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及处理法律制度
医疗过错追责制度

医疗过错追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过错的追责程序和责任调配,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2.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医疗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疗过错: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程序或专业标准,导致患者受到不良后果或损害的行为。
2.相关证据:指与医疗过错有关的书面记录、医学资料、影像资料等。
第二章医疗过错追责程序第四条发现医疗过错1.患者或其监护人、医务人员等有权向医院投诉或举报医疗过错。
2.医院可通过巡查、检查、评估等途径自动发现医疗过错。
第五条医疗过错调查1.医院应依照调查程序对医疗过错进行调查。
2.调查构成员应当包含医务管理人员、独立专家等,确保调查公正客观。
3.调查程序包含以下步骤:–收集相关证据;–听取医务人员叙述;–听取患者叙述;–邀请独立专家进行评估;–归纳分析调查结果。
1.调查组应依据调查结果对医疗过错进行认定。
2.认定医疗过错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法律法规和医疗管理规定是否存在违反;–医学知识和专业标准是否得到合理应用;–是否存在疏忽、失误等行为;–患者受到的损害程度等。
第七条医疗过错追责1.对于医院内发生的医疗过错,医院应依据认定结果进行追责。
2.医疗过错追责应分为以下几种方式:–建议医务人员接受进修教育;–予以警告;–予以惩罚性扣除工资;–予以停职处分;–停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患者赔偿1.对于确实存在医疗过错,并给患者造成损害的情况,医院应及时进行赔偿。
2.赔偿方式包含:–整治医疗过错,进行相应的治疗或手术挽救;–经济赔偿,依据患者损害情况进行合理赔偿;–心理疏导,对患者进行心理咨询和支持。
第三章医疗过错防范和改进第九条医疗过错防范1.医院应加强医疗过错的防范,订立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医务人员遵守。
2.医院应定期开展针对医疗过错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2024年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04
患者权益保障与救济途径
Chapter
患者知情权和同意权保障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在提供医疗服务前,应 当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告知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及预后等情况,并取 得患者或其家属的明确同意。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告知制度,规范告知内容、方式和程序,确 保患者或其家属能够充分理解并自主做出决策。
03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应当根据患者的 实际损失和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等因 素综合考虑,确保赔偿金额合理公正 。
05
监管机制与法律责任追究
Chapter
监管部门职责和权力范围
01
02
03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负责医疗事故处理的监督 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相关 政策和标准、组织调查处 理重大医疗事故等。
医疗机构
遵守职业道德
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 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提供
优质的医疗服务。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
医务人员应遵循相关诊疗规范,确 保医疗行为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 全性,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持续学习与培训
医务人员应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 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 技能,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 的医疗服务。
象。
赔偿标准不明确
02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缺乏明确性,导致赔偿金额不合理或争议较
大。
预防制存在漏洞,不能有效地减少
医疗事故的发生。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1 2
加强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透明度
未来可能会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或采用更公开透 明的鉴定程序,提高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和可 信度。
分类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 级,分别是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 疗事故和四级医疗事故。
医疗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责任追究制度,也称医疗责任追责制度,指的是当发生医疗损害
事件时,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此追究制度是为了对吸取教训,
防患于未然,让发生医疗损害的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医疗服务,维护社会
公共利益,也是落实医病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可兑现医疗纠纷解决
的有效手段。
这种追究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医护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出现的过失,从而保障患者的权利和利益。
二、医疗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
1、确定责任主体。
在进行追究时,应当明确责任的主体,并做出证
据证明,确定由谁负责追究责任。
2、事先评估风险。
通过对可能发生的医疗损害事件的风险进行评估,预防、控制给患者带来的医疗损害。
3、严格遵守相关医疗安全标准。
相关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
方现行的相关医疗安全标准,以确保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受到过失行
为的影响。
4、建立完善的安全报告体系。
体系应当涵盖质量报告、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责任追究等,以确保对发生的医疗损害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7.3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施行日期】2018.10.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8年7月3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
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第八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医疗风险;报道医疗纠纷,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做到真实、客观、公正。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医疗行为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纠纷,以及涉及医生、医院等医疗机构责任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因医疗活动导致的患者不良后果,包括医疗差错、不良反应、手术失误等。
而医疗纠纷则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包括医疗费用纠纷、治疗效果纠纷等。
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监管机构:政府和相关卫生部门负责监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界定和处理程序,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3. 申诉机构:设立独立、公正的医疗纠纷申诉处理机构,提供患者投诉和申诉的渠道,并依照规定进行调解、仲裁或审判。
4. 赔偿机制:明确医疗损害的赔偿标准和程序,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5. 质量控制:建立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
6. 信息公开:加强医疗信息的公开透明,让患者能够了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医生、医院等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犯有错误或违法行为的责任进行追究的制度。
根据具体情况,责任追究可以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究等。
总的来说,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的过失、疏忽或者违法行为导致患者损害的事件。
由于医疗事故涉及到人们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大利益,所以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来进行规范和约束。
本文将对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一、医疗事故的法律定义医疗事故的法律定义是指在医务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错误、疏忽或者违法行为,导致病人的损害或者死亡的事件。
医疗事故既包括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的错误,也包括医疗机构在组织管理、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失职。
二、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的原则1.替代行为原则:根据替代行为原则,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该以最大程度降低危害患者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行为替代,即优先选择安全可靠的治疗方法和药物。
2.责任追溯原则:根据责任追溯原则,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受害患者进行赔偿。
同时,在事故处理中要注重查找事故责任的主体,如医务人员个人、医疗机构和政府等。
3.协同治理原则:根据协同治理原则,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应该通力合作,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和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提高,以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的内容1.医疗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医疗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和责任主体,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2.医疗事故的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是医疗事故处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应该对因医疗事故受到损害的患者进行赔偿,包括治疗费用、精神损失抚慰金和生活补偿等。
3.医疗事故的惩罚和追责: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处罚。
