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论
07第七章 西方哲学史 马工程 07章中世纪的唯名论与实在论

西方哲学史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西方哲学史教材编写课题组
第七章 中世纪的唯名论与实在论
01早期唯名论和实在 论的争论
03 奥康主义
02 13世纪的实在论和 唯名论
本章概要
• 中世纪哲学有唯名论和实在论两大派别的对立。唯名论认为存在的事 物都是个别的,心灵之外没有共相;实在论认为共相既是心灵中的一 般概念,又是这些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唯名论和实在论这两派中 又分为极端派与温和派。本章主要阐述经院哲学中唯名论和实在论及 其相关思想,与经院哲学的发展同步,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论分为三 个阶段:12世纪围绕概念意义展开的认识论和逻辑争论,13世纪围绕 个别存在展开的本体论和神学争论,以及14世纪奥康主义唯名论造成 的经院哲学的瓦解和衰落 。
第一节 早期唯名论和实在论的争论
关于共相的 三个问题
经院哲学初期的 争论
阿伯拉尔的 概论
一、关于共相的三个问题
• 3世纪,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导论》中最先提出了关 于共相的三个问题:“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者仅仅存在于理智之 中?如果它们是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如果 它们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感性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 之中,并与之一致?”虽然他认识到这些问题对于逻辑基础乃至整 个哲学的重要意义,指出“这类问题是最高级的问题,需要下很大 的工夫研究的”,但没有给出自己的答案。
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

社会唯名论一、简介社会唯名论( social nominalism ) 来源于中世纪欧洲经验哲学的非正统派唯名论,是一种关于社会学思想性质的理论观点。
二、概念唯名论否认一般的客观实在性,否认概念的客观内容,认为只有个别事物( 特殊、殊相)才是真实存在的,而一般事物(概念、共相)不过是人们用来表示个别的东西的名称;个别才是科学的对象,一般则是逻辑的对象。
以唯名论的哲学思想看待社会,就形成了社会唯名论。
社会唯名论认为,个人是实际存在的,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
个人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其研究方法是从个人行为的细节上,或者从其行为中可能推知的事项上加以研究。
三、主要代表及观点社会唯名论的主要代表有法国的卢梭和塔尔德、英国的洛克、美国的吉丁斯和德国的韦伯等人。
德国哲学家 F ? W?尼采的意志主义理论和S ?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也有明显的社会唯名论色彩。
他们把社会看成是一群“同心的人”的集合体,是代表许多人的总和。
社会唯名论者认为,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存在。
T?帕森斯早期的理论即他称之为“意志主义”的社会行动理论中也有社会唯名论的成分。
正因为如此,唯名论派的社会学家们确认个人行为及其细节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这种思路影响到当代的某些社会学理论流派,如微观社会学理论中的社会交换论、符号互动论和常人方法学等。
四、其他分类方法社会唯名论主要有两种:(1) 以英国哲学家H? J ?洛克和古典经济学家们为代表的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2) 以M ?韦伯为代表的理解的社会学。
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强调人的行动的客观方面,理解的社会学强调人的行动的主观方面,但两者都认为个人及其行动相对社会来说是先在的,并都从个人及其行动来说明社会。
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学中的机械论、原子论、个人主义、微观理论大体是一致的。
五、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强调人的行动的客观方面,理解的社会学强调人的行动的主观方面,但两者都认为个人及其行动相对社会来说是先在的,并都从个人及其行动来说明社会。
唯名论

1. 唯名论:早期经院哲学内部的斗争主要是唯名论和实在论的论战。
这场争论的焦点是关于一般(概念)或贡献个是否是在的问题,或者说究竟“一般”(共相)是实在的,还是“个别”(殊相)是实在的。
唯名论者认为,真是存在的只有给别;没有一般,一般仅仅是人用来表示个别事物的名词或概念。
唯名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极端唯名论,认为不仅客观上不存在一般,而且人的思想中也没有一般的概念,所谓一般只不过是一个名词,甚至说是一种声音。
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罗瑟林,另一种唯名论叫做概念论,认为一般不单是一个词,而且是人心中的一个概念,是人用来表示许多事物的相似性或共通性的概念,代表人物是阿伯拉尔。
2. 实在论:实在论者认为,一般先于个别而存在,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客观“实在”。
它们是上帝创造个别事物时所依照的原型,这些原型也就是上帝所具有的“理念”。
这种观点叫做“极端实在论”,实际上是柏拉图理念论的翻版,其代表人物是安瑟伦和生于香蒲的威廉。
