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尊逸人生养老年金保险
新华保险产品保险责任

吉庆有余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两全保险适用人群:凡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缴费方式:年交,与保险期限相同保险期限:10年、15年、20年、30年产品特色:期内身故全残寿险保障,分红增额,满期一次性给付完整的大笔资金,保障家庭生活方方面面,规划特定期限子女教育、养老、购房换新居、二次创业的资金安排。
强制积累,规避风险,有效理财。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1、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保单红利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并经保险监管机关认可,本公司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对应日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将公布的分红率,在该分红率公布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新华保险尊享人生保险条款简介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条款简介犹豫期结束次日、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直至80周岁。
收益有保底,复利滚动;60周岁前每2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80周岁合同满期时,可一次性领取基本责任的终了红利。
全能金账户,二次增值;关爱年金、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可提前领取),直接进入累积生息账户,日日计息,月月复利,进行资金的二次增值,灵活的账户管理,实现科学的人生规划。
随时可追加,领取灵活;如果需要,可以在55周岁前随时追加投资,而这笔钱在60周岁时一次性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也可提前领取进账户),作为祝寿金。
账户拥有灵活领取的功能,一旦建立,每年都可领取一次,领取后账户只要保留100元即可。
保障更全面,自由挑选;独立于主险之外的附加险保障套餐,涵盖身故、全残、重疾、意外、住院医疗、住院补贴等;可以根据需要和已有的保障情况,进行自由的挑选。
保费可豁免,人性关爱。
在交费期内,万一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可豁免主险基本责任以后的续期保费,且继续享受保单利益。
本保险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均由基本保额和累积红利保额两部分构成。
主险基本责任:1、关爱年金: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费的1%给付2、生存保险金:60周岁前每2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3、身故、身体全残保险金: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05%+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4、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身体全残豁免保费:投保人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基本责任以后的续期保费主险可选责任:1、祝寿金: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按可选责任保险金额给付2、祝寿金领取前身故、全残:按以下两者之较大者与可选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①实际交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②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新华保险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指因年度分红累积增加的保险金额。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 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 超过前述限额
第8页
生存保险金
条款解析
①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满3年起至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 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 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于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 (含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 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1、可选责任不支持减保; 2、减保后基本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的 1/10,减保后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该险种投保时的最低保险金额限制。
第23页
条款解析
保单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受益人书面同意,您可凭保险单向本公 司提出保单贷款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您可办理保单贷款。每次贷 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根据您与我们的约定执行。 贷款利息根据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按年复利计算,并应在贷款到期时与 本金一并归还,逾期不还者,贷款本息与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 金价值时,合同终止。
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在投保人遭遇风险、无力续交保费时,被保险人仍 可享受全部利益。
第12页
条款解析
可选责任
可选责任
在投保时或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选择本可选责任作为合同项下的保
险责任,并与本公司约定该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 •祝寿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 效对应日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合同可选责任终止,其他 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新华保险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第2.3条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 第2.5条您有选择保单转换条款的权利,,,,,,,,,,,,,,,,,第3.5条您有减保的权利,,,,,,,,,,,,,,,,,,,,,,, 第 3.6条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第3.7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7J1.5条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7J2.4条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第3.2条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7J4.3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5.1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 请您注后,,,缈条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的合同3.3合同效力中止 5.3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1.1合同构成 3.4合同效力恢复 5.4地址变更1.2投保范围 3.5转换条款 5.5失踪处理1.3合同成立与生效 3.6减保 5.6争议处理1.4合同内容艾更 3.7保单贷款 6.释义1.5投保人解除合同 3.8累积生息账户 6.1周岁的手续及风险 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6.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1.6合同终止 4.1保险金受益人 6.3现金价值2.我们提供的保障的指定和变更 6.4保单生效对应日2.1保险金额 4.2保险事故通知 6.5身体全残2.2保险期间 4.3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 6.6意外伤害2.3保险责任 6.7毒品2.4责任免除 4.4保险金的给付 6.8酒后驾驶2.5保单分红 4.5欠交保险费、未还款项及 6.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3.您的权利和义务多给付保险金的扣除 6.10无后效行驶证3.1保险费的交纳 5.基本条款 6.11机动车3.2续期保险费的 5.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12自然年度交纳、宽限期 5.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13指定鉴定机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新华保险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共37页文档