四、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的展望目前,各国在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包括立法不完善、赔偿标准不明确和惩罚力度不够等。
为了更好地维护患者权益和提高医疗安全水平,未来的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加强立法和监管:各国应该加强对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的立法和监管,建立健全医疗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提高对医疗事故的监管力度。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技术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行为产生的纠纷。
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建立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事故处理制度1. 事故报告和调查医疗机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有责任及时报告,并展开调查。
对于患者的死亡、重大损害等情况,医疗机构应当报告给上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以保障信息透明和监督追责。
2. 事故鉴定和认定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事故鉴定或认定程序,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事故鉴定由医疗机构专家或相关部门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为规范进行评估。
3. 赔偿和补偿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来分担赔偿责任。
对于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经济赔偿和精神抚慰。
4. 追究责任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主要包括纪律处理和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和行政赔偿等。
医疗机构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查和纪律处分,以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医务人员,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 协商和调解医疗纠纷处理的首选方式是协商和调解。
医疗机构和患者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平等互利的解决方案。
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和调解。
2. 仲裁和诉讼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解决。
仲裁是指通过仲裁委员会对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
3. 专业评估和鉴定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对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进行专业评估和鉴定是必要的。
通过相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评估和鉴定,可以确定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和损害的严重程度,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客观依据。
三、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1. 医务人员责任追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行为规范或管理制度,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应当追究其个人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24版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 评估,确保其具备相应的 执业能力和资格。
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医疗安 全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研讨 活动。
患者安全教育和沟通机制
加强患者医疗安全教育,提高 其自我保护和配合治疗的能力
。
建立有效的医患沟通机制,确 保患者及其家属充分知情并参
与医疗决策。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医疗 风险、注意事项和可能发生的 并发症。
职责划分
调查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包括资 料收集、现场勘查、询问调查、技术 鉴定等,确保调查工作有序进行。
证据收集、保全和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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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调查组应全面收集与医疗 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病 历资料、现场照片、视频 录像、相关证人证言等。
证据保全
收集到的证据应及时进行 保全,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
强调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
医疗事故必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 等,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二级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或器 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鉴定流程
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 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资 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处理结果反馈及改进措施
处理结果反馈
调查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医疗机构和患者或其家属,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和 义务。
改进措施
医疗机构应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也应加 强监管和指导,促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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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3.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 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诊疗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调查、核实
卫生行政部门
机构负责人
通报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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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的处置
2. 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 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 止损害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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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事故的处置
3.按法定要求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证据 (1)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发
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 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 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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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的处置
(2)疑似由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 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 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 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 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 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 政部门指定。
(1)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
间。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 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 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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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的处置
(2)如果对患者的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 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 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 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 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根据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又可将医疗差错全分 为一般医疗差错和严重医疗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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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医疗事故(Medical Accident)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
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过失 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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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 主体: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洗衣工/救护车司机) 2. 客体:具有生命健康权的自然人 (不包括胎儿) 3. 主观方面:主观过失 (粗心大意/ 盲目自信) 4. 客观方面: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及其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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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案例
