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禄口街道信陵路以南d地块土地公告-南京市国有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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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2年第三批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名单

江苏省2012年第三批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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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 张云路 公司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 刘玉旗 限公司 江苏苏鑫装饰(集团) 陈文南 公司 南京市第十建筑工程公 谢安洪 司 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 栾长山 公司 龙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葛春山 江苏双固建设有限公司 汤健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范新 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 勾志勇 公司 南京桥新建设有限公司 梁机灵 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南京华典建筑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江苏润扬建设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 周祥定 蒋志峰 储磊 张铭堂
旭日上城3区B组团07-09、11、12、 房屋建筑 15、16#楼及2-4#地下车库 六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房屋建筑 异地新建工程 机场二期复建房17、18、8楼 房屋建筑 NO.2010G37地块商品房项目16、17 房屋建筑 住宅楼及1-2#.1-4#地下车库 花语馨苑地产项目(一期)工程5# 房屋建筑 、6#、8#楼 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 机电安装 施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市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和主城区域工业生产型企业搬迁名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市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和主城区域工业生产型企业搬迁名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市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和主城区域工业生产型企业搬迁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2.02
•【字号】宁政发[2012]31号
•【施行日期】2012.0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市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和主城区域工业生产型企业搬迁名单的通知
(宁政发[2012]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绿色都市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把南京建设成为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高度和谐统一的独具魅力的绿色都市,现将全市2012年162家“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名单和33家主城区域工业生产型企业搬迁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区县和部门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和搬迁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1、2012年度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名单
2、2012年度主城区域工业生产型企业搬迁名单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附件一:
2012年度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名单
附件二:。

南京中北: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1-04-09

南京中北: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1-04-09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公告编号:2011-09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1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NO.2011G02与NO.2011G03地块竞标的议案》(详见公司2011年4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上的公告)。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1年4月7日参加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拍,分别以人民币6,200万元购得编号为NO.2011G02土地使用权,以人民币12,800万元购得编号为NO.2011G03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NO.2011G02土地A.土地位置: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信陵路以南。

B.地块面积:用地总面积为12366.9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12,366.9平方米,合计18.60亩。

C.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该地块为商住用地,建筑容积率≤1.8,绿地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4米,实际可开发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D.土地拍卖价款共计人民币6,200万元,购买土地款项由本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2.NO.2011G03土地A.土地位置: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信陵路以南。

B.地块面积:用地总面积为27,990.5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27,990.5平方米,合计42亩。

C.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该地块为商住用地,建筑容积率≤2.0,绿地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35米,实际可开发总面积约75000平方米。

D.土地拍卖价款共计人民币12,800万元,购买土地款项由本公司自筹资金支付。

备查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调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范围和标准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调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范围和标准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调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范围和标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3.10.25•【字号】宁政发〔1993〕244号•【施行日期】1993.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调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范围和标准意见的通知(1993年10月25日宁政发〔1993〕244号)为了稳定我市郊区的蔬菜生产基地,严格控制征用,制止非法乱占滥用菜地,以确保城市的蔬菜供应,根据《南京市城郊蔬菜基地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宁政发〔1993〕202号文件精神,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的范围和标准进行调整:一、凡在我市郊区蔬菜生产乡(镇)、村征拨菜地和其他土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均需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二、收费标准:1、凡在纯蔬菜生产乡(镇)、村征拨菜地和其他土地的按每亩30000元征收。

2、凡在菜粮兼作的乡(镇)、村征拨菜地的按每亩20000元征收。

三、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减免按《南京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减免规定》执行。

(见附件二)四、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在征拨用地上报审批前一次性由市蔬菜局收取,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票据,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五、本规定自1993年11月1日起执行。

凡在此之前未办完征拨土地的项目,均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由南京市蔬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南京市郊区纯蔬菜生产和菜粮兼作乡(镇)、村名单。