还有一种“温和实在论”,主要代表是托马斯.阿奎那,它们歪曲亚里士多德关于“形式”的说法,把一半说成是一种“实体形式”或叫隐蔽的质,它既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又存在于上帝和人的理性之中。
这种说法虽然比较巧妙,最终还是认为一般先于个别,比个别更实在。
3.中世纪唯名论、实在论之争的实质在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的斗争,绝不是一场纯思辨的争论,而是同当时社会的政治斗争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的。
首先,唯名论认为,一般不过是声音、符号或概念,只有个别才是真实的存在。
这就意味着否定渗透于各个国家的罗马“大公教会”(即天主教会)具有无上的权威,并表现出拥护各国君王的意思。
显而易见,根据唯名论的学说,普遍的“大公教会”只是一个名词,而非实在的东西,各个个别的国家才是真实的。
其次,唯名论的观点意味着被教会认作是具有普遍性的教条或教义也是不真实的。
既然只有个别的实体是真实的,那么,圣父、圣子、圣灵就只能是三个实体,三个神,而不可能是三位一体的上帝;如果只有个别的人是实在的,那么就只有个别的人犯的罪,而无所谓人类共同负责、需作共同偿赎的“原罪”。
浅析西欧中世纪哲学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

浅析西欧中世纪哲学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
马希
【期刊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2(024)004
【摘要】随着经院哲学的发展,在经院哲学内部也产生围绕着“共相”问题产生了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这场争论持续了数百年,贯穿经院哲学发展的始终。
争论主要集中在二元对立的世界观及对“共相”问题认识的分歧上,唯名论认为只有名称是实在的,唯实论认为只有现实中实有的存在才是实在的。
代表两种立场的哲学家们在争论过程中,为证明各自的观点,强调了理智的作用,同时也开始克服极端而相互吸收。
这场争论客观上起到了启迪理性思辨的作用,为后来的自然哲学思潮的兴起奠定了基础。
【总页数】3页(P5-7)
【作者】马希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0
【相关文献】
1.简论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的教俗之争 [J], 赵林
2.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的实体实在论解答--哈金早期实验哲学思想研究 [J], 黄秋霞;蔡仲
3.略论中世纪唯名论和实在论的斗争 [J], 孙淑桥;周德胜
4.西欧中世纪唯名论反对唯实论的斗争 [J], 车铭洲
5.试论阿拉伯哲学及其对西欧中世纪哲学的影响 [J], 高崖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唯名论与实在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中世纪经院哲学围绕个别与共相的关系之争形成的两个对立派别。
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
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瑟林﹑阿贝拉尔﹐P.﹑培根﹐R.﹑邓斯‧司各特﹐J.﹑奥康的威廉等。
实在论断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
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尔谟﹑香浦的威廉﹑托马斯‧阿奎那等。
从11世纪末到12世纪中叶﹐共相问题成为中世纪早期经院哲学争论的中心。
后来虽然以哲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为重点﹐但共相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其形而上学本体论方面的争论一直未曾中断﹐到14世纪末为止﹐总共持续了300多年。
在前一个时期(11~12世纪)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香浦的威廉为代表的实在论﹔后一个时期(13~14世纪)﹐以培根和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实在论。
在这场长期的争论中﹐由于观点不全然一致﹐又有极端的和温和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分。
以罗瑟林﹑培根﹑司各特﹑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
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
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
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的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
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
以香浦的威廉和安瑟尔谟为代表的极端的实在论者﹐断言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第一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或原始形式。
个别事物只是共相这第一实体派生出来的个别情况和偶然现象﹐所以共相先于事物。
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温和的实在论者也断言共相是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但又强调共相这一客观实在﹐既独立存在于事物之前﹐又存在于事物之中和事物之后。
