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
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是指医疗机构为规范处方行为,提高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用药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具体操作细则。
二、目的和意义1.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通过规范处方行为,减少药物错误使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2. 提高药物使用的合理性:通过点评制度,促使医生在处方时更加注重药物的选择、剂量和疗程,提高药物使用的合理性。
3.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通过点评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药物使用,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医疗效益。
4. 促进医患沟通:通过点评制度,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将更加顺畅,医生可以向患者解释处方的合理性,患者也可以提出疑问和建议。
三、制度内容1. 处方点评的范围: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门诊和住院处方。
2. 处方点评的主体:由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的处方点评小组负责,该小组由医生、药师、护士等多个专业人员组成。
3. 处方点评的方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方点评。
对于线上点评,医生在开具处方后,将处方信息上传至系统,由点评小组进行审核和点评。
对于线下点评,点评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已开具的处方进行点评。
4. 处方点评的内容:点评主要包括药物选择的合理性、剂量是否合适、疗程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禁忌症等方面的评估。
5. 处方点评的结果:点评小组将根据点评结果,对不合理的处方进行反馈和整改意见,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医生,以便医生改进处方行为。
6. 处方点评的周期:根据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可以设定不同的点评周期,一般为每月或每季度进行点评。
7. 处方点评的记录和统计: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点评的记录和统计制度,对点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四、实施细则1. 建立点评小组: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处方点评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制定点评标准:点评小组应制定相应的点评标准,明确药物选择、剂量和疗程等方面的要求。
3. 建立点评系统: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点评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上传、审核和点评。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是对医院的处方审核和点评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项重要规定。
该制度和细则的编制和实施旨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和维护医院的良好声誉。
下面是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处方点评的目的和任务1.目的: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减少医疗纠纷。
2.任务:对医院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点评,查找问题和风险因素,提出改进建议,并对点评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1.处方点评委员会:设立由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委员会,负责处方点评的制定和实施。
2.处方点评专家团队:由医生、药师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处方审核和点评工作。
三、处方点评流程2.处方点评:依据审核结果,对问题和风险因素进行点评,提出改进建议,包括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用药剂量、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
3.审核反馈:将点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医生,并与其进行沟通和交流,共同解决问题和提高处方质量。
4.记录与归档:对每一份处方的审核和点评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日后查询和监督使用。
四、处方点评的准则和标准1.依据药物使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点评,确保用药符合规范和合理性。
2.强调个体化用药的重要性,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疾病特点,做出相应的药物选择和剂量调整。
3.关注患者的用药安全问题,特别是对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人群给予更加严格的点评和建议。
5.对慢性病患者的用药进行长期的跟踪和点评,及时调整用药方案,以提高治疗效果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五、处方点评结果的处理和管理1.及时反馈:将点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医生,并与其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提高医生的药物处方水平。
2.数据分析:对点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的症结,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考核评估:将处方点评情况作为医生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医生的处方质量和患者满意度进行评估。
六、处方点评的监督和反馈机制1.内部监督:建立医院内部的处方点评监督机制,对点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运行规范和有效性。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1. 引言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医院处方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合理性,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权益而制定的。
本制度和实施细则适用于医院所有医生开立的处方。
2. 职责和权限2.1 处方点评委员会: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委员会,负责对医院处方进行点评,包括评估处方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合理性等。
2.2 医生:医生应遵守本制度和实施细则,合理开立处方,并按照要求参与处方点评委员会的工作。
3. 处方点评的程序与要求3.1 处方点评的程序:3.1.1 医生开立处方后,应提交给处方点评委员会进行点评。
3.1.2 处方点评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定,对处方进行点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1.3 处方点评委员会应及时通知医生有关处方的点评结果,并告知处理结果。
3.2 处方点评的要求:3.2.1 处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2 处方应符合医院的相关规定,包括用药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等。
3.2.3 处方应遵守医学伦理原则,包括尊重患者权益、维护患者隐私等。
4. 处方点评的结果与处置4.1 处方点评的结果:4.1.1 合格处方:经过点评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处方被认定为合格处方。
4.1.2 不合格处方:经过点评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方被认定为不合格处方。
4.2 处方点评的处置:4.2.1 合格处方:合格处方原则上不需要进行处置,但处方点评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提出优化建议。
4.2.2 不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应及时进行纠正,并通知医生进行整改;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处方,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附则5.1 监督与检查医院应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处方点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5.2 处方点评的记录与保存医院应建立处方点评的记录和保存制度,保留处方点评的相关记录和资料,以备查阅和审计。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医院是社会公共服务机构,负责提供医疗服务。
处方是医生开具给患者的药品使用指南,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然而,由于医疗水平、医院管理不同等原因,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不尽相同,从而给患者带来风险和困扰。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提升医院医疗质量,制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具有重要意义。
