夏职业学院《证券投资基金》综合能力测试题目:证券投资基金姓名: xxx 学号: xxx 专业: xxx班级: xxx指导教师:闲靖明2012年12月29日《证券投资基金》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内容:熟悉基金基础知识,分析各种类型基金,掌握挑选基金技巧和理财策略。

(注:产品可以参考和讯基金网):工作任务1:(30分)什么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列举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各1个,并描述该基金的基本情况。

工作任务2:(30分)参考和讯基金网,自由选一开放式基金为例,完成以下任务:1.介绍该基金的概括,包括基金的管理人、基金规模、投资风格、投资类型、投资目标、投资原则等。

2.最近一年该基金在同类基金中的业绩排名如何,你怎么看?3.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购买该基金?4.截取基金的净值走势图,并指出该基金当前的净值是多少?工作任务3:(40分)假如你为银行的理财经理,请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理财建议:1.如何选择基金管理公司?2.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3.投资于开放式基金可以采取的策略有哪些?《证券投资基金》综合能力测试评分表。

考核基金管理制度

考核基金管理制度

考核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基金管理工作,提高基金管理人的绩效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基金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核内容基金管理人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投资绩效:包括基金产品的收益率、波动率等指标;2. 风险控制: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备性、风险控制水平等;3. 业务运作:包括基金销售、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水平;4. 业务拓展:包括基金产品创新、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成效;5. 诚信管理: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合规、廉洁经营等方面的行为。

第三章考核标准基金管理人的考核标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考核标准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歧视性;2. 量化、定性相结合:考核标准既要注重量化指标的评价,也要考虑到定性评价的重要性;3. 综合评价:考核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投资绩效、风险控制、业务运作、业务拓展、诚信管理等方面的表现;4. 风险导向:考核标准应当着重考察基金管理人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

第四章考核流程基金管理人的考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制定考核计划: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业务规模、行业特点等因素制定年度考核计划;2. 收集考核数据: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收集相关业务数据,并进行分类整理;3. 考核评估: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考核标准对各项业务进行评估;4. 制定考核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考核报告,并提交至相关部门;5. 考核结果反馈: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6.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当对基金管理人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核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章考核奖惩基金管理人的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其绩效水平和声誉,因此考核奖惩制度非常重要。

1. 奖励机制:基金管理人的考核成绩优秀者应当给予嘉奖、晋升等奖励措施;2. 激励机制:基金管理人的考核成绩一般者应当给予激励措施,激励其改进工作;3. 处罚机制:基金管理人的考核成绩较差者应当根据情况给予处罚措施,确保责任追究。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是中国证监会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和稳定运行而制定的有关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一、组织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应当由专业机构管理,包括投资顾问、投资经理和投资管理人。

二、基金规模:证券投资基金应当根据不同类型设定不同的规模,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三、投资方式:证券投资基金可以采用买卖证券投资、购买债券、投资股权或投资其他金融工具等方式进行投资。

四、管理体系:证券投资基金应当设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控、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等,以保证基金安全运作。

五、报告制度:证券投资基金应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其投资情况,并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

六、备案及监管:证券投资基金应当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备案,并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应当终止:
(一)基金封闭期满,未被批准续期的;
(二)基金经批准提前终止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第四十一条 基金终止时,必须组成清算小组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予以公告。
中国证监会监督基金清算过程。
第四十二条 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按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单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分配给基金持有人。
第四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有本办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营私舞弊违规操作不履行其基金管理或者基金托管职责的或者严重失职造成基金经营不善或者重大损失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暂停撤销其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或者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基金之间相互投资;
(三)"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四)"基金资产总值",包括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五)"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价值。
第五十条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营私舞弊、违规操作,不履行其基金管理或者基金托管职责的,或者严重失职,造成基金经营不善或者重大损失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暂停、撤销其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或者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业务管理,促进基金托管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金托管业务是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作为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安全保管基金资产,履行托管人职责并收取托管费的一种中间业务。

第三条我行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二)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银行存款账户和证券账户;(三)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四)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六)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七)对基金产品的定期财务报告出具意见;(八)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十)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十一)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我行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应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努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五条我行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必须与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合同,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托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以及基金管理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总行金融市场总部设立专职的资产托管部,负责全行基金托管业务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操作,并与其它业务部门保持独立。

第七条金融市场总部资产托管部(以下简称资产托管部)应在人员、经营场所、业务系统、业务资料、资产保管、账务管理等方面,依照有关法规的要求与本行其他业务部门保持分离,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独立性。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模版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促进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良性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行提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严格按照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履行托管职责,确保基金资产安全、保值增值,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条本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投资基金资产安全,加强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风险监管。