社会唯名论和社会唯实论

社会唯名论一、简介社会唯名论(social nominalism )来源于中世纪欧洲经验哲学的非正统派唯名论,是一种关于社会学思想性质的理论观点。
二、概念唯名论否认一般的客观实在性,否认概念的客观内容,认为只有个别事物(特殊、殊相)才是真实存在的,而一般事物(概念、共相)不过是人们用来表示个别的东西的名称;个别才是科学的对象,一般则是逻辑的对象。
以唯名论的哲学思想看待社会,就形成了社会唯名论。
社会唯名论认为,个人是实际存在的,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
个人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其研究方法是从个人行为的细节上,或者从其行为中可能推知的事项上加以研究。
三、主要代表及观点社会唯名论的主要代表有法国的卢梭和塔尔德、英国的洛克、美国的吉丁斯和德国的韦伯等人。
德国哲学家F 〃 W〃尼采的意志主义理论和S 〃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也有明显的社会唯名论色彩。
他们把社会看成是一群“同心的人”的集合体,是代表许多人的总和。
社会唯名论者认为,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存在。
T 〃帕森斯早期的理论即他称之为“意志主义”的社会行动理论中也有社会唯名论的成分。
正因为如此,唯名论派的社会学家们确认个人行为及其细节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这种思路影响到当代的某些社会学理论流派,如微观社会学理论中的社会交换论、符号互动论和常人方法学等。
四、其他分类方法社会唯名论主要有两种:(1)以英国哲学家H〃J 〃洛克和古典经济学家们为代表的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2)以M〃韦伯为代表的理解的社会学。
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强调人的行动的客观方面,理解的社会学强调人的行动的主观方面,但两者都认为个人及其行动相对社会来说是先在的,并都从个人及其行动来说明社会。
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学中的机械论、原子论、个人主义、微观理论大体是一致的。
社会唯实论、简介社会唯实论(social realism,又称社会实在论),是与社会唯名论相反的一个观点。
它来源于中世纪欧洲经验派哲学的正统派唯识论。
[名实,之争,与,其他论文文档]名实之争与语言学
![[名实,之争,与,其他论文文档]名实之争与语言学](https://img.taocdn.com/s3/m/30632001c77da26924c5b066.png)
名实之争与语言学名实之争与语言学一、名实之争的定义唯名论与唯实论所争论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问题,即“一般”(“共相”)和“个别”(具体事物)的关系问题。
问题是这样提出来的:一般或共相是在个别事物之外真实存在的精神实体呢,还是存在个别事物之内,只是具体事物的名字?究竟是共相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呢?还是个别事物先于共相而存在?对于这个问题,唯名论者和唯实论者给出了不同的回答,也就造成了二者的分歧与斗争。
唯实论者回答说:共相是存在的,有离开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共相,共相是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因此比个别事物更根本、更实在,所以他们被称为“唯实论”。
唯名论者反对这种观点。
唯名论者说:并没有什么离开人的思想意思和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共相,只有个别事物才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东西,所谓共相不过是事物的名字或符号,顶多也不过是一种概念,因此是后于个别事物而存在的,所以他们被称为“唯名论”。
[1]二、名实之争的历史溯源不难看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着重探讨的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可以说是古希腊哲学的继续。
柏拉图的理念说认为感官所对的经验世界流变无常,只有理念才是真实无妄的,而一切经验中的个别物,均因分享了理念的真实才能以不完全的方式存在。
但是,柏拉图的这种主张,明显地与常识相悖。
因此,亚里士多德修正师说,认为经验中的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吾人心中的共相是理智抽象的产品,虽然具有知识上的客观性,却以个体事物为基础,不能离个体事物独立存在。
结果,柏拉图的学说成为中世纪唯实论的滥觞,而亚里士多德“共相不离个物”的主张,则鼓舞了唯名论的立场。
唯名论者和唯实论者都形而上学地割裂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
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反面,或本质)。
” [2]唯实论者把一般说成是独立的精神实体,是第一性的,而个别事物是第二性的,这是客观唯心主义。
唯名论者未摆脱宗教神学的束缚,否定了一般的客观内容,给主观唯心主义开了方便之门。
唯名论与实在论[百度词条]
![唯名论与实在论[百度词条]](https://img.taocdn.com/s3/m/df3bfacd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8a.png)
唯名论与实在论[百度词条]唯名论与实在论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唯名论与实在论关于个别与共相的这场争论,在认识论上是关于普遍概念的形成、性质和意义问题的争论,在本体论上是关于理念、精神实体和个别事物的独立存在问题的争论。
