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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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8.01•【字号】津政办发〔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8月1日天津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土地要素配置准确性,提高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增强发展潜力、拓展发展空间,推动城市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制定如下措施。

一、框定总量,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格局(一)统筹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

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守牢2035年467.46万亩耕地保有量、409.4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底线。

严守1557.77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至2035年,全市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36%左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降低至137平方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大幅降低。

(二)加强三条控制线管控。

强化底线约束,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文件规定的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应当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调整并补划。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落地。

中新天津生态城总体规划2008-2020

中新天津生态城总体规划2008-2020
能实行 能复制 能推广
主导产业
发展策略: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将 生态城建设成为国际生态环保技术 的策源地、总部基地,积极参与国 际合作与分工,建立新型的国际技 术和经贸合作机制,构筑与生态城 适应的产业结构,形成国际一流的 生态型产业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主导产业:
(1)生态环保科技研发转化产业;
5.95 71.12
0.6 347.27 341.04
13.78%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4
G
其中 G1
绿地 公共绿地
G2
生产防护绿地
6.23 458.2 422.2
36
18.19%
5
M
其中 M1
6
W
7
U
8
CR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
混合用地
236.13 236.13 11.59
44.27
供热系统充分利用北疆电厂 余热
•返回电厂的10℃回水,依次进入换热 器、梯级热泵,回收电厂循环水余热 量,升温到90℃,最终通过蒸汽加热 器将回水升至130℃供出。 •在用户端,进入包括热水型单效吸收 热泵及换热器集成的大温差换热装置, 逐级降温到10℃后再返回电厂,完成 循环。
5、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低于150吨 达到20% 达到90% 达到60% 达到50%
三规合一
在总体规划编制同时,开展了《中新天津生 态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中新天津生态 城总体规划(2008-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 书》,确定了生态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 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并纳入总体规划
专家领衔、部门合作

能复制 能实行 能推广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已废止和已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已废止和已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已废止和已失效部分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2.29
•【字号】西青政发〔2017〕20号
•【施行日期】2017.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已废止和已失效部分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
西青政发〔2017〕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经清理,决定废止及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

现将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决定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7年12月29日附件1
附件2。

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2013.4.23

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2013.4.23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三年四月目录前言 (1)1总则 (1)1.1评估目的 (1)1.2评估对象 (1)1.3评估原则 (1)1.4评估依据 (2)1.5评估任务 (3)1.6工作内容与技术方法 (5)1.7评估资质与人员要求 (8)2准备工作 (9)2.1组织准备 (9)2.2人员准备 (9)2.3技术准备 (9)3资料调查与收集 (10)3.1资料调查与收集方法 (10)3.2资料调查与收集内容 (10)4土地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11)4.1土地规划执行评估流程 (11)4.2土地规划执行评估内容 (12)4.3市、县执行评估的范围要求 (22)4.4执行评估小结及分析 (22)5土地规划与未来发展适应性评估 (28)5.1土地规划与未来发展适应性评估流程 (28)5.2土地规划与未来发展适应性评估内容 (29)5.3市、县适应性评估的范围要求 (33)5.4适应性评估小结及分析 (34)6土地规划评估结论及建议 (35)6.1土地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35)6.2土地规划实施评估建议 (38)7成果要求 (39)7.1土地规划评估报告 (39)7.2土地规划评估附件 (40)7.3其他成果要求 (40)附表一土地规划实施评估主要资料收集清单表 (41)附表二评估体系指标解释 (42)附表三规划执行评估指标标准化表 (47)附表四土地规划实施评估调查表 (59)附表五土地规划实施情况表 (61)附图 (82)前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目标,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工作指南(试用)》,为从评估内容、技术、方法和成果编制上指导、规范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土地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提高实施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实施评估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及相关背景1.1.1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北部,项目的建设区域包括安置区、出让区和复垦区三个部分。

(1)安置区总用地面积72.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青宁路、规划支路四,南至沐杨道,西至青沙路(规划的赛达大道),北至新华道。

其中19.16公顷通过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解决。

新增地块四至为:东至南运河,南至沐杨道,西至青沙路(规划的赛达大道),北至泽杨道。

(2)出让区总用地面积128.28公顷。

出让地块一:北至新华道,南至光华道,东至青静路,西至青宁路;出让地块二:北至润杨道,南至泽杨道,西至南运河,东至青致路;出让地块三:北至欣杨道,南至润杨道,东至柳霞路,西至柳口路。

出让地块四:东至东马村征地地界,西至柳霞路,北至老园林所,南至一职。

出让区内需要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共有16.03公顷。

其中8.88公顷位于出让地块二中间,四至范围为:东至青静路,西至青宁路,北至润杨道,南至泽杨道;余下7.15公顷位于出让地块三内。

(3)拆旧复垦区总面积90.02公顷,涉及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大柳滩、白滩寺、隐贤村、十四街和壹街(二)5个行政村。

本项目位置图见图1-1。

图1-1 本项目地理位置1.1.2相关背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小城镇、大战略”的农村发展战略,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此后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将农业发展、农村进步放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将农民增收放到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中,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业和小城镇建设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扩大社会事业的投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为此天津市政府制定了“以宅基地换房”的思路,腾出土地发展经济,进而带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天津市西青区土地承载力研究