一、处方点评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对医院开具的处方进行点评,评估其合理性和准确性,减少错误用药和患者风险。
2. 原则:(1) 专业性:点评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熟悉临床指南和用药规范。
(2) 全面性:对处方中的药品种类、用量、用法用量等方面进行点评,并提供改进意见。
(3) 公正性:点评过程应公正客观,避免主观评价和偏见。
(4) 合规性:点评过程遵守相关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
(5) 可操作性:点评结果要具有实施的可操作性,容易被医生接受和改进。
二、处方点评流程1. 申请点评:患者、医生、护士或药师可以申请对医院处方进行点评,提供相应的处方副本和相关信息。
2. 点评审核: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点评审核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点评的要求。
(此处可以插入流程图示)3. 点评执行:审核通过后,指派专业的医师或药师进行处方点评,并填写点评报告。
4. 点评报告:点评人员需填写详细的点评报告,包括对处方存在的问题、风险评估和改进意见。
5. 反馈和改进:医院需将点评报告反馈给开具处方的医生,并协助医生进行改进,充分利用点评结果提升用药水平。
三、处方点评的数据管理1. 数据收集:医院应建立处方点评信息的数据库,将点评报告和相关数据进行记录和储存。
2. 数据分析:定期对处方点评数据库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发现用药风险和问题的趋势和规律。
3. 质量评估: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评估医院的处方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 信息共享:将处方点评有关的信息和经验进行共享,促进医院间的相互学习和进步。
5. 风险预警:基于数据分析和质量评估,提前预警和防范潜在的药物风险和处方问题。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规范医生开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门诊、住院和急诊患者的处方点评。
第三条处方点评分为内审和外审,内审由医院内部专业人员进行,外审由医院外部药师进行。
第四条处方点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范用药原则、是否有不当联合用药等。
第五条处方点评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医生,医生可根据点评结果进行处方修改。
第六条处方点评结果将作为医生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七条处方点评结果将作为医院开展药学教育和培训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患者有权要求查阅医生处方点评结果,医院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章内审细则第九条内审由内部药师组成的专门小组进行,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学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条内审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对近期的处方进行点评和讨论。
第十一条内审小组将根据医院制定的临床路径、诊疗指南、药物处方规定等,对处方进行点评。
第十二条内审小组将根据处方点评结果,给予医生相应的反馈和建议。
第十三条医生收到内部点评结果后,应及时修改处方并向内审小组反馈。
第十四条内审小组应将处方点评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汇报,并上报医院药事管理部门。
第三章外审细则第十五条外审由医院与外部药师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外审药师应具备独立、客观、专业的能力。
第十七条医院应为外审药师提供相应的处方点评工具和软件。
第十八条外审药师应按时按量对医院指定范围的处方进行点评。
第十九条外审药师应将点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医院。
第二十条外审药师应对药品的合理使用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处方点评管理第二十一条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处方点评制度,并对其进行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应向医院领导层报告处方点评结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二十三条医院应建立药事管理数据库,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存档和归档。
第二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一、概述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处方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该制度合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在处方点评中必须严格遵守。
二、处方点评的目的和原则(一)目的1.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2. 提升医务人员处方能力,规范用药行为;3. 增进药学专业人员与医务人员的合作和交流。
(二)原则1. 客观公正:根据患者病情和临床指南,进行客观、公正的点评;2. 适当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3. 安全可靠: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4. 个体化:根据患者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5. 合理经济:综合考虑患者的经济能力,选择经济合理的药物。
三、处方点评的程序1. 医务人员需在开具处方后提交处方点评申请;2. 医院药事部对处方进行点评,包括对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评估;3. 药事部会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点评结果,医务人员需要根据点评结果进行调整;4. 调整后的处方再次提交给药事部进行最终的点评;5. 医院将根据点评结果进行管理和反馈,对不合理的处方进行指导和纠正。
四、处方点评的内容(一)审核处方的合理性1. 确认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2. 评估药物的适应症和剂量;3. 检查药物的禁忌症和潜在风险。
(二)评估处方的准确性1. 检查处方的完整性,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等必要信息是否齐全;2. 核对处方和患者信息的一致性。
(三)评估处方的规范性1. 遵循临床指南和规范,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疗程;2. 选择通用名药物,尽量避免使用非必要的特殊药物。
五、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处方点评申请表;2. 处方点评记录表;3. 处方点评结果反馈表。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2年颁布的规范和管理医疗机构的法律法规;2. 《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22年颁布的规范和管理医师行为的法律法规。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六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____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一)处方书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4、可以使用由____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文(3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文1. 引言处方点评是医院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所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为了规范处方点评工作,本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对医师开具处方的监督和审核,确保处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背景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解决目前开具处方缺乏审核的问题,有效控制不合理用药、过度用药等现象,提高药物使用效果和治疗效果。
3.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3.1 提高医师的处方科学性和合理性水平;3.2 防止滥用药物和过度用药的发生;3.3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
4. 责任部门医院药学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处方点评工作,设立处方点评小组负责具体审核和点评工作。
5. 处方点评流程5.1 接收处方:药学部门接收医师开具的处方,并进行分类整理。
5.2 处方审核:处方点评小组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处方审核,对可能存在潜在问题的处方进行点评。
5.3 处方订正: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点评小组应及时与医师进行沟通,并提出修改意见。
医师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方修改,并重新提交。