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 超过前述限额
第8页
条款解析
生存保险金
①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满3年起至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 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 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于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 (含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 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本公司按基本责任的保险金 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险金额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的1.05倍+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第6页
条款解析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30天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一次交清
30天-55周岁
5年交
30天-周岁
20年交
30天-42周岁
(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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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要素
3.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给付基本责任所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18周岁起,给付基本责任所交保费的1.1倍+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4.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 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新华人寿2012年开门红主打产品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条款解析产品特色案例演示投核保规则背景目标市场分析参考话

强客户对于快速返还型产品的体验感,充分满足客户投保初期对于资金安全性的
要求。
(二)取消了60周岁以后每年1%的关爱年金。根据团队反馈,60周岁之后客户
更关注每年的养老年金,为适当控制费率增长幅度,故取消了60周岁后每年的关
爱年金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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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解析
注:以上关于生存保险金领取额度的计算未包含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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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解析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05倍; 2.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解析:
(一)身故责任危险保额设计较低,有利于高件均保单的销售和承保,激发队伍 的销售热情。 (二)全残,保险合同不终止,无全残保险金。此调整使全残后仍可按合同约定 继续领取生存保险金,取得利益比原来更大。
累积生 息账户
通俗化描述 图景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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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 返还
产品 体验
多媒体 互动程序
养老住区 样板间
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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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战略
保障功能+服务体验(续)
回归保险本源:聚焦寿险主业,彰显保障功能,完善产业链条
围绕人的生命周期,提供立体式、有深度的寿险服务价值链,建立以 “全方位寿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实现价值增长。可通过发 展养老、健康、高端医疗产业与专业理财,提供全方位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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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经典
经典之二:保额分红
保额分红历经200多年历史检验,通常可随年龄的增加自动提升保 障额度,是符合人性需求、尊重寿险规律、强化保险属性的科学而 经典的产品机制。
创业家庭风险如何规避
财规划PLAN96投资与理财01 July 20191.一家四口购买商业保险,增加家庭保障。
2.通过合适的理财渠道,让资产保值增值。
创业家庭风险如何规避对于夫妻创业家庭来说,一家四口的风险保障如何完善最合理?家庭财富如何更安全地得到增值? 本刊记者 文熙34岁的刘先生和33岁的刘太太,共同创办了教育培训机构,家庭年收入50万元,其中刘先生年收入30万元,刘太太年收入20万元。
他们有两辆车,两套房无贷款,银行存款100万元,有一个7岁的儿子和一个1岁的女儿,总开销每月2万元。
除社保外,家庭没有任何风险保障规划。
保险INSURANCE首先,我们对刘先生的家庭财务现状进行立体的梳理,结果如下表所示:其次,根据标准普尔家庭资产配置图,意外和重疾占用家庭收入20%的原理,我们用20%的收入即5.28万元,为刘先生一家四口做意外和重疾保障的配置。
首先重疾保障,选择国寿福臻享版,夫妻互保,相互豁免,爸爸妈妈分别给女儿儿子投保,都附加投保人豁免。
保本升值的配置应占40%,即10万元购买鑫享今生,10年期缴费,15年满期,作为子女教育金或者刘先生夫妻未来的养老金,都是不错的选择。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投资与理财Investment&Finance97王朋花国寿精英俱乐部会员,MDRT 会员,现任国家高级理财规划师。
保本升值的配置应占40%,即10万元购买鑫享今生,10年期缴费,15年满期,作为子女教育金或者刘先生夫妻未来的养老金,都是不错的选择。
一家四口可获得的保险保障说明:1.国寿福(臻享版):30种特定疾病可赔3次,最高30万元,累积可给付3次,每种给付1次,每次给付20%保额10万元;15种少儿疾病保险金50万元,少儿疾病给付1次,给付后保单继续有效;100种重疾保险金50万元,(疾病等待期180天后,确诊即赔付);保费豁免:被保人30种特定疾病、15种少儿疾病豁免保费,出险赔付后,免交后期保费,保单继续有效(投保人100种重疾、身故、高残豁免保费,保单继续有效);成年身故保障50万元(根据合规要求,18岁前身故给付所交保费)。
尊逸人生宣导版分解
5 乐享安心
乐享安心:保费豁免,关爱延续,让您更安心。
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被保险人范围 约定开始领取年龄 保险期间 交费方式
保险利益
养老年金 首次 养老年金 领取日起
尊逸人生养老年金保险 出生满30天、不满66周岁 55、60、65、70周岁 终身 一次交清、3、5、10、20年交
给付条件
二、我们提供的保障
2.3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领取日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六十、六十五和七十周岁四种,您可选择 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 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所对应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此后 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为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之后的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 释义: 提供四种养老金开始领取年龄,便于客户根据 自身情况,灵活设置年金领取时间,让退休金与 商保补充无缝衔接。