天津市西青区土地承载力研究

天津市西青区土地承载力研究摘要:本文研究主要依据西青区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使研究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未来土地承载能力相结合,对西青区土地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价与分析,为西青区持续发展的人地关系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人口土地承载力西青区1 基本概念土地承载力是指一定时期,特定的区域在可预见的自然技术、经济及社会诸多因素综合制约下的土地生产能力,以及所能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

随着土地用途的改变,单位土地面积所能够供养的人口数量也在发生着变化,综上所述,土地资源是一个复杂的、以人文、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构成的协调系统。

土地资源承载力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延伸。

2 研究方法在研究中,土地承载力研究大多以土地人口承载力为研究方向,其中土地人口承载力又受到好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例如:人口、耕地数量、人们的消费水平、粮食产量等;在计算过程中,首先需要预测研究区未来人口数量变化,然后统计人们的消费水平,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而后在预测未来粮食总产量,最后综合以上计算数据分析研究区土地承载力。

3 研究区耕地现状西青区土地总面积560 km2,据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统计,耕地面积为13681.92公顷,占该区土地总面积的24.43%,其分布相对集中于西部、中部和东南部宜农地区。

分析西青区土地资源生产能力,首先必须研究西青区历年来土地生产的变化情况,客观比较其农作物和畜产品产量及其产出结构,并对其进行梳理和分析。

截至到2010年,粮食总产量为40730 t,植物油410 t,蔬菜550001 t,水果23300 t,肉类26075.7 t,禽蛋6497 t,奶类8534 t。

奶类产品需求量所占比例平缓下降,表明西青区居民食物蛋白需求愈趋平衡。

通过近年数据比较显示,经过七年的发展,西青区食物结构逐渐趋于稳定,其中蔬菜、水果、禽蛋、奶类产量逐年上升;粮食产量和油料产量近年来有所下降,最主要的原因是经济快速发展形成的农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和建设占用的大力实施,这些影响因素使得农地尤其是耕地呈现减少趋势,相对于西青区总人口不断加大的趋势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西青政办函〔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青区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1年12月31日西青区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人口问题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

为推动我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新征程,根据《西青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时期人口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一)“十三五”时期人口发展成就与存在的问题“十三五”时期我区人口规模持续增长,人口素质大幅提高,人口结构和分布不断优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人口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人口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1. 人口规模持续增长全区常住人口由2015年的109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119.5万人,增加10.5万人,增长9.6%,增长率居全市各区之首,人口集聚能力和承接中心城区人口疏解的功能显著增强。

户籍人口由2015年的38.85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46.59万人,增加7.74万人,增长19.9%,到我区落户的外来人口保持持续增长势头。

2. 人口素质大幅提高人口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

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均衡发展达到更高水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高中普及率达98.7%。

到“十三五”期末,全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65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重提高到36.1%;其中,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31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重提高到42.6%,均比期初水平大幅提高,也显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23•【字号】西青政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现将《西青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青区人民政府2022年5月23日西青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推进健康西青、体育强区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运惠民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群众健身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健身热情日益高涨,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西青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由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迈进的关键时期。

为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西青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均衡。

推动政府主导有力、行业规范有序、市场活力充沛、社会广泛参与、法治健全高效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区、街镇、社区(行政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面覆盖;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普及和丰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保持在45%以上;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名;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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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一节西青区概况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定位与战略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一节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三节未利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措施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引导与管制措施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第一节耕地保护与利用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第三节其他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第七章建设用地调控第一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八章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第一节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维护第九章土地整治第一节土地整治目标第二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第十章街镇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一节街镇级土地利用规划指标的确定第二节街镇土地利用调控方向第十一章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附表前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市级规划》),以“保护耕地、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原则,编制《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增强西青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全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对土地利用进行宏观调控的战略性规划,是全区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依据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以下达给西青区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下限,以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上限,充分与《市级规划》相衔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妥善处理保护耕地和保障建设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总则一、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2、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统筹城乡,推进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规划任务落实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给西青区规划调控任务,强化西青区土地用途管制,引导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1、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严格的管控措施;2、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

通过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建设和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4、引导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统筹安排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4、《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7、《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0、《天津市西青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1、《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2、《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13、《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4、《天津市西青区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年)》。

四、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西青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56360.8公顷。

五、规划期限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一节西青区概况一、区域位置西青区位于天津市西南部,海河流域下游,地处北纬38°51'-39°11',东经116°53'-117°20'。

南北长48公里,东西宽11公里,全区总面积563.6平方公里。

西青区是天津市中心城区外围新四区之一,东与红桥、南开、河西、津南4区毗邻,东南与滨海新区相连,南靠独流减河与静海县隔河相望,西与武清区和河北省霸州市接壤,北依子牙河与北辰区交界。