二、南京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减免规定。

附件一南京市郊区纯蔬菜生产和菜粮兼作乡(镇)、村名单一、纯蔬菜生产的乡(镇)、村雨花台区红花镇、雨花镇、江东镇、石门坎镇、沙洲乡西善桥镇:四圩村、吴村村、古遗井村、西善桥村、油坊村、泰山村板桥镇:古雄村铁心桥镇:铁心桥村、尹西村、定坊村双闸镇:西扣村、新闸村江心洲乡:棋杆村栖霞区:紫金山乡、玄武湖乡、迈皋桥乡、马群乡燕子矶乡:晓庄村、吉祥村、燕子矶村、下庙村、巴斗村尧化乡:尧华村、尧胜村、尧辰村、王子楼村栖霞镇:栖霞村摄山乡:东阳村、东湖村、红梅村浦口区:泰山镇:大桥村、临江村、夹河村、黄姚村顶山镇:保安村、大新村大厂区:葛塘镇:新桥村、中山村、山潘村、葛塘村、新村村二、菜粮兼作的乡(镇)、村雨花台区:双闸镇:金胜村、天保村、江南村、双闸村板桥镇:大方村栖霞区:燕子矶乡:兴武村栖霞镇:新合村、十月村摄山乡:西湖村、朝阳村、漳桥村、上前村、工农村、摄山村、西花村、东花村、四段圩村浦口区:沿江镇:新华村、冯墙村大厂区:葛塘镇:工农村、四周村三、以上纯蔬菜生产和菜粮兼作乡(镇)、村将根据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蔬菜生产的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睢宁金城街道外环东幸福路南地块征收规划

睢宁金城街道外环东幸福路南地块征收规划

睢宁金城街道外环东幸福路南地块征收规划1、在D3-5-02地块中间增加南北向规划支路,调整中小学位置,规划中学由36班增至42班,面积由4.43公顷增至5.25公顷;规划小学由36班增至48班,面积由3.2公顷增至4.32公顷。

规划支路西侧部分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并增加社会停车场用地一处。

规划路东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将D3-3-05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由规划小学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剩余用地与D3-3-06地块合并调整为小学用地。

2、将D5-1-08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将D5-4-05地块部分用地由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

将D4-5-1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将D6-2-02地块用地性质由通信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调整后范围重新界定。

3、取消韩石路东、揽月街北侧和北港大街南侧南北向规划支路。

增加幼儿园规模。

绿地位置适当调整,总量保持不变。

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三、公示地点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1、电子邮箱:2、反馈电话:五、通讯地址英译:1. Add a north-south planned Branch Road in the middle of plot d3-5-02, adjust the location 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and increase the planned middle schools from 36 classes to 42 classes, with an area of 4.43 hectares to 5.25 hectares; The planned primary schools have increased from 36 classes to 48 classes, and the area has increased from 3.2 hectares to 4.32 hectares.The nature of the land on the west side of the planned branch road is adjusted to be mixed commercial and commercial land, and a social parking lot is added. The nature of the land used in the east of the planned road is adjusted to be mixed residential and commercial land. The nature of some plots of d3-3-05 will be adjusted from the planned primary school land to class II residential land, and the remaining land will be merged with plot d3-3-06 and adjusted to primary school land.2. The land property of plot d5-1-08 is adjusted from mixedcommercial and commercial land to residential land. Part of the land of plot d5-4-05 is adjusted from 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to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The land use of plot d4-5-12 is adjusted from commercial land to residential land. The land property of plot d6-2-02 is adjusted from communication land to commercial land, and the adjusted scope is redefined.3. Cancel the North-South planning branches on the east of Hanshi Road, the north of lanyue street and the south of Beigang street. Increase the scale of kindergartens. The location of green space shall be adjusted appropriately, and the total amount shall remain unchanged.2、 Publicity time:5 working days (July 19, 2022 to July 25, 2022)3、 Publicity place:4、 Ways to collect public opinions1. Email:2. Feedback telephone:5、 Mailing address:。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耕地)的处理意见-宁国土资[2010]227号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耕地)的处理意见-宁国土资[2010]227号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耕地)的处理意见正文:----------------------------------------------------------------------------------------------------------------------------------------------------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耕地)的处理意见(宁国土资〔2010〕227号)各分(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保障重点项目占用临时用地需要,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耕地)管理,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如下:一、临时用地要本着“节约用地,尽量不占耕地”的原则,确因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需临时使用农用地(耕地)的,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是列入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范围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耕地)的,新三区及两县直接由分(县)局审批,江南八区范围内由分局初审,报市局审批。

临时用地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且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时,勘测定界成果中应注明占用农用地(耕地)的具体位置和面积,用地单位除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向分(县)局缴纳复垦保证金。

四、针对临时用地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耕地复垦保证金的缴付标准,具体为:临时占用一般农用地的,复垦保证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临时占用耕地(含基本农田)的,复垦保证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标准之和;省以上重点工程有统一标准的,从其规定执行。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分(县)局负责督促用地单位在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经验收合格的,退还复垦保证金;用地单位未按期完成复垦或复垦不合格的,由分(县)局组织土地复垦,复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南京市2012年土地成交情况

