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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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报销流程

天津医疗报销流程

天津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连续参缴医保6个月方可享受。

异地就医:
1、临时外出期间因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本市户籍儿童在外地就读期间、非本市户籍已参保学生在原籍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3、外地长期居住已经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本市参保人员
4、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埠住院治疗的。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住院当日办理就医登记手续,转诊的10日之内到参保中心备案。

周期:2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在定点医院联网结算因故垫付医药费的:1、天津市医疗机构统一发票(社保报核联),异地就医申报须提供就医当地省级统一有效票据
2、相关药品增付明细,治疗、检查明细(门诊费用清单)
3、就诊记录(门诊病历),处方,检验、检查结果,报告,证明等
4、异地安置人员和长期驻外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发生的门(急)诊费用申报时须提供经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后的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5、选择正确的汇总表(表一)及个人报销单。

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按人整理整齐,并要求与申报表一致)交至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医疗保险部
2、医疗保险部做好申报登记(必须由申报人确认签字),开具申报登记回执
3、申报单位可依据申报登记回执,在医疗费用支付到帐后,可至医疗保险部领取相关明细及退票。

办理时间:每月1―15日办理,每周五下午、周六、日不办理。

天津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流程

天津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流程

天津⽣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流程
对于天津⽣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登记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天津⽣育保险;
2、长期派驻异地或异地安置参保⼈员计划内怀孕。

登记流程:
1、申请⼈怀孕10周内到异地定点医院开具异地妊娠证明;
2、开具证明20⽇内,申请⼈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天津社保分中⼼办理异地妊娠登记即可。

相关问题及解答
⼀、公司总部在天津,在天津参保社保,但我们长期在分部长沙上班。

现已怀孕,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吗如何办理
【回复】:需要,申请⼈携带长沙定点医院开具异地妊娠证明等资料前往天津社保中⼼办理异地妊娠登记⼿续即可。

⼆、在异地分娩如何办理⽣育保险就医登记需准备哪些资料
【回复】:申请⼈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即可。

⼀般需准备《天津市⽣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份证、本市⽆直系亲属的证明。

三、异地安置⼈员如何办理⽣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需准备哪些资料可以让别⼈代办吗
【回复】:异地安置⼈员办理⽣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续⽐较简单,申请⼈携带天津市⽣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份证等资料前往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续即可。

可以委托他⼈代办。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异地就医的概念及意义二、异地就医的政策发展历程三、异地就医的备案流程及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四、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及结算方式五、异地就医的发展趋势与展望正文一、异地就医的概念及意义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进行的就医行为。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异地就医的需求逐渐增加。

异地就医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同时也有助于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异地就医的政策发展历程异地就医政策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

自 2013 年起,各省份陆续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持卡结算。

2016 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开始启动,至 2017 年 7 月,全国 31 个省份以及新疆兵团的 18000 多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跨省结算。

2018 年 9 月,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启动,2019 年9 月,省内 16 个统筹地区及省本级职工医保全部实现与上海市 662 家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三、异地就医的备案流程及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为了实现异地就医,参保人员需要提前进行备案,选择就医地,并了解就医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以下是简要的备案流程及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1.备案流程:首先,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就医地享受异地就医政策。

2.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参保人员在办理备案手续时,需要了解就医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以下是部分省份的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省份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 ---------------北京市 110000上海市 310000天津市 120000重庆市 500000河北省 130000山西省 140000辽宁省 210000吉林省 220000黑龙江省 230000江苏省 320000浙江省 330000安徽省 340000福建省 350000江西省 360000山东省 370000河南省 410000湖北省 420000湖南省 430000广东省 440000海南省 460000四川省 510000贵州省 520000云南省 530000陕西省 610000甘肃省 620000青海省 630000西藏自治区 650000宁夏回族自治区 660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70000四、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及结算方式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一般会低于本地就医,如在本地可以报销 80%,在异地可能只有 70% 甚至更低。

天津市 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指南

天津市 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指南

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号)第23条参保人因生育需要异地就医的,参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10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发生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第24条参保职工因夫妻双方在本市均无直系亲属,可申请办理异地分娩手续,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可放宽至具备助产技术资质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10号)第5条异地居住就医是指长期在异地工作、生活的参保人员,经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登记手续,在异地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

包括四类人员。

第6条:异地居住人员就医前,应在居住地选择一至四家定点服务机构(至少一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登记手续。

【服务对象】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渠道办理流程】参保人因异地安置退休、在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分娩、常驻异地工作需要异地生育的,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就近医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选择1至4家可提供生育保险诊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医疗机构。

也可以使用互联网登录天津政务网,在“网上办事大厅”向参保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分中心回复审核意见后,携相应材料到参保分中心办理。

【受理单位】1、分中心办理登记:在全市各医保分中心办理。

【办理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2、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人办理时提供);除上述材料外,相应人群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簿首页原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天津到北京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天津到北京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天津到北京就医医保报销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天津居民赴京就医医保报销指南随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跨地区就医的便利性得到了显著提升。