西青区地处环渤海经济圈内,依属天津,北邻北京,交通便捷,受大都市经济辐射较强,是典型的城郊经济区。

境内有天津市外环线、津同、津涞、津港、津淄、京福等11条公路干线,纵横交错,贯通全国各地。

经外环线30公里可达中国北方最大的贸易港——天津港,距天津机场仅15公里,行经京津塘高速公路直达首都北京,京沪铁路穿越西青区23公里,陈塘庄支线、周芦铁路、李港铁路及南曹支线等地方性铁路贯穿区境南北。

二、自然资源概况(一)地形地貌西青区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地势低平,西北部较高,海拔约5米;东南部略低,海拔约 2.5米;中部最低处海拔仅 1.5米。

地面坡降很小,仅为1/6000-1/10000。

地热地质条件良好,地下热水资源丰富,水质较好。

(二)气候西青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

春季干旱多风,气温回升快;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温度下降快;冬季寒冷少雪。

雨热同期,热量丰富,雨水充足。

全年无霜期211天,年均气温11.9℃,年均降水量542.6毫米,全年降水量的75%以上集中在夏季。

日照总量2593.8小时。

区内盛行风向随季节变化而发生明显转换,冬季盛行西北风、夏季盛行东南风、春秋季以西南风为主,多年平均风速为2.8米/秒。

(三)土壤西青区土壤均属潮土类,下分普通潮土、湿潮土、盐化潮土、菜园土4个亚类,13个土属,35个土种。

土壤分布随成土因素变化表现出一定的地域差异规律。

由于地形、水文等条件的地域分异,土壤随着地势从西北向东南逐渐降低,土壤质地由砂到粘,土壤盐化程度由轻到重,土壤亚类在西北部主要是普通潮土,中部可见湿潮土,东南部多为盐化潮土。

(四)水文西青区地处海河流域下游,境内自然河流与人工河流纵横交织,坑塘洼淀密布。

全区有一级河道3条,即中亭河、子牙河、独流减河;二级河道10条,其中用水河5条,排水河4条,排污河l条。

用水河道大多呈东西向,排水河道一般呈南北向。

在津港运河东侧、大沽排污河南侧,有1座区内最大的蓄水拦洪水库——鸭淀水库,蓄水面积7平方公里,库容量3450万立方米,加上众多的灌排大渠,形成西青区河网稠密、纵横交错的北国水乡景观。

(五)土地资源西青区绝大部分为可灌溉的水浇地、菜地和水田,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突出特色”的原则,全区农业可以划分为4个区域:南运河两岸的菜田潮土区,以种植蔬菜为主;独流减河沿岸低洼盐碱地,以养鱼、种稻为主;北部高土地带,以果园、苗圃为主;中部潮土区,以旱作粮食为主。

三、社会经济概况2005年,西青区辖李七庄、西营门2个街道办事处,杨柳青、张家窝、精武、大寺、中北、辛口、王稳庄7个镇,区政府驻地杨柳青镇,149个村民委员会及57个居民委员会。

2005年,西青区常住人口46.45万人,户籍总人数32.5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18万人。

境内有市属工农联盟、杨柳青、青泊洼、卫南洼4个农场。

地区生产总值123.57亿元,比2004年增长24.3%,经济结构三次产业比5.7:61.9:32.4;完成三级财政收入33.54亿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13.7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10.35元。

西青区农作物播种总面积32.6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3.05万亩,经济作物19.55万亩。

全区农村经济总收入195.54亿元,农业总产值14.39亿元。

西青区城郊型农业特色显著,已形成淡水养殖、无公害设施化蔬菜生产、花卉生产等6个农业基地。

工业总产值达348.91亿元,占全区社会总产值的83.5%。

区内已形成了化工、医药、汽车、机械、金属轧延、食品、纺织、印刷、金属制品等13个门类、32个行业。

并形成了以运输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业为龙头,多层次、多形式、多门类的大服务发展格局。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指导了西青区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规划的纲领性作用加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度得以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西青区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较为严格保护,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得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土地用途管制得到强化,经济保持了速度与效益同步增长,西青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上轮规划存在问题(一)规划用地指标已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由于上轮规划的前瞻性不足,忽视了社会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特殊问题,未能准确预测出西青区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所需求的建设用地规模,对于国家、市重点建设工程预留的用地规模不足,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当前各项建设快速发展的要求,极大削弱了规划的现实指导意义,致使频繁调整规划,使规划失去了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规划实施力度不足上轮规划期内,实现1996年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基础上压缩1/4土地,由于受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土地浪费严重与供需不足并存。

(三)缺乏有效的实施管理保障机制社会各界对土地规划的认知、接受和重视的程度还较弱,导致其规划权威性和法律地位不高,在实施管理中随意性较大,未能得到各界充分的重视和配合,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控制作用的发挥。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结构与规模2005年,西青区土地总面积56360.8公顷(84.54万亩),各类用地情况如下:农用地总面积3319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9%。

其中,耕地为1565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8%。

建设用地总面积1865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1%。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579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0%;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为286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 1%。

未利用地总面积451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

二、土地利用特点(一)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保护压力大西青区近几年耕地减少较快,且存在相当数量的盐渍化土壤。

扣除难以开发利用的河流水面、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耕地后备资源面积有135.5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2%,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保护压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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