条款解析
尊逸人生养老年金产品
二、我们提供的保障
1.保险金额 一、您与我们的合同 1.合同构成 2.投保范围 3.合同成立与生效 4.合同内容变更 6.合同终止 2.保险期间 3.养老金领取方式及 领取日 4.保险责任 5.责任免除 三、您的权利和义务 1.保险费的交纳 2.续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 3.合同效力中止 4.合同效力恢复
释义: 已经开始领取养老年金的,不能 退保。
二、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 规定,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 效日的零时开始。 释义: 尊逸人生养老年金产品不参与危险保额的累计。 保障终身,客户的年金领取时间与生命等长, 活得越久,能够领取的年金越多。
新华人寿保险尊享人生至尊全能年金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尊享人生至尊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
(业内首创保额分红与万能理财的完美结合)
分红险
30天~55周岁
趸交或年交
一次交清、5年交、10年交、 20年交
至80周岁
1.关爱年金
生效后(犹豫期结束次日)、每年按首次交纳的主险保险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
2. 生存保险金
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实际交纳的主险保险费×105%+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4.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未发生变更,且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累计生息帐户
关爱年金、生存保险金默认进入累积生息金账户;享受二次增值
“尊享人生”继续深化公司保额分红优势,并引入账户式产品设计,是保额分红与账户服务的完美结合,集稳健理财、全面保障于一体的创新型个人理财平台型产品,市场优势明显。
见利快——即交即领,交费即可按首年主险保费的1%开始领取。
快速返还,60周岁前每两年领取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9% ,至80周岁。
领取活——累积生息金账户,领取自主,按需安排合理规划生活目标。
收益多——保额分红,复利递增;多次返还进入累积生息账户,日计息月复利;二次增值,持续积累。
保障多——全面解决意外、重疾、医疗、教育、养老等人生问题。
投保人享有保费豁免的权利,体现人性关怀。
可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7)、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07)、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附加住院费用B款医疗保险、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定期寿险。
新华人寿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共25页文档
强客户对于快速返还型产品的体验感,充分满足客户投保初期对于资金安全性的
要求。
(二)取消了60周岁以后每年1%的关爱年金。根据团队反馈,60周岁之后客户更
关注每年的养老年金,为适当控制费率增长幅度,故取消了60周岁后每年的关爱
年金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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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解析
如何计算客户关爱年金领取金额?
解析:
祝寿金领取日变更:被保险人可申请变更祝寿金的约定领取日,但须符合本公
司相关规定。祝寿金金额为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与累积红利
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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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解析
可选责任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约定领取日之前(不含祝寿金约定领取日)身故或身体全残, 本公司按可选责任保险费和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现价较大者的1.05倍与可选责 任累积红利保额现价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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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解析
可选责任:被保险人年满56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前申请选择本可选责任作
为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并与本公司约定该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
祝寿金: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 金,合同可选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新华人寿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条款 解析产品特色案例演示投核保规则
条款解析——概述
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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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尊逸人生养老年金保险
产品特色
保证终身保障伴随终身,活得越长,领得越多。
利益明确费率市场化新产品,明确约定利益,让您更踏实。
品质至上每年领取保额的10%,至少20年,让品质生活伴您左右。
自主灵活 4种领取年龄,5种交费方式,什么时候退休自己决定。
乐享安心保费豁免,关爱延续,让您更安心。
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被保险人每年生存,可领取保险金额×10%,直至终身。
其中,首次(含)至第20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含)期间为保证领取期间,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身故,本公司将向保证领取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应领未领的保证领取年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
注:暂不领取的养老年金,将自动转入累积生息账户以月复利方式进行累积生息。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前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合同终止。
豁免保费
投保人于18至60周岁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情景案例
易先生,30岁,虽然收入不菲,但要供养孩子、房子、车子,加上日常消费,他表示压力
山大,担心退休后光靠社保,不足以维持生活品质。
于是他选择了“尊逸人生”基本保额
10万元,年交保费5300元,交20年,他可以从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作为养老金的补充,让希望晚年过得更安心。
他能享受的保单利益如下:
情景一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易先生每年可领取1万元养老金,直至终身。
情景二若易先生不幸在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公司将向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受益人将一次性给付剩余应领未领的养老年金。
假设易先生身故时已领取10次(10万元),则其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受益人可领取剩余10万元,是易先生对家人爱的延续。
此外,该保单还具有身故保障、保费豁免、累积生息等功能。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之前,因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
5.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其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