某女,2岁,因为腹泻被家长带到某个体诊 所诊治,被诊断为腹泻、脱水。该个体医生对小 女孩进行输液治疗,当天未见效果。第二天,个 体医生在给小女孩输液时,加入大剂量的洁霉素 和庆大霉素,超正常值10倍左右,致使小女孩呼 吸肌麻痹,呼吸中枢抑制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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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7.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 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
施不必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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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的处置
1、执行 报告制度
医务人员 科室负责人
质量监控部门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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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三)医疗法律关系的性质
1. 合同或契约法律关系:违约责任 权利与义务 要约和承诺 特殊的合同关系
2. 侵权法律关系:侵权责任 侵害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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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四)医疗事故的分级
1. 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的;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 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 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问题:是否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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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医疗损害(Medical Damage) 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有过错的诊疗行为
或者有缺陷的产品以及不合格的血液造成 患者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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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概述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异同
相同点:诊疗活动中;损害;因果关系 不同点:责任人;
造成的损害后果(人身/其它) 过错的主观态度 (过失/ 故意)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1.鉴定的提起 2.鉴定的受理和收费 3.专家鉴定组的组成 4.医学会调查取证 5.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 6.形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7.鉴定结论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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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
(五)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方式
1. 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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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某外科医生与一农村女子李某相爱,为了使李某的户 口能够得到解决,外科医生主动要求支援三线调到一个小 城镇,李某的户口得以解决,但李某忘恩负义,另找了一 个领导干部的儿子结了婚。某日,李某患急性阑尾炎入院, 正巧该外科医生值班,只好由他主刀做手术。术中,他在
切除了阑尾后,顺势将双侧卵巢切除。术后李某闭经并 长期不孕,经反复检查,终于发现了事情的真相。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 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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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4.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 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 疗事故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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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5.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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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五)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侵权责任法》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 疗规范的诊 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 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问:该外科医生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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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医疗损害及处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医疗损害概述 第二节 医疗损害的预防 第三节 医疗损害的处置 第四节 医疗损害的技术鉴定 第五节 医疗损害的处理 第六节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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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一)相关概念辨析
疗规范的规定; 2.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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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 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 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 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 其书面同意。(侵权,55条)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源自赔偿责任。郑州大学*卫生法
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1.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 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 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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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2010年7月1日起实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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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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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概述
(五)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 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 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 的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
1.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 2.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3. 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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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 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学会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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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损害(事故)的技术鉴定
2. 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3.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医疗事故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 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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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 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 允许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并提供相应证明。 门诊病历:即时书写 住院病历:24小时内 急诊病历: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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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损害的预防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 构有过错:(推定过错,侵权,58条)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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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损害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