第四条本行应当通过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流程管理和风险管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基金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第五条所有与本管理办法相关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托管业务的安全、规范、高效。

第六条本行托管业务所使用的术语及其含义,详见《中国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术语)》。

第二章托管前期准备第七条托管人应按照流程和标准审核托管基金管理人(含基金销售机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明确托管范围和职责。

第八条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决定托管的协议。

第九条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基金管理人身份证明、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许可证、资产管理计划等资质证明;(二)基金托管人的资质证明;(三)托管业务协议的客观性、平等性、规范性、合法性的共同签署;(四)基金清算方案的编制和提交;(五)托管费用和资产管理方式的约定;(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等。

第十条托管基金管理人(含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人和登记结算机构应按照协议的约定,签订委托协议,规定其职责和义务。

第十一条基金托管人应在委托书中确认委托业务的类型、范围和服务流程等,并在系统中建立该基金托管人客户档案信息。

第三章托管业务操作流程第十二条委托登记:(一)托管人应按规定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委托登记操作,包括基金份额出入库登记、净值计算、报送报表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活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2004 年6 月1 日执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包括我行向投资者宣传推介代销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是指我行代销基金的分支机构及具体销售的客户经理。

各分支机构、客户经理在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从事基金销售的一线客户经理需取得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证。

第四条各分支机构、客户经理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基金合同、基金代销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五条总行零售业务部等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基金销售实施考核。

第六条相关的监管机构及其行业协会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我行基金销售活动进行监督及自律管理。

第二章基金销售考核细则
第七条本办法所指考核内容为基金投资客户数、基金销售手续费收入及基金投资者的保有量。

手续费标准最终以我行与基金公司签订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分支机构的基金代销业务的考核纳入《XX银行绩效管理办法》中,其中基金业务考核在个人金融业务考核分值中占比根据当年《XX银行绩效考核方案》确定。

各考核内容按权重比例划分,其中基金投资客户数占30%,基金销售手续费收入占30%,基金投资者的存量占40%。

基金投资者客户数按照基金类型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

其中股票型基金的客户数按照1:1.5 的比例计算客户数,债券型基金按照1:1.3 的比例计算客户数,混合型基金按照1:1.4 的比例计算客户数,货币型基金按照1:1 的比例计算客户数。

具体计算如下:基金投资者实际客户数=股票型基金客户数*1.5+债券型基金客户数*1.3+混合型基金客户数*1.4+货币型基金客户数基金投资者客户数得分=基金投资者实际客户数/年基金投资者客户数的计划数*30%*当年考核分值(最高不超过该考核项总分的120%)各分支机构的基金销售手续费收入按照认(申)购费1:1、赎回手续费1:0.5、转(换)基金手续费1:0.8 的比例进行折算。

具体计算如下:
基金销售手续费实际收入=认(申)购费收入+赎回手续费收入*0.5+转(换)基金手续费收入*0.8。

基金销售手续费收入得分=基金销售手续费实际收入/年基金销售手续费计划数*30%*当年考核分值(最高不超过该考核项总分的120%)
各分支机构的基金投资者存量按照基金类型进行划分,股票型基金的存量按照1:1.5 的比例计算存量,债券型基金按照1:1.3 的比例计算存量,混合型基金按照1:1.4 的比例计算存量,货币型基金按照1:1 的比例计算存量。

具体计算如下:
基金销售的实际存量=股票型基金的存量*1.5+债券型基金的存量*1.3+混合型基金的存量*1.4+货币型基金的存量基金存量得分=基金销售的实际存量/年基金销售存量计划*40%*当年考核分值(最高不超过该考核项总分的120%)各分支机构基金考核综合得分=基金投资者客户数得分+基金销售手续费收入得分+基金存量得分
总行将根据各分支机构的基金考核综合得分情况进行全行综合考核。

第九条为鼓励基金业务的发展,总行对基金销售的手续费收入的部分直接奖励给各支行,拟在第一年将手续费收入的50%直接奖励给各分支机构,第二年将40%直接奖励给各分支机构,第三年将30%奖励给各分支机构。

第十条各分支机构在获得基金销售的综合收入后,原则上提取该收入的10%作为管理人员奖励,该收入的70%用于奖励给销售人员,20%奖励给柜台操作人员。

各分支机构每个季度将本机构基金奖励分
配明细表报总行零售业务部备档留查。

第十一条基金销售的考核数据皆根据我行基金理财综合系统中提取,各分支机构在分配综合销售收入时也应从该系统中提取,保持考核口径的一致性。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XX银行零售业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