5.4 处方复核:处方点评小组对修改后的处方进行复核,确认处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5 归档管理:审核通过的处方将被归档管理,以备日后审查和查询。
6. 处方点评标准6.1 药物选择合理性:处方点评小组将根据相关医学指南、疗效、适应症等因素,评估医师所开具的药物是否合理选择。
6.2 用药剂量合理性:点评小组将评估医师开具的药物剂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量或不足的情况。
6.3 药物配伍合理性:点评小组将评估医师开具的药物配伍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良相互作用的情况。
6.4 给药途径合理性:点评小组将评估医师开具的给药途径是否合理选择。
6.5 疗程合理性:点评小组将评估医师所开具药物的使用时间是否合理。
7. 处方点评结果7.1 合格处方:点评小组认为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处方将被视为合格处方,可继续提交给药房进行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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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一)处方书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三)药品用法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临床指导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处方药品费用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七) 处方合理用药评价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二、评价方法1、临床药学科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在药学期刊和网站上公示(表1)。
2、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会复议结果并公示。
3、每季度按卫生部的要求随机抽取100张门诊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通用名的开具情况(表2)。
4、每月7日以前,评价结果由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处和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公室进行处罚和奖励。
4.1 处方评价的形式:对处方格式、书写规范的评价和对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
不合格处方数为格式、书写规范有误的处方数和非合理用药的处方数的总和。
4.2 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4.3 处方评价的标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处方开具中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4.3.1 处方格式:(1)前记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或医嘱领药单印刷顺序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暂不能下诊断时为写上初步印象),开具处方日期”等栏目有缺项。
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除以上栏目外,缺少必须的患者身份证件编号和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编号;(2)正文无Rp或R标示,或未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栏目;(3)后记中“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师双人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等栏目有缺项;(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要求(急诊处方、普通处方、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黄色、白色、淡红色、淡红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标注)。
4.3.2 处方书写规范:(5)开具处方时,处方前记、正文、后记规定的各项目中有缺项,或与病历记载不相一致;(6)开具处方时使用了规定外的红笔、铅笔和易褪色的笔;(7)每张处方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8)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及未注明修改日期;(9)处方药品名称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书写或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10)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11)年龄未写实足年龄,婴幼儿未写日、月龄;(12)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未分开开具;(13)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未另起一行;(14)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未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饮片调剂与煎煮的特殊要求未注明在处方所列药品之右上方,及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中药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未在药名之前写明;(15)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以示处方完毕;(16)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不相一致或任意改动而未重新登记留样备案;4.3.3处方用药合理性:(17)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18)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19)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20)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21)药品用法用量欠妥。
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22)有重复给药现象;(23)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24)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25)抗感染药物滥用。
4.3.4其它(26)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开具的处方;(27)不具备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麻醉的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具备使用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品种抗菌药物资格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品种处方(紧急情况除外)。
4.4 处方评价的方法:4.4.1依据处方评价标准的各个项目,制成EXCEL表格;4.4.2采用逐日全检和月底随机抽检不合格处方的方式,并由专职药师负责登记;4.4.3医务科和药剂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处方用药不合理的情况进行点评,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4.4.4定期汇总各类不合格处方的频次,通过医院内部刊物《浙一药讯》和院内网络等方式进行通报公示。
4.4.5 通过引入奖惩制度,对评价处方的药师进行有效的激励和制约,从而确保其“处方评价的公正性”。
浙医一院处方评价及处罚标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医务科、药剂科定期对医院门诊处方进行评价,并列入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对不合格处方进行通报并处罚。
一般缺陷处方,每张扣10元:1、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2、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3、处方前记诊断栏只写“待查”、“咨询”“体检”等不明确术语;4、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5、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6、药品用法用量欠妥。
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严重缺陷处方,每张扣50元: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3、有重复给药现象;4、存在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5、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6、抗感染药物滥用。
7、麻醉的药品处方书写存在错误。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1.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质控部和临床药学科共同组织实施。
2.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专家组成员如下:组长:司发启副组长:莫小为、杨卉成员:冯喜英、杨发满、陈媛、赵宁丽、耿惠、李毅、杨杰山3.院临床药学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