2024京津冀新农合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2024京津冀新农合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在异地就医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方便农村居民异地就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24年京津冀新农合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将更加优化。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京津冀新农合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具体流程。

一、政策背景1. 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为推动京津冀医疗保障一体化,提高农村居民异地就医的便利性,2024年京津冀新农合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政策将正式实施。

2. 政策目标(1)提高农村居民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2)缩短报销时间;(3)简化报销流程;(4)实现京津冀新农合医保信息共享。

二、报销范围1. 异地就医人员范围(1)京津冀区域内新农合参保人员;(2)因工作、学习、探亲等原因在京津冀区域内异地居住、异地就医的农村居民。

2. 异地就医范围(1)门诊、住院、特殊病种等医疗服务;(2)符合条件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三、报销流程1. 异地就医备案(1)参保人需在异地就医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向参保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① 线上备案:通过参保地新农合官方网站、手机APP等线上平台进行备案;② 线下备案:携带相关证件到参保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现场备案。

(2)备案材料: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 异地就医申请书;③ 异地就医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学习证明、探亲证明等)。

2. 异地就医结算(1)就医时,参保人需携带以下证件:① 医保卡;② 身份证;③ 异地就医备案表;④ 就医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

(2)就医机构将费用信息传输至参保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参保地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在以下任一方式进行报销:① 线上报销:通过参保地新农合官方网站、手机APP等线上平台进行报销;② 线下报销:携带相关证件到参保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现场报销。

3. 报销材料(1)参保人需提供以下材料:① 医保卡;② 身份证;③ 异地就医备案表;④ 就医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⑤ 就医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病情证明等相关材料。

2024年京津冀异地就医流程

2024年京津冀异地就医流程

2024年京津冀异地就医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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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6.11.14•【字号】津人社局发〔2016〕110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10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有关单位:《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1月7日第4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14日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性就医需求,规范运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就医(以下简称“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结算及管理,包括异地居住就医、临时外出就医和转外就医。

第三条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城乡统筹、优化服务原则,健全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机制,引导形成合理异地就医秩序,保障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

第四条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工作。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和费用支付工作。

第二章异地居住就医第五条异地居住就医是指长期在异地工作、生活的参保人员,经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登记手续,在异地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

包括以下四类人员:(一)异地安置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四)异地生活学生儿童:指随父母异地生活(或回原籍)的学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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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49号,2012年)第六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10号)第四条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工作。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和费用支付工作。

第五条异地居住就医是指长期在异地工作、生活的参保人员,经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登记手续,在异地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

包括以下四类人员:(一)异地安置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四)异地生活学生儿童:指随父母异地生活(或回原籍)的学生儿童。

4.《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五)规范转出流程。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登记。

5.《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津人发(2019)53号)第三十六条本市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

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优先实行联网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具备联网直接结算条件的,优先实行联网直接结算。

6.《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77号)第一条登记备案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

【服务对象】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渠道办理流程受理单位】
长期在异地工作、生活的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前应到医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在居住地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中选择4家医院(至少一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医疗机构。

参保人也可以使用互联网登录天津政务网,在“网上办事大厅”向参保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分中心回复审核意见后,携相应材料到参保分中心办理。

医保经办机构同时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及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

参保人也可通过“金医宝”手机APP自助办理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及医院变更。

【办理地点】
分中心办理:可在全市各分中心办理。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除上述材料外,相应人群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簿首页原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②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登录单位网厅统一为参保职工办理,无需材料。

不能利用单位网厅办理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

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能为职工办理的,职工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书),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
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租赁合同(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可以证明参保人异地居住的相关材料原件;或个人承诺书。

④异地生活学生儿童:视为异地居住就医人员,在医疗机构住院或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无需办理登记手续;发生医疗费用垫付报销时,需提供本人异地户口簿或父母异地居住证明原件;如前往异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需提前到医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登记。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

【查询方式】
可在全市各分中心查询;可在“金医宝”app查询。

【评价渠道】社会监督员综合评价、设置问卷调查、窗口评价器、电话咨询举报投诉等方式和渠道进行。

【注意事项】
1、异地就医地区发生变更的,需按程序重新办理。

2、参保人存在门特登记的,如异地就医医院发生变更,需办理门特治疗医院变更。

3、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医保分中心、通过金医宝App、电话等方式办理跨省联网登记手续。

4、异地就医登记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居住地省内转诊转院的,由其选定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异地居住就医有关政策报销。

5、异地就医登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

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由参保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执行参保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

6、自2018年8月30日起,取消异地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相关定点医院机构信息。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查询服务已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互联网访问地址:)开通上线,目前异地就医参保人可以在异地就医查询界面查询: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统筹地区、提供跨省异地就医服务的
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异地就医备案记录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等信息,体验更加便捷的异地就医经办服务。

7、本市户籍的16至60周岁外出务工、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异地就医的,可持社会保障卡和异地劳动合同原件,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登记,参照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登记备案,备案有效期以合同期限为准。

8、非本市户籍到本市就业创业的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回户籍所在地就医的, 可持本人户口簿原件,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参照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登记备案手续。

备案有效期为两年。

【备注】
以上办事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
工作人员备案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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