南京市2012年土地成交情况

1.0<R≤ 2012-11-20 2.4 6.48 3 1.99 2012-11-20 2012-11-27 2012-11-30
NO.2012G50 下关区滨江江边路以西2号地块 NO.2012G52 玄武区仙鹤门土城头路西侧地块 NO.2012G53 下关区燕江路201号地块 NO.2012G54 下关区中央北路河路道1号地块 浦口区浦口新城总部大道北侧05 地块 浦口区浦口新城滨江大道以北、 NO.2012G56 河东路以东1号地块 NO.2012G55
1.0<R≤ 2012-2-16 1.4 1.0<R≤ 2012-2-16 2.2 2.14 5.77 2012-4-10 2012-4-26
1.0<R≤ 2012-4-26 2.6 2.2 2.8 2.39 0.4 3.5 2012-6-5 2012-6-5 2012-6-5 2012-6-29 2012-6-29
雨花台区站中七路1-2-3-4-5-6号 93526.4 (站东片区8-9-16-17-24-25号) 地块 NO.2012G16 建邺区河西中部2号地块 60825 NO.2012G17 栖霞区栖霞大道与仙林路夹角加 油站地块 4664 88254.1 118465.6
商业用地,商务办公用 4.1 2012-6-29 地 1.0<R≤ 二类居住用地 2012-6-29 2.4 公共加油站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0.4 2012-7-31
南京弘安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 公司 南京弘安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南京正之亚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 公司 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站东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 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 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南京骋望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南京天一置业有限公司

江宁天玑路规划方案 (2)

江宁天玑路规划方案 (2)

江宁天玑路规划方案背景江宁区是南京市下辖的一个行政区,辖区面积约为1604.68平方千米,人口约为110万。

其中,天玑地区是江宁区的一个重点发展区域,该地区正在进行城市化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目的本文的目标是提出一个完整的天玑地区的交通规划方案,以方便研究该地区的交通状况,避免拥堵和交通事故,并提高居民的出行效率和舒适度。

相关地理及交通目前状况天玑地区天玑地区位于江宁区西南部,是南京市的重要战略地区,包括天玑四街区、东山街道和龙眠街道。

该地区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建设的重要阶段,包括商业、教育和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对交通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目前交通状况•道路状况:天玑地区目前的道路比较狭窄,只有少数几条路宽度合适,导致交通拥堵储存,特别是在高峰时间段。

•公共交通:该地区目前有几条公共汽车线路,但线路不够全面和密集。

•骑行环境:由于道路狭窄和车辆多,骑行环境并不良好。

规划方案道路规划在天玑地区进行道路规划,应有以下考虑:•增加道路:在该地区内部新增道路,提高通行能力。

•路径优化:调整一些道路的道路宽度,增加机动车道和公交专用车道。

•增加停车位:在天玑地区内部增加新的停车位,为机动车提供更多的停车位置。

公共交通规划公共交通的规划方案应该有以下因素:•增加公共汽车线路:在天玑地区内部增加新的公共汽车线路,方便居民出行。

•加密发车间隔:增加公共汽车的发车频率,缩短居民等待的时间。

•建立地铁站:将地铁的一号线引进天玑地区,为居民提供更快捷的出行方式,仍然要考虑地形和地质条件。

骑行环境优化优化骑行环境同时也是提高交通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优化:•建设骑行道:在天玑地区新增建设骑行道,方便居民骑行。

•骑行出租服务:在天玑地区内部新增共享单车、电动车等骑行出行方式,方便居民短途出行,且还要符合休闲、健康出行的理念。

结论天玑地区的交通规划方案如上所述,旨在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和舒适度,促进地区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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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11年第03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线(NO.2011G04地块内杆线为110KV)由受让人自行迁移。

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报价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1年3月24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1年4月7日上午11: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1年3月14日起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2号窗口按规定申领。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1年3月24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1年4月7日下午2:4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1年4月7日下午2:3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七、有意竞买者须携带网上报名注册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竞买资格确认书》于2011年4月7日下午2:00之前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一楼大厅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后于2011年4月7日下午2:30进入三楼竞买现场。

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现场书面报价。

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3月4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珠江路同仁西街7号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南京市珠江路同仁西街7号
网站: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
江苏土地市场网()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25)83198669、83198665;江宁分局:(025)52140576
财务咨询电话:(025)83617841、8319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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