就思想渊源来说,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这场争论本质上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nominalism and realism中世纪经院哲学围绕个别与共相的关系之争形成的两个对立派别。
共相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术语,指普遍、一般。
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
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瑟林、P.阿贝拉尔、R.培根、J.邓斯·司各特、奥康的威廉等。
实在论断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
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尔谟、香浦的威廉、托马斯·阿奎那等。
围绕如何认识共相,共相与个别事物的关系的争论源于古希腊哲学。
从11世纪末到12世纪中叶,共相问题成为中世纪早期经院哲学争论的中心。
到14世纪末为止,总共持续了300多年。
在这场长期的争论中,由于观点不全然一致,又有极端的和温和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分。
以罗瑟林、培根、司各特、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
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
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
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的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
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
以香浦的威廉和安瑟尔谟为代表的极端的实在论者,断言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第一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或原始形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Page 5
阿拉伯尔对实在论和极端唯名论的批判
共相就是能够表达众多 只有名次才具有表达事 共相的特征是能同时、全部地
事物的东西
物的功能。
分布在归属它的各个事物中。
共相是相似的因素的集 “人”的同一、完整的意 能够表示众多事物的共相只
合
义同时适用于所有人。 能是词。
共相是名词,“词”指词的意义,即词的逻辑部分,而非语音。 语音是可感的,外在于人的形象,意义是不可感的,但是可知的,内在于人的观 念。 语音属于语法学的语言构造,意义是语言的逻辑学构造,语法上正确的构造不等 于正确的逻辑表述。
西方哲学史
Page 1
作者
共相之争
波菲利问题
1
罗色林与安瑟尔谟之争
2
阿伯拉尔对实在论和极端唯名论的批判 3
阿伯拉尔的概念论
4
Page 2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是独立存在,还是 存在于理智之中?
若独立,是否有形?
若无形,与感性事物的是分离 还是存在其中并与其相一致?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共相问题
而实们共 已在是相 。只一只
不种是 过实名 是在词 “,, 声这若 音种它
Page 4
”
心象别心共 灵获性灵相 。得质对是
的加个一 ,以别般 只概事概 存括物念 在和的, 与抽个是
理存相部一 念在分实般 。,离在概
犹的是念 如、与所 柏更个对 拉高别应 图级事的 的的物外
别这 事种 物实 中在 的是 一存 般在 本于 质个
罗色林与安瑟尔谟之争
Page 6
阿拉伯尔的概念论
问题:
使一个词成为共相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有的词能够同时表述众多事 物,有的词却不能?
回答:
事物的哪些因素与共相的表述内容相对应——状态 造成共相的原因必定在被表达的事物之中。
心灵如何根据事物的相关因素把握共相——心灵、感官
原因:
共相不可能由人的心灵无中生有的构造出来; 共相也不能从词的物质形态产生。
逻辑是关于词的精巧艺术,词仅 指词的物质载体,即声响。
观点
等同于柏拉图主义的理念
真正的实体只是个别事物,一切词都表
示个别事物。殊相表示个别事物, 思想内容 共相表示一群个别事物。
不同的词与不同的实在相对 应,殊相表示个别是在,共
相表示普遍是在。
共相表示个别事物的某种是 在只是一种声音而已。
立场
缺乏把握抽象观念的能力, 称其是“使用辩证法的异
Page 9
•争论绝不是一场纯思辨的争 论,是当时社会的政治斗争 的反映。
单击添加您的公司信息 (联系方式及落款)
在理智之中
个别事物是产 生共相的原因, 但共相一旦产 生,便成为不 依赖个别事物
的心灵印象
Page 8
既可属唯名论又可属实在论。 没有从本体论角度说明个别存在与共同存在之间的关系。
哲学意义
社会意义
争论的焦点实际上是希腊 哲学中的柏拉图和亚里士 多德着重探讨的一般与个 别的关系问题,因此,争 论就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哲 学活动,是哲学基本派别 斗争的特殊形式。列宁说 :“当然,中世纪唯名论 者同实在论者的斗争和唯 物主义者同唯心主义者的 斗争具有相似之处”。
Page 7ຫໍສະໝຸດ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共相是不是一个普遍实在的名称,其意义是否在于指示事物?
只有个别事物 才是独立存在 的实体,共相 不是实体,也 不表述个别实 体以外的实体
共相作为名词 是有形的,作 为名词的意义 是无形的,但 心灵之中有关
于它的印象
共相表述的事 物共同状态在 感性事物当中 共相把握这一 状态的方式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